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读后感1
最近看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的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酷的警报,坚强的冷静,强大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善于从微妙的地方发现缺陷;有丰富的解剖学、毒药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受欢迎的人。他擅长计算机和网络。他脑子里有世界各地著名的案例,还有福尔摩斯、波洛、金田等大侦探的事迹。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大胆细心。他们一起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神秘的侦探之旅。我记得有一个故事是关于富人的儿子被蒙面歹徒劫持,他的生命危在旦夕。福尔摩斯来到富人家,他平静,平静,叫富人不要惊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情况,然后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逐一分析问题,虽然情况非常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置迷局,想诱使警察愚弄,但福尔摩斯看到歹徒的伎俩,没有被欺骗,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很佩服他们。我想我应该努力学习,学好我的技能。长大后,我会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勇敢细心的好警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内容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能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情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非常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3
寒假到了,当我拿起《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的时候,我立刻读了起来。我被书中扑朔迷离的案件所吸引,被书中的人物描写所沉醉,就像走进100年前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条贝克街。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恐怖谷》,这个案件的大概内容是:伯尔斯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的.名字叫约翰·道格拉斯。当福尔摩斯先生找到丢失的哑铃和包袱里的衣服后,才知道死者不是约翰·道格拉斯。然后道格拉斯先生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说死者叫泰迪·饱德温。然后道格拉斯先生说起20年前的美国。
20年前的美国有一群凶残的死酷党人,他们犯下了极恶的罪行,最终被处死。
在《恐怖谷》一案中,福尔摩斯由丢失的哑铃生出疑问,并从水中打捞出的包袱中推断出死者并非是道格拉斯先生,最终理清了案子的头绪,并帮助正义的道格拉斯先生免除了英国法律的追究。福尔摩斯能从一个或多个线索顺藤摸瓜,最后揭开案件的谜底。我知道要做一个大侦探,就一定要能够发现蛛丝马迹,善于寻找事物的联系。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英国的柯南·道尔。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这由于我从小就喜欢《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令我很佩服。
这本书的内容很是惊心动魄,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福尔摩斯冒险史,另一个是福尔摩斯奇遇记。福尔摩斯冒险史里有一件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案件,这个案件便是《铜山毛榉案》。案件里主要讲了一位名叫亨特小姐的人去别人家当家庭教师,最后在一个小黑屋里发现了关在这里的艾丽丝小姐,案件的谜团最终解开,鲁卡斯尔先生保住了一条命,艾丽丝小姐被福特先生救出后第二天,他们便登记结婚而机智、勇敢的亨特小姐,最后当了一所私立学校的校长。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想,为什么福尔总能战胜那些罪犯呢?他不仅冷静勇敢,还有超群的智慧、深厚的学识。学识是认真学习所得,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认真学习掌握各种知识,遇到问题的时候,才能运用各种知识去解决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老师给我们留了很多作文。我的头很大,但有一篇文章要求我写必读的目的。其中一本是《福尔摩斯侦探集》。我笑了。这很容易写,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曲折的故事激发了我的兴趣。
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个伟大的英雄——福尔摩斯,他的智慧、冷静、冷静、勇敢,让我钦佩,让我崇拜。我多么想成为这样的人。
当福尔摩斯处理这个案子时,他总是可以用他像鹰一样锋利和专注的眼镜和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来找到真正的罪犯。我最喜欢的是,在第一集中,他可以想到囚犯的特征,他可以从墙上的单词中判断囚犯的身高和体重。从墙上的一个字母可以判断他假装是德国人,而不是德国人。
还有福尔摩斯在《四个签名》中的细节是重要的证据。他说,任何微不足道的事情都可能暴露凶手的身份、地址、同伙等。福尔摩斯成为大侦探是有道理的。我总结了一下,你觉得我说的对吗?首先,福尔摩斯的心非常微妙,全面观察犯罪现场,准确分析,然后有丰富的联想和毅力,这就是为什么他成为著名的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整个破案过程不仅适用于破案,也适用于我的学习。我将来会像福尔摩斯一样细心、聪明、坚韧。请父亲、母亲和老师监督!
福尔摩斯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有句名言说:“一本理想的书是打开智慧的关键。”托尔斯泰写道。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当我到达学校时,我开始慢慢阅读。我的书柜里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和《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就知道了案子的内容,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研究,一个是四签,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研究》中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和军医,这让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完《血字研究》,我更佩服福尔摩斯。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里发现了一串同样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名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个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研究》和《四签》来看,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让他一次又一次地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第一章《血字研究》,接下来的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8
这本书很好看,既恐怖又冒险,越看越上瘾。让我谈谈。
我非常喜欢读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工程师拇指》。里面提到了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不敢继续看,但是打算不看的时候,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很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一个人,不知为什么。工程师的拇指会流血。但是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没有醒来。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才知道我的`手指被割断了,但他不知道怎么做,所以有人打破了这个案子。这是他的亲戚做的,因为他的亲戚对他有很大的仇恨,所以他准备报告私人仇恨。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像他的亲戚一样。如果我们真的遇到了一些特别重要的事情,我们就不需要开始了。如果你有话,你必须好好说。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戴面纱的房客,一听到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面纱。晚上进入客房。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差不多,主要讲一家酒店。一位戴着面纱的客人来了。当时,他觉得很奇怪。进入客房后,他直到晚上才出来。但当时,他是唯一一个。他的目的是杀人,因为酒店里有以前有仇恨的人。所以我一个人住在房客身上。那天晚上戴面纱的人杀了那个人,手脚都有刀的痕迹。最后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的主要原因是杀人。最后,福尔摩斯总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本书叫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9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久了,书中各种奇怪的案例总是不可思议的。其中一个故事最能讲述人们心中的黑暗。我忍不住想把他讲出来。这个案子的名字叫《魔鬼之脚》。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的故事。为了争夺家庭财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并把他的两个兄弟逼疯了。斯特戴尔知道后,也用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通过多次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解决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几乎被自己毒死了。
在这种情况下,人性的黑暗是显而易见的,但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精确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如识别140多种烟灰,通过指甲印刷推断指甲的长度,以及详细的观察也有很大的帮助。
与福尔摩斯的认真和细心相比,我在考试中的`表现让人们笑了,一个话题是空的,我视而不见地跳过去,导致第一个王冠失去了,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他积累的知识,以及他每次个人实验的精神!俗话说:“冻三英尺,不是一天的寒冷。”福尔摩斯的努力工作创造了他的生活。那么,我们能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一切,像长鲸一样从知识的海洋中吸收营养,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生活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说到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你肯定不陌生。他就是伦敦城最厉害的侦探,他的推理能力简直如天才一般,警官们都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搭档华生一起去侦探各种案件。
其中我最佩服他的就是绿玉皇冠的故事,里面主要讲了银行家何德尔来找摩斯帮忙,说一顶绿玉皇冠上面有一个角被掰弯了,又有三颗绿宝石不见了。警方让他找福尔摩斯来办案,没想到福摩斯竟然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找回了三颗绿宝石,而且还把掰弯皇冠和小偷一起找出来了。这是他用了排除推理法,也就是说排除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就是真相。
我的生活中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有一天,我丢了一支钢笔,当时在我旁边的也只有李凡和姜玥琪两位同学,我当时看到李凡在和女生们玩橡皮泥,而姜玥琪在看书,我推测不是李凡,因为他怎么能在短暂的时间内把钢笔藏好并快速的玩橡皮泥呢!所以我推测是姜玥琪干的,我立刻把姜玥琪的书桌上找了一遍,果不其然在她的垃圾袋里找到了钢笔。
《福摩斯探集与思维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冷静的去思考,不能片面的思考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今年寒假,我又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我读过很多遍这本书,但我仍然不厌其烦地阅读它。每次我读它,我都能有更深刻的感受和新的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部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在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了。鹰钩鼻、猎帽、瘦身、肩披风衣、口号烟斗已成为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气的化身,是帮助人们克服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世界数亿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当人们描述一个人的智慧时,他也会说他有“福尔摩斯”的大脑。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作品主要描述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索案件并抓获真正凶手的一系列故事。虽然作者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和敌人一起死去,但他敢于牺牲的无畏精神仍然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他在书中说了一句话,那就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你能真正摧毁你,我愿意为公众的利益欢迎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我宁愿冒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以为有四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被揭露。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让我深深佩服自己平时不小心不喜欢观察。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不禁称赞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寒假。我想下次我会再次看到不同的他!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特别佩服,他探案神乎其神,难道有什么秘笈吗?
这个暑假,我的姐姐送给我一本《福尔摩斯探案与思维故事》,因为她知道我喜欢侦探故事,我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这本书是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书中写了福尔摩斯探案的离奇和惊险,最离奇和惊险的就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一个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合租伦敦贝克街221号2的一套公寓。很快,他发现这位名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年轻人具有超常人的缜密观察力和非凡的推理分析力,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彵们的寓所。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起谋杀案……这是福尔摩斯侦破的第一案,书中情节特别惊险,而且恐怖至极,故事写得生动有趣,读起来让人有一种像亲身经历的感觉,读这本书有一种好处,这离奇的故事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又能增长知识。
在读这本书的同时,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解许多离奇的案子,他的秘笈是不仅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和超人的毅力,其实,每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在于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培养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或许有一天我们能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所以大家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办理的九个迷案,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肖斯科姆别墅》《潜水艇计划》《吸血鬼》《雷神桥之谜》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爬行人》《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这三个案子。《爬行人》写的是一名教授为了使自己变得年轻,不惜用国家禁止的强壮血清,结果因为副作用而受了重伤。读了这个案子后,我感到了那个教授的不明事理,他不懂“人是无法超越自然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复。”我还感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他居然在基本无线索的情况下知道了案子的全部经过。
《吸血鬼》写的是弗格森的大儿子杰克恨他继母的儿子,便用南美毒箭射伤了继母的儿子。继母用嘴把毒吸出来,弗格森却以为是他的妻子是吸血鬼,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向他说明案子经过时,他才明白。读了这个案子,我感到了弗格森太太的母爱,也感到了杰克的'嫉妒心非常强。
《雷神桥之谜》写了吉布森太太恨她丈夫的情人——邓巴小姐,想用自杀的形式,让别人以为她是邓巴小姐杀的。结果福尔摩斯揭开了真相,使吉布森太太的阴谋没有得逞。我感到了吉布森太太嫉妒心极强,否则他不会想和邓巴小姐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爸爸妈妈就和我说亚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破案如有神助,那个时候我还不相信,结果当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全套,让我对福尔摩斯的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变。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让人惊奇,他能够只通过一个泥点的颜色、干度与硬度来推断出整个案件,以及作案人的职业与相貌等等。福尔摩斯的推断能力也是让人惊奇,别人几天几夜都破不了的案件,他十几分钟就响了出来。还没有丝毫错误。福尔摩斯,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感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刚刚才见过面的人进行判断,还在侦破案件时还能将一团如乱麻的线索快速整理归类,去掉虚假线索留下真线索,正义秉章,把那些狡猾凶险的罪犯捉拿归案。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案件是《波西米亚丑闻》,这个案件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如何策划一个计划,但是却被一位聪明的年轻女人轻松识破,这也让福尔摩斯对女人的看法重新改变。这个案件十分离奇,一波三折,令我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