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4-09-2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

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1

  预约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预约方:

  承约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2

  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 │数量│ 质量(%) │单价│总金额│

  │种类│名称│单位 │ ├──┬──┬───┬───┤(元)│(元) │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

  │材料│ 质量(%) │计量│数量│提供│亩用量│单价│总金│

  │品名├──┬──┬───┬──┤单位│ │日期│ │(元)│额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

  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经办人: │

  │电话: │电话: │ 经办人: │ │

  │电挂: │电挂: │ │ 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3

  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