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伙协议书模板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合伙协议书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合伙协议书模板1
项目名称:
需 方:
协 作 方:
20_年 3 月_日
需方与协作方本着“互惠互利”及“合作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技术协作开发及委托制造签订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技术协作开发
1.双方的分工
1.1需方负责协作开发项目的市场调研,并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提出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并负责产品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
1.2协作方应根据需方提出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1.3对在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协作方应及时与需方进行沟通解决,如涉及到总体技术方案,协作方须经需方同意后,由双方共同进行完善和修改。
1.4在技术开发过程中,需方负责对协作方设计的方案、图纸和形成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再由协作方编制加工制造工艺,经需方审核后按照该工艺由协作方进行生产制造,需方进行高质量控制。
1.5协作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一周内拟定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相关费用预算,并报需方审核,需方确定后,协作方按计划进行开发。
1.6由协作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制造,产品仅提供给需方,产品价格由双方商谈确定,该产品的市场开发仅有需方负责,协作方不得对该产品进行私自销售。
1.7 需方有权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
1.8 协作方负责新产品的厂内试验,需方负责新产品的钻井现场工业试验。
2. 技术协作开发成果的归属
2.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2.2 研究开发最终形成的方案、图纸、计算书、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归双方共有。
2.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转让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行。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共享。
3.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 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和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2任何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3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二、委托制造
双方在进行完技术协作开发后,由协作方根据技术开发所形成的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制造。
1.委托制造订单
1.1在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制造订单,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委托制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制造的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委托制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1.4订单货物制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1.5 在订单中根据需要列出产品的配套清单,作为订单的.附件。
2.物料
2.1 需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或设施在订单的配套清单中进行标明,并按照协作方的具体生产安排及时提供给协作方。协作方接收需方的物料后,对物料承担保管责任,若需方物料发生毁损、灭失,协作方须承担赔偿责任。未经需方书面同意,协作方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物料。
2.2 由协作方提供的物料,需方有权进行抽检。
3.产品的生产和装配
3.1协作方应按有关标准、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和装配,由于协作方的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协作方自行承担。
3.2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需方的物料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缺失,协作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由需方负责与物料供应商联系解决。
3.3为确保协作方生产的产品符合需方的要求,需方有权委派专人常驻协作方进行技术服务和对产品的加工制造进行监督和检测。协作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4.产品的验收和交付
4.1为保证协作方加工制造的产品达到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照订单中交货期的规定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需方对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付。如在验收中发现产品不能符合要求,由协作方负责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2 协作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的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产品的交付,若协作方无法如期交货,应与需方协商交货期,需方有权要求协作方因不能按期交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3 协作方交付的产品在进行实际的工业生产时出现质量问题,应无偿进行解决。
5.产品的包装及铭牌使用
5.1由协作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提供产品的发送清单、包装单及装箱单。
5.2产品的铭牌按需方的要求进行制作。
6.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7. 其他
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协作方:
代表: 代表:
_年_月_日_ 年_月_ 日
项目合伙协议书模板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从甲方处承接开发工作,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内容
1、开发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开发的模块基本要求并签订本合同之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模块的《详细开发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3. 乙方收到合同规定预付款项后____日内开始开发,预计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预计完成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开发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2、甲方应按如下方式将开发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元;
4、验收之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元。
5、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6、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开发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应该在项目开发完成后____天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____天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模块或功能,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增加维护费用。
四、双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方便条件,协助配合乙方进行模块的开发、调试、安装及实施。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模块开发费用。
3、甲方有权在双方商定的`维护期内,要求乙方对验收完毕的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4、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开发工作,依合同收取开发费用。
5、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商定的维护期内,对验收完毕的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6、乙方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知识产权
1、本合同涉及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________方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开发的作品及其程序等。
2、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迟向甲方交付,每逾期一天,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如延迟付款,每延迟一日,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有任何其他违约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
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八、争议解决方式
1、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____项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