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3-10-06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收费工作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各级领导对校务公开的指示和要求,我们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积极实施,做了以下工作:

  1、设立校务公开栏。

  每学期我们都将学期的收费情况和支出情况公布出来,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本学期由于基建还未结束,宣传橱窗还未安装好,我们就用宣传板将学校的收费情况向家长公布。

  2、增设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根据教育局党委的要求,我们征求家长的意见,在学校门口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主管局及学校的举报电话。学期末,我们还发放了家长问卷,征求家长对我们教师以及校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直接投入意见箱),发放50份,收回40份。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肯定,对我们的鼓励,使我们感到安慰,觉得我们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有家长的理解和肯定,我们就满足了。

  3、做好代办费清算结退工作。

  每学期结束前,我们都将代办费清单发给家长,让家长明明白白消费。

  4、召开家长会。

  每学期,我们都有召开家长会,将学校工作计划和重大事情告知家长,征求家长的意见。

  5、做好校内校务分开工作。

  (1)由于我们学校比较小,教师人数少,因此学校泊一切事情都与教师商量,重大事情交由教代会、校务会讨论通过。例原有的调休制度教师反映有些地方不够明确,于是我们就充分征求第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班代表汇总后交教代会、校务会通过。、

  (2)校长基金、月奖的发放、贫困生学费的减免、评优活动都在教师会上通过。

  (3)学校支出明细每年由校长述职公布,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2

  为了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我校组织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我校有关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1、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召开收费专题会议。

  我校每学期都要召开收费专题会议,由校务会成员参加,同时在例会上作为专题提出收费要求。我校在收费工作中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我校本学期只收取了学生书本费(4-6年级70元,1-3年级48元),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学校按规定在学校橱窗里张贴由区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强迫收取学生上级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阿后方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我校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学校所有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截留、挪用和抵充收费。校长在收费签字上有明确的监督机制,主要是管理透明化、群众知情化。我们还和各年级组长及科任教师签订了“不乱收费”保证书,制定了奖惩制度,以更好地落实收费工作。

  五、不断加强规范收费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学校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工程。在收费问题上,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信息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制订了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学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3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0〕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10〕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10〕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10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09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10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08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09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09〕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09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09〕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09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09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的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切实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在接到《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95号)文件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和通知内容,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我校于近日针对春季学期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

  学习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上级文件下达后,学校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召开全校教职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动员大会,集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认真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同时,调整健全了由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规范收费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一把手”负总责,教职员工齐抓共管,学生、家长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收费工作形成管理网络。

  二、立章建制,进一步健全收费制度,加强收费责任制。

  1、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收费工作,我校修订完善了相关的教育收费有关规定及责任追究制度,签订责任状,将管理收费工作列入教职工奖惩条例之中,学校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的措施。

  2、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各项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一费制”。

  4、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被评为“价格诚信单位”。

  5、落实帮困助学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详细调查了解,确定帮困对象,保证时间、足额发放帮困助学金。学校开学初启动“阳光工程”系列活动,设立“阳光工程温暖基金”,基金由全校教职员工自愿捐款筹得,该项活动中校领导和党员教师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教师参与积极性很高。目前,“温暖基金”帮扶工作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6、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新学期收费前学校都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学校宣传橱窗中的公示栏中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严格做到“阳光收费”。学校通过家委会、家长会、校长信箱等形式欢迎家长对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建立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及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7、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用书目录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对未列入的教辅用书及用品,一律不得订购,同时坚决不准教师代为销售。学校杜绝向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严明纪律,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以各种形式变相推销或购买教辅读物资料,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

  8、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如需要对个别学生进行辅导,均为义务、自愿。我们提倡老师无偿地为学生指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补课。我校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特长班等,也没有教师在学校内和学校外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开学初启动“阳光工程”系列活动,建立由自愿申请的学困生组成的“阳光扶助班”,学校安排骨干教师利用自习时间,对他们进行义务补课和辅导。到目前为止已有多名学生学业上脱困,更为可喜的是大多数学生已首先从思想上脱困了,他们已收获了自信和阳光的心态。

  三、认真围绕检查重点,切实展开自查自纠

  1、学校确保了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一般日常教育经费的.使用严格履行申请报批手续,较为重大教育经费的使用须提交学校校务会集体讨论审议。学校确保了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学校为学生服务的代办收费,依据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经市局审核,经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发意见征询单,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后方才收取。代办校服等充分体现学生自愿原则,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有明细项目和明码标价,并在文字中表明“自愿选择”,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征订。

  3、学校从市教育局统一的学生书本征订目录中由华运公司给学生自愿征订学习用书及配套的练习册等材料,没有统一为学生购买课外教辅材料,不存在乱订乱发教辅材料现象。开学之初,学校就与每位教师都签订了“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材料”承诺书和责任状。

  4、我校规范执行教育收费公示,确保了内容完整,信息准确、项目清晰、标准规范、形式与内容一致,并说明收费依据。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识和责任意识。平时,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自觉学习党的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尤其是每学期初、末都要组织学习有关规范教育收费上的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实施。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宣传、推荐教辅材料、学习用品等,学校内向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都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且经过学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学校进一步完善规范收费管理制度,实行教育收费考核、责任制。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教师,要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纪查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理解、执行政策的能力与水平,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决不干有损于学校、教师形象的事,做到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2、进一步提高教育规范收费的宣传、公示力度。第一,通过家委会、学生家长会议、校园网、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家长、社会宣传教育收费政策;第二,学校要在教职工会议、家长会议等各种场合,向师生、家长、社会作出规范教育收费的承诺,保证学校不违规收费。

  3、不断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项目的“征询家长意见书”。学校要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内容更加具体、清楚的“征询家长意见书”。填写时,让家长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征询单上直接填写“愿意”或者“不同意”等字样表达是否代办。

  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加强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方面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各班各学科教师每学期都制订“辅优补差”计划,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辅优补差”工作。教师要精选学生每天的练习题和家庭作业,从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以上是我校收费工作自查后的汇报,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的规范工作,树立学校和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5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6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加强了教育教学规范,严格执行了上级收费制度,经严格自查,工作中未出现任何乱收费行为,共完成四项正常代收费工作,现就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团员团费(负责人刘老师,分院政治辅导员)

  根据共青团工作规定,在学院团委统一组织下,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共有共青团员1348人,代收团费1289.9元,按班级收缴后汇总后全部上交学院团委。

  二、党员党费(负责人小沙,党总支委员)

  根据党章规定,经学院组织人事处核算,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支部共30个党员,其中预备党员3人,全年分季度缴纳党费共计1644.70元,季度缴纳党费987.60元,汇总后统一上交学院计划财务处专帐。

  三、爱心“一元捐”(负责人刘老师,分院政治辅导员)

  根据学院团委工作安排,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爱心“一元捐”活动,共捐款1313.3元,按班级捐款汇总后全部上交学院团委。

  四、工会会费(负责人小佩,工会委员)

  按照工会工作规定,依据标准组织职工缴费。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现有工会会员67人,全年缴纳会费4919.5元,汇总后统一上交到学院院计划财务处专帐。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7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3、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

  5、认真落实好“一科一辅”文件精神。

  6、不组织培训班、补习班等另立收费项目。

  7、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一科一辅”的文件精神下没有其它收费项目。

  2、能做到校务、收费公开,透明。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有效促进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8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教职工101人。20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主要做法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由xxx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xxx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xxx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9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目前拥有初中三个年级8个班,师生400余人。学校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特别是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z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视情况。

  学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期开学之前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开学阶段,将鄂价费相关文件精神,0收费政策及其它与学校相关的.惠民政策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个教师都明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让每个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制定了治理乱收费的制度和措施。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此,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杨白中学教师教育收费承诺书》。

  二、执行学杂费、书本费政策情况

  我校将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并公开了举报电话,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执行的是鄂价费相关文件规定的0收费政策,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中,学校坚持收费前宣传、公示,收费中严把标准、程序,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取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春,我校代收抄本费生平10元。

  我校禁止教师诱导或暗示学生订阅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对教学辅助材料严格控制。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只能预订一份省教研室编写的与教材配套的《课堂作业》作为教辅资料;《课堂作业》的发行,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在学生中宣传,学生提前一学期预约,当学期在安大校园超市刷卡购买。

  学生校平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

  在推行国家“学生奶计划”工作时,我们坚决按规范程序操作,即宣传—,预约征订—业务员来校收取费用—学校组织发放。

  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收费前,除了公示外,我们还以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告知家长,让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

  四、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在经费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校长一支笔审签制度和教代会民主理财制度。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校财局管。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实行勤俭办校,厉行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没有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现象。

  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以上是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校继续坚持收费公示制,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发展之路。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10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和发改局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11

  按照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就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我校成立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教育收费的开展及自查情况

  1、收费情况

  我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均免收课本费无违规行为。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无违反规定招生并收费。

  (3)学校没有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没有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行为。

  (4)学校以学生自愿为原则收取代收费。如作业本费、保险费。

  (5)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市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进行征订,从未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收取资料费。

  2、收费公示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学校明显位置制做、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教育收费公示做到内容完整、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并设立意见箱箱,自觉、主动地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家长不明白的.,有问必答,做好耐心、细致的答疑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

  今后,我校将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百教纪检[20xx]17号)的文件要求,我校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校在开学初8月20日、24日分别召开的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教育乱收费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践行“中国梦”,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黄仕锋(校长)

  副组长:杨进文(副校长)

  成员:黄永先、张成光、李帮文、杨明先

  负责全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和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党支部认真开展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校长汇报,严格督查。

  三、规范管理,杜绝乱收费

  1、教育惠民政策落实

  我校8月20日已从新华书店拉新书到学校,开学第一天就人手一册分发到了学生手中。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操作,班级申报、学校审察、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上有划拨资金后,按时足额发放给学生本人,没有贪污、挪用、截流、滞留资金等现象。

  2、服务性收费规范

  我校严格按照自治县物价局给我校食堂饭菜价格的备案,给学生自行交纳295元的寄宿生生活费外,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不作强制要求,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

  3、教辅材料征订发放有序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成立了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依据学生自愿选的`原则,只宣传百色市使用的大显身手资料,供家长学生自愿选购。二是坚决杜绝了滥发教辅材料现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和地方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严禁经销商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4、坚决杜绝学校及教师补课办班

  开学初认真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及要求,明确禁止教师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兼职,坚决杜绝教师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

  四、抓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

  1、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促使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学效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使广大教职工严格自律,树良好教育形象。

  2、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公布了监督电话,开设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

  教育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是实现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阵地。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13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县委和镇政府涉农办公室的要求,我所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以来,我所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在办理建房手续时,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农民接受咨询、代办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或以“税”等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费用的做法,也不存在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全年共收取农民建房验收发证工本费4户共20、00元(其收费依据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1992]130号),为符合建房手续的农民办理建房手续148宗,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通过自查,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经验做法

  1、召开会议部署自查工作。年初工作会上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专门研究部署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再次重申所长亲自抓,要求所内人员认真对待、严抓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拖延等不负责任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所成立了由所长黄宗铭任组长,副所长雷福斌为副组长,全所人员为成员的“官渡口国土资源所涉农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税灵芝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3、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为确保自查工作不留死角,我所对58个村(居)委会以来的收费情况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所涉农收费根据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本部门实际,重点对24个村(居)委会开展了抽查工作,利用下乡办事或直接访问农户97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个别工作人员身上减负工作的高压意识已经明显松懈。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以来,特别是党和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已经得到切实减轻。特别是我们国土部门,对于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仅收5元工本费,没有其他收费项目。为此,一些工作人员开始出现麻痹松懈思想,认为我们国土部门对农民的减负工作已经达到了极限,只要保持就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再那么重要。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每个人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

  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共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肃追究收费人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