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1
首先,我谨代表中共乡党委、乡政府向不辞辛劳莅临我乡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将我乡今年以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我乡位于市东北部,辖20个行政村,193个村民小组,31095人,为全市15个产煤乡镇之一。
全乡共有3个煤矿,其中王家井煤座落在我乡堰新村10组境内,个体企业,年产设计能力6万吨。目前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但采矿许可证因过期正在换证办理之中。xx年该矿被市政府授予省三级标准化矿井。
花满槽煤矿座落在堰新村1组境内。该矿“五证一照”齐全,但均已过期,目前正在换证办理之中,属个体煤矿,年产设计能力3万吨。xx年申报技改扩能,实施“三改六”工程。xx年12月经市煤炭局验收通过,目前已申报省相关部门验收。
界冲村煤矿座落在堰新村6组境内,个体企业,年产设计能力6万吨。目前该矿只有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有效,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xx年12月30日止,其它证件尚在办理之中。该矿去年4月1日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后,被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今年3月3日被市煤炭局批准施工,4月8日煤炭局下发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的安监指令。
今年以来,我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23号文件)及省市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年”、创建平安乡镇的目标,乡党委、乡政府制定了“求规范、保平安、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围绕一个中心(以安全发展为中心);明确两个目标(一是确保企业零死亡,减少一般受伤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二是圆满完成煤矿税费任务和调煤保电任务);突出三大狠抓(狠抓安全培训教育、狠抓安全资金投入、狠抓安全质标建设);落实四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治、非法经营、生产、建设整治、企业生产秩序整治、企业资源整合整治);做到五大创新(创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创新安全培训教育机制、创新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六大提高(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档次)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乡煤矿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境内无非法违法开采煤矿,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乡党委、乡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书记、乡长亲自深入煤矿调研,并进行认真督查和工作指导。二是成立高规格的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乡长谢慧荣任组长,党委委员肖利古任副组长,党政办秘书、煤管站站长、派出所长、国土所所长、农电站站长、司法所所长为成员,同时要求各煤矿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三是实行责任包干,明确专人管矿。由党委委员肖利古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调度,煤管站站长江秋成包干负责王家井煤矿、花满槽煤矿,司法所李谷生包干负责界冲村煤矿。四是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监管相互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五是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实行一季度一小考,年终全面考核。六是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严惩失职渎职行为。与此同时,乡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乡实际,今年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矿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马政发〔xx〕1号)、《乡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乡xx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调整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乡领导包矿责任人的通知》、《关于印发xx年村委会和乡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等5个重要文件,并与20个行政村、3个煤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下发了《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份。
二、加强调度,认真贯彻落实4月21号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
4月21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后,我乡立即召开了党政联系会议,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4月23日下午党委委员肖利古主持召开全乡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各矿业主、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会议,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包矿责任人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各矿矿长首先作了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发言,煤管站站长江秋成就全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下段工作安排作了专题报告,肖利古传达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精神,最后乡党委书记梁贱芽、乡长谢慧荣作了重要强调,从而增强了与会人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会后各矿相继组织班、队长以上煤矿管理人员召开了会议,并针对本矿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王家井开展了“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大讨论,投入资金40余万元添置2台电运车、1台空压机、2台离心水泵、20台瓦检仪,并更新井下电缆、开关等淘汰产品,逐步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花满槽煤矿针对水患严重情况,制定了防治水整治方案和水情调查报告,成立了防治水机构,配齐配强探水专业队伍,还添置了1套探水设备,全面清理了井下水仓和矿井周边防洪沟圳,落实“排、堵、探、放、疏”综合措施;界冲村煤矿决定将每月1日定为“安全日”,并制定了作业人员“23不要”,建立了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发动全体员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查找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监管,落实隐患排查与整改措施。
我乡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齐配足安管人员,落实重点作业区域和五大系统的管理措施,在监管方式上实行三个结合三个到位,即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主动监管与配合监管相结合、集中监管与分散监管相结合,监管时坚持监管人员到位、监管文书到位、监管处理到位。在监管内容上做到六查六落实,即:查资料、台帐,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查人员在岗在位,落实安全责任;查作业人员资格,落实持证上岗;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查违规违法生产施工,落实处理措施。根据煤管站入矿检查,今年共发现全乡煤矿安全隐患42例,目前尚未整改到位有5例,其中王家井1例,0米水平总回巷严重失修,多处垮塌淤塞;花满槽两例,55米水平北翼未安装瓦斯传感器和55米水平北翼机电设备使用淘汰产品;界冲煤矿两例,主斜井筒一处约20米开裂变形,未维修加固和监控系统失修,未正常使用。
四、建章立制,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全乡三个煤矿均已按要求建立了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前都悬挂与填写当班领导带班下井公示牌板,每月底坚持将下个月矿领导带班下井安排表报送市煤炭局。按照制度坚持矿长每月带班下井8班次以上,其它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15班次以上,且能坚持与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都能较好地解决井下的一些实际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是我乡煤矿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距上级要求还相差甚远。我们将再接再厉,常抓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把我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进。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2
市煤炭工业局:
根据《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昭煤电〔20xx〕1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稳定,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期,我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于20xx年12月19日下午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煤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煤矿按要求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相应保障措施。同时安排布置了岁末年初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后能迅速反应、妥善处置。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层层落实,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情况
根据昭煤发[20xx]91号文件精神,我县按要求立即开展学习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煤矿进行了学习宣传。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红线意识。单位领导带头组织学习,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刻领会和掌握新安法的精神实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三是认真学习并贯彻《昭通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管制度。
三、开展煤炭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煤联发〔20xx〕3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煤炭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根据《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煤联发〔20xx〕3号)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以水经贸通〔20xx〕10号文件《关于印发水富县煤炭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到煤矿企业。煤矿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自查。三是按照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会同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太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按照政府方案的明确分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四、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
(一)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昭通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委〔20xx〕5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学习后,立即将原文转发至煤矿企业,要求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开展排查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昭通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委〔20xx〕5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1月5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会同太平镇政府相关人员开展对关闭煤矿和停建煤矿进行了全面巡查检查。目前,我县铜厂沟煤矿已关闭,富荣煤矿(新建)处于停工整顿期间,井口已锁闭,其现状如下:
1、水富县铜厂沟煤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9/年及以下煤矿立即停产整顿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19号)、要求,该矿于4月18日停工整顿,锁闭井门,开展煤炭转型升级相关工作,在转型升级工作中,该矿主动申请关闭矿井,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照关闭“六条”标准,该矿已于20xx年11月关闭,井口全部封闭,人员全部解散,并安排了两名副局长对关闭煤矿开展盯防工作。
2、水富富荣煤矿: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安委[20xx]9号)要求,该矿于20xx年4月23日停建整顿,开展转型升级工作,由原批复的新建6万吨/年,转型升级为新建15万吨/年,现处于停工整顿期间,在转型升级期间井口由县局暂时封闭,该矿正在办理报批相关资料和手续,待批复。该矿在转型升级工作期间,锁闭了井门,全矿只留有看厂值班人员和驻矿安监员值班。
我局针对煤矿地面进行了检查,主要对地质灾害、冬季防火、火工品仓库管理和值守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3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x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xx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xx]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xx]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xx]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4
一是抓主抓重,超前安排,决策质量有了提高。矿领导班子主动树立前瞻意识,各项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有督促,有落实。年初,党政班子同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分析矿井内外部环境和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理清发展思路,达成共识,在总结表彰上年度工作的同时,将今年的各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召开不同层次的工作会议,层层分解指标,与基层单位签订了承包经营责任书,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名职工,使全矿上下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做到了心中有数,行动一致。在阶段性工作中坚持调查研究,超前预测,在改扩建工程施工当中,前三个月地面工程与生产平行交叉进行,避免了生产经营受到影响,810月停产搞井下工程,在入冬前施工全面结束,矿井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抓住销售旺季的有利时机,开足马力,稳产超产,使矿井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保持了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全年产销率为96。6%。在改变采煤方法申请立项的同时,一采区西翼和三采区巷道即提前按倾斜分层进行布置,以保证 20xx年度矿井正常的采掘接续,为矿井稳产奠定了基础。
二是各级干部深入现场,严抓细管,生产组织管理得到加强。要求各生产单位必须合理组织生产,正规循环作业,坚持杜绝工人盲目蛮干,干部违章指挥。狠抓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三个会战和两项竞赛,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实现了矿井无瓦斯超限,无通风事故,无顶板事故,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设备三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落实管理人员下井工作制度和矿总值班制度,加强调度指挥和矿井监测,顺利完成了1203、1104工作面搬面任务,实现了正常接续。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三大规程,深入持久地抓好安全管理。先后开展了安康杯安全竞赛、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安全生产月和秋冬百日安全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以狠反三违为手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技措,及时查处现场的安全隐患,着重加强盲巷、采空区封闭及煤巷高冒区的管理,对三违罚款从重从严,不搞平均主义,今年共查处三违人员 126人次,罚款11570元,矿内下岗培训8人次,辞退2人,三违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安全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四是加强经营管理,努力节支降耗,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二级单位为主体的模拟市场运行体系,进一步促进责、权、利相统一,在制定岗位规范的同时,提出了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经济技术指标三定方案,将核算延伸到了区队。制定了《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岗位责任制》、《物资回收利用奖罚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付诸实施,大力提倡修旧利废、节支降耗,对各单位的材料消耗实行节奖超罚,使材料消耗与各班组及个人相挂钩,有效地控制了成本费用。经统计,若不考虑增资因素的影响,今年的.经营成本指标为38元/吨,控制在计划范围以内。
五是加强煤场管理,优质服务,严格把关,产品管理得到加强。煤场的营销窗口代表矿井的整体形象。今年以来,抓了煤场的工业卫生整治,坚持每班洒水除尘、清理场地,设立了开水供应站和司机休息室,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了便利,加强库存管理,坚持票据三对口,帐物相符,计量准确,防止装运过程中的各种不正当手段,杜绝了产品流失,年底库存平衡,未发生亏库亏吨,产品管理效果好。
六是完善制度,统一标准。工资和劳动定额管理进一步规范,推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总额控制下的计件工资管理,实行二级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按生产任务当月考核,与产量、质量、块炭率、库存盈亏指标相挂钩,活化了分配机制,同时对部分生产一线的劳动定额作了修订,统一了全矿工作量标准,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工资管理不断适应矿井生产经营的需要。
七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在进一步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的同时,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努力提努力提高核算质量,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流向,加强资金管理,集中保证了正常生产和技改资金。在企业改组期间,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资产评估和审计,保证了企业改组顺利进行。
八是群防群治,加强治安保卫和矿井综合治理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精干得力人员,增加了保卫工作力量,加强防灭火器材和警服警具的装备,加大治安处罚力度,突出抓了防盗、防灭火两个重点,加强门卫管理和巡逻检查,保持了矿区内的正常秩序,为安全生产提供了保证。
总之,一年来全矿广大职工继承和发扬**矿的光荣传统,敬业奉献,公而忘私,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才取得了以上一些成绩。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仍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
1、设备管理薄弱,影响生产的因素较多。
2、基础管理还不够科学规范,有的制度还要进一步做过细的工作,才能得到落实。
3、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虽未发生重大事故,碰手碰脚现象依然很多,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不强,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够丰富多样。
4、成本管理压力增大,增资因素难以消化。
5、企业改革方面政策宣传和观念转变跟不上去。
6、企业形象建设任重而道远,尚未形成具有本矿特色的企业文化,职工队伍凝聚力不强。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对策,加以改进和提高。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5
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羊场湾二矿采煤二队--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全面发展和经济效益。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把安全工作作为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实抓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平稳发展。煤矿井工生产是地下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约束很大,不同的地质构造和煤层的赋存条件决定了必须采取不同的开拓开采方法,并且带来了许多自然灾害,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矿井透水等等,这些都是煤炭生产特有的不安全隐患,人们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巨大的不幸。而且煤炭生产系统复杂、工作场所黑暗狭窄,人员集中,采掘工作面又随时移动,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会使移动的采掘工作面不断出现新情况和问题,如不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可能会导致重大灾害事故,这就给安全工作带来了困难。因此,在煤矿生产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各生产环节都必须相互配合,互相适应,而每一个环节又会发生一些特有的事故,致使打乱生产秩序造成生产过程中断,甚至人身的伤害,为此,每一个生产环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生产虽然生产过程复杂,不安全因素多,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控制或基本控制矿井中的各类灾变事故是现实和可能的。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不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就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煤矿部分领导和职工尚未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把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地贯彻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去,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煤矿生产建设的关系,甚至有时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根据统计表名,我国煤矿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第一的方针是人们经历了多次惨痛教训,付出了血的代价才认识到的。煤矿各级领导和职工应该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了取得生产上的主动权,摒弃靠侥幸过日子的状态,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方针。多年的经验教训证明,什么时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煤矿生产事故就下降,生产就搞的好;什么时候忽视了安全,煤矿生产事故就增加,生产肯定就搞不好。因此,要搞好煤矿生产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就是生命,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就要服从安全。安全第一方针也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性质和社会生产目的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在组织和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的同时,就要竭尽全力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从工人阶级的立场和革命人道主义出发而规定的.神圣职责。安全第一的方针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有实质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在煤炭产过程中就应该做到:
1、把安全第一作为煤矿生产建设的准则。在煤田地质勘探、矿井设计、计划、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全体煤炭系统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优先满足安全的需要。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服从安全,不消除事故隐患不许生产,不安全不准生产。
2、主管领导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上至主管矿长下到基层区队长都要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命令、条列、规程。指挥生产建设安全要先行,要优先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实行安全工作人人管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度,让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负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抓紧,人人抓紧,并给予每个矿工保护自身安全、参加安全管理的权利。
4、坚持预防为主。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要预先熟悉并掌握矿井的自然灾害因素;预先分析发生各种事故的可能性和地点,预先采取防治措施;预先制定事故处理计划;同时,必须进行科学管理,文明生产,为矿工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5、制定安全法规,严格安全查。在煤炭工业的生产中,要制定煤矿安全法则,作为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标准和保障。煤炭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安全第一方针的具体执行。
要建立安全监察机构,配备足够的原则性强、业务水平高、工作扎实的干部,并给予他们能足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能力要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法制度,对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严肃处理。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认真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生产是辨证的统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没有安全的生产是不可能的。安全第一的方针是在生产的范畴内制定的,是以安全与生产中的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包括产量、质量、效率、成本、利润)相比较而提出来的,所以,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是生产,没有煤矿生产就无所谓煤矿安全,而安全第一的对比条件则是矿井生产中的各项经济指标。也就是说,在组织生产中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时,要把安全指标放在第一位。煤矿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讨论、研究生产时,首先要讨论、研究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首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负责生产的工作同志,要重视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要通过搞好安全为生产服务,促进生产计划的完成,保证稳产高产。
2、群管于专管的关系。安全工作要以专管为指导,群管为基础,做到专管与群管的密切结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煤矿安全规程》和各种技术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3、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与工人技术水平的关系。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煤矿职工同自然做斗争的经验总结,能够保证工人的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并坚决落实执行合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还要注意制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创造工人能够安全生产的物质条件,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的技术知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对安全技术规程能弄懂、弄通、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安全生产。
4、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实践证明,保证工程质量、就能保证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就能稳产高产,工程质量的好坏对矿井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许多事故的发生,是有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的。因此,一定要严格工程质量、这是煤矿生产的特殊要求,要坚持执行各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禁用行政命令强制工程验收,以确保安全。
5、精神(艰苦奋斗)与科学态度的关系。把艰苦奋斗的精神和科学态度紧密结合起来,在指挥和进行生产时,不能违反客观规律和煤矿安全的规章制度,不能瞎指挥,盲目蛮干。实践证明,只有尊重科学按规程办事,就可以避免伤亡事故,就能保证安全。
6、奖与罚的关系。在煤矿生产中,一定要奖罚分明,对安全搞的好、防止重大事故有贡献的单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差、出了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搞下不为例,要以严明的纪律,严肃的态度去认真处理。奖罚的目的在于从教育出发,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就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责任任重道远。涿步转变思想观念,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是摆在广大职工面前的重要任务。为此,煤矿广大职工必须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种安全法规增强自主保安意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6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x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xx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xx]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xx]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xx]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