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有感

时间:2024-09-12 读书心得 我要投稿

读《故乡》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故乡》有感

读《故乡》有感1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当时只选了一段《闰土》。看了第一段《闰土刺》的场景,脑海里真的出现了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场景。出现的画面很活跃,觉得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少年。当时觉得是一种很幸福的生活。

  至于“我”看到的“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也用闰土的方法捕鸟,但只有麻雀,没有稻鸡、角鸡、蟑螂、蓝背……所以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有些段落需要背诵,有些关键句子有他的意思,然后中国老师写下他的意思,这些关键词最深刻的意思是100字,我们每个人都复制背诵,包括“四角天空”的意思,所以记忆深刻。

  当时我们班分了八组,我还是组长,负责这个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不下“闰土”的一些深刻含义。天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为他担心,因为当时老师还在办公室,要检查,背不下来就不让他走。语文老师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中年男子。他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后来因为种。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教得很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在我的反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地背了下来。我大胆地告诉老师他背了下来。老师没有检查,所以他说:那就走吧。也许老师看得太晚了。

读《故乡》有感2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读《故乡》有感3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读《故乡》有感4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生活中的东西是不同的,世界是炎热的——不像我们现在吗?唯一的'区别是,我们面前已经有了前人的足迹——一条好路。甚至,也有一些血腥的足迹,或多或少,或远或近

  前,徘徊,犹豫,迷茫……

  现在,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界上有路,人走得多,却没有路。目前,一部轰动文坛的《赤兔之死》确实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从那以后,后续的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每个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5000年的历史对后人来说还不够。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要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如今人有路,便不费心去找路;

  作为我们,我们应该在这个世界上走出自己的道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光辉。

读《故乡》有感5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读《故乡》有感6

  回到家乡,又回到了家乡。

  家乡变了,黄昏的天空弥漫着阴郁的气氛。风扫湖面,荡起波纹,但气氛令人窒息。多么荒凉的风景啊

  “到乡翻像烂柯人”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回忆起旧时代的荒凉,我不禁看到这样一个场景,如果近如远,如果离开。恍惚中,我回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叫,主人”。闰土的话不仅让作者感到悲伤,也让读者感到悲伤;

  所有的朋友都被时间所隐藏,被仆人所取代,那时候纯粹的.友谊,再也找不到了。

  正如文章所说:世界上没有路,走更多的人,已经成为一条路。这条路来自于人们的感受、信仰和精神。然而,在这条路上,你再也不能回头了。看到过去的家乡变得如此荒凉,过去的亲戚,朋友变得如此冷漠,过去的风景

  色彩早已被遗忘……只有明亮的月亮和明亮的星星保持不变。

读《故乡》有感7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美好的;当然,曾经整个故乡都是美好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曾经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美好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读《故乡》有感8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 “家乡的山,家乡的云... ”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读《故乡》有感9

  文字是有感情的,我一直这么觉得。本来花就是花,树就是树,你从远到近的看它也是树,你从屋外跑回屋里看它还是树,就算你趴在它的躯干上,鼻尖就能碰到它苍老粗糙的树皮,耳朵里风过叶子的沙沙声还打着旋儿,你心里美滋滋的,可是它还是一棵树。

  它一动不动,不会因为你的喜悦而喜悦,不会因为你的难过而难过,可是,文字会啊。你难过的时候,文字里的树,会让风轻一点,不要把沙子吹进你的眼,让你有理由哭个稀里哗啦;你欣喜的时候,文字里的树,会用力把枝丫伸张到最大,遮住那烦人的阳光,让你安心的睡个午后懒觉。这样的树,多可爱啊。

  老舍先生也是这样的可爱的,他把他对北京的爱,融入了每个字符,每个句读,不用华丽的辞藻,甚至听起来像是小孩子的幼稚喃喃,但读完,总觉可爱,北京的城墙是可爱的,北京的树的可爱的,北京的风,北京的云,北京的每一只小麻雀都是可爱的。

  当然北京的风有时候的也是很坏的,调皮捣蛋,说好的春风抚春柳呢?不应该是温柔似水么?老舍先生说啊:“北京的春风似乎不是把春天送来,而是狂暴地要把春天吹跑。”真是可爱的不行了。

  北京的夏晨还是很美好的,《四世同堂》里有这样一段:

  “或者只有北平,才会有这样的夏天的早晨:清凉的空气里斜射着亮而喜悦的阳光,到处黑白分的光是光,影是影。空气凉,阳光热,接触到一处,凉的刚刚要暖,热的刚搀上一点凉;在凉暖未调匀净之中,花儿吐出蕊,叶儿上闪着露光。”

  北京的深秋,老舍先生有果子,有鸟儿,有世外桃源,也有阖家团圆。各色果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还有北平特产小白梨和大白海棠,裹着细沙和糖蜜的肥大栗子在摊位上等着被人们买回家,饱含花匠们半年多心血的丰台秋菊也开始陆续亮相,月饼铺子霸占了市场的一半,秋天绸条大减价的广告也被挂了出来。“秋,在太平年月,给人们带来繁露晨霜和桂香明月。”

  那冬天呢?冬天有风还有雪,冬天是属于家里的。

  “忽然的,门,窗,树木,一齐响起来,风由上面,由侧面,由下面,带着将被杀的猪的狂叫,带着黄沙黑土与鸡毛破纸,扫袭着空中与地上。灯灭了,读书笔记窗户打开,墙在颤,一切都混乱,动摇,天要落下来,地要翻上去。人的心都缩紧,盆水立刻浮了一层冰。北平仿佛失去了坚厚的城墙,而与荒沙大漠打成了一片。”

  “那城门洞的风更与众不同,好似千万只野牛,被怒火烧着,争着从城洞往外挤;它们的`利角,刺到人的面上,比利刃多一点冷气,不单是疼。”

  这到让我想起了天津的风,也是这么咄咄逼人的。天津的秋不好,一阵晒一阵凉的,风也大,沙也多,看着太阳当空,像极了夏天的炽热,风一来,可好了,一下子回到寒冬里,只能短袖裹着毛衣慢吞吞的和风做斗争,你退一点我挪一点。

  我觉得,这就是文字的情感,树本就只是一棵树,但如果你同它有了记忆,你同它有了情感,你就会觉得它也是有情感的,它也是有喜怒哀乐的。这真是一个有趣的体验,而这回忆只是你自己独享的有趣,若是你将它变成文字,一段一段形容词名词副词,它啊,就会带着你的感情,成为文字的感情,那这有趣的体验,就分享给每一个读这段文字的人了。

  我想,老舍先生一定也是这样,带着他的情感,把一座城市,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北平,因为这是他的故都,这是他的一生所爱的地方啊,这,是他的北平。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读《故乡》有感10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读《故乡》有感11

  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故乡,但是有一群孩子,他们既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乡村。他们的故乡在不断的迁徒的鸟背——《鸟背上的故乡》。

  《鸟背上的故乡》为为胡继风之作,讲述的是一群农民工的孩子,他们有的跟父母在一起,但多数都相距千里之外。那些“留守儿童”在本该受到亲情的年纪下,早早的学会了自强自立与面对困难。但是,他们也并不是真的不需要亲情,他们试图挽留过,也试图寻找过,但是结局都各有不同。

  曾有一个男孩为看见父母被蚊子咬的血肉模糊;有一个女孩为了和母亲多一些亲密,最后想到母亲也有苦,把自己爷爷写的信撕成碎片;有一个孩子为了挽留母亲而尿床,却被母亲视为可以冲走霉运,而为了不影响下一年的财运,让孩子跟奶奶一块睡,孩子最后一走似乎是永远……

  “让人陌生,却又无法不为之动容”,这是刘绪源给本书的评价。是的,作者所写的并不精致圆熟,甚至有一些粗糙稚嫩。但是这些文字情感强烈、真实,很容易引人入胜,对人物产生同情且真切。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农民工孩子的辛苦,以及这些孩子的'勤劳和善良,忍耐与坚强、乐观与担当。

  看完了书,总会思绪万千。现在留守儿童、农民工这种现象已成为社会热点,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社会的关注给出的效果并不佳。截止20xx年8月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仍有697万人;截止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外出农民工就有17425万人。“鸟有一个巢,人有一个家”,每个留守儿童都渴望有一个“家”。

  《鸟背上的故乡》让我们读懂了儿女与父母的情,与他们的苦,愿世上不再有留守儿童,愿每个儿童都有一个“家”。

读《故乡》有感12

  回到离家20多年的家乡,“我”应该充满激动和喜悦,但当“离家近”,“我”看到“苍黄的世界,远近几个荒凉的村庄,我的心忍不住悲伤”。“我”之所以悲伤,不是因为回到家乡后不得不公开出售“我”聚居的祖屋和家,永远离开它。然而,看到童年玩伴闰土后,命运之墙被屏蔽,模糊了“我”美好少年的家乡记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色的天空里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子,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与此同时,有一个11岁的男孩,项带银圈,手里拿着一把钢叉,尽力刺向一匹。然而,他扭了扭身体,逃离了胯部。——这真是一幅自然的画,那就是“我”的故乡。画中的少年是闰土,他刺伤是因为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还和父亲一起来“我”家照顾祭品。他说他可以用一根短棍子捡起下面撒有谷物的大竹匾,捕捉许多鸟类:稻鸡、角鸡和蓝背。当他不得不在第一个月回家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回家后,他让父亲给我带来一袋贝壳和一些漂亮的鸟毛……

  如果不是“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光顾,“我”仍然沉浸在美好青春的记忆中,或者会有更多无尽的遐想。邻居们的节俭和贪婪总是让“我”哭笑不得,现实总是让“我”的梦想破灭。有一天,飞跃的土壤出现在“我”的希望中:身材翻了一番,但脸从以前的紫色圆脸变成了灰色和黄色,加上深深的皱纹,眼睛像他的父亲一样肿胀,红手。

读《故乡》有感13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作者对于“故乡”的概念都听由父亲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说在长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乡的风光。“靠着父亲所述说的祖先们的故事,靠着在一些杂志上被我们和惊喜地发现的大漠风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圣祖大祭,我一点一滴的聚集取来……”从未见过故乡的“我”凭着想象拼凑着自己“可爱的故乡”。“我”拼凑的不只是对故乡的想念,还有一份说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读《故乡》有感14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没有思想的人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监禁麻木,所以人们的.精神是昂贵的!此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希望和目标。但我们不能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了,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因此,我们应该定制一个合理的目标,然后在完成目标后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就可以挑战自己,突破自己,让自己做得尽可能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完全麻木呆滞,在他看来,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无法改变的外部因素,我们只能接受,但我们只能改变和控制自己。我们应该在逆境中找到希望,有顽强的毅力,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读《故乡》有感15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