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

时间:2021-12-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呐喊读后感通用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呐喊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呐喊读后感通用15篇

呐喊读后感1

  作品描写了单四嫂子丧夫之后,恪守妇道,把儿子看做自己的希望。三岁的儿子宝儿得了病,单四嫂子为他四处求医,盼望着“明天”宝儿的病就能好,在宝儿垂死之际,单四嫂子心乱如麻的时候,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却在咸亨酒店里喝着酒唱小调,打她的歪主意;何小仙面对着急的单四嫂的求医却显出一副慢条斯理,不紧不慢的样子。而同是妇女,似乎有同情心的王九妈,也终于被证实并非出于真情。“有古风”的人们,在办丧事时,凡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单四嫂子一顿饭,对她无异于雪上加霜,而明天,等着单四嫂子的又是什么?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通过对寡妇单四嫂子痛失独子描写,展示了一副令人震悚的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的吃人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虽然没有明说,实际上却通过种种迹向,把一个残酷的世界,摆在了读者面前——美的事物被毁灭,丑的事物甚嚣尘上,而众人对此漠然处之。这里美的事物实质正是被丑的事物的冷漠所杀。

  小说以写鲁镇上的一些古风开头,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性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这一强烈对比的写法,有力地反映出了鲁迅生活的时期那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

  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不仅仅是在小说所写的年代,直至今天,所谓文明进步的社会,这种现象仍然存在。公交车上面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很少有人主动让座,老人摔跤后,没有人敢主动去帮助??我们的生活条件是进步了,但是人们的素质呢?还有多少人可以向雷锋一样做好事不留名,大公无私?从小我们在学校学习着要争当做好人做好事,可是,面对着当今社会的现实时,我们感到的是迷茫,一直向往的,被歌颂的精神,到了真正应该去做好事的时候却要左顾右盼,不知道该不该做,难道这是教育的错误吗?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罢了。

  那些腰缠万贯的人,似乎很少有真正出于善心而向贫弱者布施的,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为了治好儿子的病,用尽了所有办法,最后寄希望于何医生,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生,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最后没能挽救宝儿的小生命。何医生、贾家药店和单四嫂,何医生开的药,一定要到贾家药店才卖得到,正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这是不折不扣的为富不仁。

  儿子死了,一直相信明天一切会好起来单四嫂,等待她的明天会是怎样?《明天》让我们看到了过去人们的冷漠,也给今天的我们带来了反思。

呐喊读后感2

  很奇怪,這本书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這本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説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説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説的時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説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時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説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時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説,一开始我对這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説。第一次读《活着》的時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這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時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時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這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這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這才是他的风格。

  然而,這本书没有让我想哭,甚至连那种冲动也只是短暂的出现过一次。是我期待太高?还是我习惯了他的這种风格,麻木了?或者是這是他早期的一本作品,那時的他文笔还不够老练,不够成熟?

  我想都有。但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這些话题,這让我想到了前段時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這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説: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説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呐喊读后感3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20xx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九篇中,“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窥。”这句话表面说的有理,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勾心斗角,自相残杀现象,尤其是当官的.,这种现象极为严重。随便翻翻历史就知道了,奸臣暗害忠臣的事例极多,比如秦桧害死岳飞,等等。也有些是两个奸臣在暗地里争斗,也有的。我消灭你,又有人又把我消灭了,这难道不正符合了上面这句话吗?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xx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xx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人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人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人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也许,我们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我们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呐喊读后感4

  我的童年是一场梦。是美梦还是噩梦呢,是一场无厘头的,稀里糊涂的梦。是一场再不愿意回去、庆幸终于醒了的梦。

  在这场梦中,我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心灵。

  我多希望这是一场梦,可又那样的真实,真实的令人毛骨悚然,连每一个细节都那么可怕。

  这场梦里的人,他们有着真实的可怕的脸,他们有着真实的可怕的人性。残忍的人性。

  这就是一个这样的梦,关于友谊,关于亲情,关于孤独,关于时光。

  透过一个孩子的眼睛, 透过一些零散的、没有日期,没有顺序的语言来编织一个故事,来做一场梦。一个孩子站在我们眼前,他是我们所有人的幻影,他孤僻却又渴望友情,他顽劣却有着最真挚的.同情心。他的目光冷淡又热情,他满不在乎的看着周围的事,自己却不得不参与其中。他常常坐在遥远的土坡上,安静的看着身边发生的一切,他表现得像个置身事外的人,什么也不能引起他的丝毫兴趣,然而,什么也可以引起他的兴趣。透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一个静默的习惯于和死者对话的老人,一个在老人面前虔诚沉静的小孩。我们看到放纵欲望的父亲,与卑微容忍的母亲。我们看到人性中酣畅淋漓的恶,看到贫穷中于此生不甘的反抗。

  我们看到的,是土地最真实的孩子,他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他们的不羁放荡,都是深深的和土地连在一起的,他们塑造了生活的同时,生活也塑造了他们。他们不会奢望有一天会脱离这种生活,也不会担心有一天会跌入谷底——因为他们就生活在谷底。他们什么都不害怕,他们无所敬畏。因此,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是最露骨的,最彻底的人性。在自己的小社会里,他们可以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地位”畅快淋漓的咒骂,他们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性去活,正如孙有元对死亡的执念,正如孙广财对上隔壁寡妇床的执念。他们不懂何谓世人眼光,他们只是自私的守护着自己的那一点点欲望,然后以更加自私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许站在我们眼前的这个孩子,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远离了这个地方,远离了这个真实的可怕、到处都赤裸裸地展现着人们丑恶嘴脸的地方。到底还是从这个梦中醒来了。

  也许我们都不愿承认,在我们的心里,有那么一个小小角落,里面盛着欲望,盛着丑陋的想法,盛着不敢曝之于光天化日的东西。我们带着虚伪的面具,自我安慰,迎来送往,我们时刻跟自己说,真实一点啊,可是,真实的样子真的能够被接受吗。或许这个孩子该庆幸,他终于逃离了这个地方,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去生活,但是他也更应该庆幸,他有这样一段时光,能够在戴上面具之前看得清人本身的模样。

  法国作家马塞尔布鲁斯特,到了生命最后时光他回首往事,审视从前所有的痛苦时光,觉得痛苦的日子才是生命中最好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塑造了他。或许这是一场痛苦的梦,一场关于黑暗的日子的梦,可是,正是这场梦,这些经历塑造了他,让他有了以后的模样。

  你站在高处星光闪耀的地方向下望,对着谷底的人们发出悲悯的叹息,却不知那谷底的人们正以自己的原始的方式享受着生活,抓着原始的信仰绝不会向上望。

呐喊读后感5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得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得作品。读过那么多得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得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得日记,是社会得真实写照。恐怖得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得面具下掩盖得是吃人得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得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得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得灵魂?那是发自内心得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得人都会自然而然得发出这样得呐喊。可是,最为可悲得是,在封建礼教得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得呐喊!狂人是幸福得,因为他得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得对心灵得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得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得棱角,它所塑造得是无数条没有思想得,满口之乎者也得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得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得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得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得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得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得我们国人得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得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得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得朦娩得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得严重影响。但作为他得主要性格特征得是他得"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得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得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得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得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得作品里,表现得是他那忧国忧民得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得深深热爱。他得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得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得第一声春雷。他得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得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得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得呐喊,唤醒麻木得灵魂,被压迫得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读后感6

  初读《呐喊》,愚笨的我似乎读不懂,不知写的是什么。只知那《狂人日记》中尽是看着让人害怕又厌烦的“吃人”的字眼,如那“赶紧吃吧!”,“食肉寝皮”等等。难道是鲁迅的思想有了异样?以至于把世上的人都想成禽兽,无情的啖食他的血与肉。还是他有更深之意,因种种让他感到可怕的原因而难以直面表达?

  为了消除自己的迷惑,我翻了翻资料,问了问同学才知:原来它是揭露当时社会上真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作者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他说过:“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绝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于是作者用了种种方法,去麻醉自己的灵魂。

  掌握了这沧海一粟的知识,我便带着似懂非懂的想法继续那让人痛苦的读书旅程了。

  当我读到《药》时,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惊叹了,原来思想还处于封建时期的人对于生病是多么的无奈与迷信,我,既为他们感到悲哀又为他们感到可笑,试想,“人血馒头”怎么可能会治病呢?也许,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由于他们本身的原因吧!这应该与当时的社会情态有很大的关系!难怪鲁迅先生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呢?原来根由如此啊!

  鲁迅先生之所以会写出这种文章,无非是想体现两个字:“批判”,因为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他出现从小在课余就喜欢读野史笔记与民间文学书籍,为以后创作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后来因家道衰败,经济极其困顿,使他饱尝了冷眼与侮蔑滋味,“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认识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没落。这些都促使他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深入思考。

  从《白光》中我可以体会到当时科举制对人民的残害。文中陈士成连考了十六回,却未曾考中过一次,以至于耳畔常有回音“这回又完了!”当他迷迷糊糊似乎看到了白光时,便拿起锄头往下掘,以至于掘出了阴森森的头骨,这段情节似乎为他后来落湖而死做了前奏。

  《社戏》中的情节似乎要好一点了,主要描写的是鲁迅看戏之事,从内容来看,一个有文化的`人与着实的农家子弟的区别,似乎在城里读书的人是受到尊敬与爱护的。如“然而我们是朋友,即使偶尔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少少,也绝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而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由此可见,学问,在乡村孩子的眼中是多么的神圣。

  至此《呐喊》已被我简单的看完了,也许,你会跟我一同发现:鲁迅无疑具有一种反文化的倾向。不过,他也是为了唤醒沉睡麻木的国民。这是时代的呼唤,时代的造就,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圣雄》。

呐喊读后感7

  当時看這本书是被前言吸引了,前言里写到這里面有智慧,有愚昧,各种各样的人物和生活吧,带着对生活中智慧的好奇与生活的多种多样的期待翻开了這本书,更多的还是带着学习的态度,想从别人的生活中学习到一些东西,应该就是前言里所説的智慧吧,但是這个东西我是没法用语言説出来的,不知道蕴含在哪里,但是也就在那里,就是存在的。

  书是昨天晚上读完的,现在想来這本书给我最多的感觉就是画面感。一幕幕生活的场景,這就是余华的作品给我的感觉,包括之前看的《活着》,也是這种感觉。每个人都是那么的鲜明,充满了小人物的活生生的细腻的形象。有一种他们都真真实实存在过,而不是只在书本里的`感觉。

  孙广才,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了,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好多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发生在他身上又感觉是理所当然,就是有那种发生了也正常的感觉。這个人,对父亲和儿子实在是典型了,父亲和儿子就是他的负累,在父亲生命垂危的時候他期待父亲的死亡。這个人对家庭的概念也不知道是什么,把家里的东西,就是个便盆也要背到寡妇家里,当妻子和寡妇在田野上吵架厮打時他选择了袖手离开,甚至还打起了儿媳妇的主意,這个人,不管是他多亲的人,能利用就利用,连死去的小儿子也不例外,没用了就得不到他的好脸色了,可以一脚踢开。在孙广才的身上,更多的体现了小人物的愚蠢和自负。他的上下折腾把家弄的破碎不堪,也是一中深深的悲哀。

  孙光平,孙光林的哥哥,一个迷惘与自负的男孩,小時候以父亲为榜样,渐渐长大后,他的心灵游走在城市与乡村。当弟弟孙光明去世后,他和父亲一致的表现,只是父亲比他走了更远,他们更多的是异想天开,一种无知的愚昧,当城里的孩子不在去他家找他,当那个女孩子并不是如他説的喜欢他,当他和父亲因弟弟去逝而盼望的荣耀并没有到来時,当他们家成为村里的笑柄時,這个男孩渐渐变得沉默了,也沉默的随父亲爬上了寡妇的床,孙广才搬了家里的东西,大摇大摆显露着和寡妇的关系,孙光平在黑夜偷偷从窗子里爬进去。孙广才很多時候是孙光平的榜样。

  孙有元、孙光林的祖母、孙光林的戴方格头巾的母亲,那个以各种方式惩罚学生的老师、国庆、国庆的父亲和国庆母亲的兄弟姐妹们、国庆家楼下的婆婆、刘一青、刘一青吹笛子的哥哥、孙光林那个病弱的养母和强壮的养父、鲁鲁、苏宇、苏杭。。。。。。哪怕這些人只出现一小会,他们的形象也如活生生的走过。

  這部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孙光林的孤独让我始终觉着他就游走在時间之外,默默看着在時间里的人。

  這部小説不是一本导航书籍,从书中得不到行动中的指示,解决不了现实的问题。但是读完這部小説,就感觉這些人物实实在在存在过,人物的一举一动看不出来是另一个人编的,每一个人做的事,説的话,感觉就是,他就是会這样説,发展到那个時候她是会那样做的,就是這样的,所有的都不是作者安排的,而是书中的人物自己安排的,并不是以虚构的人物出现的。思想里多了一些东西,也説不清是什么,总之觉得是不容易淡忘的,很庆幸读到余华写的這部小説。

呐喊读后感8

  2月26日晚上看完了《呐喊吧!少女》,檬羽写的,《呐喊吧!少女》读后感。挺不错。 以前就挺喜欢檬羽写的小说,像是《半月国物语》、《神隐传说》,都非常棒。而这次的《呐喊吧!少女》,讲述的是梦想。 程小暖,当红明星月黛夏的女儿,明明有着当明星的资质,却总被月黛夏德光芒遮盖,不愿承认自己最初的那个梦想。 而月黛夏对女儿有作为母亲的关心与了解,她策划了一场阴谋,让程小暖进入演艺圈,并从此光芒四射。 林泽然与程小暖,两人之间的误会太多了。如果没有那些明星的光圈,没有那些伪装,或许两人之间就不会如此坎坷。

  这本书,有两个主题,一个是感情,另一个则是梦想。(希望我这样理解没有错,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这本书里,感情和梦想,哪个更侧重一些。) ——感情 首先是林泽然与程小暖之间坎坷的爱情。其实两人都是互相喜欢的,但他们之间却不断产生误会。每一次看到这些误会,站在场外作为旁观者的我,都会想:如果白影泉不是林泽然;如果程小暖没有假扮成月黛夏;如果两人都是平平凡凡的高中生;如果……但是,没有如果,他们就是他们。也许,没有了这些误会,两人间的感情也不会坚固,程小暖也不会说出:“如果他死了,我也不要活了。我们是绝对绝对不能分开的!”这样的话来。 然后,是月黛夏与程小暖这间的母女亲情,读后感《《呐喊吧!少女》读后感》。

  两人明明都是互相关心的,程小暖却单方面的不愿承认,也不愿去理解。于是两人间,程小暖单方面地为自己砌了一座墙,将母女两人的心隔开了。程小暖就是一个别扭的.人,直到以为月黛夏出事时,才肯在心中用“妈妈”去唤她。 在这里,我有意避开了尹天辰。怎么说呢?总觉得对他没什么好感,他是个温柔的人,但他对程小暖的感情却有些不清不楚的。虽然他说“喜欢”程小暖,但总感觉有些地方不太对劲,大概是他的行为与我的感情观有所冲突吧。 ——梦想 这个主题才是能让我引起共鸣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每个人都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去展现自己,让他人为自己呐喊、疯狂。每个“舞台”的形式都不同,可能是讲台,可能是签售台,可能是办公桌,而程小暖的,就是最直观的——演唱会的舞台。 在这本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程小暖有,“少女”的成员有,“翔”的成员有。而我,一个场外的旁观者,也有。 程小暖唱歌的好听,檬羽用了“天籁之音”这个词。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生,既没有明星老妈,也不是就读演艺学校,更别说唱出什么“天籁之音”了。而我有我自己对梦想的信仰,我和程小暖一样,有自己要追寻的梦想。我爱文字,我想成为作家,但我涉猎的书却不够广泛。我喜欢画画,但我更想去爱它,我想成为漫画家,这亦是我最初的梦想。而我却是个懦弱的人,我不敢去面对自己的画。我爱唱歌,我的世界如果没有音乐,就是没有了阳光。但我对自己的声音有着自卑。我不知我的信仰是否正确,但我会坚持下去,努力改变自己。而我的信仰,就是四个字——想唱就唱。

  在读这本小说时,我心系的不是程小暖与林泽然之间的感情,而是程小暖在演艺圈里经历的种种,是程小暖与梦想之间的距离。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对梦想,又多了一个信仰—— 相信自己,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将为你疯狂!

呐喊读后感9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歡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歡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歡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歡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國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呐喊读后感10

  我看了《呐喊》,从《狂人日记》到《社戏》,看是说看完了,可觉的没有教师的讲解,心里总是空空的,只把它当作一片普通的小说在进行阅读。

  晚上,我一个人看了《十月围城》,也许有了午时的铺垫,晚上不知怎的,竟然哭了。

  可能文字不如影像来的那么深入人心,但在看电影的时候脑海里竟全是鲁迅笔下的那一群群看客,鲁镇的点点滴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革命,是十月围城的背景,在革命的道路上,一位位战士牺牲的场景历历在目,他们有的怀揣梦想,和孙中山先生“医治”中国人腐朽的心灵;有的虽不明白自我做的是国家大事,但为了报答恩情,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革命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作用和鲁迅是相同的。他们呐喊,期望腐朽的中国人站起来说不;他们牺牲,为了新中国更完美的明天。一切的一切,文人和武士都是为了两个字——国家。

  “吃人”是狂人日记中的一个关键词。主人公认定这个世界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勇敢发出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下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心声。十月围城中的.李少白就像是其中的主人公。他教书,教给学生先进的西方思想,创立《中国日报》,带领学生上街发报纸,搞游行,告诉人们封建的君主专制需要改革,中国人民需要一个新的中国。

  然而,麻痹的中国人没有觉悟,吃人的社会在继续蔓延。在这样的社会中,滋生出一种叫做看客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可怕,不但数目庞大,并且人数增长极快。他们不动手杀人,用的只是一双眼睛和一张嘴。

  在观看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时,中国洋留学生在笑,他们是一群看客;在看到八大义士在奋力脱险时,他们围成一个圈,指手画脚,似乎这不是一场拯救中国的行动,而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功夫表演。

  《药》是最能揭露这群看客真面目的一篇文章,华老栓用被统治阶级杀害的革命人夏瑜的鲜血蘸成八血馒头治病。一个革命者为群众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人们当作治病的良药,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意识到了长期的封建统治对人们的伤害有多大,他们渐渐变得麻木而愚昧。

  “今日,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礼貌之幸福,不得不经礼貌之痛苦。这痛苦,就叫作革命。”八大义士至今还让我震撼。如今的我们虽已不在生活在封建专制的制度下,但再读鲁迅的《呐喊》,你会感受到一种精神叫——爱国。

  虽然仅有简短的两个字,但它所包含的资料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的东西。“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字,家庭成员间,情侣间……但却很少提到我与国家之间。我认为我们此刻中学生的爱国绝不是停留在表层面上,而是真正的参与者,虽不至于为国家献出你那条“龙子”命,但也要你在异国他乡时刻关注着祖国,在祖国有困难时尽你的所能伸出手去援助,这就是我眼中的爱国,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来,需要用心。

  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好自我该做的事情,《呐喊》这本书也许就是去了它存在的价值了。

呐喊读后感11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12

  一个留学生和我讨论起《阿Q正传》来,问我对这个作品怎么看,迫使我又重读了一遍这部还是中学时候读过的鲁迅名著来。记得以前读的时候,觉得阿Q这个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物非常可怜,同时又非常可笑。老师说,鲁迅先生对阿Q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便也跟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总而言之,就是认定鲁迅先生写的是那些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没本事又没有骨气的人。从来没想到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从本质上说,都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知道,阿Q虽然没什么太大本事,但其实也是一个很好面子,不甘于被人藐视的人。《序》里,这个姓甚名谁都不被人记得的阿Q,在听到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时,竟然“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类似这样的借他人来抬高自己的事情,我们谁没做过呢?我们谁没有对他人吹嘘过“某某某是我的什么人”“某某某就是我同学”,“某某某就是我校友”,“我认识某某某”甚至“我见过某某某”之类的话呢?

  鲁迅先生接着写道,“其时几个旁听的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即便今日,这样的社会价值观也依然没有改变。只要你跟某某大人名人能人沾上点边,大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尽管你还是原来的你。如果不是知道一般人都会因我们与某某某的关系而对我们“肃然的有些起敬”,谁会去这样吹嘘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无论财富的多少,也不仅个人喜欢如此,大学也好,餐厅也好,公司也好,地方政府部门也好,显眼的橱窗里,墙壁上,常常贴满了大人物来访时的醒目合影,究其心理,无非都是想靠着这样的关系来肯定自己的价值。就看广告一定要找毫不相关的名人来做,就知道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怎样的了。

  既然整个社会都如此,阿Q也想借着与赵太爷的儿子攀上点关系而让自己被人瞧得起一点,想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其实也没有资格笑话他。何况,或许阿Q还真的'是也姓赵。可悲的是,阿Q碰上了个一点都不厚道的赵太爷。吹完牛的第二天,阿Q就被赵太爷叫过去打了个嘴巴子,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所以吹嘘跟某人的关系时,一得想想自己是否配,二还得想想那个人是否足够厚道。厚道的人看你混得这么惨,或许会可怜你提拔你或者关照你一下。不厚道的人,是会耻于跟你扯上任何关系的。

  阿Q可怜就可怜在没有看透赵太爷。但难道我们就看透了我们所攀上的那个人吗?很多时候,我们在吹嘘跟某某的关系时,只不过是那个某某不知道罢了。如果有人传到对方耳里,那对方会是怎样的反应,也真是难说。如果那个某某是个有点涵养的人,可能会显得若有所思地说,“他啊?我对他还真是没什么印象”。这话如果再传回到你的耳朵里,但愿你不要太尴尬。

  为了避免尴尬,其实最好就是不要试图与任何大人物攀上什么关系。但看整个社会风气,有关系不攀,又好像吃亏,就好像本来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被浪费了似的。所以,与名人合影之类的事情,终不能绝;类似“我和他是本家”“我还比秀才长三辈”的话,也终会不绝于耳。

呐喊读后感13

  在《故乡》中主要写了鲁迅回老家变卖房屋的事情。此时的鲁迅已经二十多年没回故乡了,但正如他所说,此时的故乡毫无生气,他的心情也不大好。但鲁迅就是鲁迅,写这种回忆型文章也植入了批判封建社会的人精神的伤害。《故乡》中的这种人物就是闰土。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⑤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猥,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少年闰土和鲁迅如亲兄弟一般,在一起什么话都讲,什么有趣的事都说。但这二十年间,封建礼教对闰土的精神进行了摧残,让他的脑子里出现了等级制度,人人不平等,便出现了二十年后的的悲剧。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这是中年闰土的形象,非常穷困,身上只有一件极薄的棉衣。农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社会的压迫,让这些本身就穷苦的农民变得更穷苦,日子更难过。20年的劳苦生活让那原本可爱的、充满活力的、和鲁迅称兄道弟的闰土消失了。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描写形成了很大的对比,称呼从“迅哥儿”变成了“老爷”,更是让人觉得心酸,并为闰土感到悲哀。从闰土这个活生生的实例来批判封建社会对劳动人民的迫害,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封建礼教对劳动人民精神的摧残!

呐喊读后感14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没错,这是一件小事,这只是一件小事,或许你觉得它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美德。是啊,人人都可以做,人人都能做,但真正实际上你做到了吗?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呐喊读后感15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介绍。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介绍,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介绍,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介绍,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