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读后感

时间:2024-06-3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天才》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天才》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天才》读后感

《天才》读后感1

  去年,我读了一本使我感触颇深的书,他是书中的主人公,是我十分敬佩的人。他是徐伟。

  徐伟是一个天生就十分矮小的人,但他热爱的'运动却是打篮球,因此,他的身高也就变成了他最大的阻碍,是他永远也冲不过的“拦路虎”。在一次比赛中,他学会了“穿越对方的大门”。因此,学校同学都认识了他,于是,他热爱篮球的心便更加坚定了。在此之后,一位举重教练发现了徐伟,想让他练习举重。但,徐伟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己热爱的运动。他有一群小伙伴,欺负弱小的铁头—刘圣,善良可爱的菲菲和“阿拉伯王子”。

  有一天,天气十分炎热,徐伟在街上偶遇了阿拉伯王子。他发现阿拉伯王子在追赶一辆咖啡色的小汽车,铁头竟坐在里面。车后面写着天才俱乐部。因为那天能见度很低,很多人看不清楚有什么车。因为徐伟想做篮球天才,所以每天都在观察天气。终于,徐伟进入了他魂牵梦绕的地方—天才街。他在那里看不到爸爸妈妈,却看到了许多名人如拿破仑、乔丹等。在那里他成了一个篮球天才,然而他在成为天才的过程中失去了他的本性:善良、勇敢、正直,留下的只有:自私、虚荣、泠漠。菲菲的到来让徐伟又懂得了这些。他们想离开这里,他们想带着朋友一起离开。但他们没有成功,待他们回到现实,才发现变化有多么大。

  人,要向着理想拼搏,但也要保留自己的初心。

《天才》读后感2

  那不勒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啥,却莫名地被吸引,读起来连贯上口又略带神秘色彩,让人想到中世纪的神秘女巫、吸血鬼。在渐渐揭开“那不勒斯”的神秘面纱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贫穷、混乱、破败、充满暴力、散发着腐朽却充满一种“活下去”的生机——对,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的'那不勒斯。正如作者一样,讨厌她,忍不住地想逃离她,却又几度回到她的怀抱——就像一只风筝,那不勒斯手中握着的那根线,牵着那段最真实、支撑作者一生的友情。

  洋洋洒洒的四部曲,从“我”的女友莉拉的“人间蒸发”开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同时抹掉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一切痕迹:衣服、鞋子、书、照片、电脑,甚至老式的电脑软盘,统统没有了。”不服输的“我”打开电脑就开始写——我们故事的所有细节,“这一次看谁能赢”。两位女性的不同的成长史以及她们之间的时而“塑料”,关键时刻却堪比“真金”的友情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作者描述了“我”与莉拉如何从童年认定彼此建立友谊,到青年时期各自的教育、爱情、婚姻。从小就表现出非凡天分的莉拉吸引着每一个人,相比而言,一直温顺乖巧的“我”虽然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爱,却觉得始终在莉拉的影子下暗淡无光。莉拉是“不羁”的代表,读书的时候与老师斗,

  作者把“我”的感情表达得细腻而真实。

《天才》读后感3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智力高达173的国际门萨协会主席维克多的童年及成长故事。

  维克多在上小学的时候,因为结巴而得到了傻瓜的称号,常有人会恶作剧于他,后来一位老师把维克多的智商结果看成了73。因此,认识他的人都嘲笑他看不起他。后来又因为家境困难退了学,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中,维克多完成了一个艾弗里公司登在广告牌上的一个题目,于是就进入了著名的艾弗里公司工作,在公司里,他以新颖的设计与生动、独特的的报告使他获得了老板的认可。他又加入了国际门萨协会并当上了主席。

  对于维克多的人生,我不得不说十分曲折,从傻瓜变成天才,二他之所以能成为艾弗里公司的总经理和国际门萨协会的主席这并不是因为智商高给予他的'帮助,在他17年的童年生活里一直过的是傻瓜的生活,这是因为他一直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即使有人破坏了他辛苦得来的成果,并瞧不起他。他还是会一遍又一遍的完成自己的作品,并努力做的更好。而除此之外,还有机遇,他能把握住机遇,在机遇下使自己变得引人注目、脱颖而出。

  “一根铁棒如果制成马蹄铁值10美元15美分,如果制成钉子却值3250美元,而制成手表零件竟值250万美元。”这句名言使我懂得了:一个资质再差的人只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就可以成为一个价值无限的人才!

《天才》读后感4

  请记住,你的目标不只是完成书评的写作,而且要给评论本身加上一个难忘的结尾,使它成为一篇一流的报刊文章。在被评论的书已被人遗忘后多年,你都会为这篇书评而骄傲。 ——爱德华·豪尔

  这本书怎么说呢,如果说它是讲学的,它的学术味也太浓了,书中随处可见象“研究表明”“数据证明”类似这样的字眼,所以如果你所期待的是一本励志的书或者希望它能给你什么能现学现卖的成功的“葵花宝典”的话,就真的不用买了,这本书最核心的内容其实最多用两页的篇幅就完全可以讲完。但很遗憾,也有点失望的是,这本书实际上并没有在该下功夫的地方用力气,那就是在具体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到底该如何去使用“刻意练习”的原则来不断提升自己?

  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证明它所倡导的成功者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天赋,而是因为他们自觉地通过刻意练习来不断拓展自己的能力的观点是多么的正确,应该承认这样的`观点很振奋人心,也很有价值和意义,但这样的证明对于真正想要读这本书并希望能从中获得力量的人有用吗?真正想读这本书的人希望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切实可行的方法,来进行刻意练习,不断的发掘自己的潜力,也不断拓展自己的能力,这才应该是重点,但很可惜,这本书并没有给我们这样的东西,它的观点很正确,可对我们该如何运用它来改善自己却没有任何指导意义。

《天才》读后感5

  爱因斯坦曾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题记

  人们都爱议论天才,说天才的智慧超过任何人,说天才是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人们羡慕天才,有的在天才面前唯唯诺诺,望而生畏,连半步也不敢超越。

  我们曾经读过一篇课文,叫做《苹果的引力》。作者牛顿在发现这个自然现象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比较才有鉴别”。牛顿,这个名字应该是家喻户晓了。他是17世纪英国的科学家,他因他的“万有引力”定律而一举成名。可是他的成就并不是天生的啊,可他天生就爱思考。有一天他躺在苹果树下,熟透了的苹果落下来,打中了他的脑袋。其实着也是自然界很常见的事,自古至今,大概有不少人被落下的苹果砸中过吧。但是有谁想过这是为什么?只有牛顿想过:为什么苹果飞不到别的地方去,却偏偏要掉下地来呢?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皆知的自然现象,引发了他的.思考,经过了他不卷的探索研究,他创造了万有引力定律。这看似偶然的一个发现,难道是先天生成的吗?不,显然不是,他还不是靠得一分灵感和九十九分勤劳的实践吗?

  在《天才》这首诗里批评了两种对待天才的态度:一味羡慕和敬畏。由于对天才的过于迷信,他们对其羡慕得五体投地,敬畏得滞步不前。诗人告诫我们,不要被那些迷人的桂冠所迷惑,也不要对此望而生畏。要相信自己心中也不乏那一分灵感,只要全力以赴,只要舍得流汗,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干,总能登攀天才的高峰。

  也许,天才的智慧是超过一般人的,但天才的智慧并非天赋的。所谓“天才”,靠得是灵感和勤劳的实践去造就的。

《天才》读后感6

  《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的作者是任溶溶爷爷,是一本非常好看的故事书。

  我看的这本书是《没头脑和不高兴》系列中的《一个天才杂技演员》,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天才杂技演员名字叫太骄傲,他的杂技技能非常厉害,无人能比,看他的表演前,甚至都要检查观众们的健康,因为他的表演的杂技非常惊险刺激,所以只要是血压高的、心脏有毛病的、胆子小的人都不能进去观看。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观众们非常喜欢太骄傲,但太骄傲慢慢的'变的骄傲起来,于是他不再练功,而是天天躺着睡觉,大吃大喝,每顿要吃两杯牛奶、一只烤鸭、十个鸡蛋,而且每天到晚都在躺在床上吃东西,他有一个同伴名字叫真用功,每天真用功都来喊太骄傲起来做早操了!太骄傲说:“我是天才,不用要做这些”,真用功没办法只好自己去做早操。到了白天真用功又来喊太骄傲去练习技能,太骄傲说:“我是天才,不用要做这些”于是真用功只好自己去练习技能,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太骄傲越来越懒,越来越胖,最后胖到连门都出不去了,连车都塞不进去了!最后再也没有人看他表演了,但是真用功却变成大家喜欢的明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人天生就是明星,只有刻苦训练才能不停的进步,才能成为厉害的人。

《天才》读后感7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著名的作家任溶溶爷爷的作品,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一个天才杂技演员》,故事讲述了两个天才杂技演员的成长和变化。

  故事里有两个主人公,其中一位名叫太骄傲,是一位天才杂技演员,他表演的杂技难度大、水平高、技艺精湛,令人们惊叹不已、赞不绝口。由于大家都表扬太骄傲,所以太骄傲就越来越骄傲,后来太骄傲就一直说:“我是天才,要休养,要休养。”,无论谁叫他去练功、还是做体操,太骄傲就只说四个字:“我是天才。”就这样,他每天就知道吃了睡、睡了吃,后来,食量就越来越大,连母鸡一个月下的.鸡蛋都不够他一顿吃,他太骄傲就一下比原来胖连了很多,以至于连门都出不去了。

  还有一位主人公,名叫真用功,他是太骄傲的学生,一开始并不会杂技表演,只是每天跟着老师学习、练功。他每天都对太骄傲说:“太叔叔,我今天学什么功夫?”可是太骄傲就只说四个字:“我是天才,你要学天才的本领。”真用功听了,就每天从早到晚都认真刻苦得练习本领,从不间断,不知不觉中,真用功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真用功去叫太骄傲进行杂技表演走钢丝,可是太骄傲已经吃的胖成一个圆球,连门都出不了、车也上不去,就连走钢丝也变成了滚钢丝。但是真用功因为天天坚持、勤奋用功,竟然比自己的老师太骄傲还厉害,在舞台上取得了成功的表演,获得观众的欢呼!

  我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天才出于勤奋”。没有人生来就什么都会,也没有人生来就比别人笨。只要我们勤奋好学、坚持努力、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天才》读后感8

  看完《天才街》我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无名的感觉,就像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丛中的名花被发现,一颗被掩盖在乱石中的宝石被带上桌面一般,内心感到了无比的共鸣。

  书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经常受到“铁头”的欺负,虽然自悲但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优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又高又壮,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发现了一辆咖啡色小车,并通过他的同学“阿拉伯王子”了解到了关于天才俱乐部的消息。长久以来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天才俱乐部,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篮球天才。

  读完了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改变的缺陷,比如身高,声音,长相……这些缺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烦恼,但是我们不必过于关心别人的言语,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些不太优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因为他们的品德和我们一样优秀。

  我们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不能一味的追求别人的长处,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更可贵的东西,而那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有时,我们会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不理解所包围,从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们及时醒悟,就会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很关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奋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天才》读后感9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名叫《天才少年维克多》,我觉得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

  这本书介绍了主角维克多童年时的故事和长大后的经历。维克多是个早产儿,生下来比正常孩子轻1公斤,他个子不高,力气也不大,做什么事都是最后一名。不仅如此,和别的孩子相比,说话也晚,吐字也不清楚,没法和别的孩子玩到一起,智商测试只有73,上学时,经常受到欺负。

  有一次,美术老师带着同学们到草坪上去上绘画课,维克多画了风和一个死了的小虫子,老师和同学们都觉得他画得不好。回到家,爸爸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说,这是他看到的虫子中,最好看的一只,风的那张也画得一样棒。

  在一次放学后,维克多用树枝搭出了汽车、房子、椅子等各种图形,同学们看见了,笑话他,说他傻,做出来的东西也傻,有的甚至把他做好的东西踢散。学老师斯图尔特却称赞他摆了“了不起的作品”,还拿相机给拍下来,并告诉他“你绝对不是傻瓜”。在他难过的时候给他讲《决不,决不,决不放弃》的故事,给小维克多勇气。

  虽然在他18岁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傻瓜,但它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后来,维克多成年以后,他去学开车、找工作,成为了著名的艾弗利公司的经理,还得到了泰勒董事长的肯定与赞赏。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智商为173。维克多还加入了全世界最好的智商协会——门萨协会。

  这本书告诉我们,永远不要被别人的话击倒,要有自信心,“做你自己”,“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不要嘲笑比自己差的同学,要互相鼓励。也告诉老师和家长们,不要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天才》读后感10

  一个人是傻瓜,还是天才,有时只在一念之间。今年暑假,我见证了一个傻瓜变成天才的瞬间,他就是天才少年维克多。

  维克多是个早产儿,生下来体重就比正常婴儿轻一公斤,六岁的时候,被怀疑事物理解能力落后,有语言障碍。在学校里,许多同学都不喜欢他,排斥他,骂他是个大傻瓜。成绩也常常倒数第一。没错,就是这样一个“傻瓜”最后成为了爱弗利公司的经理,国际智商组织门萨协会主席。你们一定会好奇,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命运呢?

  我想,应该是他相信自己,让自己变得自信,一直做他自己。

  记得一开始,罗纳德老师把维克多的智商弄错了,智商173的维克多被学校里的同学看不起,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傻瓜。多年以后,维克多的智商被重新确认,他居然是一个天才!可是,在智商确认之前,高智商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帮助,因为维克多不相信自己。

  尽管如此,斯图尔特教授和蕾切尔老师却一直鼓励维克多,对他不放弃,一直教导他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维克多想放弃自己,他们却用爱、信任和关怀来浇灌维克多脆弱的心灵。多年后。在老师、朋友的帮助下,终于,维克多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他提交了第一份策划书,得到了认可。正是这份策划书鼓励了维克多走上事业的高峰,成为了门萨主席。

  读了维克多的`经历。我明白了一定要相信自己,绝不放弃,今天的痛苦可能变成明天的希望。请记住最后一句话“Be yourself”做你自己,你一定会成功。

《天才》读后感11

  《天才少年维克多》一书中的主人公维克多是一个被误解为有智力问题的人。维克多发明了一个东西,因为之前有人发明过,再加上罗老师认为他很笨,所以大家都不相信维克多是他发明的,误解了他。还有同学嘲笑他的智商,其实他是个有173智商的天才。

  对于这个,我深有感触。因为我也尝过被误解的滋味,很不好受:记得有一次,我在认真的写作业,小弟在我身后偷偷玩手机。他听到有人要进来了,便赶紧放下手机,还有我的.手帕盖住。随后就躲到窗帘后面一动不动,门打开了,是姐姐,姐姐捡起了地上的手帕,看见了手机。表情严肃地对我说:“妹妹,你想玩手机,可以,和我说嘛,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地玩,还用手帕盖住想不被我发现,你这样试图掩盖你的错误是不对的!”我抬起头来,一脸的疑惑。姐姐看着我疑惑的表情接着说到:“你看看,这不是你的手帕吗?”

  我依然是一脸懵。姐姐生气了:“你还不承认错误?!”“我不是……不是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门已经关上了,姐姐在外面说:“反省好了再出来!”

  小弟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半开玩笑地说:“姐,谢谢你替我背黑锅!嘻嘻。”我很想去和姐姐解释清楚,可她就是不听……

  我同情维克多,因为有一样的遭遇。但维克多即便被人误解却仍执着于喜欢的事,毫不理会这些误解,并最终获得了大成就。于是,我想,我一定要学习维克多,做一个积极乐观向上的人,宽容那些对自己的误解,就有更多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天才》读后感12

  实话实说,我是看不懂这本书的。那些人讲得东西太深奥,像什么量子力学,四维空间,我都不明白。可还是想看,不为什么,就是想。

  作者说,有一个精神病科医师告诫他,不要想那些病人告诉你的世界观,不然你迟早也会疯的。读到这里,突然有些羡慕作者,至少他能理解精神病人的世界,而我不能。换句话说,因为我知识不够,理解力也不够,所以我连疯的资格都没有。

  我是个普通人,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超高的情商,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也许就是我的.归宿了。看了这本书,突然觉得讽刺,我不能成为什么改变世界的大人物,却连疯也做不到了吗?你可能想说,疯有什么好的。但我并不是想疯,只是想拥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所以从现在起,努力地读书,不为别的,只为让自己的命运属于自己。每天早上起来,问一问自己,我真的足够优秀吗?

  我并不比别人优秀多少,至少智商不足以高到加入门萨——这本书里的一个精神病人就是门萨会员。所以没什么可沾沾自喜的,一点成绩,一柜图书,都没什么了不起,至少我现在,连疯的资格都没有。

  每个天才都有可能是个疯子,每个疯子也都有可能是个天才。我不是天才,也不想当个疯子,至少现在不想。但如果有一天,我因为什么事想不开而疯了,我希望能做个真正的疯子,天才的疯子,希望那时候,我能有疯的资格。

  好好读书吧,不然当你在某一天突然发现,你连疯的资格都没有,该是多么可悲!

《天才》读后感13

  小提琴家帕格尼尼是我位苦难者。4岁时一场麻疹和强制性昏厥症,差点使他进了棺材。7岁时患上严重的肺炎,46岁时牙床突然长满脓疮,不得不拔掉了所有的牙齿。牙病刚愈,又染上眼疾。一年后,多种疾病同时吞噬着他的肌体。后来声带也坏了,人们看口型翻译他的思想。他仅活到57岁,就吐血而亡。他的琴声遍及法、意、奥、德、 英、等国家。他的演奏使帕尔玛首席提琴家罗拉惊异得从病榻上跳下来,木然而立。他的'琴声打动了很多人。

  读完书,我掩卷沉思,帕格尼尼从小就被各种疾病折磨着,面对种种困难,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经受住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虽然说不出话,但他仍然学习小提琴,最后成了著名的小提琴家。世界文艺史上有三大怪杰,弥尔顿、帕格尼尼和贝多芬,这三大怪杰居然一个是瞎子,一个是哑巴,一个是聋子,他们成材是多么的不容易啊,要付出比平常人多地多的努力。我一心以为只要认真上课,专心听课就可以成为天才,其实这是不够的,从弥尔顿、帕格尼尼和贝多芬他们三个的经历来看,在苦难面前不低头,一直向前进,努力进取的人,他们才可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才可能成材。我自己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退缩,甚至想放弃。其实我遇到的困难与弥尔顿、帕格尼尼和贝多芬相比,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根本算不上困难。我觉得自己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退缩、就想放弃,实在不该,今后我要勇敢面对困难,想办法战胜困难。帕格尼尼面对困难有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要学习帕格尼尼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天才》读后感14

  《小天才和傻大个》是美国作者罗德曼·菲尔布里克所写的。他以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描写了一个先天残疾,拄着金属架,却拥有着爱因斯坦般的.大脑的小天才;一个高大笨拙、有学习障碍,但心地善良的傻大个遇见彼此,他俩互相取长补短——小天才弗里克的机智加上高大的麦克斯,组成了“怪怪罗汉二人组”。用麦克斯的话说,他们一起“斩妖屠龙,教训蠢蛋,闯荡江湖。”产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他们初次相遇是在幼儿园,那时候麦克斯有个绰号“二踢脚”,因为他动不动就“下踢膝盖、上踢脸蛋、左踢老师、右踢同学。”可厉害了!那时弗里克就已经拄起了金属拐杖。麦克斯见弗里克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便没有去踢他。到三年级时他俩才成为好朋友。他们在一起时,弗里克总是骑在麦克斯身上,这样他就不用拄着拐杖了。

  他俩在一起总有好玩的事情发生。比如说他们骂了嘲笑他们的一个小混混被人追。麦克斯听从弗里克的指挥,跳进了一个脏水潭里。麦克斯凭借自己高大的身子一直往里走,而那个小混混没走几步路就没法往前走了。就这样,他俩逃过了一劫。

  还有一次,弗里克要带着麦克斯凌晨三点去下水道寻宝,到了井口,麦克斯用弗里克给他的一根风筝线往下钩,居然钩到了一个钱包!他们把钱包还给了失主,没想到惹上了许多麻烦……

  他们两个人,如果失去了其中一个人,另一个人都做不到这样。所以说,我们只有团结,才能够更加厉害,更加所向披靡!

《天才》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绘画天才达·芬奇》这篇小故事。它是这样写的。

  达·芬奇出生在意大利的芬奇镇。达·芬奇非常喜欢大自然的景色。常常一个人坐在草地上,仔细观察附近的花草树木。傍晚回家时,还常常带几只小虫子。回到家后,便拿起纸和笔来,照着画。慢慢地,他的画比以前画的好多了。达·芬奇的父亲皮埃罗很想让达·芬奇成为一个律师。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皮埃罗的想法又变了,他希望达·芬奇成为一位著名的画家。一天,一个邻居请达·芬奇画一幅盾面画。达·芬奇凭着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一个月的时间,达·芬奇就画好了一个吓人的妖怪。这妖怪长着火球般的眼睛,张开血盆大口,鼻孔中冒着火焰和毒气,长得十分可怕。达·芬奇叫父亲来看。父亲一进门就吓得哇哇叫。达·芬奇说:“请您拿去吧,这就是那位邻居让我画的画。”皮埃罗知道了达·芬奇的绘画水平很高,就把他送到一位著名的画家那里学画。达·芬奇的老师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达·芬奇的第一堂课是学画蛋。老师在桌子上摆了一个蛋,让达·芬奇比着画。达·芬奇很快就画好了几张。可是老师让他继续画。一连好几天都是画蛋。终于,达·芬奇想画点别的,所以他就不耐烦了。达·芬奇就问老师画蛋要画到什么时候。老师说:“要做一位著名的画家,就得把基本功学好。”达·芬奇听了后觉得很有道理,就不断地学画蛋。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个著名的艺术大师。

  读了这篇小故事,我明白了不论做什么事,都得从小事做起,并且要有毅力。认准了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