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3-03-0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1

  近期,我局在部门问政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群众多次反映我县生猪屠宰企业代宰价格高,管理不善等情况。为遏制私屠滥宰的现象,保证肉品的安全,保证生猪屠宰价格的合理、稳定,为了解我县及周边县市生猪定点屠宰的价格与管理的真实情况,给政府加强生猪管理的监管提供依据,我局对生猪屠宰市场的价格与管理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现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情况

  我县20xx年引进了生猪屠宰外资企业——XXXX肉品公司,是一家完全私营企业,也是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该企业前期投资500万元,后增加到20xx万元,占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占约6000平方米左右(其中屠宰房厂房面积619平方米),设施完善。20xx年4月前,生猪屠宰企业以整条猪批发为主,因反映较大,后根据定府办字[20xx]34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4月25日起实施“代宰与批宰并行”管理模式后,代宰费152元(不包括检疫费6元),同时增加了投资,加强了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生猪屠宰市场的价格与管理关系到消费者的生活、屠夫及屠宰企业的切身利益。

  二、周边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情况

  20xx年5月,我局部分人员组成生猪屠宰市场调查组到周边的`XX、XX、XX、XX、XX等县的屠宰场实地考察,主要调研了它们的屠宰企业情况,管理模式、代宰费、日平均屠宰量及市场上的私屠滥宰现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等,并对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对比,情况如下:

  XX县:益民食品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国家占51%的股份),投资260多万元,占地面积10亩,日平均屠宰量为70头左右,代宰费64元(不包括检疫费4元),有执法队,乡镇有私人屠宰场,执法力度好。

  XX县:商业定点屠宰场,国有私人承包经营企业,投资200多万元左右,占地面积4亩,日平均屠宰量为80头左右,代费为40元(不包括地税5元,食品检疫费5元,检疫费4元),执法力度不高,无人监管,存在私屠滥宰现象。

  XX县:XX城区定点屠宰场,国有企业,投资200多万元,占地面积10亩,日平均屠宰量为180头,代宰费为39元(不包括消毒费2元,检疫费4元,个人所得税5元),由于代宰费低,执法力度好,私屠滥宰现象少。

  XX县:利民生猪定点屠宰场,国有私人承包企业,投资200万元左右,占地面积3亩,日平均屠宰量为100头,代宰费为48元(不包括检疫费7元),管理较好,私宰现像少,周边乡镇的生猪也到本屠宰场代宰。

  XX县:XX食品公司,国有私人承包企业,投资200多万元,日平均屠宰量约80头,管理模式以整条猪批发、生猪代宰相结合。代宰费按1斤猪肉收取0.638元固定定额费用,不随市场猪肉批发价格变化而变化。按一条猪200斤估算,代宰费约为127.6元。有执法队,但仍存在私宰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县生猪代宰企业和外县企业性质不同。

  经过调研、对比可以看出,周边县的生猪屠宰企业多为国企,或国有私人承包企业,企业的用地大都由国家投资,以国家经营或私人租用经营为主,企业管理模式都是代宰。而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是完全私人投资企业,企业投资大、规模大。

  2、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投资大,负担经费高。

  外县的代宰企业投资都在200-300万元左右,前期均由财政投资,企业的承担经费主要是承包管理费、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办公经费、水、电及机器设施损耗等,这种由财政投资经营或由财政投资私人租用经营的方式,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因此生猪的代宰费用也较低,得到群众支持和认可。这些企业的日均屠宰量较高,收益明显。而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投资20xx万元,完全私人投资,投资经费和支出也大大高于周边其他县。除了日常的基本开支和经费,该企业尚需负担执法人员的执法经费,执法人员经费为平均每月19900元,去年以前缴纳给商务局的管理费平均每月为6866.6元,还有需缴纳的商务环保费(按1元/头计算约1655元/月)。这些需缴纳经费合计为均28421.6元/月。这些费用分摊在生猪代宰费上约19元/头。

  3、我县生猪代宰费高,执法不严,私宰现象时有发生。

  外县的生猪代宰费基本在每头猪50—70元之间,由于代宰费低,执法队执法情况良好,私宰现象相对较少。而我县的生猪代宰费为152元/头,代宰费比外县高出好几倍。而且,执法队执法力度不到位,对市场上出现的私宰现象处罚不够严厉,导致私屠滥宰人员时常抱有侥幸心理。我县的私宰无固定窝点,人员也不固定,查处难度较大,造成发现难、取证难、处理更难等现象,且私宰的猪大多为病猪死猪,严重影响我县的肉品安全。

  投资和支出经费高、屠宰数量上不去、收益少是目前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企业生猪日平均屠宰量少,造成企业生产资源浪费严重。企业的这些经费负担和压力致使生猪代宰费高出周边县几倍,进而导致在猪肉价格上平均比周边县每斤高0.8-1元,群众意见较大。

  四、生猪屠宰的价格与管理工作建议及对策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一是向群众、社会屠工印发了相关材料,广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的影响,尤其要加大定点屠宰的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代宰企业的管理,减免企业相关费用,下调生猪代宰费。

  经调研,县屠宰场——XX肉品公司的每月平均全部支出大概13多万元,其中缴纳给商务局的管理费、环保费和执法人员经费约为3万元/月。现在屠宰费是152元/头,每天平均屠宰量大约50—55头,计算免除以上费用即可每头下调生猪代宰费用19元左右。根据国家农业部《关于做好20xx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xx]2号)文件精神,要把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经费纳入预算。因此建议政府把生猪屠宰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免企业部分管理经费和执法经费,同时根据屠宰场的盈利和经费支出,督促XX代宰企业尽量节约成本,缩小资金,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促使企业成本下降,以此下调代宰费用。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建议政府把我县生猪屠宰稽查大队从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明确,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名正言顺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且不能让企业参与执法。应由政府出资按专业化、年轻化要求,建设一支规范、高效、有活力的稽查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人和事要从快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公安部门应加强对私宰病猪死猪案件的查处力度,该抓就抓,该判就判,以提高违法成本,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肉品安全与肉品市场的价格稳定,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生猪屠宰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质性突破。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报告2

  根据市经贸委《关于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的函》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现状,给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促进我区生猪屠宰市场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调研,现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区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现状:

  我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起步较早。1月1日国务院《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吉州区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得到了市、区政府领导大力支持。从我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来看,经历了起步推开、磨合较量、强势推进、调整提高、规范完善五个阶段。尽管工作步履艰难,发展不平衡,但许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肉品质量显著提高。通过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后,城区、乡镇定点屠宰率和覆盖面大幅度提高,严把检疫检验关,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吃上放心肉。二是稳定增加地方财税收入。三是逐步建立和形成了有序管理的肉品市场。四是肉类行业协会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开始起步。

  1、屠宰厂(场)、点情况。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区决定在郊区4个乡镇设立3个定点屠宰场。完成长塘、樟山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选址、建设、验收,核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兴桥镇按规范建设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经申报由市经贸委核发了许可证。吉州中心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设在吉安市肉联厂,该厂目前已纳入国务院实施政策破产企业建议名单,因此择地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工作迫在眉睫。,我们先后在兴桥和曲濑两处选址,经过筛选和对比,最后确定吉州中心城区屠宰中心选址在吉州区工业园区内,刘家村附近,占地面积约50亩,现该项目正在上报立项。

  2、执法队伍情况。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吉州区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吉州区商业局。定点办履行日常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定点办下成立“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稽查大队在日常编制、性质尚未明确的情况下,人员大部份为原区食品公司管理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近几年来,稽查大队在商业局和定点办的管理下,不断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和手续,提高执法效能。在查处江子头村和南坑村等3个危害较大的私屠滥宰窝点时,依法行政,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处理,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部门威信。在稽查大队内实行目标管理,绩效挂钩。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堵住监管盲区,加强市场、宾馆、单位食堂的用肉监管,加强冷鲜肉专卖店肉品监管,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定期组织稽查队员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有序健康开展,稽查队起早贪黑,顶烈日、冒酷暑、战严寒、迎狂风暴雨,历经艰难险阻,一年360天奔波在城乡市场,开展市场巡查,进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为城乡生猪定点屠宰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3、生猪屠宰情况。我们主要是在强化定点屠宰管理和完善市场监管上着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稳定市场供应。城区生猪宰杀量完成39800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10.56%,比上年增长8.42%。1—9月份城区完成40749头,比上年同期增长57.2%。二是完善乡镇定点屠宰管理。1—9月份完成5038头,比上年同期增长26.36%。三是加强监管,激活肉品市场流通。继续完善猪肉批发全面放开管理,在招标竞争中,审批合格肉品批发商17家,实行合同化和动态化管理。为激活肉品竞争引进批准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龙头企业在集贸市场设惠民农家超市,发挥平抑和稳定市场肉价的作用。

  4、屠宰收费情况。我区定点屠宰仍然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管理。定点屠宰一头生猪的收费标准是:国税20元、地税5元、管理费12元、检疫费4元、代宰费25元,合计为66元。运作方式是:批发商在肉品批发后,按时按批发量乘以每头收费标准将税费统一交定点办,定点办每10天一次分别解交国、地税和农业检疫等部门。该屠宰收费方式实行多年来,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运作简便,及时到位。

  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发展不平衡,屠宰管理工作滞后。主要是: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薄弱,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生猪屠宰技术管理水平不高,检验人员,相关设施配备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垄断经营行为,猪肉价格偏高;农村村民和乡镇居民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还没有形成共识。

  2、定点屠宰仍受私屠滥宰的冲击的原因。一是部份居民和农户私自宰杀自养生猪并上市销售;二是周边县、区及乡镇农民由于利益驱使,以自食宰杀为由私自宰杀偷漏税费,流入吉州区城乡市场。有的屠商为了逃避检查,把私自宰杀的猪肉分割后流入市场。三是周边县、区的乡镇定点屠宰猪肉和标志不明的白条肉流入中心城区大型宾馆酒家,宾馆酒家受利益驱使不配合,

  加大了定点屠宰放心肉的监管难度。

  3、执法队伍不健全。稽查大队目前编制、性质、人员经费不明确,不落实、不到位。在此情况下,为了开展定点屠宰执法管理工作,商业局和定点办从企业抽调人员组成稽查队进行执法,执法主体虽不合符规范要求,因管理需要,短期又难以解决,形成事实上的委托执法稽查管理方式。

  4、硬件投资不足,定点屠宰设施条件差,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

  三、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修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攻坚破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建议和对策如下:

  1、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生猪屠宰领导小组。对定点屠宰领导小组有人事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工作有效运转。

  2、继续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一是执法人员要加强业务法规的学习。二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的影响,尤其要加大乡镇定点屠宰的政策宣传,让城市居民和乡镇村民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尽快制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l;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尤其要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颁证、日常监管责任落实等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规范明确,增强实施意见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规范部门职能职责,强化执法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生猪屠宰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质性突破。

  4、进一步放开经销环节,用市场经济手段激活肉品市场竞争。对批发商实行严格的合同监管考核,鼓励养殖户进入市场直销及屠商批零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放开肉品批发市场,支持冷鲜肉专卖经营发展,并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大型超市平抑物价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等方式,提高市场肉品供应,稳定肉价,进一步放开猪肉零售市场,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肉品市场环境。

  5、要继续加强稽查监管力度。加大对城区集贸市场、乡镇集市及村庄的猪肉摊点稽查力度。加强对从事生猪产品销售、加工的单位、个人及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用肉安全管理,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肉品安全。

  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请求市、区政府对我区生猪屠宰稽查大队从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明确,使定点办和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名正言顺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专业化、年轻化要求,建设一支规范、高效、有活力的稽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