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时间:2024-08-24 申请书 我要投稿

有关取保候审申请书锦集9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取保候审申请书锦集9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 北京市京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IFC大厦A座2202室

  邮编:100022

  电话:*******

  申请事项

  为涉嫌*******的犯罪嫌疑人 ****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由贵局刑事拘留,现看押在****看守所内。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要求,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

  请求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x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XX市XXX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自本月中旬得知自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网通缉后,自愿、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就该案中涉及其本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且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等待北京警方前来处理,积极配合调查。

  犯嫌疑人XXX仅因其短暂就职于XXXX有限公司受命给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便莫名涉案,并被列为网上通缉犯,感到既是困惑、无奈,又是无辜、委屈。因此,无论是XXX本人还是家属都会竭尽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便尽早查明案件真相,还XXX自由与清白。

  鉴于XXX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节和强烈意愿,再结合本案涉嫌罪名和具体案情

  ,XXX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关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且,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犯罪嫌疑人XXX随传随到,申请人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其他力所能及的保证。

  恳请贵局依法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X公安局朝阳分局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身份证号:xxxx

  电话:xxxx

  手机: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年月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tanwu罪对xxx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申请人及xxx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申请人认为,xxx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发前,xxx曾于20xx年5月、6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xxx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xxx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xxx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xxx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自愿为xxx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女,35岁,汉族,XX省XX市人,住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36岁,XX省XX市人,住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于XXXX年X月X日被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区看守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身体不好,且在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系从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保证人:xx,系嫌疑人xxx之妹

  申请理由: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 处 有 期 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时,根据嫌疑人xx的实际情况,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本罪非暴力性犯罪,对嫌疑人xxx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本案嫌疑人xxx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限二个月届满后贵局已向****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延长羁押期限,现羁押期限已满,对xxx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

  三、嫌疑人xxx是否构成犯罪争议较大,且本案涉及面较广,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因超期羁押或者错误关押造成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xxx聘请的律师,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及“两部两高”《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

  定,向贵局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保证人,请贵局依法作出决定。

  此致

***市公安局xx分局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6

  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

  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张烨,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鹤城区迎丰中路202号,系犯罪嫌疑人张宏之子。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宏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一、张宏是否涉嫌犯罪存在争议

  20xx年,会同恒源变压器有限公司决定由股东全额集资建房,张宏负责集资建房的财务工作,在办理税费过程中,因有些开支无票据,其用其他票据平账,共4.8万元。这个事实是没有争议的。现在存在争议的有二点:一是行为性质,即张宏负责财务工作是受集资户的委托行为或是恒源公司的'职务行为;二是财产性质,即集资款属集资户的个人合伙财产或是恒源公司的财产。

  申请人认为,单就财产性质就可以认定为合伙财产,理由为:如果认定集资款是恒源公司财产,那27户集资户分集资房行为就是私分公司财产行为,均应构成犯罪。显然,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刑法》第九十二条没有把所谓的公司集资建房的集资款划归公司财产范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张宏也不构成犯罪。故对张宏取保候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张宏所涉罪名为经济犯罪,不是具有人身危害的暴力犯罪,对张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三、张宏有严重的疾病,对他取保候审,体现会同县公安局的人文关怀。

  张宏长期以来患有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长期关押,加上情绪郁闷,会加重病情,不利于张宏的身体健康,对张宏取保,体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精神,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

  综上,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对张宏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其随传随到,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

  呈

  会同公安局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8

  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9

  申请人: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张建东为_______关系)

  通讯地址:________ 联系方法:________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____年12月17日经____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事后,犯罪嫌疑人____及家属就事故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家属积极商讨,并已先行赔付了相关损失;加之犯罪嫌疑人____认罪态度较好,且交通肇事案属于过失轻罪,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另其愿意提出保证人以作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相关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为感。

  此致

  ____县公安局

  申请人: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