委托代建协议书

时间:2024-07-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代建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代建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代建协议书

委托代建协议书1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洽谈,就该代建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工程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项目代建内容及方式

  1、代建内容:

  乙方作为该项目的融资代建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具体包括:(1)项目的融资工作;(2)前期报建审批、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许可证等;(3)开工前的三通一平;(4)用地红线以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所有建安工程、配套设施工程;(5)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6)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事项。

  2、代建方式:

  (1)甲方负责委派工地代表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2)乙方负责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并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3、融资方式: (全过程融资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管理代建)

  三、代建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

  1、代建项目工期约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代建项目质量约定

  (1)项目合格率100%。

  (2)获市优良及其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甲方按该项目获奖部分工程造价的1%奖励乙方。

  (3)不合格工程,乙方除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外另按该项目工程建造价2%给予处罚。

  四、双方责任及权限

  1、甲方责任与权限

  (1)负责协调乙方项目供地、拆迁工作,协调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规划、设计、招标、监理、质量监督、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办证手续。

  (2)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控制项目成本,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审核等工作。

  (3)负责配合乙方向银行融通资金,为乙方提供项目融资的必要条件。

  2、乙方的责任及权限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按规定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相关施工手续。

  (3)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代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运作程序及资金保证措施。

  (4)负责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

  (5)负责每月末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经总监理工程师和财政委派会计签字确认的有关投资完成额、进度、质量情况的月度报表

  (6)负责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变更项目,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

  (7)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代建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8)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将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在该代建项目,不挪作他用,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按国家保修规定做好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五、工程建设成本结算的确定

  1、工程建设成本包括:征地费用、拆迁费用、建安工程费、前期报建、审批、咨询费及行政规费等、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贷款利息、所应缴纳的税费与其它财务费用。

  2、建安工程费、配套设施费按现执行公布的20xx、20xx年江西省相关定额(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与相应的费用定

  3、融资代建费用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执行。

  六、工程资金的管理

  1、乙方根据当年市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按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融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需提前融资必须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2、乙方按照《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委派项目会计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

  七、决算审核及工程验收

  1、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办公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

  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工程建设投资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有关精神办理。

  八、奖惩措施

  1、乙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融资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融资代建单位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中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未按此规定擅自变更或变更后未及时按规定告知甲方的,其所发生的项目及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擅自变更而影响到工程质量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经过科学管理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节余,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九、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若与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冲突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协议书2

  委托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乙方):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更好的实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批示等要求,项目委托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实施代建,对项目施工期间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委托建设管理内容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

  2.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3.项目概况:。

  第二条代建管理内容

  1.代建内容: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和移交。即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管理和控制,以及竣工验收和移交等。不包括项目建设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可研、规划手续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地灾评估、土地手续、资金保障、施工环境协调等),以及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使用后的其他事项。如有涉密项目内容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乙方配合。

  2.代建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暖通、道排绿化、强电、智能化、给水及附属工程等。燃气工程不在代建范围内,用地规划范围外的供水、供电、用气、排水等接入管线及开通开户由甲方负责,不在乙方代建范围。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工作(委托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案):

  (1)、□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实施,甲方负责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招标过程中的答疑、质疑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回复处理。中标通知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发。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由甲方自行委托实施,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答疑回复、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其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招标前应征求乙方意见,以符合后期项目实施,便于项目管理。招标完成后相关资料交由乙方进行施工过程的管理。

  4.由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在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甲方作为建设单位(甲方),乙方作为代建单位(丙方)进行签订。

  5.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负责联系、处理与委托项目建设管理有关的事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6.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承担委托建设管理业务。

  7.其他:甲方办公设施、家具、办公材料、办公设备仪器等内容,不在项目代建范围之内。

  第三条代建期限

  1.自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及图审合格证等各项前期手续,以及政府批准的.项目代建的会议纪要、批示等政府文件后,从双方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止。

  2.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将工程实体现场移交给甲方。乙方应于60日内完成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逾期接收或实际投入使用的视为自动移交。甲方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工程立项、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消防和人防审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项目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并缴纳由此涉及到的各项费用。在代建协议签订时将自立项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全部基建手续原件移交给乙方。

  2.一次性提供各专业完整的施工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图纸审查合格证(包含建设工程、人防、消防)、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书面承诺图纸的准确性、完善性及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一致性。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完成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出具的各种文件等相关事宜。

  4.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签订工程合同,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5.负责落实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预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按照乙方审核签批的工程进度款报表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承担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审计费用。

  6.施工中甲方单独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甲方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审批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7.协调自行招标的勘察、设计、燃气、涉密等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乙方的项目建设工作。

  8.参与乙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或甲方实际投入使用即视为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于设计图纸缺陷等甲方原因,造成项目的使用功能不完善和影响项目正常验收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9.负责项目质保期内施工合同的履约事宜,乙方积极配合。

  10.负责处理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问题。

  11.负责处理施工期间设计、勘察等单位的不履约行为。

  12.对乙方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积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助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指甲乙双方共同招标的项目,在工程合同中作为丙方即代建方)。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人防监督、工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组织项目实施及管理,加强与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单位制定的各类规定,以及工程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做好代建工程内容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各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事宜,处理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的违约事宜。

  4.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审核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及时报送给甲方审核拨付。

  5.负责施工期间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6.施工期间除甲方提出的变更意向外,由乙方牵头对变更的必要性及变更费用组织审查,并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投资和变更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变更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

  7.协助甲方处理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投诉等事宜。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作,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档案。

  9.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10.在委托建设管理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

  11.协助甲方处理质保期内的工程保修问题。

  12.积极协助甲方沟通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第六条在委托建设管理过程中,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内容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九条工程进度款原则上为乙方审签完成报送至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支付,如超时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建设;如因资金落实困难长时间(原则为3个月以上)无法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乙方有权终止代建协议,由甲方自行处理后续事宜。

  第四章争议解决

  第十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协议作为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是双方平等公平,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建设工程移交资料清单汇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代建协议书3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______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__.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代建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建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

  2、项目地点: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工程全权委托乙方,由乙方全面负责该工程的一切施工事务。

  2、工程实施细则及要求以甲方与xxx公司签订的《XXXXXX花园小区有线电视系统建设》各项条款为准。

  3、乙方自行组建施工团队,自觉与xxx公司沟通协商现场技术及安全等相关问题,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负责与xxx公司沟通及收取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并在该项目完工前15天内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工料包干费共工程的现场技术与安全,组建项目部及劳务队,债权、债务等由乙方负责,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地发生的一切事务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5、协议一经生效,乙方自觉与xxx公司(包括拨款、现场技术及安全等),甲方不再参与。

  6、该项目封顶前一个月甲方必须办完一切相关手续给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建协议书5

  为加强______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建设市场新格局。根据______市人民政府授权,将______市范围内的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委托__________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完工后由______市人民政府负责回购。

  为规范管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______市城乡建设局和______公司经充分协商,在江苏省______市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各方

  1、甲方:______市城乡建设局或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协议双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是______市基础设施行业的主管部门,根据______市政府授权,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资格,甲方承诺依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2、乙方为依法成立和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乙方保证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所委托建设及回购的工程,乙方将按照政府招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发包和材料采购等公开招标工作;乙方保证所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准确,不存在虚列成本;乙方保证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或/和本协议补充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据以产生的资料或其他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乙方承诺忠实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本合同的履约有效期限为10年,至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委托建设项目内容

  1、委托建设项目:根据每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中指定由城投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委托建设的内容:

  (1)负责办理与施工建设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

  (2)负责组织协调拆迁安置工作。

  (3)负责与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谈判并签定各类承包合同。

  (4)管理各类承包合同,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5)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6)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7)进行工程建设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代建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9)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移交。工程质量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3、项目建设地址及工期:以具体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并经相关部门批复的地址和建设期为准。

  4、项目总投资:指截至完工日经审计决算的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回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甲方或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回购项目的资金筹集、拨付、工程决算与审计等进行全程监督。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建费用。

  4、及时督促对代建项目进行审计,并按最终决算确认的金额与乙方进行结算。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并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第三方的监督。

  2、乙方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3、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

  4、乙方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5、代建方在代建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前,享用对工程建设和管理等的一切自主权。

  6、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7、因甲方要求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计以及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原因造成工期难以按约定完成的,乙方不承担工期拖延责任。建设工期的延长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委托建设项目回购金额构成

  1、委托代建费用由下列部分组成:

  (1)项目建设成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项目进行审计决算,确定项目实际投入成本;

  (2)建设服务费:根据确认的实际投入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委托建设管理费。

  第七条

  委托建设费用的支付

  除去______市财政局在建设过程中已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剩余未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在项目竣工决算后,根据双方确认后的未付工程款,由市财政局安排支付,付款期限为不超过5年。

  第八条

  委托建设项目的审计决算

  1、乙方实施代建项目金额为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双方确认无异议的金额。

  2、在代建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间聘请经甲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代建项目开展审计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审计结果异议

  1、甲乙双方对代建项目的审计结果有异议的,需有合理的理由或证据。合理的理由或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该受聘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该受聘机构审计过程违背行业规范;该受聘机构审计过程有重大的'疏忽或遗漏;审计结果具有重大的错误;其他合理的理由或证据。

  2、甲方或乙方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后,经双方同意后,可另行聘请合格审计机构重新审计,费用由双方平均承担。

  3、甲乙双方对审计结果有异议者,需在获悉审计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声明对审计结果有异议。三日内不做出任何声明者,视为对审计结果无异议,并将获悉审计结果后第三个工作日作为该方无异议声明日。

  第十条

  委托建设项目交付后的责任承担

  在代建项目交付后,经甲方委托,乙方可继续承担正常的项目维护和维修的工作,乙方承担正常的项目维护和维修工作产生的费用,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效力由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发生变化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合同各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和宗旨善意地履行相关条款,法律效力发生变化的条款由相近条款进行补充或代替。

  3、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未能协商时,一方有权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除有争议而进行仲裁部分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做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及承诺,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而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各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6、本合同中使用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影响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日期:二○____年__月十一日

  乙方:______公司

  日期:二○____年__月十一日

委托代建协议书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6、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甲方保证在xx年xx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于xx年xx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7、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接驳位置,并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8、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人民币25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设备等均为个人投入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享有按合作经营期间的全部收益。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第五条款项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工作日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设立共管帐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款项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可依协议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管理,对与产生的收益,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相关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建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20xx年12月9日签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南宁市古城路2号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和代建合同书》(见附件),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共同承接本项目投资和代建工作,为了更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投和代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按照甲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20xx年12月9日签订的本项目《投资和代建合同书》约定进行投资和代建。

  二、本项目资金筹集

  本项目住宅部分的.资金,可由广丁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通过销售非还建住房及其他措施来筹集。其中一期住宅部分资金先由乙方垫付,待一期工程竣工后30天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通过销售非还建住房及其他措施筹集资金一次退还。但一期非还建住户款项及还建住户款项及还建住户中超面积部分的款项,同期到位并于工程建设中。

  本项目二期住宅部分的全部资金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通过销售非还建住房面积及其他措施来筹集,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程序进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如因拆迁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正常 履行并因此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下列合同或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甲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20xx年12月9日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南宁市古城路2号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投资和代建合同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南宁市古城路2号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有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协议书8

  甲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乙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一、车辆的评估:

  典当客户提供典当车辆,由甲方通知乙方到场评估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场所由乙方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此车辆现车况于二手车市场的售价,以及典当车辆到期绝当后当时的市场价格。乙方须提前评估车辆到期绝当后的市场市场价格,如典当车辆当期为三个月及按三个月之后该车的出售价格给出评估价,出具评估报告。乙方承诺,如此车绝当,即按乙方给出的价格进行回收。

  二、回购车辆:

  本协议的`所称的回购车辆指甲方(江西永惠典当有限公司)到期绝当的车辆。当期届满五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即绝当后,甲方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到场进行车辆的回购。

  乙方检查车辆完整性与车况良好后,于二手车交易市场办证大厅办理过户,过户后,现金或转账支付回购款。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甲方有保障车辆在被回购前的完整性的义务。甲方承诺乙方评估过后车辆当即入库封存。有保证与之前乙方评估时车况一致的义务。如在回购期间发生事故,车辆在原定回购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扣减(本协议执行期间,汽车市场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及有关标准,本协议将继续执行。

  甲方在将回购车辆交付甲方时,须保证所有车辆的合法性,没有任何法律、交通违章处罚的纠纷。

  乙方应尽义务,有承诺按上述评估价格回收上述车辆的义务。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后,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的车辆回购标准,按照本协议从乙方处回购车辆。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下之权利和义务转让或移交由给他方履行。

  本协议及协议中详细注明之附件、附表或附属文件构成乙方与甲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先前与本协议主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或协议。双方只能以书面形式共同签署后才能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本协议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