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4-08-12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推荐】税务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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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调研报告1

  一、当前办税服务厅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当前,办税服务厅存在着征期排队、系统不稳定、征纳信息不对称和服务质量待提高等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当前办税服务厅工作量增大与办税效率提升相对缓慢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存在和加剧,不仅增加了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压力,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纳关系的和谐和国税机关的自身形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期内申报征收窗口排队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国税部门负责管辖的纳税人(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越来越多,征期内纳税人排队一直是困绕基层办税服务厅的老大难问题,尤其是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四个月份的征期,以及每个征期的后半段,是纳税人排队最为突出的时期。从客观原因分析,导致征期排队原因有二:

  一是业务量增大。特别是当所得税征期和增值税征期重合,业务量比平时增大了数倍,纳税人流量比较密集,因此造成纳税人排队。

  二是纳税习惯使然。从历年的观察和汇总情况看,纳税人出于降低资金成本的原因或受财务核算效率的影响,征期前5天进行申报抄税的纳税人只有四分之一,后5天大约占到四分之三,特别在征期最后2—3天形成高峰,由于目前大厅窗口有限,无法全部及时办结,造成了纳税人排队问题的频频出现而又无有效的应对办法。

  (二)软件系统不稳定依然存在。办税软件系统不稳定,势必影响办税服务厅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办税效率,特别是在申报期内,综合征管软件CTAIS2.0系统、票表比对系统、电子申报系统等软件系统,由于业务量大,经常出现服务器连接不上、运行不稳定等现象,导致业务暂停办理,形成重复排队。比如:20xx年10月份征期,高区国税局办税软件系统不间断的有三天出现问题,导致纳税人上午排完队后下午又重新来排,纳税人意见很大,从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国税部门的工作形象。

  (三)征纳双方信息沟通和交流滞后。由于征纳双方对同一业务问题的理解存在差异,经常出现争议问题,导致办税业务没有及时得到办结。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由于税收政策调整自身的原因,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存在时间差,业务衔接存在争议和矛盾;

  二是税务机关因信息化手段的不断改进,征管要求不断提高,对纳税人的管理也不断产生新的变化,很多纳税人还没有真正适应过来,工作中存在一定的误会。比如:在普通发票管理上,从20xx年“一机多票”上线,到后来的以票控税改成使用手写版发票进行定额管理,直到现在彻底取消个体户使用手写版发票,并伴随着系统的升级,对发票验旧的要求也随之在不断提高,这中间由于管理本身的需要,发票的管理要求也进行了适时调整,纳税人有一些意见和看法,虽然也及时开展了相应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但有些问题依然不能保持统一看法和意见,因而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征纳关系的和谐。

  (四)办税服务厅与业务科室之间的衔接缺少规范约束。由于当前存在很多种业务需要两个科室以上前后衔接才能共同完成,往往前一个环节不能完成,就会造成业务流转停顿,造成纳税人不得不等的现象。除了少数因工作失误引起的耽搁外,大多数不能及时完成的业务都是多种因素综合引发的,如何规范业务科室与办税服务厅间的配合和有效流转,是当前提高办税水平和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办税服务厅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办税的效率和质量,也是关系到解决流速问题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办税服务厅承担的业务种类多,除了对服务态度和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外,对办税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人员的业务素质表现不一,处理业务的能力和效率就不尽相同,势必会对流速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必然造成征纳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着国税部门的外在形象。

  二、提高办税质效的目标和措施

  针对办税服务厅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何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征纳关系,为各科室提供高质效的业务支持,树立全新形象,需从手段与制度相结合入手,采取如下措施:

  (一)积极推行纳税人申报分段管理制度。针对征期大厅出现排队拥挤的问题,建议推行纳税人申报分段管理,均衡使用纳税申报期,避免个别时段纳税人过度集中。将规模较小、财务核算相对简单的纳税人安排在征期的前半段申报,将规模较大、财务核算相对复杂的纳税人安排在征期的后半段申报,避免个别时段过度集中造成排队拥挤。在这个原则下,提议将小规模纳税人、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安排在5日前申报,规模较大的一般纳税人安排在6到9日申报,申报期最后一天原则上不安排纳税人申报,这样就保留一天处理特殊情况,9日前没有完成申报的,由片管员统计上报,并重点催报催缴。单纯所得税户,安排在11到15号开具税票(申报可以提前),也可以大力推广网上申报并划转税款,减少办税服务厅的开票流量。同时积极开展分类服务,为纳税信用等级A类、下岗职工、老弱病残孕等纳税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主动、方便、快捷的服务。办税服务厅窗口要明示:“A类、下岗职工及老弱病残纳税人优先”,税务人员要主动进行纳税引导,或接受纳税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二)及时疏导纳税人应对网络堵塞问题。针对软件系统不稳定问题,除了建议上级机关完善软件功能、提高网络负载能力之外,基层办税服务厅应主动采取有效办法来缓解这一突出矛盾。

  一是依照出现网络堵塞问题的时间规律,及时灵活地采取应对措施。根据以往的经验,网络问题一般发生在申报高峰时段的上午九点到十点前后,上级服务器一般在中午解决,可以及时通知纳税人不必等待,下午再来,或者留下申报纳税资料,由工作人员在中午系统恢复后加班处理,避免下午重复排队。如果问题出现在下午,让纳税人留下资料,在系统恢复后加班处理。上述两种情况,如果在票表税比对出现问题后,必须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防止因资料积压在大厅岗位上导致过错转移。

  二是采取预约等缓解措施。通知纳税人尽量提前申报,错开申报高峰。为了保证征期工作的顺利,必须完善预约制度、延时服务制度、电话提醒制度,确保不能因为网络系统问题导致纳税人逾期未申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征纳双方的沟通效率。因为征纳双方对政策接触不同步的特点,加上税务机关管理手段的改进及管理要求的提升,对涉税事项产生理解分歧是很正常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想方设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提高沟通效率。

  一是通过印刷一些办税事项的`宣传单、明白纸,发放给纳税人,提高纳税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程度,将大部分业务理解分歧问题化解在发生之前,对提高办税效率有比较好的作用。同时,为每个岗位量身订作一些办税窗口说明,发放给纳税人,起到减少误会,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的目的。按照窗口的设置,说明内容包括:办理登记、开户、申请一般纳税人事项;发票领购、保管、开具、验旧注意事项;代开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注意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申报中有关大厅业务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等。

  二是对政策调整、管理方式改变需要纳税人办税事项及时改变的,要及时贴出通知,如果所涉及纳税人数量较少的,要电话通知,防止纳税人跑冤枉路。

  三是将每个岗位所负责的事项详细列明,并放在每个岗位的柜台上,避免乱排队。

  四是完善首问负责制,提高在纳税人第一次提问时解决问题的效率。

  五是提高争议问题解决效率。当纳税人因业务理解与税务机关产生分歧而发生争议时,如果能当场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避免因一个纳税人问题而使其他纳税人等待很长时间,降低整体效率。如果不能当场解决的,安排专人解决,这样不至于耽误其他纳税人的时间。

  (四)加强科室协调和衔接,提高每个环节的办税效率。当前大量业务需要不同科室在征管系统中按顺序连贯完成后,纳税人才能购买发票或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果管理科室相关人员不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处理好相关业务,纳税人就得等待。针对与其他各科室业务衔接不顺畅而使纳税人上下跑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建立健全业务衔接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沟通,如果第一环节为大厅岗位,必须在完成相关业务后,立即通知管理科室相关人员搞好衔接;

  二是建议管理科室确认好业务代办问题,即相关人员不在单位,代办人员进行应对处理,确保人员不到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

  三是限时完成问题,各个环节的业务都应该有个完成的时间限制,这样,在那个环节拖延时间,就追查那个环节的责任。

  四是作好协调工作,对纳税人申办的业务事项,如果在科室之间发生流转不畅的现象,一经发现或接到纳税人诉求,应及时沟通科室或者上报领导,并划清责任归属,追查责任,避免内部争议导致纳税人不满意。

税务工作调研报告2

  20xx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税收管理建设三年规划的关键一年。征管工作要按照省、市局党组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的“打基础、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健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体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工作。

  (一)完善登记制度,强化户籍管理。巩固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成果,落实巡查巡访制度。认真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结合承德实际,贯彻落实好《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流程。完善征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电子”或纸质户籍档案。年内借助省局搭建的企业信息交互平台,首先实现国、地税之间企业登记及相关信息的交换与比对。在规范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二)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一是科学配置管理力量,优先保证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城市税源和流失风险大的税源的控管。优化人员组合,实行分组管理,管理小组应2人以上,小组内可分为主管、协管,逐步取消单人管户制度。督导落实管理员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两年轮岗一次,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是按照管理员工作规范,细化作业标准,落实工作底稿制度。推行省局集中管理员工作平台。

  三是推进领导联系户和管户制度的落实。市、县局领导都要选择重点税源企业作为联系户,深入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税务分局长、所长亲自管户,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税收管理员资格认证、能级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落实属地基础上的分类管理。

  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对特大型企业派驻驻厂组,直接进驻企业进行税源管理。

  二是强化行业管理。配合省局制定重点行业和税收高风险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四)深化纳税评估工作。认真落实省局《纳税评估实施办法》及各分税种评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纳税评估规程,逐步建立分行业、分区域、分经济类型的指标库及预警值,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筛选评估对象的`及时性、准确率。发挥税务约谈的作用,建立纳税人自我纠错机制,自查补缴税款,对涉及偷骗税的要按规定由稽查局查处。建立纳税评估案例库,加强案例分析和交流,不断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水平。配合有关业务科,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五)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税源管理部门、稽查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和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以评促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收管理的整体效能。做好协调联动机制日常工作,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县区局联动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

  (六)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重点强化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管理。在小规模企业中扩大电脑票的使用范围。严格落实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利用现有系统功能逐步开通发票查询业务,促进形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强化发票验旧售新和发票限量、限额、限种类供应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发票领购及开具使用情况的监控分析,针对疑点实施重点抽查和督查。抓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选择部分商业零售业户进行试点。

  (七)强化个体及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制定并落实《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税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定额流程和文书使用。完善定税系统,深化落实电脑定税制度,强化数据采集,限制调整权限,增强监控分析。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稳步推进个体大户建账工作。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落实集贸市场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专题调研,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征管水平。

  (八)严格欠税和缓缴税款的管理,强化清欠措施,加大清欠力度,落实清欠考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欠税总额逐步减少。完善《欠税公告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的欠税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方式及时进行公告,实现欠税公告业务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欠税公告率要达到100%。切实加强延期纳税申报的管理,严格执行对欠税加收滞纳金制度,滞纳金加收率要达到100%,滞纳金入库率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

  (一)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深化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完善和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下大力气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依法简化办税程序、手续,降低征纳成本。

  (二)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对办税服务厅名称、标识、服务用语、涉税资料、触摸屏、窗口设置、功能分区等进行规范统一。强化办税服务厅的作用和职能,制定和落实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信息共享”的“一站式”办税服务模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一窗式”管理、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阳光操作和首问责任等制度。建立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咨询和监督。

  (三)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打造集税收政策、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纳税咨询辅导、网上办税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配合省局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咨询受理、承办、转办、反馈、督办等服务功能。深化完善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继续大力推行所有企业网上报税和个体双定户简易报税、银行划缴税款。全面推行短信服务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配合省局国税系统门户网站建设,拓展网站功能,实现与12366热线、多元化报税平台、短信服务系统的有效链接,为广大纳税人以及全社会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经济、优质的服务。

  (四)全面推行办税公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办税公开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具体项目,明确各细项所需资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承诺时限。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特别是门户网站等实施办税公开。

  (五)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与管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制度,上半年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年内公告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强化对c、d类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三、继续推进征管信息化工作

  (一)积极推行管理应用系统。配合省局完成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三大系统”的信息共享。推行集“一户式”存储、分析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数据应用软件。创造条件,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税银库”联网,努力实现申报、缴税同步模式,提高税款入库及时率。

  (二)强化数据应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各级机关的应用意识,提高各类各级操作人员应用技能。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等工作。加强数据管理和维护,协同相关部门建立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强化数据质量监控与考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征管情况的日常监控,确定相关征管监控点,开发相关分析监控软件,定期相关信息,强化督导核查,促进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

  (三)积极做好基层报送报表和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简并”工作。努力实现报表资料归口管理,减少重复报送。凡系统能够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报表,不再要求报送,各部门信息共享,切实为基层和纳税人“减负”。

  四、努力做好各项综合性征管工作。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总局确定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本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征管体系。细化征、管、查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衔接;充实基层征管力量,合理确定征、管、查人员比例,使管理力量与担负任务相匹配;整合业务分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

  (二)业务督导工作。配合省局业务督导组在我市的督导工作,做好业务督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按照协调联动机制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相关信息、运行情况汇总、报告及协调办公室其他日常工作,促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顺畅运行及在税源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