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9-1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协议书

  现如今,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协议书

消防安全协议书1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2

  为进一步搞好租赁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安全状况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对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对承租方实施经济处罚。

  5、发现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产、消防、技监等部门报告。

  6、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报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统一协调、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及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各类电器和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锅炉及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严禁超温、超压和其它违规使用,不得擅自对系统进行改动。

  4、承租厂房、场所的,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场所。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及时、如实报告上级有关监管部门。

  三、租赁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签订。

  2、租赁双方不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赁双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电器线路架设符合《低压用户电器装置规程》的规定。

  5、合同生效后15日内,出租方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3

  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铁37项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施工项目

  二、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对施工队(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与项目部签订了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向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对建筑施工防火重点部位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4、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防火、灭火器材,敦促乙方严格按要求执行。

  5、协助乙方对动火作业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下达消防防火整改指令。敦促乙方严格执行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制度、制止违章操作。

  6、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有权对不符合消防设计或者不符合消防法规的施工活动进行停工处理和处罚,对不服从处理的单位进行撤换。

  8、由于不按照消防法规及规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分包单位)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处罚。

  9、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应急救火时,有权调动乙方的消防小组人员和消防物资。

  三、乙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施工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乙方应随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对动火作业相邻部位、易燃区域等部位及时向甲方告知。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 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现场、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宿舍及集装箱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明火取暖,宿舍内不得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且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及动火审批,必须配备灭火器、水桶,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乙方施工完成撤场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总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书记:

  工区经理: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队(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现场负责人:

  工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4

各位租户:

  由于近期天气干燥,即日起将进行安全自检和不定期检查。各租户要引起重视。对承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双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由各租户负责赔偿。

  《消防安全检查协议书》重点注意事项:

  1、租户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如果装修、装饰,须事先书面通知房东,经房东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或施工。

  2、租户禁止使用液化罐气和燃煤炉等危险品。

  3、租户应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自检工作,并配合房东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

  4、房屋内、楼道楼梯上下禁止吸烟,严禁四处扔烟头。哪间门内门外发现有烟头罚款1000元。不服教育者请退租。为了大家的.安全,请配合检查和严格遵守规定!

  5、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生产、经销、分装、储藏化学危险物品、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6、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电热取暖器、热水棒、热水壶等易燃用品;私自使用出现危险,给房东和他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犯规定者承担责任。

  7、各租户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移动接线插座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串接使用,如发现屋内插座有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房东。

  8、各租户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的设备不应超过供电线路及设施的额定负荷。

  9、各租户使用各类充电器,用完必须拔下来,人离开房间后必须拔下断电。严禁人不在长时间插电。

  10、各租户必须接受房东监督与检查,租户对房东指出的消防隐患或不安定因素,需按房东要求整改。

  11、《消防安全检查通知》及《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房东与租户执一份,自房东与租户签字之日生效,各租户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租户房间:

  租户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

消防安全协议书5

  甲方:北京市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XX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本大厦和网吧经营运转期间的正常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地方消防安全法的要求,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大厦和XX属乙方的楼层及大厦和XX内的设施及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 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大厦和XX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大厦和XX公共消防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挂你 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本大厦和XX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 灭火施救工作。

  4.其他作为本大厦和XX所有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乙组织的`消防安全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结合本XX,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XX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在乙方承担租面积范围内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及日常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5.XX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灯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多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的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XX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来管处于关闭状态。

  10.XX和各种部门配制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11.防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XX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大厦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3.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16.XX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7.XX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18.不在XX营业区内或办公区域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9.不违规使用电脑、不超容量用电和不使用液化气。

  20.教育和培养员工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会疏散顾客会自救。

  21.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市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6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双方XXXX合同,为确保甲乙双方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消防和安全协议:

  一. 甲方承租乙方位于XXXX的库房XXXX平方米,存放甲方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拥有库房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乙方拥有委托库存物资的管理权,甲方拥有委托库存物资的所有权。

  二. 租赁期间库房和租赁库房存储物资的消防和安全管理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为了保证甲方在租赁库区存储物资的安全,乙方将自负费用为租赁库区配备完善适用的消防、安防设备设施,自负费用对这些设备设施实施必要的保养和更新,保证该等些设备设施持续保持完好适用状态。

  三. 乙方承诺具备完善的租赁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管理。甲方在涉及第一条所述库房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上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对于租赁库房就消防和安全的各项规定乙方全权负责库房内部消防和安全,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 乙方负责配备租赁库房外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标志,配备租赁库房的安全设施和管理人员。甲方负责按乙方书面要求配备租赁库区内灭火器材及标志。

  五. 乙方为租赁库区设立的公共走道,任何人不准堆库房放杂物影响他人通行,尤其是为消防设计的安全通道。

  六. 甲方承诺:不在市场内存放危险品、易爆、易燃物。甲方进入租赁库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乙方消防安全各项规定,不在租赁库区吸烟、动用明火,不私自乱拉电线。如甲方工作人员在租赁库区违反本条约定内容造成的后果,甲方须负全部责任。

  七. 根据《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乙方负责对库房内的桥式起重机按照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报告书复印件。

  八. 乙方安装的`电气照明线路及灯具应符合《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中的有关规定,保证电气线路安全可靠。

  九. 甲方进入租赁库区人员应遵守乙方租赁库房管理规定,不得在租赁库区内做与库房管理无关的事情。甲方进入租赁库区人员逗留期间遇有突发事件,须立即报告市场保安和“110指挥中心”。

  十. 甲方进入租赁库区人员负责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不受损失,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乙方保安及管理人员,共同建设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甲方: 乙方:

消防安全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甲方实施安全防范制度并保证乙方在内施工中的安全,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在施工期间单元及相关区域为乙方的安全责任区域,并确定为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的职务为;身份证号码为;紧急联系电话为,施工时乙方要确保该区域的安全。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安全。

  2、乙方在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按二次装修工程消防申报程序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并将公安消防机构的`批准文件及装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在内施工。

  3、乙方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内容,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负责组织所属员工进行治安、防火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所有安全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用人规定,将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办理出入证件。

  5、乙方人员因施工进入,必须佩戴证件,随时接受物业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按指定路线行走。不得私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本工程以外区域,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不得违章作业并自觉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查验。无证件人员,甲方有权谢绝其进入大厦。

  6、乙方施工的物品在出入时,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的批准,并执物业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的《出门许可证》方可出入,无签字的不予放行。滥用“出门许可证”偷运财物的作偷窃行为处理。

  7、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配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施工区域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每超过50平米,再增加配置灭火器一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内,施工人员不得留宿。

  8、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乙方在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电气焊割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要向物业服务中心申办“动火证许可表”并制定安全措施,不准无证动火。

  10、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应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乙方不准在施工现场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每天离场时需把易燃、易爆物品携离。

  1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防物体从高空坠落,以免伤人。

  12、乙方要教育所属员工及分包单位遵守所有管理规定,如乙方所属员工及分包商的日常行为及操守违反相关规定,乙方须负责并赔偿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13、工程竣工时应有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14、甲方有权按照实际需要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装饰装修工作是否按规定及经审批的图纸进行。

  15、本协议作为《装修手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物业分公司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9

  甲方:xx停车场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停车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昆明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停车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停车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停车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停车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停车场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值班室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工作人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6.其它作为本停车场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停车场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0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1

  甲方:xx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xx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乙方:

  日期: 20xx年X月XX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2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针,“突出重点,早做准备,统筹安排,服从大局”,以对人民的财产负责的精神,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加强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防火工作,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7、所有参施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仓库、易燃物堆放场所)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要“严禁烟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卫消防领导,要对消防员日常工作进行提示指导。

  3、消防员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甲方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5、甲方发现火灾隐患,要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甲方、公司及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乙方施工队队长必须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人。

  3、乙方必须成立安全消防组织(必须有书面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4、乙方要接受甲方对其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消防知识提问及考试,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项目及时整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

  5、乙方要设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乙方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并消防隐患。

  7、乙方不准将消防器材及设施它用。

  8、乙方不准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

  10、乙方不准随意动火和明火作业,乙方如须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项目经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落实看火监护人,在确认周围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设备必须安全完好。动火施工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懂防火知识,有防火预备措施,有看火人,记录动火时间、地点。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11、施工交叉作业时,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

  四、补充条款: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负责人:

  乙方名称: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 数量:

  四、甲方责任:

  1. 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协议书14

  甲方:xx电业局

  乙方:xx物业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及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在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负责办公区与三个家属区消防器材不丢失,若使用后立即报后勤服务部及时更换。

  3.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5.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6.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7.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8. 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按排人员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初级火灾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上报后勤服务部消防专责。

  9、值班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部件损坏时立即上报后勤服务部。

  10. 其它作为家属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消防安全协议书1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电业局 乙方:xx物业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消防安全协议书15

  为保证观众、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中心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租赁、使用九大馆管理服务中心的单位或个人在租赁和使用期间,应遵守以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除演出特殊需要外,请勿在观众厅内增加座位或设备设施。

  三、请将演出布景、道具、景片等物品堆放在舞台指定区域,保持舞台和场门通道的畅通,请勿插锁场门。

  四、演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演出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使用中心舞台升降吊杆设备、及其他舞台设备时,请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对中心提出的要求及整改意见,演出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传达和监督落实。

  五、演出期间,演出单位工作人员应佩带工作证件,坚守工作岗位,演出结束后应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切断设备的电源。

  六、所有道具、布景、景片在进入中心之前,需要做防火处理。

  七、演出单位在演出中,如需动用明火、电气焊等作业时,请提前在演出消防安全协议书注明,并写出安全措施、负责人、联系电话,经保安部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八、请勿在中心内留宿。请勿在中心内吸烟。

  九、因演出布景架设电气设备请遵守中心电气技术人员的'安排,所用电源应采用橡胶电缆线安装布置,请勿使用塑料线。

  十、采光灯与电气导线、幕布及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一、化妆间内请勿使用电热器具和私自加装、使用电气设施。

  十二、请勿擅自挪用和遮挡中心内配备的消防器材。

  十三、请勿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中心。

  十四、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前,由演出团体负责人对演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的安全。

  十五、演职人员进入中心后,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损坏有演出单位自己负责与中心无关。

  十六、遇有大型活动或遇有一级以上重大警卫活动时,乙方负责联系专业电器检测人员做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以确保中心设备设施的全面安全。

  十七、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请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按照九大馆管理服务中心紧急疏散示意图疏散在场演职人员。

  以上协议一经制定,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乙方负责将以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向演出团体的每位演职人员进行传达,凡发生违反本协议且拒绝执行消防监督机关改进意见的现象,甲方可责令立即停止演出活动(其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