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汇编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协议书1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借款数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履行:
1、约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无约定期限:如甲方需要乙方返还借款时,甲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时应签收确认回执给甲方作本协议附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书面通知签收之日起30天内返还借款本息给甲方。
第三条: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约定借款每月利息为%,合计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 %×_________元= _________元)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百
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该利息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支付期限自甲方出借给乙方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返还之日止。
第四条:借款用途
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约定甲方出借给乙方使用的借款,限指乙方在合法使用范畴内,用于_________周转。
2、乙方不得将协议约定的借款用于违法犯罪。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受。
第五条:借款担保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
1、乙方真实、自愿提供位于_________的房屋(产)作借款担保。
2、乙方真实、自愿提供小轿车一辆及其相关的房产作借款担保。
(注:上列二款乙方提供的担保物不得存在已设定或重复设定的担保、质押行为。否则,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受。)
第六条:借款延期
甲、乙双方确认,按下列第()项约定履行:
1、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不得延期。
2、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可签订补充规定作本协议附件延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返还本息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受按日加付本息的.万分之的违约金。
2、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30天无法返还本息给甲方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按市场同等价格折价后清偿。
第八条: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提供担保物权证复印件。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确认全部承受诉讼发生的费用,包含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十条:补充规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协商一致,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改部门备按一份,自出借方提供借款给借款人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借款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保证方: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乙方用于建房投资,甲方于xx年4月23日将现金壹拾万元整交付于乙方(乙方以出据为准)。
二、借款利息:按月息 %(即壹拾万元每月利息壹千元)计算。
三、借款期限:xx年4月23日xx年4月23日。
四、还款日期及违约责任、有关事项:
①乙方需在xx年4月23日将到期借款壹拾万元和资金利息壹万贰千元共计壹拾壹万贰千元按时交付给甲方(甲方以出据为准)。
②如遇特殊情况在该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还清时,该合同即顺延,但在顺延期间的借款利息按月息2%计算(每半年结息一次)至本息结清、还清后,该合同即终止。
③乙方承诺用家庭财产及住房(实物)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申请)处理抵押品家庭财产及房产;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抵押权终止。
五、保证条款:
①乙方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②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③甲方有向保证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有履行连带责任的`义务。
④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地址:
乙方(签字):
地址:
保证方(签字):
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3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 帐户,户名 ,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4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1、借款金额
(大写)元人民币整。
2、借款用途
略
3、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
4、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5、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6、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7、保证条款
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8、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协议书5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并由丙方担保,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借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大写款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即交付,乙方收款后当场出具借据,系协议的组成内容。
二、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乙方应一次性将本息归还甲方。
四、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不还或没有在借期届满之日还清本息,则乙方就尚未结清之本息款项一并承担按月利率2%计算的逾期利息之外,同时承担甲方为主张或实现本协议债权所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取证费用以及交通住宿费用等。)
五、如乙方逾期未偿还甲方本息的,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为偿还的本息、违约金(包括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费用)。保证期限为本借款合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如乙方提供实物抵押,抵押物必须经过出借方选定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并向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的评估、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借款逾期不还的,甲方对乙方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实际交付借款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书6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为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为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为
乙方因经营(家庭)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为乙方归还借款提供担保,现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方出借人民币 元给乙方。
2、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月息 计算,乙方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利息支付给甲方。
4、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到期的本金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归还余下未付的本金及未付的利息。自乙方逾期的次日起,乙方除按本协议第3条规定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余下的本金及到期利息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计算,直到付清为止。
5、丙方对乙方向甲方归还借款、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两年。保证期限内,如甲方与乙方就借款的期限、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事项等达成新的协议的,无须经过丙方同意,丙方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清远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因乙方违约导致的诉讼、仲裁,甲方的律师费、仲裁费用、调查取证、担保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各方的送达地址为:公司的送达地址为公司注册地,个人的送达地址为身份证登记的地址。
7、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后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借款协议书7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一条本协议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
_________。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
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
_________(大写)。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
月息_____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展期期限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借款方_________份,贷款方_________份,保证人_____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8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 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 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 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协议书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潜力等状况。然后借款方应如实带给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然后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务必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务必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理解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然后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职责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然后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0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现甲、乙双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_________,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清偿债务;
3、乙方按照协议约定金额及期限向甲方给付借款;
第三条偿还期限、方式。
经双方协商,债务人还款方式如下:
年月日前以(现金/银行转账)形式还款元;年月日前以(现金/银行转账)形式还款元。
以上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有一次未按约定履行,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则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因此债务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均由债务人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息,视为违约,甲方可就逾期期限内的.本息按每日计收违约金,直至全部本息还清为止,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
第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11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为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上述款项用于 经营周转 。 第二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 (月息)。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还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完毕。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还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向乙方归还借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争议由 北京朝阳区 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甲方、乙方各执 壹 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20xx年 月 日在 北京朝阳区 签订。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借款协议书1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协议书13
借款人名称: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
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
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
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 种: 项 目:
种 类:
金 额(大写): (小写):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
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
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条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
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
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
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
借款协议书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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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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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______(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________________(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借款协议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达成的明确借款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民间,也有一些无息借款行为。例如,公民甲向乙借款3000元,一个月后归还。公民之间借款,有的有正规协议,有的是以借据代替。
签订借款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就构成高贷,协议无效,法律不予保护。如要求借款人担保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和责任。
借款协议书15
借款协议书通用版 甲方(出借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 住所地: 。
乙方:(借入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
丙方(担保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
乙方因之需而向甲方借款,丙方为担保人,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月利率 %,借款期限为 ,即从年____月____日至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期本利一起归还。
二、该笔款项甲方另有它用,乙方逾期还款将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若干,若乙方不能按期还款,则需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三、若因乙方逾期还款而被甲方诉至法院,则甲方已负担的`律师费等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确认其于签字之时已收到该笔款项共 元(大写: ),不再向甲方另出收据。
五、丙方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及甲方为讨回该笔借款而产生的费用,担保期限为还款期满之日起两年。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保证方: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