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经典]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在多姿多彩的暑假里,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橘子味的夏天》。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个叫骆雨澄小女孩在小时候就失去了妈妈,从小跟随她爸爸生活。但,渐渐地,她发觉爸爸总是对她说谎,她与爸爸的距离也疏远了很多。在这个夏天,谎言、惆怅与离别笼罩着她,而身边唯一能信任的人,只有她的同桌。
对文章中的骆雨澄来说,我实在比她幸福得多了。我有一个快乐健全的家庭,爸爸妈妈对我疼爱有加。考试考好了,爸爸妈妈就表扬我;如果考差了,爸爸妈妈就安慰和鼓励我。我无时无刻都可以享受到爸爸妈妈的溺爱,但骆雨澄却不能;我有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但骆雨澄却没有;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骆雨澄的童年却是灰色暗淡的'。
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心在福中不知福啊!有的时候还跟爸爸妈妈顶嘴!虽然出生在雨季的骆雨澄拥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但生活并不宠溺她,妈妈的离世、爸爸的谎言、同桌即将要离开的真相,导致她的童年变得伤痕累累。我一定要珍惜现在这些来之不易的幸福,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自从我读过了《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好词好句。这本书主要讲一群无恶不作好吃懒动的强盗因改邪归正,变得让居民敬佩。
从中我懂得了不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是有犯错的时候,但是要牢牢记住,犯了一次绝不犯笫二次,要让犯错的机会变成零。
我在小区里就经常犯错误,比如上次踢足球,我用石斗摆球门,多拿了一块儿就随手往后一扔,“咣”的`一声,砸到了一辆车,砸了一个坑,赔了两百块钱。
强盜都能改正错误,那我怎么会比他们差呢?我也一定要更加小心,不犯错误了。做事情先想想后果,再做事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秋实累累,秋萤翩翩,秋溪鸣涧,秋雨缠绵,更有那百花尽杀才芬芳的菊和长途迁徙人字飞的雁;将手中的三块饼干递给在我的手心,从不接陌生人东西的我接受了,于是我们迅速成为了好朋友。记得一次期末统考时......。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的一种光荣标志?
《圆明园的毁灭》这篇文章主要描写了圆明园昔日辉煌的景观和惨遭侵略者肆意践踏的景象。
然而现在,圆明园内只剩下那几根残柱了。大家用心去想想看便可以体会到当时,英法联军时多么可恶,竟敢在中国,在我们炎黄子孙的领土上横行霸道、任意破坏。
可是,大家再想想看当时的咸丰皇帝是如何被吓破了胆,带着后妃、皇子、亲王和一批大臣逃走的。如果当时的咸丰皇帝不要逃走,而是集中精力和大臣、战士们去商量对付英法联军的对策,圆明园也许不会被破坏成这样。
其实,圆明园的毁灭也不能全怪英法联军的可恶,我们清政府也有错的一面,那就是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当时的我们实在是太落后了。
正因为落后,所以,我们正努力地前进着。
比如在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我们聪明智慧的中国人用自己的智慧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的伟大。鸟巢独特的设计,晚会上的精彩节目,都向全世界骄傲地宣布:中国富强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我们再也不用忍受那“东亚病夫”的嘲笑。
然而,对于圆明园的毁灭这个过去,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它是我们祖国一个惨痛的教训。正如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所描写的那样:
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夏宫,一个进行抢劫,另一个放火焚烧。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到了欧洲,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一个叫英吉利。他们共同“分享”了圆明园这座东方宝库,还认为自己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近日,我从报刊杂志上看了一篇文章,记述的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件事《难忘母亲一巴掌》.
这是一件真实的故事,讲的是:1960年困难时期,那时每个人每天吃四两粗粮,有一次“我”饿极了就到厨房偷了一个菜团子吃,妈妈看见了我就打了我一巴掌,她生气地告诉我:“饿死了也不能做贼.”妈妈还饿了“我”一天,到了晚上妈妈把她的菜团子让给了“我”,“我”泪流满面.偷着吃在那个时代是不允许,可是“我”当时是一个小孩是可以原谅“我”的'.通过这个故事在看看我们现在这幸福生活,有的还挑食,有的还浪费,真是天差之别呀!我们要及时改掉自己的坏毛病,长大后才是祖国有用之人.同时文章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能伸手.”现在有些同学看别人的东西好就拿走了,他们光想眼前,没有想过以后,现在只是偷个小东西,长大后就会偷钱的,到那时你被人发现想改正已经晚了.
所以说文章中:“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能伸手.”这句话对我们这一代青少年都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感到心跳无时无刻都在加速。作者杰克·伦敦带我们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条件十分好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布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会有些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要被感动地流下眼泪了。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要努力生存下去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