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4-10-18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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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调研报告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1

  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到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瑞亮同志带领部分专职委员、代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经信局、市残联等部门和昌城、相州、皇华等镇,围绕全市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的共同努力,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雏型,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

  (一)以就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就业局势稳定。市政府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和再就业援助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自主择业能力;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宽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广泛搜集市内外劳动力供求信息,努力破解企业招工难。1—7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76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69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9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3%。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今年上半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144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人数20620人;全市累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712人,征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5万元;为5834名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23万元;为747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费用792万元,为748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费498万元;全市参保单位达1429家,参保职工26.5万人;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6.34亿元。

  (三)以低保为重点,覆盖全市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实行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低保面。截止到7月底,我市享受城市低保的共有1030户、3070人,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8198户、18613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55.6万元,农村低保金1095.6万元,城市和农村低保率分别达到1.5%和2.2%;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共救助897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5.3万元;积极实施临时救助,共救助7657人,发放救助金106.16万元,其中救助孤儿160人,发放救助金32万元;建立健全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机制,集中供养率达到82.6%;切实履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对在校高中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寄宿生等都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助,并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及课本费;残疾人临时救助、危房改造救助、就业培训补助、残疾学生补助和康复救助等五大救助也有长足发展。

  二、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保险扩面难。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主动为职工投保的积极性不高,有的职工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理解片面,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还有部分规模企业职工参保率尚未达到50%。中小企业特别是用工不足百人的个体私营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立户参保率偏低。目前执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对农民的吸引力不足,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企业用工多样化,用工需求量扩大,用工政策相对灵活,导致职工流动性极强,影响了社会保险的扩面。

  (二)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过少,执法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相对偏少,与日益繁重的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要求有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有的.镇街没有专职从事社会保障的工作人员,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缺少执法检查职能,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三)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在民政局设有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办公室,但信息交流和共享滞后,统筹协调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成为保障体系的薄弱环节。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增强贯彻执行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自觉性和工作责任感。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社会保障意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群众全部惠及。

  (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推进企业和职工的参保工作;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参保的新办法,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进建筑和餐饮等服务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扩大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面。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市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大联动力度,推动救助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的作用,避免救助不均。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调高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比例,提高报销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探讨经济薄弱村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机制。

  (四)进一步扩大社会帮扶的救助面。完善社会帮扶救助政策,逐步扩大困难群众的救助层面,提高救助标准,增加救助次数。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外来务工困难人员的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的合理救助机制,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救助门槛,适当扩大救助内容。进一步加大困难残疾人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扩大符合政策的贫困残疾人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配足配强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运行。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社会保障工作,并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2

  一、基本情况

  审批事项清理方面:原由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今年以来我们对其中4项予以精简调整为日常管理或公共服务类项目,仅保留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对需要实行流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优化,将原本需要十日乃至二三十日的办事时间流程缩短至八工作日内完成,凡是能够实现即来即办的调整为即来即办,凡是必须经过现场核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尽最大可能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窗口服务建设方面:黄冈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位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面积1800平方米,前台服务大厅共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就业局20人、人才中心6人。设有10处服务窗口,前台20个,后台16个,共36个工作台位。其中就业局设有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社区就业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创业扶持、就业培训等8个窗口,30个工作台位。人才中心设有人才测评、人事代理2个窗口,6个工作台位。服务大厅可容纳800人进场进行招聘活动及办理就业(人才)服务,年进场办理求职的人数达18万人次,招聘的企业数达350家。黄冈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位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二楼,面积1188平方米,设有综合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报核定四个工作服务区,工作台位72个,其中前台38个,后台34个,可容纳200余人同时进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公人员共55人,年接待量16万余人次。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会议和《湖北省政府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xx]26号)、《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24号)等文件精神,学习省厅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审批职能、事项和人员向一个处室集中)工作五统一经验(统一受理,统一报批,统一制发批准文书,统一使用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加强监督管理为手段,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目的,研究并落实管理举措,加强和创新管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业务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通过抓执行促工作,抓管理保质量,抓效能树形象,切实承担起社会赋予的任务和使命,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重点做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体系,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了黄冈市人社局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协调、部署和监督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日常工作。

  二是调整内设机构,培养后备干部。根据省市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有关归并职能的相关原则,拟在现有政策法规科增加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使目前分散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协调管理,同时建立优秀人才和年轻后备干部轮岗锻炼制度,力争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培养锻炼年轻、后备干部的场所。

  三是再造流程,提供最佳服务。在行政审批三集中清理过程中,按照市政府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申报资料、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3。5个、5个和8天以内的硬性要求,力争行政审批在全省市州人社部门中项目最少、收费最低、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我们对4项行政审批事项

  予以精简调整为日常管理或公共服务类项目,仅保留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对需要实行流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将逐步优化,将原本需要十天乃至二三十天的办事时间流程缩短至八天内完成,凡是能够实现即来即办的调整为即来即办,凡是必须经过现场核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尽量最大可能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人社部门审批服务全省市州最优的目标,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最佳的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服务窗口授权不到位。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窗口,窗口成了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窗口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而增加了办事环节,不便于企业、群众办事。

  二是部分服务窗口流程不畅。由于派驻窗口的`各科室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服务权力集中到窗口,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三是少数窗口管理不甚规范。一些职能科室部门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窗口,有的甚至将临时聘用人员派驻窗口来应差,有的部门在窗口人员待遇保障方面还差强人意。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加大重视程度,奖罚分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窗口这种运作模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运作,对于那些故意拖延,不配合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个别部门领导要予以警告,对那些表现较好的科室部门要予以表扬奖励。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把窗口推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

  二是整合权力人事,权责统一。为避免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形同虚设,把审批权逐渐转移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特殊性质的部门除外),各职能科室、部门的职能取向要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服务,保证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真正达到一站式审批的目的。同时,对部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重新选拔,要求各部门推荐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积极上进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窗口来。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优化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建立各类管理档案和信息记录,对工作积极、服务质量高、公众评价好的工作人员晋升提拔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在实践中还可以建立一些立体式的激励机制,如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实行目标激励;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窗口服务考核奖,实行物质激励;每年评比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荣誉激励;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关心爱护、尊重信任、体谅赞许,实行情感激励等等。这样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对高素质人才也产生很大的吸引力。

  四是建立多重监督,监督到位。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权力监督必须到位,要积极探索改进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在机关工作考评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群众作为窗口的顾客,如遇到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和违诺问题时,到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式。使多种监督渠道和监督机制相结合,切实转变个别科室部门存在的两头受理、突破时限、增设环节等现象,各职能科室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出台专门规定,对审批违规行为实施一票否决,确保窗口健康运行。

  五是推行电子政务,实现公开。凡是进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远程网络查询相关信息。对一些条件具备的科室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申报材料和网上审批服务,保证行政审批服务的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进行,提高人社部门的行政效率和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度。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服务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今后我们将更加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更优的服务、更高的标准、更新的理念、更硬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审批项目最少、时间最短、收费最低、程序最简、服务最优的工作目标,真正实现一楼式办公、一窗式收费、一站式服务,真正成为能为办事群众服务的政务超市。

社保工作调研报告3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xx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二、存在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 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三、对策及建议

  1、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2、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4、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