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锦集14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中国人为什么如此讲究长幼有序,为什么故土难离还要落叶归根,为什么是礼俗社会,为什么是熟人社会,为什么乡间重语言不重习字,为什么攀交情重关系不重权利和契约,为什么会形成单系(即父系)亲属原则,为什么这样的社会是皇权的发祥地,等等。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均有解读。
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很多日常社会现象思考,直击现象中蕴含的本质,并智慧地从本质中发现了规律。《乡土中国》在1947年出版,但这种观察方法和思考方法在70年后的今天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一惯性,乡土特征在现在仍然存在,理解这些特征,对分析现今社会现象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这本书内容很多,乡土内涵也十分广泛,下面我想主要从法院解决纠纷职能的视角出发,以五个问题为线索,简单介绍本书的部分内容。
一、乡土是什么
说到乡土社会,乡土性,我们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印象,比如人情关系,家族制和家长制,熟人社会,礼治等等。这都是乡土的表现。我们在有一个这样的初始印象的基础上,在下面的思考中,可以简单地将乡土社会代入为农村,现代社会代入为城市。
二、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如何
谈及此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无讼”“厌讼”。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社会,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师之惰”,儿子做了坏事,父亲得受处罚,甚至教师也难辞其咎,教得认真,子弟不会有坏的行为,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打官司也就成了一种羞耻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由德高望重、读书知礼的人主持调解,先把被调解的双方骂一顿,“这简直是丢我们村里的脸”,教训一番,有时候还得罚他们请一次客,这样的做法十分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就是说审案子的根本目的是使案件不再发生,乡村里的调解就是以此为目的的教化。
三、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之别
中国社会在发展和改变,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吸收了很多西方观念和规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乡土社会的调解教化与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有什么差别?原因是什么?
乡土社会里人是不流动的,是扎根于土地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以血缘为纽带,以夫妻关系为横轴,以父子孙关系为纵轴,以礼治为主要手段。现代社会里人是流动的,一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是因完成某一项社会任务或目的结合在一起的,以契约为纽带,以法治为主要手段。刑罚的用意不再是“以儆效尤”,而是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民法也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比如合同关系中,一方违约,我们不能说他不讲诚信,没有教化,只能说他在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中选择了后者,可能因为后者对他来说利益更大。再举一个例子,妻子通奸,丈夫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通奸并不犯法,但故意伤害却有罪。这可能导致懂得一点法律知识的坏人,在乡间为非作恶,法律却还要保护他。费孝通在书里有这样一段话:“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如果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上面谈到,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扎根于土地的,现代社会是流动的、契约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民事案件中,婚姻、继承、物权、侵权等纠纷更具有乡土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保险等商事纠纷更具有现代性。因此,强调调撤等非诉解决方法,可能区分不同的纠纷类型会更具有社会性的意义。
四、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
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社会的诉讼审判方式可能存在不适之处,但那是70年前的状态,现在很多农村农民也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更何况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已经融入到现代契约社会中去。那么第四个问题,乡土性现在还仍然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吗?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可以限定于婚姻家庭领域。
我在和其他法官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提到,他曾经到某较不发达地区任职办案,离婚率很高,很多人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回家了就办理离婚,他认为这可能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副作用,家庭容易破裂,不像乡土社会那么稳定。我倒是认为这恰恰仍然是乡土性作用的结果。
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是指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为其机构,生育为其功能。但在任何文化中,家庭总是被赋予了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夫妇之间的合作并不因儿女长成而结束。尤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也并不只限于父母子的三角亲子结构,而是父系氏族结构,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这样的组织必须是长期延续的,不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在这样的结构中,夫妻之间的富有激情的.、易变的横轴是配轴,父子、婆媳间的稳定的、讲究服从的纵轴是主轴。这样的一种社群结构或者说生活习惯,落在刚才所说的夫妇二人外出打工的情形中,就可以解释为,纵轴缺失,仅依靠横轴支撑家庭的稳定,而横轴本身是激情的易变的。因此对于仍停留在乡土社会思想状态的农村夫妇,既没有纵轴支撑,也没有现代夫妻思想契合,富有责任感的横轴观,这样的婚姻破裂是可以解释的,很正常的。
五、《乡土中国》中的乡土
说完了这几个问题,让我们带着思考回到第一个问题,乡土是什么。从本书来看,解释乡土社会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差序格局”。费孝通指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的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社会的道德体系的来源是宗教观念:人在神面前平等,且神对每个人都公道,所以道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无差别而人人平等的。这跟墨家所提倡的“爱无等差”是类似的。但中国乡土社会遵循的道德体系是根据儒家孔子提出的“推己及人”,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道德体系,社会范围变成了一根根的私人联系,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这种道德体系是有差别的,团体道德是缺乏的,换句话说就是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所以称作差序格局。刚才我们提到的调解、教化是差序格局的体现,夫妻和父子的横纵轴是差序格局的体现。群己之界限,公私之分别,都蕴含在差序格局之中。我们很难给乡土下个定义,但可以说,乡土社会的核心特征是作为潜在规则的礼治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礼治秩序、无讼的观念、男女有别主要对社会整体而言。鲁迅在他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就说礼教统治下的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它不单吃祥林嫂、吴妈之类的女流,其实对处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也实残忍无比。与方饭社会的法治不同,中国社会实礼治,虽然同样都是人在操作,但操作的规则却是截然不同的。法有赖于国家权力执行,而礼却是任何拥护它的人都可以执行,法比较明晰而礼却很模糊,这两者结合中国社会如何用礼来治也就无一定之规了。人们对礼教的敬畏也就油然而生,因而在行为上处处注意、不不小心,生怕一失足成万古恨,怕违反礼就处处去维护礼。可以说中国的礼治是在人们的敬畏中一步步加强的。对礼的敬畏也是“无讼”的观念的来源,用“讼”来解决矛盾,双方都会招致很严重的礼与法的惩戒,而采取“无讼”的方式,用礼来教化,代价就会小很多。在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无讼”的观念严重影响了法律地位的提升,阻碍了法制化进程。
“男女授受不亲”是用礼来解释吴妈为何会在阿Q的“毒害”下自杀的最好答案。男女有别当然不止于此,费老在这本书中说,中国乡土社会形成了同性相吸的奇异现象,男女只有在生产和生育上是一致的,在心理上却不要求一致。这当然是一种畸形变态的社会,它使得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长期底下,但社会又离不开女性实现人类的延续。不过这种社会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它使社会多了一个安定的因素。
五、家的核心地位
这里的家指家族,费老将其定义为家庭单系扩展的产物,它是以男性为对项的扩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说名女性不在扩展的范围之内。乡土中国知家而不知有社会,对他们来说,家就是归宿,出则为飘蓬,为游子。中国有一套家族制度,它由族中长老控制,长老们拥有教化的权力,“孝”就是他们实现权力的工具。“孝”在中国是一种高尚的品德,“百善孝为先”就可以印证,但它却含有相当分量的“顺从”的意思,顺从于父母、顺从于长老、顺从于传统。长老统治下的家族是个人生活的核心,它担当着政治、经济、教育等各类事业,其秩序也交于长老来维持。同样是《中国兄弟连》中的唐庄,如果不是长老的迂腐和坚持,那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也须不会有如此下场。
六、无为政治
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无为政治关乎前三种权力。乡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资料极度缺乏,人们没有更多的富余产品去养活一个能控制他们的权力中心。中国有句古语“庙小容不下大佛”,乡土社会就是一个“小庙”,是不适宜横暴权力这样的“大佛”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松散的家庭集合,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人们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可言,是没同意权力的。一代代的教化使人们都克己复礼,乡土社会呈现出一片“和谐安宁”的景象。虽说中国古代专制独裁,然而乡土社会因其封闭性确是一个国中之国,是一个“小国寡民”的世外桃源。
七、发展趋势
费老明显提出的发展趋势有地缘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以及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地缘冲破血缘,我的理解就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的联系的日益紧密,家族在社会中的作用会被削弱,而家族所担当的事业也会被众多专门的社会机构所代替。就拿教育来说吧,乡土社会中的人所受的教育来自家长,而现代社会则很多来自学校。传统教化的名实分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产生的,是时势权力的结果,也是人们面对社会变迁的现实不得不承认而又不愿意承认的心是口非的现象。需要代替欲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人们对自身的需求有了科学的认识并开始探索自己生存的条件用主动选择代替了顺从巧合和本能的结果。
时间仓促,对《乡土中国》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来阅读,这篇感想多是用自己的话重复费老先生的观点,甚至其中也会有许多理解错误的地方。但读了它,我更加忠于中国的过去,我也更加忠于中国的未来,因为几十年前就有人能清醒地面对中国的过去,中国的崛起指日可待。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__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刚开始看这本书是有心理障碍的,总觉得它太富有学术气息,没有精致的辞藻和引人入胜的故事,但能读下来,其实收获很多。在这十几年的人生中,我还没有将眼界与脚步都延伸得足够远,也有很多事情无法进行客观地思考判断,想法和观点总带有极浓厚的`主观色彩,《乡土中国》便教会了我从多方面着手去看待每一种事实。费孝通先生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循序渐进地描绘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解剖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构建中国社会特有的伦理体系,利于扩大受众面,传播知识。乡土有利于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引发情感共鸣,助力于现代社会建设。奇怪的是,就是这样一本充满理性光辉的书读来却十分感动,有些想法一直在心中徘徊,但本人文化水平有限,说不清楚也讲不透彻,能在本书中与作者共鸣许多次。很高兴,中国人总是懂中国人的。他写下了他的所闻所见所想,而我透过文字看见了真正的中国和真正的我们。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执教,给学生上“乡村社会学”时写的讲义,共十四篇,归纳整理后结集出版的,虽然过去了许多年,中国的国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作者的许多观点永不过时,今天读来,仍然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十四篇文章层层递进,逐步深入,详尽地阐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
作者开篇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性是“乡土性”,一个“土”土字,最是传神,道出了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特性,乡下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最基本的谋生手段,土地,在乡下人眼里的地位至高无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这个“土”字,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土气”,也就是“愚”的意思,他们的“愚”表现在不识字,目不识丁,睁眼瞎,其实不识字,不能怪乡下人,他们不识字,是因为在乡下世世代代聚族而居,互相熟知对方,根本没有文字的应用环境,熟人之间,眉目传情指石为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就心领神会,根本用不着通过文字来表情达意,甚至连语言也是多余的,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才有用武之地,作者用自己当年在乡下居住过的亲身经历表明,农人的“愚”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智力不及人,而是他们从小没有生活在读书识字的环境里,就像教授家的孩子对庄稼、对植物以及一切农村的事物并不了解是一样的。
中国的社会关系是差序格局,所谓的差序,就是有差等的次序关系,它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外推出去,传统的社会关系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引起的波纹会欲推愈远,愈远愈薄,它是由私人关系构成的`,每个人都会包括在这个圈子里,这个圈子可大可小,可伸可缩,极富弹性,一切价值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之间才有意义;西洋社会则不同,他们中个人与团体的关系是一根稻草与一捆稻草的关系,每个人地位相等,界限分明,归属清晰,几根稻草可以扎成一把,几把扎起来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每一根稻草属于哪个团体,决不会混淆,与我们传统社会里模糊不清的群己界限大异其趣。
说到社会关系,还得从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说起,中国家庭与西洋家庭不同,西洋的家庭关系比较单纯,主要承担的是生育功能,家就是一对夫妻与他们未成年的孩子组成,成年的子女自动剥离出家庭,他们即使住在家里,也要向父母缴纳一定的生活费,夫妻关系是主线,其他关系次之,所以夫妻感情较深,他们的关系是横向的,我们的家庭关系则不同,大都是小家族式的,夫妻关系并不是主要的关系,以父子、婆媳等纵式结构为主,中国的家庭以血缘和婚姻为为纽带,因为传统社会是父亲方面的单系社会,整个家族沿着父亲这根线,以血缘为纽带可以向外无限推广,传统家庭里五世同堂也不鲜见,女婿和媳妇都不属于这个家庭,他们都是外人,血缘关系才是王道。中国的小家族就是个小部落,除生育功能以外,还担负着经济、政治、宗教等诸多的社会责任,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家庭的基本职能,承担得更多的的是社会职能的角色,是一个讲究纪律的事业社群,它排斥男女私情,注重夫妻间的分工与合作。
传统的亲属关系就是在水里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从生育和婚姻构成的网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网,有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自己,每个人和别人的关系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谓的地缘关系,就是在一些传统的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它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个范围,这个范围可以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最典型的例子是《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在这个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里,随着家庭势力的大小而变化,繁盛时,七大姑八大姨,沾亲带故都是一家,一旦落难,树倒猢狲散,家又成了最小的单元。
在传统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需要由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孔子的精神为导向,以礼治国,但合乎礼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也不一定合礼,礼制社会也不仅仅局限于见面点头问个好,每个人也不都是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礼制也可以杀人,就像非洲某些国家,丈夫死了,妻子就会在丈夫的葬礼上被烧死作为陪葬,所谓的礼制并不像字面意思这么温文尔雅,孔子强调的仁义礼智信等,以教化为主,主要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社会的权力机构分为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统治与时势权力,横暴权利,是统治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来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同意权利是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需要互相合作,才能完成某项工作,每个人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份内的事,是一种民主的合作关系;除了这两种权利以外还有一种长老统治,起一种教化作用,就像父亲教导儿子,长辈教导晚辈,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时势权力是社会更替变革的时候,个别人会成为变革的关键人物,是时势造就的英雄。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长老统治的社会,长老权力之下,传统形式不容反对,对那些既不实用又不能反对的教条,只能用注释加以歪曲,这样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又给长老们留足了面子,实则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在这种环境之下,发生“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就不奇怪了。
血缘与地缘,血缘是社会身份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亲密关系决定的,亲属是由婚姻和生育构成的,因为我们的家庭结构中是单系家庭组成,注重的是亲属关系,以生育为主,婚姻次之。血缘决定了你的社会地位,你的身份、财产与职业很难不受你的家庭与父母的影响,谁家的孩子就应该继承谁家父母的财富和地位,承认了这个规则,这个社会就稳定了。血缘关系决定了你出身,生在哪里,哪里有你的土地,你就是哪里的人,一个外人很难在某个村子里取得自己的土地,除非他入赘做上门女婿,此外他很难融入这个村子。
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加,人情往来愈加繁重,熟人之间是不能搞清算的,互相算清了,也就绝交了,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才能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帮助一边倒,时间长了谁也吃不消,这种关系就会断裂,为了防止断裂,唯一的方法就是减轻这种社会关系的负担,于是商业交易应运而生,有了商业交易,人们之间互不相欠,容易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因为商业交易需要理智的决定和冷静的思考,而非感情的冲动。
社会性质的变迁分为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乡土社会以是以欲望为指导,这个欲望正好合乎于人类生存的条件,它不是生物本能,而是文化事实,是人们从小养成的习惯,随着社会变动的加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带来生活上的满足,人们开始注意改进生存的条件,才发现欲望不是主要的动机,而是为了生存下去创造的动机,它有别于原始的欲望,是一种生存的需要,为了生存下去,就要学会制定计划,人们完成从欲望到需要,从经验到计划的转变也就等于迈进了现代社会的大门。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那就是“礼治”。在这个过程中,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倘若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现代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其实《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乡土中国》是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学者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全书分为三卷,记录了费孝通长达十年的田野调查和研究结果。通过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深入了解和分析,费孝通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逻辑和特点,并提出了许多有深度和启示性的思考。
我在读完《乡土中国》后,深深被书中所描绘的那个充满温情的乡土世界所感染和折服,这个世界保留了许多传统文化的特点,让人感受到了浓郁的地方色彩和人文韵味。不同于城市生活的繁忙和匆忙,乡村生活拥有更多的自然和人情味,在这里,人们可以更加舒适地呼吸到新鲜空气,可以更加平静地享受到宁静的生活。
在书中,费孝通深入挖掘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各个方面,对中国文化的多元性、动态性和生命力进行了深度展现。尤其是乡土社会中的文化,书中深入分析了社会化过程中的文化传承,以及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表现,如祭祀、礼仪、文艺等,以及这些文化表现背后的科学逻辑和有趣特点。而正是这些文化传统在各个层面不断延续,形成了中国人独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和情感观念。
来自乡村的'生活和文化,如今已经成为广大城市人向往的对象。对于人们而言,乡村是一种新的文化和生活经验,是一种新的生活状态和价值理念。乡土中国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一部名著,更像一份生活的启示,是一本关于生活和文化的书籍。
在现代社会的大背景下,乡土中国由它所深究的传统文化内在逻辑和积极特点来看,对于我们进行精神追求和自我思考时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和体现。要关注和挖掘我们作为城市人的本土文化,努力寻找和发掘我们生活中的乡土彩色,这对于提升人的素养和思维水平有着十分正面的推动作用。
总之,《乡土中国》以其深刻的文化分析和深入的社会调查,揭示出中国乡村生活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特征,是人们了解中国社会变迁和传统文化的有力辅助工具。对于我们而言,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和认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能够更好地发掘乡村生活的价值和意义,进而更好地追求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导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基础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的手段,古仁人志士强调“克己复礼”,今人强调“传家风、承家训”。孔子曾经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则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所谓的“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体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健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鲁迅先生也在他的《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封建社会下国人谋人性命,教人自虐的丑恶祸心。“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这样的字眼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是应该的,但愚昧、迷茫就是愚蠢的,可悲的,甚至可恨的。郭巨挖窟窿时,他的儿子还玩着“摇咕咚”,抱在母亲臂膀上,高高兴兴地笑着。读到这,我不禁为这小孩子叹息,焉有如此愚父?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达到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2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3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那么是大智假设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时机,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局部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确实,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假设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4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大国,在这五千年的风雨变迁中,中国底层社会却以一种独特而又引人深思的方式传承、延续并不断发展。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便从诸多方面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存在方式并推广到现代社会,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便是人民的根。有了土地人们才免于奔波,在临近土地上耕作的人们才聚集成村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由于土地的缘故,这个社会缺乏流动性,于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而乡土社会的许多特性便是由其熟人社会的特点而展开。
首先便是“乡下多愚”的误区,在乡土社会中,耕种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务,因此乡下人的知识结构与城里人有很大区别。耕种的技巧由父辈手把手的经验习来,而且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而且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发展较慢,不会轻易发生颠覆性变化,因而后辈可以沿着前人的经验行事,“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再就是极为重要的“差序格局”概念,不同于西方“团体格局”中一切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突出的是“私”,即对一件事情的评判会受到当事人与评判者私人关系的影响,并且这影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判。
凡事都要讲人情冷暖,都要讲交情,讲小团体。这一特点直接的弊病便是个人利己主义突出,甚至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我曾经偏执地认为治理一个国家不应该让道德参与,因为缺乏实际的惩罚措施,并且可以被道德约束的人是会遵守道德的,遵守道德反而会使其吃不遵守道德的人的亏。读完此文我有些明了,并非德治不起作用,而是如今社会并没有一个完全通用的,适用于任何人的公平的道德。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讲求的是法律。以法律来界定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再将目光转回乡村,真正支配乡村的权力既非横暴权力,也非同意权力,而是教化权力。以乡村独有的价值观来判断是非。而这种权力的来源大多来自乡村中的长老,他们拥有着更多的经验与威望,也承担着独有的教化责任。
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追求稳定的社会,任何激荡都可能会威胁到它的稳定。而男女之间的爱情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不发生激动的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强制的安排,这也便是“男女有别”的根本原因。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浮士德式的充满挑战与激荡的社会,再遵循这些规矩不免显得迂腐。
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当长老们的经验不再适用时,时势权力便占据主要地位,而时势权力的来源便是知识。这也适应于如今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当时代的变革来临时,知识即是力量,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浪潮,引领时代发展。作者:王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