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4-06-2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故乡读后感15篇(实用)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后感15篇(实用)

故乡读后感1

  以前我读过很多描写故乡的文章,但这一本鲁迅的《故乡》,描写的并不是故乡的美丽风景,而是小时候与长大后故乡邻里们的相互变化。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是关系很好的朋友。闰土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银圈。他们还一起去西瓜地刺猹。鲁迅家对面有个豆腐店,里面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长相很美,所以店里的生意也格外的火爆。当鲁迅长大成人了,他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名人”。令他万分失落,伤心的是在故乡碰到闰土,这个儿时的玩伴,竟然叫他“老爷”!鲁迅先生顿时觉得两人之间,出现了一层隔膜,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了。而“豆腐西施”杨二嫂,经常来他家,每次走时都顺点儿什么东西,鲁迅先生这才意识到—故乡,变了!

  为什么人们会变成这样?因为生活。鲁迅先生出人头地了,而杨二嫂和闰土仍留在故乡,事业上也并没有什么收获。所以,因为生活,造成了他们的'变化。可是,人们就认为应该屈服于命运吗?当然不!记得有一个小女孩,她在今年的高考中成绩优异,考上了清华大学。这个女孩曾写过一篇文章,叫《感谢贫穷》。的确,女孩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但她没有怨天尤人,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从小帮妈妈和弟弟料理家务,奋发图强,考上了一所著名的重点大学,正因为她没有屈服于命运,没有成为命运的手下败将,才有了现在的成功。

  通过这件事,你一定也明白了:人定胜天。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不要屈服于命运,不断努力,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

故乡读后感2

  大概是由于媒体炒作的缘故吧,去年看的书报似乎是近几年来最多的,然而,现在回顾一下,却没有一篇能留下什么印象,感觉像一地鸡毛,估计已经被扫进了记忆的垃圾堆。

  王朔的作品我至今还没有涉猎,只知道是一位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的文化人,特别是王朔对鲁迅、齐白石、张大千、金庸等人的京骂,对文化圈展开的地毯式轰炸,让鲁迅等已故文化名人纷纷沾了一身污秽。

  然而,不管怎么说,不得不承认,我等是在吸吮着鲁迅先生的文化乳汁长大的。记得小时候,读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语文课本里只是节选,标题好象就是《少年闰土》),对文中的闰土印象特别的深。那“紫色的圆脸”,那“颈上套着的明晃晃的银项圈”,那“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的闰土形象,成了童年的我心目中最崇拜的少年英雄;可以这样说,如今的孩子对哪吒三太子有多崇拜,童年的我对闰土就有多崇拜!也可能是由于家里穷,兄弟姊妹比较多的缘故吧!童年的我还特别嫉妒少年闰土:闰土该有多幸福啊!他的父亲把所有的宠爱都加之于他,我要是也有一个像他那样的银项圈该多好啊!也就是从那时起,童年的我开始对父母的偏心颇为不满,这种童年时留下的烙印甚至伴随我一生……

  可是到我上了中学,读了《故乡》的全文,对闰土后来因“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苦得像一个木偶人”的景况又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惊,他的“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仿佛石像一般”的脸,他的“肿得通红的眼睛”和“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的手,他的“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只管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的穷苦庄户人的神情,他的那一声“老爷!”,又给少年时代的我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联想起儿时伙伴后来的景况,总感觉鲁迅先生所写到的人和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并同先生一样对封建制度、封建意识的毒汗对农民的摧残,对农民精神上的创伤产生了无比的愤恨,思想上更是引起了革命性的触动:那就是绝不走闰土那样的路。

  鲁迅先生的《故乡》比同时代的人包括当今的一些文化名人写的《故乡》一样,看似题目平平,但鲁迅先生的《故乡》无论是思想还是文笔,都是讫今无人能及的。我们这一代人,特别是体验过农村生活的人,都是读着鲁迅先生的《故乡》、《社戏》、《狂人日记》、《阿Q正传》、《藤野先生》长大,成人的。先生文章那娴熟的文学笔法,那深邃的思想,“给予我们的'不仅是文学的章法和技巧,更是精神和心灵的滋养”。“他不只是作为文学家仅仅出现在我们的语文课本上的,而是作为思想家横亘在我们民族的多灾多难又是世纪动荡和变革的历史坐标系上的。”谁说先生的文章过时了?!

  偶而看了电视里的余华专访,余华说他很同意一位美国作家的话,看书要选择那些几十年前的名著。那些书才是经过岁月大浪淘沙提炼出来的,而当今的新作恐怕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垃圾。

  当然从垃圾里淘金也是靠人去做的,不过以我的年纪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了,所以以后看书,我会选择那些还未看过的名著。

故乡读后感3

  今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细细地阅读了鲁迅的《故乡》……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通过《故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看完鲁迅的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故乡读后感4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5

  作文于是我用了点,只听“喀嚓”一声鸡蛋破了,蛋清流了出来,我马上用碗接住;850字作文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真的吗。多少人为他牵肠挂肚。今天有太多收获了!圆圆的月亮就像一个老奶奶,小星星就像小朋友,老奶奶给小朋友们将好听的故事,他们可高兴了。我相信,只要大家携手努力,随着祖国你的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的家乡也一定会飞翔的更快、更高。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故乡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故乡读后感7

  酣酣乡水,思念无尽;美美乡心,温暖无限。

  她自欧洲踏过泛泛之途来美,寻不到家乡的水,只可饮啜着异乡异土的水罢。行旅匆匆,人亦匆匆,掀起心中烟沙,连心情变得麻木,而陪伴麻木的心的是无尽的;追忆着大陆故乡的情茶和安居三十多年第二故乡的安水,她的心里,是对故乡的以往无尽的思念,花开后花又落,思念一层叠一层。

  淅淅沥沥的风雨迷湿了回乡的念头;混混乱乱的凡尘迷花了望乡的视眼;无情无心的生活将人活生生地从故乡剥离,剩下的只有痴乡的心,以及家乡最能安抚心的最美好的东西。

  忆及往昔,在悠悠凉风的仲夏傍晚,大人们忙了一天的农活,坐在自家的庭院里静静地享受这傍晚时光,梵歌载载,任时光的白马驰过,等一声尘埃落定。老旧厨房的灯光暗暗的越发温馨,炊烟伴着炒菜声袅袅升起,伴之而来的还有让人垂涎的饭菜香味。

  躺在院子里的竹制摇椅上,伴着花猫,摇一摇清风蒲扇,愉悦地闻着母鸡“咯咯哒……”的声音,看着鸭蛋黄一样的夕阳缓缓地落下,慢漫地带走白日炎炎的热气,胭红的云朵一层叠着一层波浪似得以太阳为中心往外涌,越外面颜色越发白皙,不过他们在时间的冲洗下终将黯淡了。白白的月儿弯弯,似一团小棉絮,在蓝蓝的天幕中早早地挂着,用柔美的眼神俯望着旧旧的民房,幽幽的山岗,缓缓地清。我惬意地躺在摇椅上,毫无压力感,只等夏风熏心。

  支一方方的小木桌子,架在院子里,石榴树下。拿几条矮矮的小板凳,饭菜逐个端上来,摆上筷子、瓷碗,香喷喷的几个简单菜色,引得未成熟的石榴透着微红的脸蛋纷纷低下头来,似乎也想尝尝这乡间晚饭。

  爷爷拿着蚊香放在桌下,夜色未深沉,可那时明净的`天空从夕阳落下的山岗透着微微的亮撒满了满天的星星,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痴痴地望着诱人的小乡村;凉润的晚风晃着院子里的石榴树,温柔地拂过我的脸颊,用泥土和树叶的想起刺激着我的嗅觉,扬起妹妹的长发,又带着饭菜的香味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峨峨遥山,俯瞰清河,淌淌清河,醉望遥山;柔柔的月儿用柔柔的月光柔柔地撒向月下大地;萤火装点着灿烂仲夏,对荷蛙鸣,蟀歌连绵,灯光,音乐,组成一个乐队,在美美的夏晚忘情的演奏。

  几多繁华少,那美好而瞬逝的韶华,我灿灿的年华,随着成长的孤车驶过万千风景,纵使世人所说的美景,我未见几何,它们终是敌不过童年那梦一样的仲夏夜,那故乡的夏景。

  水是故乡甜,琦君赞美其故乡的酣水,是对温馨的回忆一份难解的不舍;而我的心,在日渐繁重的学业里,我只能用那空余一点的年华,忆几许风景,平静心中因无风乍起的波浪

故乡读后感8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与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与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与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与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与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与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与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与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与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与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与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与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故乡读后感9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故乡读后感10

  童年的鲁迅家里忙月时认识了一个玩伴,叫闰土。鲁迅和他是一见投机,便对对方产生了好感。闰土非常机灵,也非常聪明,还让鲁迅知道了乡村许多好玩而又有趣的事情,让鲁迅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

  当鲁迅长大的时候,闰土也长大了。待闰土再来看鲁迅时,闰土思量了一会,没有叫一声“迅哥儿”,而是称呼鲁迅:“老爷”。鲁迅愣了,他突然想到了社会的风气和大部分富人的习性,心里不由得一冷,他意识到,闰土的心灵已经被束缚了,他在真正意义上,已经失去自由。从此,鲁迅开始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不为别的,只为了解放当时社会上最底层人民的心灵,让他们获得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悟。我既为那时的人民默哀,在当时,人民得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存,还得忍受国民党的压迫,许多人的心灵已变得麻木不仁,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我也为鲁迅勇于为人民写文章而欣慰,鲁迅在国民党的严厉威胁下,仍不屈不服,仍旧写一些能让民心奋起的文章,这个举动真是让我十分敬佩。

  这就是我爱读的故事书《故乡》,大家也一起来享受心灵的鸡汤吧!

故乡读后感11

  八月十五晚上,吃罢团圆饭,品尝过美味的月饼,闲聊过有趣的家事,老人、妻子、女儿都已经慢慢进入了甜甜的梦乡。而我却因陪父亲喝了点小酒,满心地兴奋,失眠了。

  我轻轻地起身,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来到了田野上去欣赏那圣洁的月光。夜,遁去了尘世的喧嚣,田野里充满了宁静与和谐。寻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我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取出一只慢慢点燃,心绪渐渐展开。

  清楚地记得小的时候,家里很不富裕,逢年过节邻居家的叔叔总是西装革履地带着妻儿提着大包小包回家看望自己年迈的父母,这时我的母亲总是羡慕不已,并唠叨好几天:“如果你们几个中有一个像你叔叔一样有出息我就知足了。”望着母亲羡慕的眼神,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母亲,您等着,我一定会出人头地,我一定会让您安度晚年的。自此,为了上一所好的初中,我在小学里拼;为了上一所好的高中,我在中学里拼;为了上一所好的大学,我在高中里拼;为了得到一份好的工作,我在大学里拼。天道酬勤,大学毕业后,我如愿分配到杨庄中学任教,接着我娶妻生子,生活渐渐稳定下来,心也渐渐趋于平静。月光下,回想这些年我一个人在外打拼的日子,酸甜苦辣涌上心头,不管怎样,一向喜欢向父母报喜不报忧的我总算是走过来了。这几年,我父母的身体大不如以前,周末我时常带妻子女儿回家看看,给老人带点生活必需品。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母亲的小院内,我陪父亲就着自家地里种的菜喝点小酒,妻子与母亲聊聊天,女儿与小猫、小狗玩玩,真是平凡而又踏实。

  没有了那么多的思想压力,我也慢慢的学着享受起生活来,我真的害怕过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惨日子。母亲经常对邻居的大娘、婶婶们说:“四儿最小,最贴心。”他们传给我听,心里特别的感动。

  我又抬头望月,只见它徐徐穿过了一缕一缕轻纱般的云层,缓缓向上爬,不带有任何的'纷纭,不带有任何的芜杂。“月是故乡明”,诗人的声音穿过千年的白霜与夜晚,道出了我们最不容辩驳的理由:只因那是自己生命中不能割舍的牵系,所以便固执而不悔地爱了它。

  夜,渐渐地凉了。我循着来时的路慢慢地走了回去,心里一片月光的明亮。

故乡读后感12

  我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杨梅。

  细雨如丝,一棵棵杨梅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一片片狭长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端午节过后,杨梅树上挂满了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平了,摘一个放进嘴里,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

  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没有熟透的'杨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爱吃。

  我小时候,有一次吃杨梅,吃的太多,发觉牙齿又酸又软,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才知道杨梅虽然熟透了,酸味还是有的。因为它太甜,吃起来就不觉得酸了,吃饱了杨梅再吃别的东西,才感觉到牙齿被它酸倒了。

故乡读后感13

  “蛤蟆蛤蟆气膨,气到八月十五,杀猪、宰羊,气得蛤蟆直哭……”这是孩子们中秋时唱的歌谣,是迟子健女士笔下《故乡的吃食》中的乐趣。写到地窖里的菜,迟子健女士一定嘴角流满口水;写到清明的习俗,迟子健女士一定觉得韵味无穷;写到中秋,迟子健女士耳边一定回响着动听的童谣,这是迟子建女士心里的美,更是迟子健女士在故乡里儿时的乐趣。

  提到吃食,我便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奶奶,奶奶也喜欢做名样的`美食,无论做什么,无论简单还是复杂,她都会兴致勃勃的去做,一遍不成功便去做第二遍、第三遍……总之不会放弃的,做多了自然也就熟能生巧了。尽管有时做的卖相不大美观,味道不大好吃,但奶奶仍旧乐此不疲的在厨房“捣弄”美食。奶奶做菜与妈妈做菜是截然不同的,妈妈做菜喜欢放各式调味料、各种新奇食材,常到网上去买。奶奶做菜只会放那几种最基本的调味料,只放园子里出产的那几种常见食材。奶奶喜欢原汁原味的感觉,追求的是菜的营养和做的过程;妈妈则追求菜的色泽和摆盘的精巧。同样是做菜,但追求却各不相同。

  对于迟子健女士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尽管吃食并不好看,歌谣也并不动听,但她仍然对此念念不忘。时光从不为谁而停止脚步,也不为谁回放过去。

  到了初中,我搬离了奶奶家,告别了奶奶和她的“料理”。奶奶在渐渐变老,背也悄悄驼起来,我再没留意过她在厨房兴致勃勃地摆弄那些食材,也忘了粘着她的那些时光。不知何时快餐占据了我的生活,各式各样的外卖点之不绝,麻辣、酸甜、冷榨……应有尽有,我在眼花缭乱的外卖中迷失了自我,几乎忘了家常菜的味道。

  过了一段时间,外卖吃腻了,无论是哪个店几乎都是一个味道,这时,我开始怀念那些流逝的美好时光,怀念奶奶在听到我说好吃后脸上流露出来的喜悦与成就感,怀念奶奶倾注了爱的美食,怀念原汁原味的专属味道,奶奶将自己的爱以及对我们的疼爱注入到美食中,这是任何山珍海味都无法比拟的,对我来说,专属的、独特的爱是最美好的。是爱将回忆变得美好,将生活变得有意义。

故乡读后感14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土”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土”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土”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管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根底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详细到《故土》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土”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根底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土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集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土》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读后感15

  季羡林先生的“颁奖辞”为:“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学问铸成大地的风景,他把心汇入传统,把心留在东方。季羡林: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季老的专业论著,我们难以享用(因我们的学识所限),但季老的散文随笔,却给我们展现了他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一面。钟敬文在庆贺季羡林88岁米寿时说:“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

  季老的散文集《故乡的二月兰》其中有一篇《神奇的丝瓜》,给我印象深刻,丝瓜,太平常,太普通,我们房前屋后到处都有它的踪影,但我从没注意过它,直到我读了季老的“神奇的丝瓜”,才注意到丝瓜也有“思想”。季老写到:“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想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

  我真佩服季老的观察力和想象力。日本作家黒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里写到“世之最可惧者,莫若有目不知其美,有耳不闻其乐,有心不解其真,既无感慨,亦无激情……之类也”。我们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熟视无睹,对自然界的'变化缺乏欣赏,对周边的事件麻木不仁……真真的可悲可惧。“大家”与常人的区别大概就在此吧,我们司空见惯的“苹果落地”,只有牛顿想到了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掉,进而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烧开的壶水,为什么会把壶盖顶起,也只有瓦特比别人多问了个为什么,随之发明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命。

  我们不缺乏生活,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