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

时间:2024-05-15 申请书 我要投稿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1

尊敬的XX派出所所长:

  我儿XX,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下午,现已XX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XX镇XX村XX号,本人在XX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XX,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XX”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XX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

  正因为”XX”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XX”更名为”XX”,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XX”更名为”XX”,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XX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合作。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2

xx市xx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男,汉族,20xx年x月xx日生于xx市xxxx医院。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情况,给正常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3

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儿子户籍地址北京市xx区xx号,现用名xx,男,xx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市xx医院妇产科(附《出生证》复印件)。由于出生时剖腹产,大人和孩子在生产后身体一直出现问题,根本没时间去考虑孩子的名字问题,临近申报姓名的最后阶段匆匆去办理了登记,没有慎重考虑,我们做家长的和家中老人都觉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后,最终决定为孩子提出改名申请。

  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后的姓名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未满十八周岁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我儿子今年2周岁,无法自行申请,所以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现提出书面申请,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4

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儿子/女儿户籍地址北京市xx区xx号,现用名xx,男/女,xx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于北京市xx医院妇产科(附《出生证》复印件)。由于出生时剖腹产,大人和孩子在生产后身体一直出现问题,根本没时间去考虑孩子的名字问题,临近申报姓名的最后阶段匆匆去办理了登记,没有慎重考虑,我们做家长的和家中老人都觉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后,最终决定为孩子提出改名申请。

  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后的.姓名为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未满十八周岁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我儿子/女儿今年2周岁,无法自行申请,所以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现提出书面申请,望同意为切!

  谢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5

xxx派出所:

  兹有xx单位职工xxx,男,汉族,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大学文化,住xx市(县)xx街xx小区居民。

  现因我儿子xx,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因为xx,特向贵所申请将我儿子名字改为xxx,请贵所领导研究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姓名变更申请书优秀6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女,汉族,20xx年02月05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