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加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强加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强加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情况报告1
监管工作实践,就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难点及对策谈一些看法和体会。
一、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现状与分析
我县现有乡镇卫生院23家,村级卫生所及个体诊所316家。分布在农村16个乡镇和187个自然村。由于受地方经济的影响,这些乡镇卫生院、村级诊所以及个体诊所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有的甚致职工都开不出工资,而且硬件设施极度匮乏,处于维持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难以达到政府和百姓的要求,也给我们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首先,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功能达不到要求。由于乡镇医疗机构受规模、人员所限,在药事管理上药房人员缺少,有的还不够从事药房管理的资质条件,还有的是资质能力偏低,对药品的养护、评价、配制和分发以及特殊药品管理的知识还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以致造成药事管理功能不全,只能维持简单的药事管理职责。第二,药学技术人员中非药学专业人员占有一定比例,学历普通较低,业务素质不高,有的药房人员身兼数职。这种情况在农村医疗机构表现的尤为突出。第三,药事管理制度不健全。药事管理的好坏有赖于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大多没有摆上日程,个别基层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事实上处于可有可无状态,既缺乏外部的压力,又缺少内部激励的动力,就连《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医疗机构中得不到落实,给药品的安全使用带来了隐患。第四,药事管理水平较低。在日常监管中,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明显低于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技术水准、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普遍较低。医院往往只重视药品的进出数量管理,注重药品的经济收益,忽视药品的质量管理,而且对药房、药库及设施的投入比较少,很多农村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硬件还不如普通的药店,制度和软件建设更是处于低层次状态,不能适应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第五、药品养护和贮存设施条件较差,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贮存设施可以用“简陋”二字来形容。一是药库药房条件差,既无隔热装置,室内也无空调,窗帘、排气扇,及防鼠装置等设施,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在潮湿多雨的季节极易吸潮霉变。有些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各种药品随意摆放,未按要求进行分类,极易混淆;二是阴凉库缺乏。全县80%的医疗机构没有设置阴凉库,有阴凉库的其面积与用药规模不相适应,空调长期关闭,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三是冷藏设备不齐全,只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有冰箱,95%的村级医疗机构没有冰箱,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一些需要冷藏的药品如胎盘注射液等也在常温下存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冰箱不是不使用就是不够用,冰箱未起到应有作用;四是中药贮存器皿简陋。用纸箱、竹篓、麻袋盛装中药现象普遍,造成中药饮片发生吸潮霉变;五是温度计配备不全,多数医疗机构没配备温度计,有的配备了温度计,也无记录,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温湿度调控成为一名空话;六是一些医疗机构缺少烘干、熏蒸等中药养护设施;七是药品出库不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操作,随意性大,导致经营发现过期失效药品。第六,药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质量隐患大,由于没有制度的约束,加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医疗单位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向无证经营者采购药品,尤其是农村个体诊所,药品采购渠道比较混乱。而无证经营者提供的药品来源复杂,加上储存和养护条件差,没有相应的药品质量保证措施,因此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大。又因购进药品无质量验收制度也不进行验收,一旦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难以追根溯源。
二、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
造成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相对混乱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gsp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时医疗机构取得用药资格与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条件却不同,医疗机构使用(其实质就是经营)药品只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可用药,且用药范围广,并可以合用三类医疗器械。虽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设施、设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及规章制度有相应要求,但没有具体的详细规定,所以卫生行政部门
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很少组织现场验收,而办药店,则要求法人代表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同时还要有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且必须通过gsp认证。另外,一般零售药店要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资格,必须要有2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因此,在农村申办药店的人少,而申办个体诊所的人却很多。另外,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
规定的不明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27条规定:“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不得设置药房,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而现实中城镇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普遍设置了药房。虽然有关解释明确了城镇和乡村的区别,但是药房和药柜怎么区别,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对违反第27条该如何进行处罚现实中难以操作。
2、不重视药品管理,设施设备投入不够。农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只抱应付态度。一方面,有些医疗机构认为,医疗水平及声誉的提升完全依赖于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与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的提高,而药品的管理对此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特别是乡镇一级卫生院资金本来就很紧缺,在药品管理方面投入不如在医疗设备上投入经济效益来得快。乡镇医疗机构买一台空调,一年下来电费要好几千,而保存的药品价值也不过几百元,经济上很不划算。村级卫生所需要在阴凉和冷藏条件下保存的药品价格有的只有几元,即使被药监 部门查获,处罚金额也比需要的投入少得多;另一方面,有些人把药剂科看作是辅助科室,在资金技术上投入明显不足;再者,从现实中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既使使用假劣药品)导致的纠纷远远少于其他医疗事故导致的纠纷。以上是直接导致医疗机构对药品的管理不够重视,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的主要因素。另外农村医疗机构对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不重视。每年除药监部门对药剂人员进行有限的一、二次培训外,很少组织对药剂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导致了药剂人员专业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不足,整体素质偏低,有些药学技术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和必要的职业道德修养。
3、我们还存在监管力度还不够问题。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资金不足,执法装备落后,从而影响监管覆盖面。**县现有乡镇卫生院23个,村级诊所187个,个体诊所316个,分布比较分散,每年监督检查频次达不到两次,这也是造成监管不到位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把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上面谈到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治理好必须依赖于健全的法制。众所周知,药品是直接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特殊商品,也是受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的商品之一。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定的“许可”,由于我国医疗机构的市场属性迟迟未能在法律层面得到确认,尚属于“使用”单位的性质,因此医疗机构的“用药”不需要获得“许可”。这一现状直接造成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和实践问题。一方面,医疗机构承担着80%份额的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责任;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却游离于市场准入之外,只要成立医疗机构就自然获得了使用药品的权力,这对广大药品经营企业而言是一种超国民待遇,对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管理也少了最后一道最重要的防线。实践证明,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问题,违法违规问题一直居高不下,仅靠事后监管很难治本,只有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将医疗机构药品纳入市场准入的大环境中去,明确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市场流通的一种形式,从开办起就要符合法定要求或标准,才能获准“使用”药品资格。否则就严格实行“医药分家”,不允许其单设药房或药库。目前在现有管理 基础上,一些地方或通过规章或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及药库提出了基本标准,这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现实选择。
2、依法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笔者认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与药库实行市场准入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然而,要求农村医疗机构配备依法经营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是《药品管理法》(22条)规定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应当可以依法强制推行。问题是虽然《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这一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并且进一步规定了禁止性条款,即“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但是由于缺少配套的法律责任条款,这一法定义务以及禁止性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摆设”,仅靠药监人员的教育督促事实上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在一些配套规章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上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第22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基本素质能依法得到保证,农村医疗的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会得到明显提升。
3、健全完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药事管理顾名思义必须要符合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其中,制度保证是重要一环。相对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规范和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规范,承担80%以上药品终端消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至今没有一套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来规范,这是我国药事管理之“链条缺损”。应该说大型综合性医院多年来在药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然而,大量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起点低,制度落实几乎都没有成文,更无从谈及制度执行与保障,直接导致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随意、被动、削弱,造成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始终处于低水平甚至负性循环。在监管实践中,一些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缺乏可控保证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屡禁屡犯,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药事管理不规范,缺少必须的制度保障。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农村医疗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药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关制度,如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记录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调动农村医疗机构自身积极性,参照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规范,制订一套适合本辖区医疗机构用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如采购审批制度、处方调配制度、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岗位制度、药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
关于强加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情况报告2
摘要:目前中国基层医疗机构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国家为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大力进行医改,全面建设基层医疗机构,改革以及完善基层医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水平。基层医疗机构在医改的号召下,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加强自身的建设。同时,国家颁布了基层医疗实行基本药物零利润的政策。国家对基层医疗建设进行大力扶持,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然而,对政策正确认识的缺乏以及其他因素下,基层医疗发生优化的同时也存在问题,通过抽样调查,实事求是,理性客观阐述基层医疗现状,肯定成果同时分析问题,让基层医疗在医改的引导下以及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下,能够更好的为民谋利,稳健前行,在坎坷中不断前进。
调查方式:
结构式面谈,走访,实践体验,定额抽样调查,观察法
调查对象:
基层医疗的工作人员以及医院管理人员,病人以及部分群众 调查目的:
1.了解基层医疗设备现状以及医务技术水平
2.了解医改政策对基层医疗的影响
3.了解群众以及患者对于基层医疗的认识
4.发现基层医疗现在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与方法调查资料分析: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现在的基层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小型社区卫生医疗站(或者医疗救助中心)。现机构的大致定位是: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其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采用定额抽样选取了忠县县医院,以及村卫生室我们主要以医疗机构和群众患者两方面来调查基层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
(一)基层医疗的具体规模以及其现状
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忠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处繁华的拔山镇,交通发达,设施比较齐全。医院的各个科室分布较为均匀。忠县第二人民医院床位总共80,内科30,外科30,妇科20,分布比较合理。永丰镇镇医院床位分布与县人民第二医院有所差距。虽然在规模设施以及机器装备下不如主城医院的那么优越,但基于现在的医改政策,基层医疗逐步向公共卫生方向发展,重点在于搞全民健康,以及疾病的预防,乡镇医院都设有疫情报告箱,同时医院走廊上挂有医疗卫生的宣传海报以及公共卫生的宣传讲解!医院同时设有候诊室,用以接待病人,走廊也设有座位供病人休息。县医院还配有电梯,方便手术车的推行,同时也方便人员走动。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大都是本科生毕业,并且都持有执业
医师资格证书。乡镇医务人员大都是大专以及中专毕业,然后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大都考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而且有些医务人员行医多年,行医经验非常丰富。医院的药品管理也符合规范,药品的开取严格按照执业医师开的药单子。乡镇医院主要科室有中医骨科,外科,内科,泌尿科,放射科等,治疗简单的风寒感冒,外伤感染以及其他的病种,还有阑尾炎,骨伤,泌尿科,脾切除,肠梗阻,子宫肌瘤,肾切除等,医院放射科有CT,B超,心电图,还可以开展胃镜治疗,微创手术。基层医疗机构医院规模的大小与市级医院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但总体还是比较符合基层医疗的设备!
(二)基层医疗机构在医改下的发展现状
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实行医改政策,为群众谋求利益,投资数亿建设基层医疗,贯切执行以民生优先的方针政策。基层医疗也支持医改、服务医改,按照国家政策方针使医改工作能够得到更深入、更扎实、更广泛、更有效地推进,让人民群众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在医改政策的号召之下,乡镇医院现在的形式逐步向公共卫生这个方向转变,以原来的盈利为目的转变成现在的公益性服务,从事小病的治疗,增强县乡镇三级医疗机构,加强基层医疗的卫生人员的配备。努力在乡镇医院以及卫生站,都配备合格的全科医生。同时,医学院校在20xx年招生中,就已经开始了免费定向培养全科医学生,免除他们的学费,毕业后定向分工到县乡镇医疗机构,更好的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同时,今年在6月27号基层医疗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的零利润销售,从此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药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平均下降30%左右,老百姓从中得到了非常明显的实惠。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恢复到公益性事业单位,它的发展费用由政府负担,经营的费用差额部分也由政府多渠道给予补偿,医务人员的工资也是财政拨款,实行绩效工资,医务人员的酬劳与医院的收入没有关系,很大部分消除了原来医院的为创造业绩而胡乱造假。消除了原来以药养医的局面。同时,现在实施的医保,群众看病费用可以报销70%.
(三)基层医疗为群众谋求的福利
乡镇医院在医改的号召之下,迅速向公共卫生方向发展。乡镇医院与村卫生站协作,由国家财政拨款,补助普查费用10元/人,补助体检费用15元/人,成立公共卫生监督组,组织下乡活动,下到群众当中,进行义诊。义诊活动包括:1.对群众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2。免费为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免费检查发放药品并且建立健康档案。检查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糖,血压,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的常规检查。3.妇女每年免费的两癌检查:乳腺癌和宫颈癌。.4,儿童每年的免费体检
(四)基层医疗的医患关系
基层医疗主要从事常见的疾病,用以缓解大医院的压力,一般大型的医疗纠纷不存在,但医患关系依然存在,医疗事故的`发生主要
是妇产科居多。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大部分能够按照上级文件指示办事,采取正常途径来解决,有时也会和病人进行协调解决。有时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以及对医院医疗技术有限性的认识不全面,导致了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有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医务人员队伍还不够强硬,宣传力度还不够,为了更好的为群众谋利,要将强医疗队伍的建设与改良!
(五)医疗机构本身以及群众对于现在医疗的总体印象以及看法
对于现阶段的基层医疗,工作人员本身也在努力建设队伍,老百姓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对乡镇医院每年搞的定期体检以及基本药物的零利润出售都大力支持并表示赞扬,但同时也还是有不如意的地方,群众反映的问题概括如下:
(1)、每年的义诊趋向于形式化,很是粗糙,为了减少每年高血压糖尿病的随访人数,某些医务人员在测量血压血糖时在一定范围内弄虚作假,减轻工作量。
(2)、医院报销医药费的程序麻烦,群众对报销的程序也不清楚。
(3)、在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利润销售下,医院的医务人员为了赚取额外收入,自己在外面开药店,主进医院没有的药品,当病人来救治时就只有拿着医生开的药单到指定的药店取药,从中谋求利润。
(4)、医院的从事行政行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要求穿上白大褂,不符合医院的规定。
(5)医生只会医病,不会医人。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对待询问病情的人没有耐心,医生趋于冷漠,面对病人除了问诊没有其他的格外关心,有时在病人刚做完手术,也许第一句就是:你的缴费单在哪里呢,让人感觉很医生的冷漠。
(6)、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工作没有激情,某些职员上班时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还上网干其他事情,没有组织性。
(7)、现医院还缺少专业的儿科医生,以及合格的全科医生。医疗队伍有待进一步的加强与建设。
(8)、现在的下乡义诊活动让某些思想不成熟的工作人员出去大吃大喝,造成铺张浪费。
(9)、做外科手术医生在做手术时给病人的某些医疗器材,比如假肢,与厂家暗箱操作,从中拿取回扣,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六).问题根源以及建议
医院这些漏洞问题的存在,与当地经济发展以及福利待遇有很大关系,同时医院制度上的疏忽,体质不完善,工作人员不严肃不认真的工作态度也是导致的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有问题的存在,就需要对此提出解决的办法,根据调查资料以及医院现况,建议如下:
(1)、医院规范完善规章制度是当务之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切落实好每个工作细节,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
(2)、加强医务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广纳合格的优秀人才,加大投资到基层医疗设施,完善基层医疗的设施。
(3)、医院存在的医患关系,医患双方都有责任,在此,医院同时也
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患者了解医学知识以及医学上的局限,对医院有进一步的了解。
(4)、医生不但要学会怎样治病,同时也要学会怎样医治人。医院需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培养,督促医务人员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规定与道德。更好的为群众谋求利益,保障全民健康。
加强训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及服务质量,让患者得到好质量的服务,同时也可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知道什么样的人得了这种病,比知道这个人人得了什么病更有意义”,加大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积极搞好社会医学,预防医学,搞好防御工作。
关于强加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情况报告3
花溪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对于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利用率,改善群众健康状况等具有重要意义。我乡认真组织人员对卫生院及全乡3个村卫生室进行自查;现把自查汇报如下:
一、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监管及执业许可
我乡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行业要求。卫生院的医务人员门诊医生必需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护理的有护理资格,未取得资格证不得从事医疗业务工作岗位上的诊疗工作。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师或村医资格,才能开展医疗业务。严格按《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执行。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诊疗业务,严格执业范围;自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我乡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检查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保管,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耗材的管理;依照《医疗废弃无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经严格自查,我乡无违反操作的人员和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1.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的教育,组织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院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方面的相关培训。
2.开展群众就医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疗风险,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
3.经过严格的自查我乡的情况大体就这些,不足的希望今后上级领导多给予指导改进。
4.逐步提高,为深化医疗卫生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努力奋斗。
花溪区马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