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7-3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9篇[必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9篇[必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魏通三国时期的武将真是高手如云,简直可以与之前的战国七雄相提并论了!有: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许褚、吕布。其中前五个是刘玄德的五虎上将,本领卓越。许褚是魏国的一员猛将,也是曹操的心腹。吕布是一个奸诈小人,被张飞骂做三姓家奴。人们常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其实只是说武力和好马的意思,大家可不要误会哟!

  三国时期的文将也真是让我大开眼界!要说文将就要说卧龙与凤雏,也就是诸葛孔明和庞统庞士元。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庞统运筹帷幄忠心护主,他们都是刘备的.军师。可一山不容二虎,庞统为救刘备死于落凤坡。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赵子龙单骑救阿斗。当时刘备率众百姓日行仅十多里,曹操派了五千骑兵限一日一夜赶上刘备。赵云冲进村里,找到了糜夫人,可糜夫人身受重伤为不连累赵子龙,便将阿斗放在地上,自己投井自杀了。子龙背着阿斗在曹营中奋力拼杀,曹操问道:“营中是谁?” 赵云大喊一声:“我乃常山赵子龙是也!”

  子龙带着阿斗冲出重围,见到刘备,双手递过,刘备却将阿斗丢在地上说:“为了你这小子,差点损我一员大将!”子龙抱起阿斗哭着拜倒:“赵云肝脑涂地也难报主公的知遇之恩!”从这便可以体现出刘备与赵子龙浓厚的主仆情谊。

  当然三国的精彩情节有很多,列如: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诸葛亮三气周公瑾、孔明七擒蛮王孟获、江东孔明舌战群儒等等。出师表的名气想必大家都知道,曾被南宋著名爱国诗人陆游这样评价“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读三国的意义就是在于了解历史,学习古代人的优秀品质、顽强拼搏的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有一句话说得好“开卷有益”。多读一点书可以从中获得启发,从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最近几天,我看了阳光姐姐写的《我的友谊褪了色》,读完后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说了江冰蝉和凌杨波是儿时好友,在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后,迎来了学习上无情的竞争时代。她们俩人都要强好胜,最后竟成为了学习上的敌人。江冰蝉思索着:分数和友谊哪个更重要?

  当看完这本书后,我毫不犹豫地替江冰蝉作出了选择:友谊比分数更重要。可是回过头来想想,自己不也是“看重分数,忽视友谊”吗?

  记得以前,我和涂晓燕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从幼儿园的时候起就是同学,现在算起来也是“八年之交”了吧。以前我们几乎每次考试都是第一,第二名,虽然自己不觉得,但虚荣心使我们每次考完后都要比一比。有一回,涂晓燕考砸了,我心里很高兴,可还是要去假惺惺地安慰她,我在心里骂自己虚伪。到了高年级,我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我们俩人是学习上的对手,又是生活中的朋友。虽然还是朋友,但我们之间的友谊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我俩不常在一起玩了。好多次,老师都拿我俩比谁的.分数高,她比我好,我就妒忌她,她比我差,我便轻视她,就这样我们闹翻了许多次,现在又绝交了。我的心里后悔极了,可又不想低声下气地去求她。真不知该如何办。直到看完了阳光姐姐的《我的友谊褪了色》这本书,我恍然大悟,如同拨开云雾见青天。友谊是弥足珍贵的,我要跟涂晓燕和好,重修这段友情!

  在《我的友谊褪了色》中,洪英杰说的很对,人的一生最珍贵的、重要、值得我们用生命去换的是友谊。在你幸福时,朋友能给你祝福;在你伤心时,朋友能给你安慰;当你失败时,朋友能给你鼓励;当你落难时,朋友能给你帮助!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人生难求一知己,我们要珍惜友谊,不要让友谊褪色。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来帮我,在我遇到困难垂头丧气的时候,及时来鼓励我,让我坚持完成事情,乐观地面对生活。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鲍雷伊,他跟我一样,都是一名普通的学生,安静、内向、没有特殊才能,简直就不能再普通了。起初他跟我刚入学时一样不喜欢写作,每次我一写就是一个小时多,打草稿是写了又改要好几遍,最后又要抄到本子上,简直太麻烦了。所以我一听到要写作文,就非常不开心。后来通过课外学习,以及平常多读书,让我渐渐喜欢上了写作。而鲍雷伊呢?自从他上了六年级,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给一名作家写信,鲍雷伊和汉修先生联系,他在信中说明了现在自己的处境和转学后的孤单。后来汉修先生鼓励他写作文和日记。通过书信来往,雷伊不但喜欢上了写作,还学会了如何面对新校园的生活环境,也体会到了父母对他的爱。

  这本书的内容格外精彩,我非常喜欢。而且收获很多,如果我们面对很大的困难时,说不定有人会害怕,有人会坚持不下去,然而那些坚持下去的人肯定会有好事发生。

  通过这本书,我决心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时,一定要持之以恒,争取做一个坚强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阅读了《撒丁岛的少年鼓手》,这是一篇著名散文。主人公撒丁岛鼓手的英雄形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让我感动,让我难忘。

  1848年7月24日,库斯脱扎战役打响第一天。我军的士兵越来越少,大尉下令让一个撒丁岛的少年帮助发送信件,撒丁岛的少年全身心接受了这个任务。在路上,他的左腿被敌人的子弹击中。但他并不害怕一点点地向目的地挪去,就这样一瘸一拐得达到了目的地,安全地递送了情报。

  就是为了递送这样一封战地情报,他失去了左腿,付出了巨大代价。可是他没有抱怨,而是感到很欣慰很高兴。这个勇敢的年轻鼓手,完成祖国赋予他的任务,这样的荣誉,就能够换取他的左腿,他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依然快乐,因为他觉得用它的'生命去交换这份荣誉都是值得的。

  我们年轻的一代,肩负起建设祖国的责任,在祖国的改革大潮当中中,我们要通过实践去探索,去实践,去创造。这就要求我们这些新时代的建设者具备百折不回、乐观进取的精神,不要惧怕挫折困难,不能失去信心与勇气。我们必须多学习,多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虽然没有了当初冲锋陷阵的战场威胁,可是我们年轻要做生活的强者,学会做一个对祖国建设的有用之人,以毕生努力来报效祖国。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我看了《我要做个好孩子》主要讲得是:一个叫金铃的孩子发生了什么事情。接下来就让我讲述2个小故事。

  第1个小故事是:当家,故事里讲的是:金铃想当一个月的家,因为她想用剩下的去钱给妹妹买一个洋娃娃。在当家的一个月里金铃为了省钱只让她爸妈吃几顿肉。上个星期放在冰箱的红烧肉和她最讨厌的东西也被吃完了。可见她为了省钱买洋娃娃连她最讨厌的东西都能吃的'下。

  第2个故事讲的是:金铃在背一个同学的是,一个同学故意绊了金铃一脚,金铃没有当场骂他是回家写了一篇她看到的真实的日记,后来那个绊他的同学受了批评,被撤了班干部。

  在《我要做个好孩子》里,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金铃,相信大家也都喜欢她,为什么呢,因为她是一个热心的小朋友,一个愿意为别人付出的孩子,而不一定要得到回报。所以大家最后慢慢地都喜欢上了金铃。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时间如流水,转眼间暑假就要结束了,在这个愉快.美好的暑假里我有许多收获!现在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书籍是人类的朋友.开卷有益.这个暑假爸爸带我去日照图书馆借阅了许多的书.其中,<<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文中主人公阿章原来是一个标准的都市小孩.短暂转学后生活变得杂乱无章.因为以前都是妈妈在帮他。在乡下舅妈和表妹的帮助下.阿章逐渐改掉了以前的坏习惯,养成了收拾整理.称赞别人.爱读书.遵守约定.关心别人的好习惯。

  一个习惯的养成,一开始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与其想要一口气同时培养很多好习惯.不如一个一个小习惯慢慢积累.积沙成塔.积少成多.将来我也可以成为第二个阿章.或第二个比尔.盖茨哦!

  借用书中的一句话“舒适的衣服可以让我耀眼一整天.良好的习惯能让我耀眼一辈子”。让我们一起努力加油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奇妙的数王国》的童话故事。

  这本书讲了小华和小强因偶然的机会来到了数王国里。他们以自己的智慧和解了战争,并和数字们交上了朋友。

  在这篇童话中,我认识了以前从未听过的古埃及分数。原来,所有分数单位,都是5000年前一个叫阿墨斯的人在一本书中首次提到的。而且,8个分母是奇数的古埃及分数,是无法变成1的`。每个古埃及分数,都和一个整数是互倒数。

  此外,我还认识了相亲数。220和284就是一对相亲数。220的所有真因数相加就是284,284的所有真因数相加就是220。相亲数让我知道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亲相爱,永不争斗。

  这只是数王国中的一部分居民,其他居民也非常有趣呢!数学里的黄金分割造就了无数美丽的建筑和艺术,比如维纳斯、蒙娜丽莎,无限小数造就了奇幻的金字塔……这就是数学的有趣和奇妙,你觉得控制不了它,可它时时刻刻就在你身边儿转悠,而且你会发现自己也在不自觉地应用着它。

  《奇妙的数王国》将枯燥的数学知识深入浅出地介绍给读者,读起来轻松自如。看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数学的许多奥秘,数学在我眼里变得更奇妙了,我对数学的兴趣又增加了一层。

  爱因斯坦曾对代数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代数嘛,就像打猎一样有趣。那藏在树林里的野兽,你把他叫做x,然后就一步步地逼近它,直到把它逮住!

  我,也要逮住那些“野兽”!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母爱,父爱一直在保护着,爱护着我们,我们没有报答,甚至没有注意。

  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不管是人,连动物也会感恩,每一位父母做的事,何尝不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一件事就能看出来:一只母牛在旱灾时,不管自己挨打,也要让自己的孩子喝水;母亲教育淘气儿子,花钱请人看管,最后去世了。

  母亲盼望儿子回来,不幸离去了……这一件件事,都说明爱是多么伟大,拥有无穷力量。是时候,我们该报答父母,。即使不能,我们也要孝顺父母,不是吗?母亲,父亲,老师,朋友,同学,亲人,爱,就是因为这个字,我们才能拥有这么幸福的家庭,美好的生活。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有爱,只要有坚信,奇迹就会出现。“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有多少经历的人生是枯燥无味的,但经历丰富的`人生却又都或多或少的带上了苦涩,我们许多宝贵的认识都要在痛过之后才能有所收获。

  难道真的要在没有大人的夜晚里,我们才能更快乐,更自在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在小说的主人公李云龙的口中,反复出现多次的话语就是:“两个剑客狭路相逢,其中一个剑客明显比另一个弱,但这个剑客不能退缩,明知决斗过后是死,也要亮出宝剑。”这就是小说的主旨——亮剑精神!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是明显有问题吗,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像这剑客这种行为,也太不识时务。的确,这种说法有它的合理性,我们从小就说到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君子报仇十年不完”、“明哲保身”的教育。这种商文化的思想确实适合于现实中的经营行为,也许社会的进步从表面上看更多是这种现实主义作用的结果,也许更多的人认为像李云龙这样的理想主义者根本就会被社会所抛弃。

  其实,对上述的观点我还是部分同意的,因为如果没有现实主义,恐怕我们的物质生活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水平,最起码我也无法通过父母们的恩赐在北京买上一套比较像样的房子。就我本人来讲,我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我曾羡慕那些为了追求真理而贫苦一生的前辈和老生们,我也曾经在学生时代向往并尝试那种“充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生活,但我承认那只是我的理想,甚至是不符实际的“幻想”罢了,最起码我要养家糊口,我要让我的家人过来幸福体面的生活,我要让给我的孩子们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留下一笔宝贵的遗产。

  然而,我又常常被这种英雄主义所感动,这或许是信仰的力量。我始终认为,其实每个人都是有信仰的,不论是共产主义,使宗教或者什么其它原始图腾之类的,甚至“拜金主义”本身也是一种信仰;一个人可能同时有多种信仰,在电影《拯救大兵雷恩》中那个狙击手,在他每次射死一个德军军官后,总是亲吻自己的十字架,并笑声颂道:“You are my shield”(圣经语句),但当他牺牲前那一刹那,他却大声骂到:“Bull Shit!”,李云龙不但有这种亮剑精神作为信仰,他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至少比赵刚现实),他打仗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不同环境下,人会表现出不同的信仰,李云龙在部署战术时,会斤斤计较自己的得失,即便在野狼峪阻击关东军那场白刃战,但当他身处淮海战役的战场,对楚云飞做出进行最后一击的那一刹那,亮剑精神占据了他的全部灵魂。

  正如对个人而言,这样的信仰结构对社会也是如此。一个社会需要信仰,当然一个社会确实优于信仰的存在而延续;一个社会可以有很多信仰,这就涉及到在信仰方面的'社会分工,有些人就要更多的信仰现实主义,有的人就要更多的信仰理想主义,就好比我最近看的一部网络小说《藏地密码》中的人物一样,一个养藏獒纯为了获得亿万利润的商人卓姆强巴,居然是一位为了研究臧獒而清贫一生的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方新最为得意的学生,两个人竟然也能够为了各自的目的走到一起去神秘的喜马拉雅山探险,这也许就是社会在矛盾中和谐进步的具体体现;一个社会必须在特定的环境下有一种合适的信仰作为主导,歌舞升平必然滋养小资情调,民族危难之际,我们必然“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纵使个人牺牲,也要在精神上鼓舞其他人,这也许就是亮剑精神的高级境界吧,舍生取义,这个“义”是对他人的感染和激励。

  因此,我们的社会既需要物质的现实主义信仰,同样需要亮剑精神的理想主义信仰,两种信仰同样重要!我们需要这样的人来保持这种理想,需要这种时代英雄,我认为只有他们才能使英雄主义实现由个人向整体的升华。李云龙就是拥有两种信仰的社会的具体实现,其人物是信仰的最理想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