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时间:2024-10-2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5篇[荐]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5篇[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

  四年之后重读《杀死一只反舌鸟》,再次泪流满面。我记不大清楚自己上次看小说哭泣是什么时候,大概是一年前看《那些年》,虽然那本书写的幼稚又浮夸,但想必是想到了自己很久以前也曾经闪光的时刻。

  躺在狭小的火车硬卧中铺,突然意识到自己变了太多太多。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做正确的事情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或者希望如此。然后一年年长大我日趋平庸,我不再坚持什么不再相信什么,我再也不会成为阿蒂克斯。芬奇先生那样的`人,我不会再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面对现实缴械投降不再抗争,我学会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我放弃坚持所谓正义正直,我不再相信非黑即白而是处于中间那个状态。然而事情本来就只分为对错,你做出选择,自己知道正确或者错误,但是人们说不而是要视情况而论,有很多不得已而为之。可实际上那只是大人们的谎言,为了保全自己,为了保全另外一些更重要的的事情甚至只是觉得更重要。这就是所谓成长。

  从小到大,我心目中树立过很多高大的形象,甚至是“完美的人”,从马丁路德金到孙行者,很多很多。但终于我还是长大了,抛开小女孩的幻想,当世界不再是黑白两色,芬奇先生才是完美的人。当初我只觉得他是个正义高大的形象,是个值得称颂的人,是个会对一个小孩子的一生产生影响的人。可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现实有多大的力量。芬奇先生,是位伟人。他完美无缺又充满魅力,他善良正义又有血有肉。甚至抛开那场诉讼,他也是一个完美的父亲、邻居、兄弟、普通人或者只是普通的负责遗嘱业务的律师。忠于自己内心的人,不妥协,无私,不惧怕别人的评价,敢于对抗多数人,尊重自己和别人,永远做正确的事,我们无法坚持成为的人。

  最后,我还是希望能成为一个绅士。

  自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2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3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4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5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6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7

  有一次在大学图书馆阅览受学生喜爱图书时发现《杀死一只知更鸟》排位很靠前,买这本书也是因为有这个眼缘才下单。但阅读这本书前几章时,发现内容都是关于孩子之间的游戏,那这本书给小孩子看不是更有趣吗?却在不断深入地阅读过程中发现,这本书有其排在前面,而且深受大学生喜爱的原因,正义在我心膨胀。难以想象我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每一个做父亲的都阅读这本书,他才有教育孩子的资格。

  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案件打破了几个孩子的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再此,我想致敬每一位父亲,也诚挚地期望每一位将要成为父亲的男孩子阅读这本书,也成为这样的会教育孩子的父亲。

  说了这么多,还是真正地走进它,真正地感受其中让我惊叹的那些话儿吧。

  “因为那样的话,我就再也无法启口,让你们遵从我。斯库特,单从工作性质上来说,每个律师在他一生中至少都会遇到一件案子,对他本人产生很大的影响。我猜这个案子对我来说就是。关于这件事儿,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有些人出言不逊,但是请你为我做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那就是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恼怒。试着用你的头脑去抗争……你有个好脑瓜,虽然它总是抗拒学习。”

  孩子的教育就应该从正直、善良、宽容、学识……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真正的勇敢是坚持自己内心那份自己认为正确的善良与为人,并笃定地义无反顾地坚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8

  每年春节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最终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惚间回到了学生时代,记得每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阅读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作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青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歧视的体裁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维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以及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玩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甚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赶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紧吃完午饭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跟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伙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过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格。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什么?写了点什么?校对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饭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什么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跟着读,每天早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经在耳边萦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忽略种族歧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尤其是现在的年青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这一代已经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谛,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开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当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含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9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0

  一本曾经获得普利策奖、备受多位教育家和文学家推崇的文学名著,一本深受读者喜爱的经典小说,这就是哈珀·李的著作《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籍以其深刻的人性洞察和对社会问题的思考而著称,是一部富有思想深度和文学价值的小说。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的某个南方小镇上,作者在小说中巧妙地运用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个发人深思的故事,将儿童教育、种族主义、勇气与正义等多个主题巧妙地融入其中。

  一个被排挤与恐惧的“怪人”,多年来生活在人们恶意造成的黑暗之中,却始终心怀对这个世界的大爱,想要为走过漫漫长夜的人点一盏微亮的灯。

  一个被诬告的黑人,为人本分老实,却在诬告面前被钉上了有罪的标签,人们心中的`种族偏见如同火山爆发,埋没了正义,毁去了他宝贵的尊严与权利。

  一位看似外表平平无奇、没有过人才艺的父亲,因为始终贯彻正义,为弱势群体的权益奋斗,成为孩子们心中最伟岸的英雄。

  曾经懵懂无知的孩子在抽丝剥茧的故事发展中经历了成长,见识了世相,也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面对世间的污浊与不公,是选择世俗同流合污,还是以清醒的姿态奋斗并改变世界,在看清生活的残酷真相之后仍旧愿意热爱生活,并为这个世界一路奋斗?书中的父亲阿迪克斯力排众议为无辜的黑人鲁滨逊辩护,已经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他用自己的方式教给孩子们平等、自由、尊重、包容,揭示种族歧视的荒谬,教育孩子们学会接纳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让积极的力量和正义的价值在文字中得以传扬。

  除了反对种族歧视、弘扬公平与正义的主旋律,书中也探讨了其它问题。小女孩斯库特因为早早读书识字,被老师指责为影响教学进度,讽刺了教育中僵化死板、不顾学生实际情况的现象。尽管孔子早在上千年前就提出了“因材施教”,时至今日如何在教育中贯彻这一思想仍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留给读者们许多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它不仅是文学爱好者的必读书目,更是一本让人思考人生和社会的好书。如果想要寻找一本思想深刻的小说,它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1

  梅科姆镇,一个罕见的白人与有色人种公居的小镇,这里居住的家族都有一些年头,每个家族每一代人都有着这个家族标志性的言行举止——这已经成了人们的生活指南。若说那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但一想到他的姓氏,也就没有什么可惊叹的了。

  最为奇特的是尤厄尔一家。鲍勃,一个沉迷烟酒,家暴的父亲;马耶拉,一个饱受折磨,内心孤寂,捏造谣言的长女;还有七八个没长大的,脏兮兮,混混般的小孩。鲍勃、马耶拉污蔑黑人汤姆·鲁滨逊并告上法庭,即使阿迪克斯摆出足够证据证明汤姆无罪,但汤姆仍然入狱了。像这样的案子并不少,但鲜有黑人胜诉的——因为白人对黑人的欺骗和打压——这是罪恶的——就像用枪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偏见杀死了一个个善良而淳朴的人。

  我想这种种是刻板印象的体现,但长辈的言行举止总会影响下一代,不论好坏,若无人发觉不对,坏毛病就会被小孩学了去,若无人出现干预,久而久之,一个人的坏毛病就会成为整个家族后人的通病,这应该就是为什么——鲍勃·尤厄尔坏,而整个尤厄尔家也坏。

  顺着这个道理,是否一个黑人做了坏事,他周遭的人也会被视为坏人,以至于整个黑人种族不受人尊敬?因为像杜博斯太太一样的白人自诩高贵,所以至死瞧不起皮肤黝黑的黑人,也蔑视帮助黑人的白人。这是种族歧视,究竟是什么诱发的呢?是人们骨子里卑劣的偏见。

  种族歧视是使这个小镇无法太平的`起因,偏见是使人们无法和平相处的罪恶,而正是因为偏见,让处在舆论与谣言中心的人苦不堪言。

  这就不得不提拉德利一家,这是很神秘的一家,据说阿瑟·拉德利在剪裁报纸是突然用剪刀捅了老拉德利的大腿,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人们叫他“怪人拉德利”,镇上的人都对怪人避之不及,若有谁家的动物突然死掉,花草突然枯萎,定是怪人搞的鬼,也绝不要触碰拉德利家的东西,那是有毒的,不祥的。但这真的是阿瑟·拉德利吗?

  他是人们口中不详的存在,但也是极为善良,可爱的人——是听着小孩玩闹时不经意的窃笑,是连夜帮杰姆缝好的裤子,是在寒冷的夜晚为斯库特披上的毛毯,是树洞里的零食和玩具,是在鲍勃对两个孩子痛下杀手时的援助——这是阿瑟,一个多年闭门不出但心中善良美好,腼腆羞涩的人。阿瑟处在偏见的中心,他不是黑人,人们对他的歧视不来源于肤色,来源于没有根据的谣言,人们对他的看法已经根深蒂固,他也正在反抗,从他对斯库特兄妹俩的善意,他便迈出了反抗的第一步。

  无论是汤姆·鲁滨逊还是阿瑟·拉德利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但他们自始至终都是纯良的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他们的意志让我震撼——在偏见中,人总会对周围的人感到怨恨,在压抑的生活中,他们会逐渐成为人们口中的恶人,这便是偏见的罪恶。

  在偏见中仍保持善良是多么的不易,我想,这个小镇,终有一天会接受他们,他们会被人们尊敬的叫出名讳,而非怪人或黑鬼。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2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3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4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习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让我们看看阿迪克斯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当斯库特小姐对鲍勃。尤厄尔在禁猎季节捕猎的行为感到愤怒、不解时,阿迪克斯教育她对别人应该善良与宽容。他是这么说的:“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没错,而且也确实很恶劣。但是,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救济金支票都拿去换成了廉价威士忌酒,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哭,我真不知道这一带的林场主有哪一个会忍心不让他们的父亲想打什么就打什么。”

  当杜博斯太太用言语侮辱杰姆兄妹和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时,杰姆气的脸色铁青。阿迪克斯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生气,也无牢骚抱怨,只是教育杰姆应该心胸宽阔,不失风度。“儿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当杰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没有打骂杰姆,只是严肃的告诉他,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有担当。并且引导杰姆按照成人的理智去处理问题——“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还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是勇敢!书中类似的情节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阿迪克斯,一个性格温和,超级有耐心,做事有原则的父亲,勇于面对挑战……总结下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爸爸!他对孩子的品德教育非常重视。没有像孩子的姑妈那样处处约束孩子,刻板地压抑孩子的天性。但是自己的孩子遇到任何问题时,他都能及时出现,并循循善诱的教导孩子,培养孩子善良勇敢的品格。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作则”,我们看看他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赫克,”阿迪克斯转过身去说,“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阿迪克斯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凡事先要求自己,给孩子做一个榜样。

  阿迪克斯仅仅是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加以培养吗?显然不是——他每天抱着女儿斯库特读报,并用手指慢慢的在文字间滑过,边指边读。这实际上就是至今为止教育界非常认可的指读法!通过大人的朗读,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字。这种先进的教育方式,就连学校里的年轻教师,号称掌握最先进教育方法的盖茨小姐,都不知道。可见阿迪克斯在孩子的文化教育方面也是很有建树的。

  正是从小受到阿迪克斯的熏陶,他的两个孩子才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在读者心目中,这两个孩子健康、善良,有正义感,做事勇敢有担当。在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斯库特小姐面对想冲击看守所的一群成年人,毫不畏惧,还能侃侃而谈,最终用自己稚嫩的话语解除了危机。而杰姆也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在得知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后,愤愤不平,难过的流泪;面对恶人攻击妹妹,勇敢地与之搏斗……虽然他们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是仍然教育并感动了读者。杰姆兄妹有幸有个好父亲,引导着他们站到了对的起跑线上,并且一路飞奔!

  再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高分低能者?为什么有那么多缺少担当的“人才”?我们最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人无品,智商越高,危害越大!”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甚至怎么教育自己,我想本书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答案。

  这是一本极具教育意义的书,它不光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地帮助,每一位成年读者,也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为父母之道!感谢作者哈珀。李带给我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