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后感

时间:2024-09-0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的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的读后感

家的读后感1

  玛特辽娜的家里没有亲人,只有她看的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一只脏兮兮的白山羊,一只瘸腿的猫,几棵橡皮树。

  她有三个姐妹,她把大伯一家当作亲戚,但这些人只是想着如何占有玛特辽娜的财产,尽管玛特辽娜没什么家当。最可恨的就是法杰依,在他的儿子和玛特辽娜死后,他最心痛的是那两车木料,他四处奔波只为保证木料不被火烧和免于被别人算计,一个是他的儿子,一个是他昔日的恋人,在他看来木材比儿子和玛特辽娜的命更值钱。所谓的亲戚在玛特辽娜死后为了她那可怜的遗产而争吵不休,在他们看来,玛特辽娜存在的价值就是她那点遗产。玛特辽娜的`忠厚老实在他们眼里全是鄙视,玛特辽娜的善良在他们眼里是傻。他们眼里没有亲情,只有对物质的贪婪,物欲充斥着他们的内心,这是人性的堕落。

  现在的农村已经变了,森林被砍光,处处弥漫着衰败的气息。镇里到处是混乱无序,居民区烟雾弥漫,噪声环绕。这是人性堕落的结果。如果继续这样则“村子就不复村子,城市也不复存在,我们整个地球也不复存在”。

家的读后感2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名字叫《黑熊舞蹈家》。

  故事讲述了一只叫阿宝的狗熊在阳光马戏团跳舞的故事。却因为一次意外阴差阳错的和一知名叫圆球的伴舞熊交换地位和名字的事,使得阿宝最后气死在一个小铁笼里的故事。文章甚是感人,使人有种自卑感,也有种感动与惋惜!现在就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我感到那只原名叫阿宝的狗熊的身世变化很令人悲哀,“他”的脾气虽然好了起来,见到那只假阿宝却始终以殴打了结,老被人关起来。我为此受到了一些启发,以后不能老是钻牛角尖,要把我爱抬杠的.毛病给改掉。否则以后总要吃亏的!也不能一让再让,这会使别人认为自己很好欺负!

  谈了阿宝之后再来谈谈圆球吧。“他”是只很爱抢风头,又很害怕阿宝的一只熊——因为别人把它当成真阿宝,所以心虚,不感接受,直到阿宝自尽,每次表演时经过它住处也是低着头过去的。我从中感到做“贼”总会心虚,从中受到启示: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谁也不要抢!是自己的,就时自己的。谁也别想夺!

  我从两只熊中受到的启示就融合成十六个字“逆水行舟,总要灭亡;得位不正,做贼心虚。”

家的读后感3

  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家的读后感4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但是希望依然在延续,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的读后感5

  之前在豆瓣看了这本书的书评就很想买来看看,在当当收藏中存了N久终于在上周买来了,用了周末2天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看完后觉得生活中每家都有每家的各种无可奈何,乔家的无可奈何更是都落到了乔一成的肩膀上,使得他从小就变成了弟弟妹妹的家长,承担起了照顾他们得责任,这种责任伴随他一生,以至于多少影响到了他婚后的生活;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兄妹间的关系,使得他们兄妹始终能抱成一个家庭,无论产生多大隔阂,只有有事大家还是如最初般相互扶持,反观现在的`家庭,兄弟姐妹大多为了财产而相互反目,突然感叹人们现在都把钱都放在了第一位而忽略了这种难得的手足情吗?钱没了可以再挣,如果情没了,还能在找回吗?午夜梦回时这些人会不会因为当初的决定而后悔过呢?我想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了

家的读后感6

  这是一只调皮而又聪明的小松鼠,它跑进了作者的家中。小松鼠千方百计地“藏”方糖、晒蘑菇,还躲进烟囱里,搞得家里灰蒙蒙的……它就是《跑进家来的松鼠》中的“主人公”。一家人对这“不速之客”是多么友善啊!得知松鼠“偷”了方糖,爸爸说“原来松鼠才是我们家那个不诚实的孩子。”他们已经将松鼠当成自己的孩子啦!读了这篇课文,我颇有感触。

  报纸上、电视里不断有报道,许多有爱心的`人收养弃猫、弃狗等,其实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有的还是省吃俭用养这些猫狗的。这样的行为让我们不禁充满敬佩之情!可是,却也有一些人不但不善待动物,反而贩卖、折磨甚至是猎杀动物。某地一家饭店竟然在网上公开销售野猪肉,记者随后在他们的菜单里看到五步蛇……好多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这些人只将动物当作一种食物,令人憎恶!

  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也是地球上的生物,有灵性、有感情,人类应该与之和谐相处。

  我呼吁:人类要善待动物,与动物亲如一家!

家的读后感7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8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的读后感9

  布朗太太为了生一个天才儿子,就一直进行胎教。宝宝刚一出生就一边撒尿,一边读早报,下午就已经会帮爸爸修车了。他还去读书,去大学学医,还当上了医生。最终他竟然当上了宇航员。但是,他在太空行走的时候却大声叫道:“我要找妈妈!”

  读了这个绘本故事,我觉得这个宝宝天真可爱,这个故事也很好笑。我真希望布朗宝贝快乐成长,但是他好像并不快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妈妈希望他,或是逼他这么做的。

  我认为这个布朗宝贝应该做一些小朋友喜闻乐见的事情,比如玩游戏、睡午觉,再比如到公园去玩……如果他在孩提的时候就去做大人们希望他做的'一些事情,那他的童年就被淹没了。由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你可以牵着一匹马到河边,但是不能按着马脑袋让它去喝水。

家的读后感10

  众所周知,《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富有哲理的动人故事,可我偏爱的故事是《不来梅的音乐家》。

  《不来梅的音乐家》这个故事主要写驴子、狗、猫、鸡四只小动物因为年龄老了,它们的主人计划要杀它们。于是它们想办法一起逃了出来,并一路相约去不来梅。在路上,它们在一所房子里发现了一伙强盗在那里大吃大喝,为了生存,它们用其智慧把强盗赶跑了。于是这四只小动物就在此安定下来了并过上了幸福生活。

  在这个故事中,我有一个喜欢和一个同情:其中喜欢的是驴子、狗、猫、鸡四只小动物在生死时候能团结友爱,都能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同情的一面是那四只小动物开始的命运是何等的凄惨啊!

  通过读了《不来梅的音乐家》这个故事后,感受很深,让我得到了一个新的.启示: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同时我们要做一个聪明才智的人。

家的读后感11

  今天我读了绘本《魔法师家的小精怪》。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个男魔法和女巫师,他们天天吵来吵去。但是,他们有个共同的愿望就是想有一个小孩。男魔法师想生个小男防,这样他就可以让孩子帮他拿魔法箱,女魔法师想生个女孩,这样就可以让孩子帮她拿镜子。于是,男魔法师变出了奶瓶、尿不湿、裤子和上衣,女巫师变出了睡衣、摇篮、小刺猬……但是,他们就是没有变出孩子,他们很失望。他们又开始争吵,乌鸦拉尔夫说:你们别吵架了?有哪个孩子会喜欢吵架的父母呢!于是,他们很害臊,停止了争吵,最后他们终于变出了自己的孩子,小孩子不喜欢他们老是吵来吵去,就飞了出去。他们俩人看着孩子远远飞走了,非常伤心。自从小孩走后,他们停止了争吵.男魔法师安抚着女巫师,女巫师为哭泣的'男魔法师擦着眼泪。小孩看着父母这样痛苦,就又飞了回来。

  从此以后,他们的家里没有了争吵,充满着欢歌笑语,满是爱的味道。这个小孩从此幸福的生活着。希望全世界的小孩都能有一个温馨的家,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

家的读后感12

  今天做完作业后,看了一篇很感人的文章。这篇文章的题目是14岁肩负半个家庭。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金,一个高一的男孩。

  除了学校的作息时间,金还有一个完整的课外生活作息时间表,这是为他弟弟和他奶奶准备的,因为他弟弟有视力障碍,他奶奶有严重的关节炎。

  每天,金五点半起床,帮弟弟穿衣,照顾行动不便的老太太。六点多,金到校。

  周六日,金有更多的`时间。他会给他哥哥讲笑话,为他奶奶揉肩膀和腿

  我觉得我和金相比太幸福了。早上妈妈帮我准备衣服,然后叫醒我,扎头发。爸爸做好早餐,放在桌子上。我吃完早餐后,爸爸送我去学校。放学了,

  爸爸在学校门口接我,在家里耐心的帮我学习。我就像温室里的一朵花。我想我要向金学习,做一个自立的孩子。

  我想爸爸妈妈知道我的想法一定会很开心的。我不会让他们失望的!

家的读后感13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

  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大师。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劣根性,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迫害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的读后感14

  昨天我读了李老师推荐的绘本《世界上最最温馨的家》,我被故事里蜜蜂妈妈们为自己的孩子建造了那么安全舒适的港湾而深深地感动了,例如切叶蜂辛辛苦苦切下玫瑰叶子,然后把切下的叶子带回家,给自己的卵一个舒适的孵化环境,还为即将出生的宝宝准备了足够的蜂蜜…….

  说到这,我想到了我的家,我有一个家,它是我生命的港湾,从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在这里生活,爸爸妈妈给了我无私的爱和保护,让我能够平安、快乐、幸福的长大,我爱我的'港湾---我的家。

  我的家是一个温暖的大港湾,我就像一条小小的船儿,会航行到远方 ,但总有一天会返航回我生命的港湾。

  我还想到了我们的班级,从一三班,到二三班,到……,在这个团结的集体中,老师就像妈妈一样爱着我们,而我们像是一群调皮的孩子,给老师们添了许多麻烦, 我们在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团结的力量、知识的海洋、还有无限的爱。我生活在世界上最最温馨的大家庭里。 我爱我的小家和大家!

家的读后感15

  今天晚上,我做完作业后,我翻出学校热烈推介的好书——《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是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的一部经典之作,故事里的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名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阿曼德和三位失去父亲的孩子。阿曼德的栖身之所是在一座桥下,有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所时,发现三个小孩和一只卷毛狗占了他的`家。他十分的吃惊和气愤,要把他们赶走,可是在后来与孩子的接触中,阿曼德渐渐改变了他的态度,因为他重新找到了家与亲人的感觉,他决定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慢慢地,他终于支撑起一个属于他的家!

  读完了这篇故事,我深有体会。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充满爱的心,关键是你有没有去发现它、倾听它,阿曼德一开始也是一个不友好的老流浪汉,可是他在与小孩的接触中,渐渐的找回了自己原本纯洁的心灵、善良的心态,之后他终于支撑起一个美好的家,他的精神可贵,值得我学习!

  这本书真是一部经典,令我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