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情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情人》读后感1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情人》读后感2
经历了《虹》、《恋爱中的女人》的“失败”后,劳伦斯最终发现自己一生写作的主题,人本主义:以人为本,解放人,也解放性,对生命的歌颂。于是在长达数年的蛰伏,在最后的生命里创作了这本伟大的小说。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关于出轨的小说。出轨的情节和性爱的描写使其因有伤风化而封禁长达数十年。然而当你认真的阅读这本书,你只会沉醉其中,那些美妙的关于性爱的文字,除了让你有不可名状的自然而然的燥热之外,还会深深的感受到那种原始的生命的张力!
在小说里其实康妮的出轨反而是被包容的,丈夫的性无能纵容,默许甚至鼓励康妮的.出轨,这是一个奇怪的游戏规则。
当时包括现在很多人看到那些情色的片段依然觉得这是一本黄书,我想他们都停留在肤浅的感官体验上。我们要体会康妮身心的那种情绪,是身和心的双重的对爱和欲的渴望,这种渴望难道不值得同情吗?难道不觉得是人之常情吗?
那松树摇晃着,让她感到一种奇特的生命在冲撞着自己,富有弹性和力度,在向上挺着身子。这挺直的活生生的东西,树梢沐浴在阳光中!看着水仙花在阳光下光鲜夺目,她的手和腿都感到温暖。她甚至闻到了略带柏油味的花香。她是那么孤寂,似乎陷入了自己命运的湍流中。她一直都被一根绳子束缚着,像一条被拴住的船颠簸着,但逃不出绳子的圈套。现在她解了套,开始自由漂流了。
如果性是一种原罪,那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罪人。我们都要以之为耻,那这种负疚感实在太累了些。
人蔑视欢爱行为,可又要为之。
劳伦斯并没有这样想,他以为性是一种自然的渴望,原始的美,一种生命的张力。人类因性而得以延续,我们无需掩盖和束缚。所以,当康妮在梅勒斯的身下时,她感觉到她成为了一个女人。劳伦斯在小说里对性爱的描写真的美的不可方物,如果看完小说会觉得性爱是一种罪恶的话,真的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美了!
他进入她的身体时,她感到他赤裸的皮肉贴到了自己身上。他在她体内停了片刻,在那里膨胀着,颤抖着。突然他开始难以自持地抽动,直到高潮。这激起了她体内一股新奇激动的涟漪,那涟漪荡漾着,荡漾着,恰似温柔的火苗,轻若鸿毛,直到美妙的顶尖,完美,完美至极,将她灼热的身体彻底融化。这感觉就像铃铛,铃声如涟漪荡漾着,荡漾着。最终,她不知不觉地发出狂野的叫喊声来。
人们有一个疯狂的禁忌,那就是不允许把性看成是自然的生命。
这真是一个愚蠢的禁忌。纵然书里有着洋洋洒洒的情色描写,然而我认为劳伦斯并非在告诉我们:要尽情的享乐!我想他是要说,爱自己!
《情人》读后感3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情人》读后感4
一场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场爱情,影响了她的一生,就是那个陌生的中国男人让他一辈子难以忘怀。杜拉斯的《情人》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关于她自己的故事。从十几岁开始写作,但直到她70岁的时候,《情人》的出版,不,是《情人》拍成电影后,她才广为人知。《情人》出版于一九八四年,当年就荣获龚古尔文学奖。一九九一年,法国著名导演让雅克阿诺成功地把这部名噪一时的自传体小说搬上银幕后,她于是成为当今世界几乎家喻户晓的女作家之一。也正是《情人》这部电影,才使得中国读者熟悉她。
写作《情人》时,已是七十高龄。她18岁离开出生地越南,奔赴巴黎读书。念的是法学、数学与政治学,但她却迷恋上了文学,并且走上终生从事职业写作的道路。《情人》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至少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 。小说以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法国少女,在渡江时与一个中国富家少爷邂逅开始,沿着这条叙述线索,渲染出一幕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悲剧。
《情人》的独特魅力之一是它的语言,她的语言对历史具有俯瞰式的洞察力,对回忆的积压表现得富有张力、深邃、沉痛,从而使文章中充满了悲绝的意味,读后让人唏嘘不已而又回味无穷。她是那种把风格与先锋视为至高目标的作家,也是那种善于制造警句的作家。对语言的挑剔使得她的小说具有极强的冲击力与震撼力。
《情人》的魅力之二是它场景唯美的描述。你看《情人》的场景:八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殖民地时期的越南,发黄的湄公河上漂浮着菜叶、杂物,河水湍急,大地倾斜。轮渡上伫立着一个打扮不伦不类的.少女,她头戴一顶男帽,脚穿一双廉价却缀满饰片的鞋子,一只脚踏在舷栏上,眺望远方。大胆又不失含蓄的镜头处理;最后,那场不同寻常的唯美的离别;那首肖邦的圆舞曲,小姑娘终于轻轻滑落的泪水……
《情人》的魅力之三是它的基调的绝望。笔下的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连语言都是绝望的……在《情人》里,湄公河上十六岁的白人小姑娘与中国北方的黄皮肤男人的爱情就是如此。
《情人》的最大魅力还在于它的自传性 ,真实的自传性。作为“情人”的杜拉斯,以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在岁月的风尘染白鬓发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依然有力量用极其惨痛的语言表达出人生的悲剧,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分明、紧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情人》中绝望无助的爱,无言悲怆的离别,爱到尽头的孤独感,使人流涕,令人痴迷。把爱情的本质阐述得如此淋漓尽致。也许,那份伤痛,那份绝望的无助,那份无法理解只可体察的苍茫。 一份值得用一生去怀念和回忆的爱情,即使是无望,同时也是幸福的。
《情人》读后感5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著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情人》读后感6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7
我不知为何杜拉斯直到七十岁才提笔铭刻下一段普蓝色的回忆,并像穿膛的利剑般真切。
而她曾说过:“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疏一饭,而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怠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渴求写到这里,像喷雪的江河,满眼绝望却不乏激昂。在这样一往无前的追求里,没有真正的交谈,只有相互相应的哭泣,像凝重而自由的湄公河,携尸首在深不可测的漩涡中,奔向远处。
所以说生活是热烈的,又是无奈的。生于连绵的山丘之中,对于这种情感的见识是像骨肉一样真实的。我能轻易攀上一峰之顶,却不见危楼高百尺的庄严,消逝在视野深处的旷野,更没有钢风铁水的挣扎,多的是其行不远的轻薄的无奈。我能清晰地看见玫瑰红和粗钢蓝交织的天空中,平静和喧嚣一样在涌动翻腾,走动逼近。而就在视线之中,我可以毫不费力地辨出回家的方向。有时不禁感叹,安逸未免也是可怕的。
“她所选择的方向正是世界旋转的方向,迷人辽远的东方。”读到这句话时,总觉得霎是感动,原来世界也在奔流。河水从洞里萨,柬埔寨森林顺流而下,卷走生命的足迹,却留下了冗长的回忆。
我相信回忆的力量,也从不怀疑其深度。在时光的游丝中停住,回望生活,我们可以毫不动摇地着手信仰。但真正的悲剧,是从属一个家族的。杜拉斯的.母亲在临走之前,让四五头绵羊围在她的周围。湄公河没有结冰期,但河流似乎冻结在了一起,让思想在河底回流。这时候,她必定会想起那些破灭的希望,冰冷的祈愿,像挽歌一样被轻轻唱起,终凋萎落地。
同样,在驶向法国的轮船上,杜拉斯还是出于悲伤,在肖邦的圆舞曲中哭泣起来,因为金钱而爱上那个中国男人的自欺之言在情感的逆流中不攻自破。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也许在奔流和停泊之中,我们才更能体味生命之中的快乐及烟火燃尽的苦涩罢。
而这样的生活态度是属于流浪者的,他们擅长转移历史片刻的角度,道出选择的意义和真谛。王尔德曾说,“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也许正是如此,我情愿丢弃行囊踏上旅途,迷失在山光水色之中,忘记快乐背后不可言喻的艰辛。
每次与美好的时光擦肩而过,我并不后悔,它兴许正和我同行。走到以前住过的地方,灰绿带紫的藤蔓尽现墙角,不免会感觉清凉。我总会遇见以前的邻居,他大概已经五十几岁的样子,下巴上的痣颜色变淡了些,青灰色的胡子略长。他会有些惊讶地向我问好,随便谈及以前我大哭时满脸涨红的样子或其他角落里的故事。这样的下午,是最容易让人感到激动的。
抬头的瞬间,变幻莫测的云彩慢慢散开,延展微笑并伸出手臂。从西斯廷到莫高窟,我同世界一起奔流。
《情人》读后感8
看法国女作家杜拉斯的《情人》时,感觉它有着叶芝诗作《当你年老》和小仲马作品《茶花女》的味道。
看完整部小说后却只想用一句话评价它:两个小孩的爱情。
至于这部小说的魅力,前言部分说得很清楚,是《情人》使杜拉斯这个让人难懂的作家受到了出乎意料的欢迎。
的确,杜拉斯并不是一位通俗小说家,但她在《情人》中的语言就很能抓住读者的心。
比如开头,她借用一个男人的语言作为开场白:“……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你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也就是这话让我想到了叶芝的《当你年老》)。
这样的开头自然就引出了下文的回忆,引出了那个穷苦的、穿着不伦不类的白人小女孩和富有的中国情人的爱情。
白人小女孩“我”才十五半,心理和生理年龄都属于孩子。
而“我”的中国情人虽然是成年人,却也处处显露出小孩的特征,他不工作,爱玩,依靠父亲生活,心灵单纯。
这两个具有共性的躯壳,在湄公河的渡船上相遇后,开始了充满激情和绝望的爱情之旅。
尽管结局在两人的相遇就已经注定。
但这个失败的爱情不是因为主人公彼此年龄的悬殊和国籍的不同,而是与中国情人的父亲有关。
父亲是富翁,希望儿子和一个门当户对的中国女人结婚。
父亲知道儿子离不开他的钱,白人小姑娘的`家庭也需要钱,就用钱买断了他们的爱情。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惊呼,《情人》里面的父亲和《茶花女》里的父亲何其相似!
但有所不同的是,《情人》的女主人公比茶花女幸运,因为得到一笔钱,女孩离开西贡去法国继续念书,后来几经结婚、生育、结婚、写书。
本来以为故事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但昔日的中国情人打来了电话,作家就用这个电话内容作了结尾。
中国情人在电话里说,他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她,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他将至死爱着她。
这样的结尾脱泥带水,却省掉了读者的遗憾。
这样的爱情有悲伤,却不令人感到悲哀。
关上《情人》时,我想起了某位心理学家的观点,他认为人都具有两种角色,即成年人的外表和内在的小孩、外表的小孩和内在的成年人,当两种角色在体内发生冲突时,性格的矛盾就出来了。
所以,大多数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活得很压抑。
而《情人》这部小说让压抑的人性得到了释放,那自说自话的叙述方式也让违反传统的感情有了力量和纯度。
所以,作为一个小说家,杜拉斯是成功的。
最后,再说一句废话,处在爱情里的男女都会像孩子一样痴而纯,让我们去理解自己和他们吧。
《情人》读后感9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儿子与情人的悲剧。Mrs Morel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让她把对丈夫的爱转移到了儿子身上。婚后不久,Morel夫妇便失去了对婚姻的激情。Mrs Morel对丈夫很失望,但由于内心深处曾经爱过丈夫,她没有选择离开。孩子们的到来成为她撑下去的动力。大儿子 William长大成人,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可William不幸染病去世,她伤痛令人欲绝。之后,她便把希望寄托在二儿子Paul身上,而Paul也很明白母亲的心,对母亲一直都很好。可是这种特殊的母子关系却造成了最终Paul的悲剧。儿子就是儿子,如果把儿子当情人对待,那份爱已不再纯洁。
当Paul与 Miriam 恋爱时,Mrs Morel害怕Miriam把Paul从自己身边抢走,一直不同意他们交往。最终Paul也没能和Miriam在一起。当然,除了受阻于他母亲外,还有这两个年轻人自身的原因。Miriam是个很要强的女孩,她对Paul的爱让Paul无法自由呼吸。Paul不能把自己的一切交给这个女孩,而Miriam想要的却是他的所有。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他的一切。Paul不能承受这样的爱,最终和Miriam分开。爱也是需要自由的,如果不能轻松地面对彼此,那么这份爱将在亲密无间中窒息。Paul和Clara的爱最后也结束了。虽然Mrs Morel没有像讨厌Miriam那样讨厌Clara,但Paul和Clara还是无法继续下去。Clara是结过婚的'人,她希望有坚强的依靠,而Paul无法给她安全感。Paul因为母亲的原因对婚姻有恐惧感。谈到结婚她总是摇摆不定。Clara想得到Paul的全部,而Paul做不到,两人最终分手。Clara回到了丈夫身边,她觉得丈夫深爱着她,愿意为她付出,能让她依靠,而Paul却不能。故事最后,Mrs Morel生病去世了。家里失去了轴心,而不再是家了。Mr。Morel觉得更加孤独了,以前虽然他与妻子没有心灵上的沟通,但至少回家有人陪在身边,而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无法承受这种孤独,去别的地方住了。而Paul失去了一直相依的母亲,好像一切都失去意义,天空不再明亮,他在黑夜挣扎着。失去了母亲,他失去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她迷失了自己。虽然他曾恨过母亲,还说过如果她活着,他就不能遇到适合自己的人,现在Mrs Morel走了,可Paul并没有与Miriam结婚,虽然他知道他从内心依附于她,可他最终决定放弃。或许是因为他太了解Miriam,他无法承受Miriam的爱。或许是他内心信赖于母亲,失去母亲,仿佛失去了一切。
爱,要全身心投入;爱,不要超越爱的底线;爱,要让彼此自由呼吸。
《情人》读后感10
哪怕你仅仅指去千里之外的一根鹅毛,也能使她感受到你捧在她面前的是一颗完整的心。因为这是情人的礼物,这是爱者之贻!
一本泰戈尔的散文诗集《情人的礼物》伴我渡过大半个青春。该书另有一个译名《爱者之贻》,使我颇为费心地比较过彼此神韵的迥异。毫无疑问前者通俗优美,后者则频添几分书卷气的雅致和神秘,两个名字我都很喜欢。
终于有机缘把它作为小小礼物,巧妙地献给一位前来寒舍借书的女孩。第二次见面时她告诉我几乎想背诵下里面某些的片断,我说那么你就留下它吧,你识货。我没透露一开始就想送给她了,更不敢表白那里面暗合了我一份心意。巧妙就在这里。她猜测不到也罢,礼物的意义毕竟完成了一半。
后来我削苹果招待她,或许这是我们关系的深化?女孩不能忍受我动作的笨,抢过水果刀,边削边无意中说:“有本书里讲的,不会削苹果的人就不会谈恋爱。”我下意识地把手缩进衣袋里。继而掩饰不住地叹口气:“我是永远没那福气了。我削土豆还行,可能因为人厚道的缘故。”女孩被逗笑了,一串连贯的果皮从手腕垂挂下来。看来女孩天生都是恋爱专家。我想我当时有点恐惧了。
幸好这位女孩后来回赠我一把精美的水果刀作为信物,我总算吃了一颗定心丸。她说:“以后我不在时你就买一筐苹果,没事时就多练一练。”当然这是调侃。
此后交往准确地证明了当初的玩笑,假如那算得上恋爱的话,我和她恐怕属于学生跟教师的关系。她几乎是手把手地教我使爱情更艺术化一点。这造就了我们之间许多美好的日子。她唯一承认的,是我比她善于选择礼物,小礼品的象征意味都挺让女孩动心的。她说:“你有这么点小聪明。”
这使我有勇气在此向大数男孩说,给自己的恋人挑选一件最称心的小礼物――在她生日或其它有纪念意义的节日里,不失为一门艺术。
就比如我那位“恋爱专家”,有次来找我玩,我随手用抽屉里的一盒回形针编了一条其长无比的“项链”,给她套在脖子上。为了便于她理解,我难免加点天花乱坠的说明:“但愿以后能共同打出个天下,把它换成货真价实的。”女孩听到这里眼睛居然有点湿,深情地感叹:“我不是第一次遇见男孩赠送表白心意的礼物了,但你是最能触及到我心坎的。使女孩感动的礼物才是有意义的,哪怕仅是一本书或一件小小的装饰.品。否则即使它再昂贵,也是缺乏真正的`价值。”可见对礼品的选择;以及它是否能打动那颗心,必须基于对你所爱的女孩理解的程度。不要频繁,但必须匠心独运,才能带给她惊喜和思忖,不必豪华,但要内涵新意,才能获得投桃报李的效果……真正的爱不应该是自私的。那怕你仅仅捎去千里之外的一根鹅毛,也能使她感受到你捧在她面前的是一颗完整的心。因为这是情人的礼物,这是爱者之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