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时间:2024-09-0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合集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合集15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了。

  这本书语言朴实无华,通俗易懂,可是谁能理解刘十三的痛,创业创业失败,爱情爰情不顺,等到珍惜的时候。最亲的人已经过世,这世界对他那么不公平,学习那么努力。可是还没有考上理想学府,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是他自己的命运。

  这本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当刘十三看到那幅画的时候,看到程霜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这就是我所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刘十三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心想“为什么她要走,她活下来对他是那么重要"”,写这一段程霜把自己当做一盏灯。在它熄灭以前,也就是在他死之前,能遇见刘十三能帮助刘十三,这就是他自己所能做的了。

  另外,让我印象最深的`还不是程霜,而是外婆王莺莺,他虽然和刘十三说话语气不是很好,但是从心里面是爱她的,非常非常的爱她的孙子,外婆和程霜患的是同一种病一癌症,外婆保守了半年,终于撑不住了。倒下了,永远离开了云边镇,也离开了他最爱的孙儿,当我知道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开着拖拉机到城市把刘十三接回来。

  就是一个大胆的外婆啊,开着拖拉机开了一夜。省道尘土中夜里没灯,王莹莹努力望着前方,泪水和汗水划过周文,一个看不清路的老太太。拖着刘十三毅然的回到云边镇,她的内心早已起伏,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马达的突突声中,王莺莺呜咽的声音被掩盖的很好。

  在爱的,也逃不过生死离别。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2

  看完这本书,书中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在那遥远,美好的小镇。见证男主刘十三的成长,在这平淡而又富有吸引力的故事中,寻找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平淡无奇的刘十三成为程霜的那束光。

  故事中的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着他的外婆王莹莹,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到性格直率的程霜,大学时的女神牡丹,大学室友智哥,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普普通通的人,却在刘十三的生命中,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之中,尝尽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在这普通的故事中,我们好像可以看到更真实的自己。

  故事讲述乡村与亲情,爱情会使人遍体鳞伤,而亲情会让我们伤口愈合,我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很普通,也很天真,以为有了爱的种子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以为你幻想的未来就是对方想要的样子,等失去的时候,你才发现你所描会的未来不过的建立在回忆之上,而现实的大多数人需要一个看的见的'未来,其实,刘十三跟牡丹就像现实中的人们一样,很多女孩会爱上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但是不会选择和他在一起一辈子,两个人其实都没有错,只是他们没有遇见对的人,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总在他人生低谷时给他陪伴,牡丹抛弃他时,陪着他失恋,外婆离开人世时,陪着他伤心。对于程霜来说,刘十三就像一缕光,支撑她活下去的希望。

  一心想在大城市的刘十三,外婆就是那缕光,小时候用欢乐弥补他童年的缺少。成长的过程中即使有很多失败和不容易,也依旧努力照亮他。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所有的美好都需要用心去珍惜,所有的痛苦都需要尽力去忘怀。忘记过去,珍惜现在。正如书中写道: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到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3

  阅读完《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在一个叫云边镇的小镇上,住着一个叫刘十三的人,他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两人以小卖部为生,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就是主人公刘十三的童年与成长经历,是一部小说,实则反映真实的`生活。刘十三从小时候拥有远大的志向,认认真真的做规划,再到现实带来的打击,无奈于经济能力以及自身的不足,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刘十三在成年之后出去工作时受到打击,一时赌气而承诺完成一千份保险单,后而为之不断努力,不断遇到新的人和事。

  在书中,刘十三的伙伴病逝,口头上大大咧咧,实则做事细腻的人,在病魔面前也会痛苦不堪;刘十三最坚强的外婆,为了不让外孙担心,隐瞒疾病,但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

  书中不光有许多优美的句子,还有那些哪怕只是三两个字就让读者潸然泪下的情节。在外婆离世时,正好赶上了过年,云边镇大雪纷飞,云边镇的习俗是,只要有人离开,就要从山底往山顶挂灯笼,这样他们可以找到回家的路。但是那天雪很大,刘十三没有办法一盏一盏地挂,只能十分艰难地提着一盏灯笼,在大雪中爬八个小时的山,到达山顶,挂上去。他说:“王莺莺(他外婆),我没本事点亮整条路了,就挂一盏,山顶挂一盏,你肯定能看见的。”这本书充满了烟火气息,处处流露着人间真情,述说着人间最实在的道理。

  “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4

  《云边有个小卖部》多么唯美的名字啊!而在唯美的云边镇,发生了一段唯美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却有点儿俗气——刘十三,生活也不那么美满。他小时侯学习十分努力,但成绩却不理想;刘十三长大后,卖保险也十分辛苦,也十分努力,但他的业绩却一直为0;他全心全意地对他的女朋友牡丹好,但他们还是分手了。唉真是一个失意青年啊!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开了一天一夜的拖拉机,将他押回云边镇,就这样,刘十三开启了新了的生活。

  女孩程霜和刘十三从小相识,她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小女孩。在程霜小的时候就被查出了癌症,医生说她活不了几年了,而程霜凭借着自己充满阳光的心态,竟然一直活到了二十多岁。她的这种乐观,向上的品质也影响了刘十三,并且帮助他完成了突破一千单保险的任务。

  读着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扎着高马尾,淡淡的柳叶眉下一双笑眯眯的大眼睛的女孩。她的笑容就像一缕光,照亮周围的人们,变得像她一样乐观、阳光。她连生死这样的大事都可以一笑而过。而出现在我们生活上的小困难,又算些什么呢?

  读着这个故事,我也不免想起了自己,妈妈给我报了小提琴乐团,刚开始我兴致盎然的,但是到了后来,兴趣一点点减少,练琴也不再积极主动,那天,去上乐团课,走到了教室外,却迟迟不敢上去,爸爸妈妈苦口姿心地劝说我,但我却十分害怕,最后还是被爸爸妈妈拉了上去。现在想想,这又算什么呢?刘十三在程霜的帮助下都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一千单保险,而我更不能惧怕这一点困难,要学习程霜乐观,向上、阳光的品质。

  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凄美的,王莺莺因为癌症晚期去世了,程霜也因为病发,离开人世,刘十三也不是当年的那个憨憨的实意青年。“生命也是有光的“程霜在留给刘十三的画中写到。我想,王莺莺和程霜就像刘十三生活中的两束光,照亮了他的前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5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要高。云边小镇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的印象。

  借着网课后的零碎时间,我读完了这部书。《云边有个小卖部》没有华丽的措辞,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最质朴的语言讲述着最动人的故事。

  外婆说:“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都埋葬的地方叫做故乡“。

  刘十三的`外婆不是普通的外婆。她爱抽烟,能打牌,会喝酒,一个人打理她的小卖部,一个人拉扯外孙十三长大成人,能开拖拉机把失恋又失业的十三从城市拉回小镇,烧的一手好菜……外婆是十三的超人。那样豪放,那样爱他的孙子,支持他,安慰他。虽有打也有骂,但都是对一个少年最真挚的爱。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这句话出自那个坚毅可爱的女孩程霜。她从小身患绝症,却一次又一次乐观地挺了过来。小时来到云边镇,结识了刘十三,便再也忘不了那个虽然傻里傻气却心地善良的少年。她追寻自己所爱,帮助他,在他最孤独绝望时陪伴他。在程霜身上,你根本看不出这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的生活。她怕给不了未来祸害了十三,便一直默默陪伴,不计较是否能得到,只愿自己心安。最终在手术日期来临前,她对他说:“如果下次再相见,我们就结婚,约好了?”。

  终是没有了下次。

  外婆离开了,程霜也离开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不住地往下流,从此,刘十三最爱的两个人不在了,只剩他一个人在世间,他长大了,总要学会独自面对。生者带着逝者的祝福好好活下去,这样逝者才能安息。

  也许这就是成长吧,在成长的道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照亮我们的人生,但是这种光并不能永存,所以我们要成为自己的太阳,无需依靠别人的光。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飘向那个云边小镇,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6

  看完这本书,唯一的情绪就是感伤。 

  刘十三的前三分之一人生就是靠着一本写满目标、计划与幻想的笔记本去习惯痛苦。  

  小时候妈妈改嫁,把他留给外婆王莺莺,只留下只言片语“好好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去大城市,找个爱你的姑娘结婚生活”。这句话成了他的精神支柱,一条一条写在笔

  记本上。没有不想妈妈的孩子,刘十三也想妈妈,天天想,把天上的云彩想成妈妈的样子,他的妈妈啥都好,就是不在他身边。 

  写在笔记本上的目标不是都能打上勾的,比如没能考上清华北大,没能去大城市,大学没有遇到他爱又爱他的姑娘。初恋牡丹让刘十三认识到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得到满意的回报,与情敌的“斗争”甚至让他在工作中受挫。没钱没面子,最终被外婆“绑架”回故乡。 

  刘十三成长过程中失去了很多,母爱、初恋、工作,但他也拥有很多。外婆王莺莺给了他一个美好温暖的童年;童年的玩伴程霜虽然身患绝症,但她愿意用生命最后的光去照亮刘十三。 

  刘十三前三分之一的.人生承担了外婆、程霜的病逝,悲欢离合交织起了落落落落起起的回忆。后三分之二的人生会迎来成功,最爱他的人会寻着山顶那红灯笼,继续将爱的光亮洒向他。 

  这本书的英文名是Moments We Shared,我想加一句:will be come life's treasure。 

  王维有一首诗“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多年后刘十三见到家乡人,会不会问一句“我家门口的桃树开花了吗”。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7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9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0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云边镇的留守儿童刘十三,早在年幼之时便被妈妈“抛弃”,与外婆王莺莺在山的这边相依为命。也许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的他,最渴望的是妈妈,这也是他心底的小秘密。

  为了寻找梦想与远方,他努力读书想离开这个小镇。你喜欢时光静好,现实却是大江奔流。城市的暗潮汹涌让刘十三四处碰壁,他也渐渐发现小时候只要拼命就能完成的目标,现在纵是拼死也是再难完成。正如杨绛先生所说:“当你身处卑微,才有机缘看到世态真相。”

  情节不再赘述,里面的“情”需要你自己细细品味,这就是一个人独特的成长故事,一个温暖与悲情的故事,有幸邂逅……

  成长就是如此,有笑亦有泪。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人,会在悄然间离你远去。我很欣赏这本书巧秒的结构,巧妙运用倒叙插叙,避免了平铺直叙。字里行间真情流露,直击读者心灵。谁不曾幻想过自己有个像王莺莺一样的外婆?喜欢和外孙斗嘴,一个人支起一个家,口硬心软,总在默默地守护,默默地爱到生命的尽头……程霜,乐观开朗的女孩,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也用自己的乐观感染着别人——小说结尾的时候,书上写着程霜在画里留下的话: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云边有个小卖部,藏着所爱的人,等你邂逅……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1

  离开与陪伴?。文笔流畅细腻,也别是故事临近结尾,更是深情款款。于爱情,牡丹的背叛与离开,程霜的坚守与等待,尽管最后都无果,但爱与不爱是那么分明。于陪伴,云边小镇的外婆,70多岁驱车万里接回城中的宝贝孙儿,从小到大的拉扯、照应、直到生命结束的录音笔挂念,这一丝陪伴与温情深深打动了无数人的心。小说的人物性格都很分明,小到几岁的丫头片子球球表面俏皮鬼头鬼脑,现实中却因母亲去世父亲发疯砍人死于民警枪下成为孤儿的身世让人怜悯。故事很简单,二时满心理想的十三和智哥选择了城里打拼,去看山的那一边。但现实中的十三无比悲催,学业上没考上好大学,爱情上真心善待的女朋友早就和社会上工作的`男士同居相爱,事业上屡屡碰壁,卖个保险都一单五成还被抢走女朋友的上司刁难一年卖掉1001份保险,最后被连夜来看他的王莺莺开着拖拉机接回云边小镇,开始了祖孙、程霜、球球小女孩“一家老大小四口”的陪伴之旅。故事的后来,球球因父亲王勇发疯砍了银行工作的秦小贞被办案的警察当场击毙被送去孤儿院收养,王莺莺被诊断肝癌晚期没活过除夕,程霜因从小被下达死亡通知书前去新加坡医院进行四月份最后一场手术却未能活下来如约嫁给刘十三。一次次的离去,就宛如命运抽丝剥茧般地疼痛,在我看来,刘十三就像那茧子里的蛾子,阿婆球球程霜就是希望与悲伤这缕光不断照射着那颗沉睡的茧子,而经他们陪伴十三完成了他成长路上的一道使命,也真的离开了。十三,你会为了他们也为自己而振翅远飞的吧,你感谢他们,感恩他们,所以,你一定会的。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2

  从小没有父母的刘十三跟外婆靠着村里的小卖部相依为命,外婆的愿望就是希望刘十三好好读书考个名牌大学,找个好姑娘结婚,好好生活,原本并不聪明的刘十三就树立远大的理想要考上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是现实的残酷把他的理想拉回现实。尽管刻苦读书,最后竟然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如愿走出云边镇,勉强混个大学毕业,谈了个女朋友原本以为彼此相爱找到了人生的归宿,才发现牡丹已跟别人好上了。命运如此悲催发现自己竟然一无是处。

  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实现梦想的”。为了追寻着远方和梦想,刘十三背起行囊,离开了故乡,在大城市里摸爬滚打、失恋又失业、被情敌嘲笑,喝得酩酊大醉后被外婆开着老旧拖拉机,奔波一天一夜有回到了他的故乡。刘十三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回到故乡,与童年时认识的女孩程霜重逢。程霜热情地为刘十三一年要卖出1001份保险出谋划策;和他带着小女孩球球假装一家三口一起玩耍;与他见证了牛大田和秦小贞的爱情故事。同时,他们自己的爱情也逐渐升温。

  刘十三的命运总是如此曲折:原来外婆已是晚期,最多只有半年时间,如今再也撑不住走了。在邻里和程霜的帮忙下,刘十三办好外婆的后事,在除夕夜顶风冒雪8个小时把指引亡魂的灯笼挂到高高的山顶。紧接着,程霜也要离开他,到医院动手术,临走前她对刘十三许下一生的承诺。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坚强地活着。

  本书由开始的无厘头搞笑到最后结尾的黯然泪下。可能人总是这样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这时多少的回忆只能变成思念。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的,活在当下,享受现在的生活。多陪伴身边的亲人,善待朋友。把时间留给最重要的人。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是现代作家张嘉佳所著。它主要讲述了刘十三与外婆王莺莺和好友程霜的故事。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刘十三背书到天亮的模样,外婆开着拖拉机穿过田野的模样,程霜在画里望着光的模样,久久萦绕在我的脑海……

  刘十三从小由外婆抚养长大。他曾怀揣梦想,为了记下习题,他从黄昏背到黎明,从白天学到黑夜,但还是没能考上心仪的大学,而心心念念的女朋友也成了陌生人。这时,女孩程霜闯入到他的.生命中,带来了金灿灿的阳光。“刘十三,你还记得我吗?”“刘十三,我这次回去,可能就再也出不来了。”风儿提起了女孩的裙摆,吹散了额前碎发,“刘十三,你等我”……

  当刘十三步入社会,他才实实切切感受到社会的残酷:上司是情敌,同事排挤新人,嘴笨跑不来业务……这一切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刘十三喝得酩酊大醉躺在宿舍的地板上,仿佛这样就可以换一个明天,换一个未来。那晚,外婆开着老旧的拖拉机穿过田野,穿过铁路,穿过城市的大街小巷。连拖带拉地把刘十三带回了老家。回到家的刘十三又见到了程霜。“刘十三,我又见到你了。”程霜留了下来,陪刘十三和外婆过完了元宵,过中秋。本应美满,可天意不尽人意。在故事的最后,外婆的小卖部永远地关上了,程霜的生命也留在了手术台上,而刘十三却还有更多的业务等着他去完成。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很不易,经过知识洗礼,社会磨砺的刘十三仍坚强地活着,仍向往着明天,仍向往着未来。程霜一生只从医院里短暂出来过三次,无尽的病痛没有让她失去生的希望,三次的新生又让她重获希望。她说:“我就是没死,它杀不掉我。”外婆被查出已是癌症晚期时,没有呻吟没有绝望,她只是不远万里接孙儿回家,给孙儿做了自己的拿手菜。

  每一个人都是生活的强者,都是同命运斗争的勇士。可以失败可以失望,但绝不能放弃。感谢与刘十三、程霜、外婆的相遇,我学会了如何坚强,明白了生命的真谛。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4

  嗯……总得来说这本书还是比较好的(虽然我只读到了前四章),里面主要在讲刘十三的一系列故事。

  在前四章当中,最让我触动的是第四章《不死的少女》不死的少女主要说的.是程霜,她本得了癌症。那个时候还是四年级,程霜在暑假期间来到了刘十三的学校当中,与刘十三以及他的同学们度过这个暑假。就在程霜来的第二天刘十三与牛大田终于认清了程霜的面孔,原来程霜不是天上派来的温柔静香,而是胖虎。她在石桥上打劫,将补习的同学们一网打尽,不一会儿桥面上全是程霜缴获的战利品……两个月过去了,刘十三及他的同学们与程霜相处的很好,可是程霜却无声无息的走了。刘十三知道后,连忙骑着女式自行车来到罗老师的家中(因为罗老师是程霜的小姨)刘十三来到后连忙问道:“程霜呢?"罗老师说了几句话后,便将程霜给刘十三留下纸条给了他,上面写着:

  喂!

  我开学了。

  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的女朋友。

  够义气吧?

  程霜给刘十三说过,她可能活不过一年,可是在十年后,二零一三年冬至刘十三又一次遇见了她。可是刘十三还要补考,于是刘十三与程霜、智哥一起去了考场,等到刘十三进去后程霜才开始吃起抗癌药,她把大大小小十几瓶药在手心中成了一大把,她将药塞进去嘴巴当中,仰着脖子灌着奶茶,一口气喝了下去,咽得无比艰辛。智哥惊呆了,现在智哥明白了程霜为什么会一直活到现在。

  这是一位不死的少女,可是她光用药也支撑不了多久,她终将会死,可是有刘十三不放弃。

  这本书主要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以及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它激励着我们,不要放弃。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5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