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生活日记汇编十篇
转眼一天又过去了,我们一定有不少所感触的事情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日记吧。快来参考日记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活日记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活日记 篇1
我笃定了一句话;再也没有这么爽朗的午后了。五个月来的沉默,她不再只一心追求高质量的优雅生活,她想象不到五个月可以取走那么地多,一颗疼爱子女,忠于丈夫的心。去找寻年轻时的自己,这是她一生中作的最大决定,三十多年来经历的苦,一时梗咽在了喉咙,想想当时坚定和这些日子遇见的人和事,望着窗外的陌生景色,笑不出来了。
她想念她的乖巧女儿,虽然平时总是对她不满意,钻牛角尖,她想念那个总是唠唠叨叨的老妈老爹,每次回到家的`一碗红豆粥,还有陪她总了大半辈子的丈夫,爱她,宠她.....我已经有一年没有见到大姨了,我妈也是,她的离别让我的家庭多了许多争吵,以前,我是那么地依赖着她,亲近着她,现在好像缺了些什么,我并不期望跟她见上一面,嘘寒问暖“妈,该睡了”“我睡不着,你大姨明个一早就到家”。
我妈并不怪过她,一直心心念念惦记着她的姐妹.....凌晨四点钟,一个臃肿的身影拉着行李箱,拎着些什么,咕噜噜地走了过来,大家都等她很久了。还有屋里热腾腾的红豆粥也该盛出来了。
生活日记 篇2
生活就像小时候玩“地图捲轴”的游戏,难免会走到岔路口,必须经历“舍与得”的痛苦时候。舍与得,自己非常难以抉择,而自己抉择的理由别人也非常难理解,如果有了这样东西,就没有另一样东西,通常自己舍去了这个,别人并不会认同我们真的得到了什么。
记得有一次,在书中读到一则感人的故事,内容大意是:有一对夫妻带着八个孩子,准备要一起去看马戏团表演。但父亲在买票时,才发现自己的钱不够!正当他不知如何是好时,有位善心人士不但故意把钱掉在地上,还立刻“提醒”那父亲钱掉了……。这篇故事深深感动了我的心,让我学到了人生中的大道理。它让我了解到──钱,不是最重要的!懂得“舍”去自己的享受,却能“得”到更珍贵的爱与分享!虽然,那位善心人士最后没有照原订计划欣赏到马戏团的表演,但他得到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一部分──发自仁慈与爱的善行。
对现在的`我而言,“舍得”是件非常困难的抉择,相信大部分的人也跟我一样。我仰头望着天,问:“天神啊,为什么不能同时拥有这个和那个东西呢?”然而,天神并没有回答我……我只好自言自语,自我解释:“天神啊,我相信您一定有您的用意与安排吧?如果人能同时拥有这么多的东西,那人们的欲望一定永无止尽,所以你才会出难题来考验我们,对吧?不懂得“先舍才有得”的人,最后可能会全部失去,是吗?
思考许久之后,我对“舍与得”有了多一点点的体会:“舍”与“得”字面上的意义看起来虽然正好相反,但他们却是相辅相成,谁也不能缺少对方──有“舍”就会有“得”,想要有“得”,就必先有“舍”啊!
生活日记 篇3
过年了,妈妈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我干点什么好哪?我和哥哥商量扫楼道。
我们这栋楼共四层、八户人家。每天叔叔阿姨都忙着上班,楼道灰尘、泥土、果皮很多,说干就干。我们拿来扫把,先从四楼住下扫,一节一节仔细地扫,不一会就把楼道扫的干干净净地。随后哥哥有提来一小桶水,拿来两块抹布,把楼道栏杆擦了一遍。累的我们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邻居阿姨看见了,夸我们真能干,听到阿姨的夸奖我心里美滋滋的。
生活日记 篇4
12月23日,天气晴,气温微微转暖但还是有点冷,在上午出门去上课时,冷风刮得我恨不得赶紧转身关门钻进我的温暖的小被窝。上课的时候,我们老师穿着一件大妮子,看上去非常暖和,但是谁知道如此时髦的英语老师说了一句:“艾玛,我的天啊!好冷啊!”极具东北口音,让我感叹到:难道我们老师都是东北进口的吗?
好不容易熬过英语课,又要上数学课,正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本就冬困的我在经历两个小时的英语煎熬后还要迎来动脑之课,只是伤我的小心心。
结束了一上午的课程煎熬,我终于可以回家享受午睡的安宁了。我欢脱的离开校门,犹如脱缰的野马,谁也拦不住。我心想:哈哈哈哈,我亲爱的小被窝,我回来了。不要太想我哦!
回到家,我脱下鞋子,打开房门,一个信仰之跃准确无误的降落在我的大床上,被那层厚厚的`席梦思弹了一下,我翻开被子,钻入被窝中打开电热毯,开始我香甜的午睡之旅。
午睡结束后,我的妈妈催我吃饭,我像一个小猪猪一样在被窝里拱啊拱,挣扎一番禁不住肚子演奏的交响曲,我看了一眼妈妈做的饭菜。呀!有我最喜欢的烤鸭,还好我起床了,开心。
生活日记 篇5
元旦假期,本是说好跟一要好的同学聚个会,她带男朋友回家,我也恰巧走了个亲戚,虽然我回来的他还算早,她走的也挺晚,但是都没有再碰面。互留信息:我回来了,你回去了吗?
家是一定不回,太怕催婚,面对眼前的困惑,所以说走亲戚也是个借口,在逃避,我事先打电话说清缘由,因此到亲戚家他们就不会再过多的问我,聊天还是难免聊起来这个敏感的话题,但都是极力的说我父母的苦衷,说农村家里的观念,又加之跟村里一般大的人都成家,也是着急。
我也知道躲是徒劳的,结婚是必然,只是早晚的问题。人都会有迷茫的时候,不同年龄段会有不同年龄段的迷茫,他讲到我姨夫每次郁闷或者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去火车站或者汽车站看那么乞丐,回来就看着轻松多了,我听后不禁哈哈大笑。却也觉得有些道理,每个人迷茫都有发泄的方法,这个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了。
我下意识的想到同学这次回来,她大概觉得现在找我玩会刺激到我。我刚失恋,她不敢安慰,不敢多说一句,甚至都不来找我玩。当然我没有怪罪她的意思,她也是考虑我的感受,怕触碰我痛处。又觉得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是我们从小到大的习惯,无时无刻都在比较着,在学校时比学习,在现在比谁嫁得好,尤其身边的人,会更加的在意。
我们非常多人的不幸就来源于此,看到别人生活的好就不幸福,看到身边的同事加薪升职就恨得不得了,这样会活的非常累,所以说人的生活要不要比较呢,也是要的,比如我姨夫的比较还算理智,这种跟不如自己的.人比较,起码能比出自信和快乐。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就不觉得自己有多惨了。找到了一点心里安慰。那么那些乞丐呢,他们跟谁比,可想而知,他们跟要的比他们多的同伴比,要的多心里多会骂道几句。这就是嫉妒,攀比的另一层含义我觉得是妒忌,那些乞丐对马路上衣冠楚楚的行人绝对不会去比较,他们顶多羡慕。觉得这是别人的生活。人大多都以身边的人为中心,非常少以自我为中心,为更高层次的人为中心去生活。
跟自己比,俞敏洪说过,你不要管街上的人走多块,永远有人比你走的更快,也永远有人比你走的更慢,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状态下,往前走就好了,说不定慢慢就走到幸福的前面去了。
人是改不掉比较的,那么比较之后身边的人可以激励你,给你的是动力,不要觉得是压力,更不是痛苦,你就上升了一大截。请为了自己活着,但是仔细一想还有那么的亲人的目光,又不敢狂出此言。可以去比较,每天多看看自己,学着去跟昨天的自己比较,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眼光;也不要局限于周边,我们可以有个梦想,向着更高层次的目标奋斗,只管走着,就不会那么累了。
生活日记 篇6
一天,又逢镇上赶场,我坐在外公的诊所门前,悠闲地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突然,街对面一位举着“祖传秘方”牌子的中年妇女摆好摊子,大声吆喝起来:“祖传秘方,专治各种风湿病、腰椎病、肩膀痛,哪里痛涂哪里,立马见效。免费一试,无效不要钱……”一会儿便有五六个人围上去,我也凑上前去一探究竟。
一个佝偻着背的老大爷坐在凳子上,挽起一条裤腿,龇牙咧嘴地说:“帮我瞧瞧,我这脚痛了很久了!”
“女神医”瞄了一眼老大爷的脚,从药箱里拿出一瓶药酒,在老大爷的腿上抹了几下,然后拿出一个药包,用火点燃,吹灭,再反复擦拭涂抹药水的地方。不一会儿,老大爷的腿上就出现了红点,有的地方还流出了像血一样红色的液体。
“你看嘛,你的脚痛就是因为这些淤血在里面!现在舒服了吗?”老大爷点点头,忙不迭地向她道谢。在旁围观的老乡们也纷纷惊叫道:“天啊!这么快,真的是神医!”不一会儿,就有许多人来找“女神医”治疗。
“老乡,这病给你治得差不多了,你先付我320元吧。”“女神医”说道。
“320元?”老大爷难为情地说,“我以为只要一二十元就够了,没带那么多,我……我去借。”
“行,那你就先给我20元吧。”“女神医”接过老大爷手里仅有的20元钱。老大爷正要转身离去,我忍不住脱口而出:“老大爷,你等等!她是骗人的。”
“女神医”吼道:“你凭什么说我是骗人的`?”
“照你那样,我也会治病。”我转身跑回外公的诊所,拿了点酚酞片和碱水。
“你们看。”我用“女神医”的方法在一位老乡手臂上涂抹了几下,果然几分钟后,老乡的手臂上也冒出一些像血一样的东西。众人更是惊叫声一片,疑惑不解。“其实她的骗术很简单,碱水里加点酚酞,在皮肤上擦拭,便会变成血红色。大家闻闻有没有血腥味就知道了,别上她的当!”
“嗯,果然如此。”老乡们凑上前来闻了闻,“她是个骗子!”大家义愤填膺。
女骗子见我揭穿了她的骗局,气急败坏道:“小毛孩子,你懂什么?别乱说!”
“我没有乱说。你还不快把钱还给老大爷!”我理直气壮道。
“就是,快还钱!要不我们把你送到派出所去!”
女骗子见情形不妙,只好极不情愿地掏出20元钱还给老大爷,然后收拾好摊子灰溜溜地走了。
老大爷握着我的手,感激地说:“孩子,真是谢谢你!要不然我的钱就被她骗走了。”
“就是,不知还有多少人上她的当。”老乡们也纷纷向我竖起大拇指。
望着老乡们散去的背影,我开心地笑了。只要每个人心中充满正义,敢于向骗局说不,让“妖”现出原形,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灿烂、美好。
生活日记 篇7
离开四川老家,来粤已经十年了。生活在大城市总是不习惯。不习惯繁华嘈杂的街市,不习惯公路上的车水马龙,更不习惯灰蒙蒙的天空。
当大多数人都在向城市进军时,我却选择了把家安在老家农村,因为那里有养我的父母,有山有水,有孩童的记忆,喜欢春天满山遍野的野花,喜欢夏天光着脚丫子在有露珠的林荫小道上走,喜欢秋天大片金灿灿稻田,喜欢冬天张着嘴接飘落的雪花,还有山后的那眼山泉水的甘甜。
按照我的`设计,父母在最好的位置帮我盖起了两层农家乐,虽然没有豪华的装修,但种了很多花草,有健身房,有果园,还有一个凉亭,我从来没奢望开名车,住别墅,只希望有个温馨的家,一个惬意的生活,和家人一起过着平淡朴实而真实的生活。想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睡觉,都很随便,累了就躺在草坪上小睡,渴了就摘两窜葡萄解渴,夜深人静的时候把音乐调到最低,然后拿出青春萌动时留下的点点滴滴,打开尘封的日记,让思绪回到从前。回想起和小伙伴在山里打闹,在溪水里的嬉戏,含一口山泉慢慢咽下的感觉。回想老黄狗舔我鼻子的感觉…….
清晨叽叽喳喳的小鸟把我从睡梦中唤醒,望着蔚蓝的天空开始一天的劳作。没有山珍海味,没有灯红酒绿,没有大起大落,生活是充实的,人生是有意义的。
生活日记 篇8
看,那位辛勤工作的人便是我的父亲,他身高一米七八,十分健壮。我的父亲是一位普通的电力工人,但他却有奋斗的精神,虽然很平凡,但他却有很多兴趣爱好。
“兴趣一”:DIY。父亲对于DIY有着很浓厚的兴趣,他将其分为两类:“古代类”和“现代类”。“古代类”便是自己手工制作各种小玩意,最让我佩服的是父亲手工制作的“自行车”,当然,这“自行车”只有巴掌大小,在父亲的大手下做得十分美丽,惟妙惟肖,而这件艺术品的材料却是各色的'废弃铜丝、铁丝等简易材料。“现代类”便是用现代的先进机器加工得到的小玩意,机器便有车床、烙铁等,如用车床将一块小木头做成一个个圆润的小葫芦。父亲也还经常教我使用它们,制作了小型手工发电机、太阳能电风扇,也让我曾获得过小制作比赛的奖项。当然,家里偶尔坏的一些电器等便也由父亲修理。
“兴趣二”:钓鱼。父亲很喜欢钓鱼,有一段时间,父亲在电脑上看的是钓鱼网站、论坛,往Mp5上存的是钓鱼视频,一有空就到小区里的小河看钓鱼或直接拿鱼竿去钓鱼。当然,可能是因为水质原因,钓的都是些小杂鱼,直接放了,并没有钓到大鱼。父亲的说法是:享受过程,乐在其中。
“兴趣三”:……
父亲的兴趣不胜枚举,不同兴趣也带给了我不同寻常的感受,我爱我的“兴趣老爸”。
生活日记 篇9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初中的生活比起小学显得要多姿多彩,学习也更紧张,任务也更艰巨了。
在生活上,我学会了独立和坚强。现在的我不能完全依赖父母,不能轻易的掉眼泪,不能再当温室里的花朵。我要学会当一棵坚强的松柏,学会克服一切困难。同时,我也要有一颗自信心。
在思想上,我成熟了许多,对自己的未来也充满着希望。开始,我的学习目标是进全年级前50名,每名学科成绩只要及格就好。我开始以为这个目标会很容易实现,但是,最后我发现我错了,从我通过这么多次考试中,我没有实现过这个目标,同学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但是,我没有气馁,我学着去自我反省,发现可能是自己的学习方法的问题,我更加的努力了,也改变了自己的学习方法,我也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与坚持,自己的目标一定会实现的。
在学校里,总少不了老师的关心,同学的帮助。老师无时无刻都在关心我的身体与学习,一直都在为我们操劳,我要对老师说“您辛苦了!”同学总在我们困难的时候来帮助我们,在我们伤心地时候说一些体贴的.话来安慰我们。我相信在我们一定能成为一个互助互爱,有凝聚力的班级。
以后我会尽力的改掉我的缺点,努力学习,上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学生,让我的初中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生活日记 篇10
被大学包了场的夜店(Nightclub)充斥着酒精、音乐和热舞
夜了夜了你去哪?谨以此文献给大一回不来的日子。
学生夜
英国大学一年级的成绩仅占学位总成绩的百分之十左右,头几个星期课业更是轻松。也就是在这个过渡期,大学有意安排了很多Student Night(学生夜),让新生们有相互接触的机会。所谓的“学生夜”就是夜店(Nightclub)被大学包了场,只对大学生开放,社会上闲杂人员不可入内。
是夜店就离不了三个元素:酒精、音乐、跳舞。大部分比较传统的中国家长都不太喜欢孩子去夜店,觉得夜店这词听起来多少有点像不务正业的地方。其实不然,大学组织的“学生夜”很安全,而且是英国大学社交活动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大家平常上课能交流的内容很有限,也不会深谈一些话题,真正交心一般是在晚上出去玩的时候。所以在英国要想交朋友,滴酒不沾恐怕有点儿难。
夜生活通常从Pre-drinking(提前饮酒)开始。Pre-drinking是夜生活的“热身”。比如大家约好在张三或李四的宿舍Pre-drink,于是一到点大家就带着酒来了,然后一伙人开始围坐在一起喝酒闲聊玩酒令游戏。
一?
大一和我住宿舍同一层来自曼彻斯特的Dan是我们宿舍夜生活的积极分子。他总喜欢胡侃一番,例如教我们如何能有艳遇等等。当然我们只是听听就罢,他却总是一本正经地说得津津乐道。
不能否认一部分英国大学生去夜店绝不仅是为了跳舞放松,更重要的是去寻找晚上可以带回家的“目标”。英国大学生一的确存在,但那绝对是极少数,不是一个普遍现象。
我除了去学校组织的“学生夜”外很少和朋友去社会上的夜店,除非有实在推不掉的朋友的邀请。
我课上有个女孩,是个名副其实的“夜店女郎”,父亲是俄罗斯外交官,很有钱,每天拿着张信用卡划来划去。她对夜生活的痴迷绝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有天早上她因饮酒过量心肌梗塞被送进医院,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人家竟跑回夜店继续狂欢。她甚至有点神,可以整晚泡夜店,白天照常上课,而且奇怪我们上小课回答问题她还都能答得头头是道。我跟她挺投缘,平日里相处得很好,尽管如此我对她的Lifestyle还是敬而远之。不过每次只要一接到她短信说“晚上跟我出来玩吧”,我立刻就蔫儿了。来英国这么多年我就是学不会说“NO”,这点实在要命,总是爱了面子害了自己。
跳舞的城市
言归正传。宿舍一通Pre-drinking的疯闹后,大家就一行人向夜店出发。这是个颇为壮观的场面,你经常能在晚上十点以后看到一伙一伙年轻人吵吵闹闹地走在街上,这八成儿都是在去夜店的路上。
“学生夜”通常会请些有名的.DJ来。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Fabric(一家伦敦夜店),当时请了BBC Radio 1的Trevor Nelson来。那个晚上club里人山人海,挤满了学校各系的学生。我只记得大家一直跳舞跳到凌晨三点还不尽兴。直到大二我们还会时不时地提起那天晚上的趣事。
从夜店回来基本上要到后半夜了。这时候跳了几个小时大家肚子饿了就一块到Subway买三明治。于是几个年轻人坐在凌晨三四点的伦敦公车站边吃三明治边等夜车。
我们谈天论地,谈青春谈世界谈爱情。然后你会发现,其实全世界的年轻人都一样,都有着炽热的心,也都有差不多的烦恼。而最棒的感觉,就是那一刻你们在一起,共享着青春带给你们的所有感受。这在数年后的将来,会是份多么好的回忆。
自大二以来,学业渐忙,心智也成熟许多。生活一切回归正轨,晚上也再不去夜店。回头看大一的生活,纵然起居无时,纵然黑白颠倒,但那却是段那样热血澎湃的日子。不为别的,就为让青春无悔,还有那些在青春里收获的朋友,一切都是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