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5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
调查时间:
20xx年6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大通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大通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
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
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
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
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
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2
俗话说,谋定而后动,解决问题前应先有策划,而策划往往应对症下药,才能因势利导,通权达变。因此,我们要对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做一番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应对措施,为和谐大学和谐社会做贡献。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在整个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组成员,制作了法律调查表,针对广州大学在校大学生,通过扫楼、网上填写等调查方式进行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调查行动,并人工进行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xx%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xx%认为无关。
2、xx%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xx%却认为不能,还有xx%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xx%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xx%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xx%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3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4
摘要:法律素质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律素质”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素质 调查
一、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我们对鲁东大学商学院公管系和经济系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二、调查方式和结果
问卷结果如下:
(1)你生长在( )
A.农村76% B.城市24%
(2) 违法和犯罪( )
A.能 23% B不一定 31% C不能 56%
(3) 在你的经历中,曾用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么( )
A.用过25% B没有用过75%
(4)你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进程( )
A经常会20% B有时会 60% C不会 20%
(5)你知道劳动法是何时颁布的吗( )
A知道34% B不知道 66%
(6)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
A拒绝80% B 如果对方度强硬就接受15% C 完全接受 5%
(7)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者工作时,你有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么( )
A有 47% B 没有53%
(8)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33% B一般 40% C不重要 27%
(9)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 21% B各方面差的还很远 79%
(10)你觉得将《思想到的与法律修养》作为大学生的公共课程有意义么( )
A意义很大 63% B意义不大 29% C 没有意义10%
问卷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有了基本的了解。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学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同,但总体看来,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我认为,大学生整体法律素质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响
在校大学生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上具有强烈的要求他人和社会认可的冲动,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独立自主意识增强。同时,这一阶段,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确立,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还缺乏完善的认识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输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2)价值取向的偏差
当代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甚至颠倒是非;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并且强化了“我不犯罪何须学法”的错误观念。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使学生产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尽义务”的错觉,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使其偏离正常健康成长的轨道。三是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发生,极易使大学生价值观念出现个人化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容易产生犯罪。有的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四、改进措施: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需要学校的教育,也需要大学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应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
改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仅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看法,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转化为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要达到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因为这样做可以克服“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这种改革会使课程内容得以精练,即使讲些必要的具体条文,也只是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材料对待,而不必花费过多的时间,这不仅会为教师在课堂上讲深、讲透主要内容,也会为运用其他的教学方式、手段提供可能,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在教学中,高校法律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3)作为高校大学生,在学习法律公开课的时候,应该注意培养以下素质
1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2 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3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4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5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报告总结
大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能唤起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增强有所帮助。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5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交流,全面建设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31.7%
d、说不好40%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会: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40%
b、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10%
d、拿钱私了32.5%
4、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
a、很强20%
b、一般72%
c、不强18%
5、您觉得法律和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关系?
a、关系密切55.8%
b、关系不35.82%
c、没关系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
a、严格遵守47.5%
b、部分遵守28.3%
c、有时会14.12%
d、对法律规定不了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吗?
a、知道,并且十分清楚9%
b、体知道48.8&
c、我只是知道什么不犯法26.7%
d、不知道,做人靠的是良心,别的无所谓16.4%
8、您觉得影响我国法律有效执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没有足够的权威11%
b、执法机关执法不严18%
c、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65%
d、多数人对法律尊重不够6%
9、公交车上您刚好看到有两个小偷合伙正在从一老人家挎包里偷东西,您会:
a、马上制止4.82%
b、如果别人出面制止里,我也会忙16.9%
c、做暗示提醒,引起别人或者被偷者的注意56.7%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2.32%
10、对于一个跟你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向您借700块钱,答应两个月后还,您会要求他写借条给您吗?
a、关系那么好,不用写58.6%
b、应当写16.48%
c、写不写都无所谓21.8%
d、说不清5.2%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就一些调查问卷的内容和村民交流,回来通过一系列的据分析,概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总的来说,法律,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曙,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权利意识非常淡薄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因为法律的普及逐渐深入农村,部分村民一般都还是能肯定法律的价值的。可是,还有许多村民对相当部分的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的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从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的检举权、控告权还不甚了解。
(3)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且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现象的分析:
在我国农村,多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农民的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虽然,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识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旧如此。在农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单单靠形式化、表面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些传单,而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法律的宣传力度其。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广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因为像编写教材、发行书籍,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定期下乡,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而且,我国的农村地域广阔、条件也是千差万别的。首先,在村会里,就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订一些相关书籍、报刊杂志,一来可以供村干部学习,起模范带头作用;二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其次,还可以用村里的传统办法,比如办壁报,做一些宣传的栏,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因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别抒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解,对法律权威性的误解。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该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很多。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我怎样去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决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的知识,更要把从书本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6
法律意识是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关于法的知识、情感、评价与行为倾向的有机综合体。其中法律情感是社会主体对于法的稳定的情绪体验,如对于法的尊重、亲近、关切还是蔑视、厌恶、冷漠等。在知识、情感、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守法还是违法等就是社会主体的法律行为倾向。法律意识有先进与落后之分,现代与传统之别。现代法律意识是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和时代需求的法律意识,是先进的法律意识。
一、调查目的: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公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公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调查方法。发放问卷,当场收回。
三、调查问卷结果及分析:
1.您对我国法律了解多少?
A非常多——7——15.56%
B很多——15——33.33%
C一般——17——37.78%
D少——6——13.33%
2.您认为我国法律执行状况如何?
A非常好——19——42.22%
B很好——16——35.56%
C一般——9——20%
D差——1——2.22%
3.您觉得影响我国法律有效执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没有足够的权威——15——33.33%
B执法机关执法不严——9——20%
C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17——37.78%
D多数人对法律尊重不够——4——8.89%
4.您认为我国法律完善程度如何?
A比较完善——24——53.33%
B基本完善——17——37.78%
C不完善——3——6.67%
D很不完善——1——2.22%
5.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25——55.56%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6——13.3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10——22.22%
D说不好——4——8.89%
7.您认为法律与道德哪个重要?
A法律——23——51.11%
B道德——22——48.89%
8.您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
A严格遵守——25——55.56%
B大部分遵守——14——31.11%
C有时会——2——4.44%
D对法律规定不了解——4——8.89%
9.当您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正往路人口袋里偷东西,您会
A明哲保身——10——22.22%
B及时告诉受害者——17——37.78%
C报警救援——20——44.44%
D不知道——0——0%
10.对于一个跟你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向您借钱,答应两个月后还,您会要求他写借条给您吗?
A关系那么好,不用写——17——37.78%
B应当写——17——37.78%
C写不写都无所谓——11——24.44%
D说不清——0——0%
11.如果发现干部违反规定多收费,您通常
A忍忍算了——11——24.44%
B向上级部门反映——25——55.56%
C不交——8——17.78%
D到法院去告——1——2.22%
12.您认为打官司的行为
A值得鼓励——16——35.56%
B斤斤计较——4——8.89%
C正常——25——55.56%
13.您认为打赢官司主要靠
A金钱——9——20%
B律师——5——11.11%
C与法官关系——1——2.22%
D法律——30——66.67%
14.你最想了解哪部法律
A宪法——21——46.67%
B刑法——8——17.78%
C民法——7——15.56%
D劳动法——9——20%
15.你认为对你最有帮助的法律是
A宪法——20——44.44%
B刑法——5——11
.11%
C民法——11——24.44%
D劳动法——9——20%
分析如下:
第一题从整体上评估被调查者的法律意识程度,以便迅速掌直接把握被调查者实际情况。从第一题的`回答情况来看,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仅有13.3%的人认为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识少,相反,有33.33%的人认为对我国法律了解比较多。
第二题从法律的执行程度出发,调查公民对现形法律的满意程度。从问题的答案来看,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满意的,有20%、2.22%的人认为一般和差,说明我国法律执行状况还应该继续改革深化,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题延续第二题对执行状况的考察,深入研究当前我国法律执行不足的具体原因。从调查结果看来,认为“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的人最多,占37.78%;其次是“法律本身没有足够的权威”,占33.33%;“执法机关执法不严”,占20%;“多数人对法律尊重不够”,占8.89%。就整体而言,说明我国封建法律意识残余还大量存在,“官比法大”、“情比法大”的思想依然存在,还有好多人对法律关心较少,缺少主人翁意识。
第四题调查我国公民对法律完善程度的认识,以评估其法律意识。调查中显示超过一半的人都认为我国法律比较完善,近四成认为基本完善,只有少数人认为不完善和很不完善。这同时也反应出我国立法工作做的比较令人满意。
第五题将法律与公民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从切身利益出发,调查公民对法律信心度的认识。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调查者对法律充满了信心。当然也有13.33%的受调查者认为法律不能不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这说明了我国法律在现阶段确实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还有很多值得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六题调查公民法律意识的来源。调查结果显示,来自学校和家庭所占比重最大,都占到28.89%。来自社会和其他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分别占22.22%和20%。说明家庭和学校是我国公民获得法律知识的重要来源,社会及其他方式也占一定的比例。这要求我国应继续加大在家庭学校的宣传力度,同时,拓宽现有方式,积极寻求新方式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识。
第七题研究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其结果显示认为法律重要的占51.11%认为道德重要的占48.89%。可见结果不容乐观。法律的地位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道德在我国公民的心中还是占有重要地位的,传统的法律意识在我国公民心中还根深蒂固。
第八题从公民生活出发调查公民在实际生活中面对法律时的反应。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的占55.56%,大部分遵守占31.11%有时会占4.44%,对法律规定不了解占8.89%。虽然严格遵守的占大部分,但不遵守的和不了解的也大有人在。
第九题主要调查当公民面对紧急情况时做出的反应。此项结果不容乐观,明哲保身者占了22.22%,说明我国公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传统小农思想仍有一席之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麻木思想愈演愈烈。
第十题主要调查公民的契约意识程度。当朋友向自己借钱时认为应当写的不足四成,大多数人都有不用写和无所谓的思想。就此问题而言,我国公民契约意识不强,相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相距甚远,这对我国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利。
第十一题主要调查当发现领导干部违法时,我国公民的反应情况。此项调查结果也不容乐观。只有一半的人能向上级领导举报,利用法律渠道去法院起诉的
仅占2.22%,而有24.44%的受调查者采取“忍忍算了”的消极心理。我国公民对的法律意识比较消极。
第十二题直接从诉讼出发,通过调查公民对诉讼的态度以间接判断公民的法律意识。结果显示有过半的人认为打官司正常,35.56%的受调查者认为打官司值得鼓励,然而有8.89%的受调查者认为打官司是斤斤计较,虽然比重不算大,但同样能反映出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亟待提高。
第十三题继续深入研究十二题中关于法律诉讼的问题,调查公民心中打官司胜利的重要条件。其中66.67%的受调查者认为法律是打赢官司的重要条件,其次便是认为金钱是打赢官司的重要条件,占20%的比重,认为律师和与法官关系是打赢官司重要条件的分别占11.11%和2.22%。这也体现出了现在社会上还大量存在着不和谐的因素,我国还并没有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第十四题调查公民最想了解的法律。结果显示想了解宪法的受调查者占
46.67%,居于首位,其次是劳动法占20%,刑法占17.78%,民法15.56%。说明我国公民对宪法了解的兴趣较弄,但同时也呈现出需求多元化的特点。
第十五题延续第十四题的研究,调查公民心中认为最有帮助的法律。结果依然是宪法居首位,占44.44%,体现了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的地位,其次是民法占24.44%,劳动法占20%,刑法占11.11%。我国应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面对普通公民,投其所好,多样化宣传。
四、总结:
总的来说,法律,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权利意识非常淡薄。主要表现在: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应用意识
针对以上的现象,我觉得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大公民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7
现今社会城市居民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作为现代人,应当具备法律素养,这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然而,实践中源源不断的各类大学生犯罪现象,频频向我们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课并未让学生们真正懂法,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尽头。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对此,我对我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调查的基本方法
对于此类调查题目,我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首先,筛选题目,再分发给各个当地大学校园的同学,再选择10名同学完成问卷调查,最后再根据同学们的问卷结果作出相应的结论。
调查问卷如下:
1、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a、非常有用45.11% b、一般35.71% c、基本没用6.02% 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11.65%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上48.12% b、报纸上16.54% c、学校的课本上35.34% d、家庭的影响4.51% e、其他13.91%
3、你认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学期遇到法律问题的`频率为:
a、20次以上5.26% b、20次?10次6.39% c、10次?5次21.8% d、5次以下50.75% e、0次16.17%
4、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50% b、用武力解决6.02% c、通过关系解决.15.79% d、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16.17% e、根本没有在意过9.40%
8、当今虽然是法制社会,也存在着家庭暴力、婚姻财产纠纷等很多问题,你认为:a、清官难断家务事74.05% b、清官易断家务事25.95%
(1)、如果你选择了a,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不健全30.70% b、群众的法制意识不强29.57% c、法官的职业素质不够高4.01% d、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35.21%
(2)、如果你选择了b,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健全52.6% 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9.40% c、法官能够正确地把握“一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15.41% d、一切问题在法律面前都能够得到解决3.38%
10、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
a、出声制止,维护自己的权益49.25% 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28.95% 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20.31% d、默默的离开,不敢出声。3.38%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92.11% b、不希望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础课要如何上?
a、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33.08% b、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类似于《今日说法》61.65% c、按照教材的内容和顺序进行教学5.26% d、最好取消这门课,与日常学习生活无关4.14% e、我觉得这样比较好;
2、导致调查结果的原因
可见他们还是很关心身边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识大部分同学还是知道的,由于问卷设计的不够合理,可能误导了同学们的思想,让数据不够真实,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同学们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
此次调查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
础知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识是一种较为宽泛的社会意识表现形式,对于大学生来讲,法律意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实际法律问题的观点、态度与解决方法,简单得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对每一个大学生素质修养的必备要求,是能够懂法运用法律的前提;对实际案例的解决是法律意识高低的具体表现,具有直观性。
3、对大学生如何提高法律意识的意见
根据此次调查,我们应该看到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加强综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要从根本上抓起,就具体到高等院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宣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应着重以下2个方面:
1。高校应营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学校环境。
2。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鼓励大学生观看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书籍或电视节目,能尽量做到普法、懂法,认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义。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8
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
1.1调查项目背景
调查当前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的一般情况及其特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农民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农民法律意识状况任何是衡量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本次调查报告以河源地区农民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2调查目的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全社会要树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按照著名法学家苏力的观点,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体现为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我们不能仅仅靠论辩、靠灌输“法律必须信仰”,“对法律应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们信仰法律,而必须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他们感受到“还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体到农民的法律意识,决不是靠法律的严酷与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胁。它们只能使村民产生敬畏感,关键是我们的农村、农业立法要体现农民的情感,维护农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要使普法下村成为一项制度予以贯彻执行。目前,农村接受法律知识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知识面还较窄,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上述情况表明,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多管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民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既要使农民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大力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
1.3调查范围与方法
(一)抽样范围
本次调查针对本区农村各年龄人口,被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我身边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进行调查。
(二)抽样方式调查方法农民法律意识问卷调查采取了简单随机抽样方式。
农民法律意识问卷采取了留置问卷、个别访谈的调查方式。
调查表(见第14页)
第二章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2.1引言
农民法律意识是指农民对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心理的总称。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体现为农民学习、理解、掌握和遵守的心理状态和行动。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强,广大农民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认识愈来愈明确,整体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尽管法制建设在农村中收到许多成效,但这与依法治国和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问题还相当严重。据媒体先后报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会换届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单价出卖自己的选票;在白水县有个别果农因讨不回果款而自寻短见;在龙川县有两位农村妇女捡到一万二千元现金,因分配不公而跑到乡派出所要求明断的。凡此种种事实,都暴露了农民在法律意识上的欠缺,这已成为制约农村法制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瓶颈,是影响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难题之一。
2.2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及分析
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一直是法律界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热点之一。为了切实了解当前农民法律意识的状态,研究农村法制化进程中的难题,我于20xx年1月对河源地区进行了农民法律意识专项调查。调查问卷以法律常识为主,设置了16个基本问题,主要调查农民对法律性质,法律维权的途径,以及对一些基本法律现象的看法。本次调查有以下特点:
1.调查问卷的题目设计简单明了,符合农民的实际。
2.参加调查时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民家中,获得的资料信息可靠,听到了农民朋友真实的诉说和心声。
3.参加调查的学生走遍了5个县市,深入到50多个村庄,接触了200多位农民,调查的覆盖面较广。
4.调查的策划和安排始终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整个调查过程有始有终,成效显著,调查结论对当前解决“三农”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5份。通过统计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农民法律意识的基本现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大农民对法律的需要非常强烈,急需学会用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每一种社会现象产生都和社会的需要分不开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不例外,其产生以后也是为一定社会生活服务的,评价一个法律部门的实际价值关键在于它是否为社会所需要。调查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必须了解农民对法律需要的程度,为了此问题的调查,我们设置了两个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一:你认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统计结果:近60%的人认为很需要,22.5%的人认为需要,还有13%的人认为不需要,约4.5%的人认为无所谓。
调查内容二:你认为农民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统计结果:12%的农民认为需要民法,5%的人认为需要合同法,约6%的人认为需要刑法,约13%的人则选婚姻法,近70%的人认为都需要。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广大农民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法律知识,大多数农民已认识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到日常生活与法的关系,他们渴望了解各种法律,渴望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的`各种纠纷。出现这一可喜变化的原因有:一是中央和各级政府多年来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结果,使法律基本深入人心;二是农村改革使农民接触和碰到许多复杂问题,使他们体会到必须有大家共同遵从的“游戏规则”,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规则之一;三是随着公众媒体的普及,农民朋友的视野也不断开阔,他们也能看到和听到外面的世界,从这中间也感觉到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公正和权威。这种现象表明,我国农民对于法律的不再是一种茫然,不再是认为法律可有可无。
2.现实中农民对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从以上的调查中,我们知道法律已经成为农民迫切需要,但现实中农民对法律了解的程度确实不入人意,很难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正确地在生产生活中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致在实际中陷入认识的误区和行动的困境。
调查内容三:法律的职能是什么?统计结果:53.2%的人认为是打击犯罪;30%的人认为是保护人民;16.8%的人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四:你认为现实生活中最严重的犯罪是什么?统计结果:62.1%回答杀人,7.6%的人回答贩毒,27.5%回答是贪污、受贿,2.8%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五:你认为谁最应该守法?统计结果:33.6%的人回答是干部;27.6%的人选择党员;33.3%的人选择公民,6.4%的人选择大学生、军人。
调查内容六:当你的亲人犯罪后,下面哪个做法是你选择的?统计结果:7.4%回答检举揭发,1.6%回答帮助其赶快离开,73.9%回答劝其自首,7.1%回答任其自然。
调查内容七:你认为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统计结果:43.2%回答是,56.8%回答不是。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对法律的职能认识还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简单认为法律就是打击犯罪,这只看到了法律惩罚性的一面,而对保护人民的本质属性还认识不清。大多数农民对于守法的主体认识模糊。在调查中,一些农民朋友讲:“领导干部手中有权有势,应该带头守法,”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并完全正确,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应该平等,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对于最严重犯罪的回答,虽然有62.1%的人回答的杀人,但是,他们判断的标准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现行的法律,他们也没有认识到贩毒,贪污、受贿给社会和人们带来的更大的危害。至于亲人犯罪该采取什么办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结婚证的问题,农民存在的糊涂观念和错误做法主要还是受落后愚昧观念的影响。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和政府没有深入地宣传、推行法律有很大的关系。从19xx年以来,国家已经开展了4个普法的5年计划,其成果是显著的,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只是粗略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款,但对于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的具体内容如何他们并不了解。在最基本的婚姻问题上,他们知道有婚姻法,但并不知其具体内容,甚至有些连最基本的结婚年龄的规定也不知晓,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只要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就是合法夫妻。对于法律认识的误差,导致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他们很难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大多数农民对法、权关系认识有所偏差,法制观念淡薄。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人治社会,使得“权力至上”的观念在中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农村社会过去主要是靠权力(如长老权力、政府权力)来统治管理的,因而,法律对农村的较大介入,首先便要碰到权力的挑战,要了解农民对法律的评价,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农民对法律与权力二者的态度。
调查内容八:你认为权利与法律的关系如何?统计结果:约44.7%的人认为法大于权,21%的人认为权大于法,约32.3%的人认为权法并重,1%的人认为互不干涉。
从调查结果来看,有部分农民对于权与法的关系有了正确的认识,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能认识到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问题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治思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广大农民思想观念中,权大于法的思想难以根除。这些问题不仅发生在一般的农民身上,更严重的是我们一些国家基层工作人员和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权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个村的治保主任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之一提出了相关法律依据,此治保主任竟声称:“什么是法,我就是法。”从这一实例足以可见,在民众内心深处,法律远远不如权力在他们意识观念中的地位。四.农民法律上的权利认识模糊,权利和义务意识较差。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法律就是以为主体设定权利和义务为目的,从对于权利与义务的认识状况,以及对于权利和义务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
调查内容九:你认为法律与权利的关系任何?统计结果:34.6%回答保障权利,32.7%回答限制权利,8.9%回答没有关系,23.8%回答不知道。
调查内容十:你认为拣了别人钱包要报酬做法如何?统计结果:83.4%的受调查认为不合理,13.2的认为合理不合法,没有人认为是合理的。
调查内容十一:社会生活中以下什么事最重要?统计结果:68%回答孝敬父母,27.1%回答抚养子女,4.9%回答其他,没有人认为尊重权利和自由。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对法律和权利的关系认识较为模糊,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把法律看作人们行使权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法律是对人权利的一种限制和剥夺。在实际生活中,他们还习惯于运用传统的道德标准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正确与否。尽管他们对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种田纳税都有一定的认识,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意义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如,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有部分农民并不能认识到选举是自己的一项合法权利,不能很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使选举过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缘、邦族或者黑恶势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不仅对于民主权利如此,对于其他的权利他们也不能正确的认识和行使。对于拣了别人钱包要报酬做法,他们有83.4%认为不合法,13.2%的认为合理不合法,没有人认为是合理的。显而易见,他们对于这一问题评判的标准完全是道德操纵下,并没有人问及法律对它作出了什么样的规定,自然不能依据法律规范此行为了。对于权利的认识尚且如此,在义务的认识上农民更加模糊。比如,在农民减负问题一直是我国目前农村问题的一个重点。但是,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来看,农民合法的负担并不是很多,但是,通过层层增加,到了具体的交费人身上就显得难以承受,面对难以承受的费用,很少有农民对其收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只是在自己难以承受的时候请求能否缓交,他们并不了解法律对自己纳税义务作了那些规定。他们履行义务的标准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国家义务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对法律义务产生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样就导致他们难以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意识淡漠,法律还没有完全成为解决纠纷途径的有效途径。权利意识的模糊必将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力减弱,致使有时遇到纠纷时并不能及时的运用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化解矛盾,保护自己。
调查内容十二:当别人侵犯你的权利,你选择什么方式保护自己?统计结果:31.6%回答起诉,6.3%回答报复,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调解,1.3%回答其他。
调查内容十三:你认为被别人告上法庭如何?统计结果:42.2%回答丢人,31.8%回答正常,18.6%回答无所谓,5.4%回答其他。
调查内容十四:你对私了有什么看法?统计结果:11.7%的农民认为合理,约11.2%的人认为不伤和气,约27.5%的人认为难公平,约27.3%的人认为不影响名声。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尽管对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认识,但真的在生活中出现了矛盾和纠纷,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宁愿去选择“私了”来解决问题。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在农民心里形成一种“上法庭太丢人”的落后思想,总认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国传统文化的“吃亏”思想和“和为贵”思想还有一定市场,错误地认为宁可自己权益受点损失,也不愿伤害相互的和气,求得相安无事。二是诉讼成本过高,农民难以承担。诉讼成本不仅包括相关的诉讼费用,还包括时间上的耗费。从我国目前的诉讼制度来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愿意耗费过多是时间。加上社会上的不正风气,使农民害怕打官司。在调查中有的农民说:“公检法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难”的问题使农民不愿意或者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的选择沉默,有的选择私了,有的甚至选择报复,做了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不可挽回的损失。
3.农民获得法律知识途径少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调查内容十五:“对于报纸上公布的法律,你读过吗?”统计结果:64.2%的调查对象回答没有读过,还有11.4%的回答从来不读,只有23%的回答有些读过。
调查内容十六:你了解法律的途径是那种?统计结果:55.3%回答电视,18%回答报纸,12.4%回答政府执法,6.6%回答法院判决,7.3%回答其他。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服务于社会生活,那么,要让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让民众
2.3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滞后的原因及提高对策
2.3.1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滞后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农民群众本身文化素质相对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村民对于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农村村民特别是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妇女和小孩。而这样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识字的占据了绝大多数,他们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识相当薄弱,所以这样的农村村民较少参与普法活动。正是由于他们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对法律缺乏信任感,从而不会应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2、镇、村虽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法制宣传作为一种“软指标”做与不做在短时期也没有明显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就相当的薄弱,更别说让其带头学法了。所以少数地方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应付检查上。
二、客观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农民百姓脑中已根深蒂固。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广大农民思想观念中,权大于法的思想难以根除。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农民对国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认为法律的主要职能是镇压,而相对忽略了法律同时还具有权利保护的一面。长期以来,就形成了政府的权利大于法律的思想认识。这种法律制度与封建文化思想之间的鸿沟,阻碍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2、法制宣传队伍力量薄弱
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全国农村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的80%,如此庞大人口的法制宣传任务,仅仅让司法助理人员担负,普法职能存在严重不足。以笔者所在县司法局为例,全县设立司法所共24个,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00人,他们不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务性工作,同时也是法制宣传的主力军,而该县为农业大县,总人口达93万余人,力量明显不足。所以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法律维权意识的薄弱现象,影响农民百姓对法律的深入了解。
3、普法宣传的形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
首先,农村普法的方法比较单一,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响他们不一定能够理解。其次,内容缺乏针对性表现在,没有对不同地区的农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识进行认真的分类。比如,在工业发达的乡镇着重宣传《企业法》、《劳动合同法》等;在涉及征地拆迁的地方着重宣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在当地法律相对薄弱的地方宣传《刑法》、《民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这样一来才能调动农村村民的学习积极性,觉得学有所用。
2.3.2对策研究
1、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法律知识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首先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而对于农村教育的投入,首当其冲站在最前面的应该是政府部门的支持。只有当一个地方农村的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
2、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
首先,搭建以基层司法所为主体,乡镇相关职能部本齐抓共管的第一层普法平台。实现对辖区内农村村民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基层司法所协调、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农民法制宣传新格局;其次,搭建村(居)两委干部为第二层普法平台,严格实行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制度,以发挥基层村(居)干部的组织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五五”普法期间,要争取努力实现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知识的兼职法制干部。再次,搭建当地优秀普法人员为第三层普法平台,以其最能接近农村村民这一显著特点,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适应工作的新形式。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2.3.3探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普法形式
1、农村村民文化知识水平低下,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青壮年农民向城市的大量拥进,留守家中的老人、小孩、妇女对事物特别是对于法律的接受更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对于这样一批特殊的人群对于普法的形式应该有其特殊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枯燥的法律教条对他们来说没有一点兴趣,他们更容易接受的是生动、直观的案例,特别是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他们会更加的感兴趣,从而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
2、打破以前普法宣传的单一形式,有针对性进行法制宣传
在以往的法制宣传中多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这样的宣传方式一是不够形象生动,无法引起村民的兴趣;二是受文化素质的影响不一定能够看懂。首先,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如快板说唱这样一种几千年文化传承下的古老方式,生动明了的展现,相信农村村民中特别是老人更容易接受;又或者将法制宣传以画图的形式,制作成年历,这样的宣传资料特别具有适用性的同时也达到宣传的目的;再者,将法制宣传的内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现,显得更加的直观、生动。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本世纪的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而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它不仅是衡量农民素质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农民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保障自己权益,从而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所以,必须从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入手,把农民法律意识教育作为一个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农村经济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结论
通过上述河源地区农民法律知识、法律评价和法律要求的分析,我认为,较之以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逐渐开放,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有较大提高或增进的一面,农民对法律、法制的认识在不断发展、深化,愈益趋于理解,认可和接受。但是也不宜作过高的估价,其种种不足是有目共睹。农民法律意识离人们的期望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法律在农民心中还未获应有的地位,未能在农民的生活中获得现实的生命力,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我们必须从农民法律意识这个最根本的问题着手,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们能够在较高的水平上认识到法制建设在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巨大作用;二是帮助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并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三是切实实行村民自治,使农民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村级民主建设,以他们的实际行动推进基层民主化进程;四是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使农民在实践中体验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五是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公、检、法、司部门的整顿和规范,使他们切实树立“执法公正”、“执政为民”、“情系于民”的思想和作风,让农民真正把法律作为为自己的靠山。同时我们必须有效发挥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农民把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问题是我国目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问题直接关系着国家的整体发展,农民素质的提高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发展。法律素质是农民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仅是衡量农民素质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国家法制建设的成就的重要依据。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要提高国民整体的法律素质,必须从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入手,把农民法律意识教育作为法制建设的一个中心工作来抓,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9
摘要: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制意识”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
对当代大学生地法制意识进行了分析,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并对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对策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中国正逐步向一个法治国家迈进,在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因素。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法制观念更需加强。为了进一步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大学生法制意识的问卷调查”。
一、 当前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我们在浙江农林大学的学生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问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得出如下结果: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知晓程度不高。
在调查中,对“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表示满意,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认识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水平也相对较低。在“你知道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调查中,仍有15.8%的学生认为我国的根本法不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可见对这一基础的法律知识还有学生不太了解,虽然大学里我们学过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但大多数学生都只顾及自己专业的学习而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我们说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 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
(二)法律信仰不高,没有形成法律习惯
在调查中,被问到“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只有31.6%的少数有过维权经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缺少践行法律行为,没有形成法律习惯。回答“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只有26.5%的学生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部分学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关系来解决,但也有10.5%的学生会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气吞声。可见,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更加倾向于通过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体现,这种靠人际关系的观念在大学生中普遍盛行,这种扭曲的观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值得我们反思。有些学生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对法律有所关注,关心中国法制,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对“在你的印象中,法律与你的生活的关系是”的回答中,有47.4%的学生认为关注时事新闻能感觉到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和21.1%的学生认为时刻关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处处与发现法相关,可见大学生对法律还是有所关注,但很少的同学从法律事件中关注法律,只是从一些时事新闻中感受法律。被问到“你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够不够?”,有68.4%的学生认为我们国家当前普法的力度还不够,很少有同学认为普法力度这件事表示无所谓,可以看出,法治社
会是大学生的追求,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很关心的。被问到“你认为我国法律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是”, 居然有78.9%的学生认为是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及一些领导与干部不守法。可见大学生现在的法制现状表示不乐观,官员不守法的风气影响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官员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的调查中,有57.9%的学生认为只能解决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学生认为走法律途径只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可以看出我们学生对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学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制的现状, 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诉诸于法律,可见,大多数人选择依靠人际关系解决问题和执法机关自身执法不严以及官员不守法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四)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印象较负面在“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的调查中,有10.5%的学生不信任,36.8%的学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52.6%,没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对这些执法机关不太了解,对这些部门抱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在“你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的调查中,认为应该群众监督有效的多达89.5%,而媒体监督与党委,政府等领导监督的分别为78.9%和57.9%,只有少数人认为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是有效的,可见大学生对执法机关内部机关监督表示不满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众和媒体来监督这些机关对法律的执行。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更倾向于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对法律的关注程度还不够,同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学生法制意识提高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三)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四)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结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针对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0
【摘 要】众所周知,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 ,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本文谈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相关的改进措施。
一、调查目标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态度和评价、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法治观念等等。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同时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与社会主义建设,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前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调查,了解华东交大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找出培养提高的途径,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
二、调查内容
调查方法:访问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
调查时间:XX年XX月XX-XX日
调查对象:XX大学在校大学生(50人)
调查方式: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与接受调查者对相关问题进行简单交流,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
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
A、拒绝 84%
B、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 10%
C、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
A、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 8%
B、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 16%
C、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 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
A、有 72% 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现状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纵然,当前大学生大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普遍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时下社会上依然盛行“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甚至有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等等。诸如此类司空见惯的现象,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作为“时代骄子”的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和言行。可以相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普通公民而言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关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通过实地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 大学生已有法律意识,但法治观念淡薄。
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淡薄,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只是当时没有注意罢了。例如在走访中就发现,在大学校园里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大多数人都买二手电脑和手机,他们认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有的学生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买了赃物,其实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
第二 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调查表明:他们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的常识比较了解,有70%的同学都能答对这些方面的问题;但对法理、民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国际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大部分人较为生疏。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欠缺。
第三 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主动法律意识明显缺乏。
由于当前的大学生群体的主要成分是独生子女,受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较重,他们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有的甚至把神圣的法律看做形同虚设,即使约束和规范,那也是针对“老百姓”的。
存在的问题
第一 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普遍淡漠的法制意识形成强大反差。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理念和基本方略的实施,我国高校普遍安排设臵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学生仅仅在这有限的学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毕竟是有限的。加之一些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学校的法律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由于传统应试教育和就业观念的影响,学生大都十分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类公共课却引不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考试时稍作突击,应付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也更难有深层次的感悟体验。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知识的积累,视野的扩大,大学生开始学会对现实行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往往会因思想深处的法律意识薄弱而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有些学生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较欣赏,主张在法制建设上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学生受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轻视法律的作用。
第二 功于知法、懂法,淡于守法、用法。
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 上述情况表明由于受社会负面文化和学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面对这种情况,对大学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
第三 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有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拿不到钱,甚至还被罚钱;有的毕业生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有的大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更有甚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自认倒霉,类似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第四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20xx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案等,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 22岁的浙江大学农业学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周一超,报考浙江嘉兴人事劳动保障局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而报复杀人。据考证,当代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往往较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通过调查了解到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大致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几乎大部是涉嫌盗窃罪和色情诈骗罪;大学生犯罪的侵害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年龄结构上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对象,能给予最恰当的解释是:现行法制教育模式,没有让当代大学生们真正懂法、守法。
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成因分析
作为法律意识主体的一部分,大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群体,他们有着较高的文化知识素养,其法律意识的水平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形成有着特殊意义。然而,当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社会转型期和文化传统的影响
中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国开始踏上了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漫漫征途。对于今日中国而言,法治已成为一种主流话语,“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也在紧锣密鼓地实施,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但是,依法治国是“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我国封建和人治的历史传统久远,而法治传统和意识淡薄,因而决定了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依法治国就是要厉行现代法治,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是对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尽管近年普法教育不断进行,公民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但是社会公众还是缺少相应的制约权力和维护权利的信念。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执法者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以权代法,徇私枉法,使法律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一部分学生低估了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把金钱、关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些年来受西方民主思潮的影响,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有许多积极因素,但也有不少消极因素。对民主与法制、自由与法律、权利与义务、个人与集体缺乏辩证的认识,有些学生舍弃后者,而选择前者。法制建设的成效和法治现状之间的这种巨大反差印证了一个道理:制度层面的法制建设仅仅是法治的“皮囊”,是法治的外在性要素,而人的现代化,特别是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才是法治的内在性要素,才是国家实现法治化的关键。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文化最灿烂的民族之一,有着自己的传统文化。但是,这种传统文化体现在中国法律方面主要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是缺乏对权利观念的逻辑规定和论证,权利观念极端淡薄;
二是强化专制主义,权力崇拜观念极端狂热;
三是宗法 伦理精神和原则渗透、影响着法的价值取向,形成以家族为本位的法的观念,并成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核心。这种宗族伦理传统使法成为一种伦理道德的附庸,这种状况必然产生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并且成为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历史重负。
这些传统对今天中国转型的法律治理不能说不产生着影响。办事讲人情、靠关系的习惯仍根深蒂固。有人说“关系就是生产力”。有不少事情,靠法律、制度解决不了问题,要惊动到一级级的“首长”才得以解决。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力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善,也很不手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邓小平提出的这个问题,意在告诫人们,人与制度相比,制度更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应当摒弃人治,厉行法治。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人们在短时间内完全摆脱“人治”心理,形成完善的“法治”意识是不现实的。社会转型进程是一个复杂曲折的逐步进展的艰难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处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大学生看到某些现实生活中执法不严、权大于法的现象,难免对法律有所怀疑、迷惑,忽视自身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二)高校教育管理偏差的影响
首先,在教育上,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和长远规划,一般局限于讲授一些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时间也仅有一学期,学生学习法律的方式也是为了考试过关死记硬背,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门课程来看待,造成了大学生尽管知晓了一定的法律条文,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去思考怎样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现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此以来,很难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在犯罪前已被学校决定保送读研,但就是这样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虽然在校期间也学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但在“应试”教育带来的高分低能的弊端下,难免犯罪。这说明即使大学生学过一定的法律常识,但要做到严格守法,则还欠缺严谨的法律素质;说明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应该重在培养其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完善的法律素质。
其次,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也存在问题。一是重知识传授,轻意识培养。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给他们灌输一个个干巴巴的条文,一点点地指出知识点,而没有把目的放在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上。二是注重刑法、婚姻法等具体法律规范、知识的教育,轻视宪法、组织法、程序法、选举法等关系国家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机器基本运行方式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的教育。三是重义务,轻权利。注重宣讲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活动,忽视宣讲法律所允许和保护的正当活动。对于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现代法律意识则传播很少。这些问题更会造成大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感、压迫感和厌恶感,从而加剧法律生活的失调,削弱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再次,在学校的管理上,有的学校实行了学分制,学生的选择自由度加大,只要考试过关,学生可以不上课;学校对学生的违纪处理,也都比较宽松,如有的学校规定对于学生的处分视其表现好坏可以撤销,这在客观上纵容了违纪学生向违法犯罪方向发展;有的学校片面强调学生的自治作用,过高估计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没有严格的管理条例和规定,或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得力,缺乏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造成教育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
(三)学生自身因素的影响
目前,在校大学生大都是18-23岁的青年,正处于生理、心理渐趋成熟的时期。他们与成年人不同,有自己的心理特点,主要表现为:
其一,过分的自我意识。部分大学生过分强调自我,主张“自我是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在道德观上,缺乏明确的善恶观念,没有传统的道德原则;在行动上,主张个人的极端自由,不愿受社会的任何约束与控制。
其二,过度的自负。部分学生成长轨道一帆风顺,我们在培养教育中,又送给他们“佼佼者”、“国家的栋梁”等桂冠,强化了他们的宠儿意识。他们自视为一等公民,表现出“当今中国之前途,舍我其谁”的傲气,滋长了自高自大的情绪,没有认清自己的位臵和责任。
其三,过强的自尊心、虚荣心和自卑感。现实中,这三者是密切相关、相互纠缠的。大学生平时自尊心表现得越外露,其自卑感也越强烈,虚荣心也越明显。他们情感脆弱,多愁善感,特别害怕别人伤害自己的尊严,过分介意别人的评论和批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李海涉嫌故意杀人案等,就说明了我国部分大学生心理素质十分脆弱,稍受一点挫折,则易采取过激手段处理问题,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四,较强的逆反心理。大学生从家庭到学校,经历着心理上的断乳,出z现了“第二反抗期”,逆反心理便是这一时期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对社会的一种抵触情绪,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但部分大学生不善于准确地把握这种逆反心理,呈现“矫枉过正”。在内容上一概排斥,手段上简单地反抗。把自己与社会、学校、家庭对立起来,不论正确与否,一律“反其道而行之”,一些学生明知是错误还一意孤行,最后走上令入不齿的违法犯罪道路。
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实践要求有现代法治观念 和伦理精神的支撑,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思想教育理念和运作体系。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包括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过程,不仅仅是依托于学校,更需要深深地扎根于以社会为背景的“土壤”之中。因此,针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1、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具体包括:
1)合理建构大学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内容,以强化大学生的法律认知。
我国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是在职权主义诉讼理念基础上展开的,偏重于法的适用的工具主义所以在课程内容设臵中,反映出重现行规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刑法轻民法、重公法轻私法等情形。因此,要调整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理念,重视法的多重价值的认识与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设臵中:一要始终把法理学、宪法学作为法律基础知识的重点,必须把法的本质、价值、功能,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法理内容根植大学生脑海;二是增加民商法的内容,以强化大学生对私法的认知;三是要增加国际法的内容,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另外可增设政治理论、法理学、法哲学、人权 保护等方面的课程作为选修课,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人权 保护意识,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
2)开创法律知识教学新方法,不断加深大学生对法律的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态度或心理反映。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传授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这就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一要引用典型案例教学法,以案例引导学生思考、讨论、辨析通过案例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并在此过程中传授法理,适用法规,领悟到法律的价值,从而培养法律感情;二要实行角色体验教学,可采用情景模拟(如行政处罚情景等) ,给学生设定各种角色(如:警官、行政相对人,案件审核的法制人员) ,根据所设定的角色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作用培养法律感情;三要利用现代传媒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自觉去认识事物、获取知识、探究真理,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兴趣;四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对社会负面的信息和消极因素,通过控制传播面或者通过解惑、批驳来使其转化为正面效应,减少甚至消除其负面影响。
3)引导大学生进行法律实践,以增强法律意志。
法律意志的锤炼主要通过实践,根据各院校的特点可采取如下渠道:一是鼓励大学生参加维护自身和有关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当自身和有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合法有效地通过法律救济途经得到妥善解决;二是敢于与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三是组建法律社团,建立法律言论沙龙,对于社会上不合法的事情敢于仗义直言,并通过舆论的力量匡扶正义;四是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和组织法律咨询活动等等
4)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养,逐渐形成法律理想和法律信仰。法律理想的形成不但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也要以加强人文素养来促进:一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使大学生的价值观与法律价值一致;二是坚持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使大学生以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为行为准则;三是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渗透法律形式观和价值观的基本理念,以塑造大学生坚持正义和忠于法律的美德。
3、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4、加强学校和家庭沟通完善双向育人模式。
家庭教育机制的优劣,对大学生的成长及守法意识的培养有着普遍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的不利,将严重影响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首先,家长应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家庭是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人生的启蒙老师也是其模仿的偶像。家长的个人素质、文化素养和品质是塑造子女良好人格的前提。如果家长平时素质低劣,社会态度不端、粗俗甚至行为恶劣,子女必然把他们的行为模仿并逐渐复制出来,形成自己的行为方式。
5 更新教育观念。
高等教育要与时俱进,必须大胆实行改革。对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的、从性质上来看或者为实践所证明已严重不公平的或在实践中产生大量腐败问题的政策和规定,如对直辖市的考生高考低分录取及保送,东中西部高考考分差异太大等种种政策,要直接予以废除。对高校现行管理体制应大胆进行改革,革除目前高校中存在的官僚陈腐积习,改变那种将大学生仅仅视为受教育客体的落后观念或传统观念,确立大学生“主体”教育观,把大学生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引导”的主体,发扬民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以及大学生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作用,从政策上真正地保证高校自治管理。
6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要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近年来,教育部门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和采取切实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能够上好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周济强调,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必须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只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才能使贫困大学生安心学习和以健康心态成长,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大力减轻贫困大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子,努力构建我校和谐局面,以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总结与感想
总之,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成因,从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应引起高度重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大学生们对法律的认识、对法的作用和效力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了解程度和具体评价以及对于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和追求直接影响这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必须自觉作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论对与错,只要是违法的行为,我们都不去做,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责人之前先正已身,严以律已,宽以待人,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为建设合谐社会付出自已应尽的一点力量!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1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点也将从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基础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转变。城乡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具有直接参与的特点。
这次我以隆尧县城及其所辖下的毛尔寨村作为缩影点。通过对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的调查,了解现今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隆尧县城乡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识,减少法盲。通过这次调查,使得法律知识得到普及,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进而使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动隆尧县的法制化发展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二、问卷分析与总结
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达到了百分之百。经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绝大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
与以前相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现实生活,相当一部分居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不够全面,不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有的人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时,回答“经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64.5%,回答“没有”的占6%。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很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反映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回答“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决”的占33%,回答“通过关系解决”的占38%,回答“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见,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制化过程中,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益合法的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在调查中,我发现居民的法律知识很匮乏,绝大多数居民表示对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法律知识,在“你对我国法律体系了解吗?”这一个问题中,选择“非常了解”的占5.5%,选择“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证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法律意识也慢慢地深入到城乡居民的心里。然而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占2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对我国法律体系一无所知,试问居民法律知识匮乏,对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明确,怎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居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
随着国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强,借助现代各种传媒手段,法律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化。从“你一般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法律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过媒体(电视、报纸杂刊、互联网)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1.5%,通过通过阅读法律的书籍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9.5%,通过和亲朋好友聊天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11.5%,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5%。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媒体已经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过看电视、报纸杂刊,上网能够迅速获取国家的法律动态,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呈现单一化。居民获取法律知识途径狭窄潜移默化中也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丰富。
通过这次调查,我对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有了更深的了解,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实施。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法制化的国家,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首先,应该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调查中,我发现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识弱、法律知识少。其次,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居民喜欢通过参加法律宣传活动来学习法律知识。
这样也就增加了居民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也希望司法机构能够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我国法制化的进程。
三、实践感言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既加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又丰富了我的社会实践经验,既培养了我关心社会热点问题的兴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帮助我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通信专业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仅要学好我的专业知识,还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通过这次关于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城乡居民法律意识以及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大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2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报告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20xx年的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20xx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
A、 拒绝 84%
B、 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 10%
C、 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
A、 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 8%
B、 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 16%
C、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 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
A、有 72% 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老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法律知识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形成正确的信仰起到关键的作用。所谓学以致用,只有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只要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才能增加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3
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从人类对社会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的角度来看,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五个方面的内容。法律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底蕴,既是法律规范建设的精神动力,又是制度建设的精神支柱,不仅影响法律规范创制的质量,而且制约着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制度的全过程,从而决定法律制度建设的成败。
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我系以小组为单位,对各寝室不同年级的同学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后,从中了解到我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问卷分析
1.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调查表明:他们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的常识比较了解,有70%的同学都能答对这些方面的问题;但对法理、民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国际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大部分人较为生疏。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欠缺。
2.有平等的诉求,但对平等的理解不深。
在调查中了解到:他们有平等的思想意识,但对平等认识不到位,在心灵深处,惧怕权势;对他人的不良违法行为能进行正确评价和谴责,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却采取双重标准。如对在法治社会中您认为对社会经济生活调控影响最大的应当是什么的选答,认为各级官员的意志的表明部分人在心中已经认同官员的.特权。当在寝室里遇到窃贼时,有47%的人选择可能会痛打他一顿。
3.有建立法治国家的法律理想和热情,但对现实法治建设的心理准备不足。
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认同的,但对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对建成法治国家的困难和长期性预见不足。如在对您认为法治国家在我国能实现吗的选答, 70. 3%的人认为可以实现;对您对违法执法的现象持什么态度的选答,有33. 3%的人选择见惯不怪,只有29%的人选择非常气愤。
4.有崇敬法律的意识,但缺少践行法律的行为,法律信仰有待加强。
如对您认为什么是社会主体行为最根本的评价标准的选答,只有40. 9%的人选择法律;对假如您是电影中的秋菊,您会像她那样说法的选答只有36%的人选择会;如果您发现在您的家属中有犯罪嫌疑人,你会怎样做的选答,只有34. 6%的人选择肯定会劝其自首。表明相当部分人缺少崇拜法律的心理,在行为的选择上可能不会依法而行。
二、问题发现
1.大学生已有法律意识,但法治观念淡薄。
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淡薄,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只是当时没有注意罢了。在大学校园里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大多数人都买二手电脑和手机,他们认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有的学生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买了赃物,其实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
2.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如有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拿不到钱,甚至还被罚钱;有的毕业生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有的大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更有甚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
只能自认倒霉,类似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三、提出建议
1.提高认识
学习法律知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在课堂教学中,可以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课堂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习的欲望。
2.加强学习
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通过老师的讲授,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在课时的内容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讲授一些发生在学生周围的案例,提高学生的兴趣,适当的对学习方法进行改革,不仅仅采用老师讲授,还要采用课堂讨论,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象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根据大学校园发生的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反省发生的原因,同时适当的进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学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子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3.重视实践
学以致用,学到的东西要用实践来检验其是否正确.只有经过检验,才有意义.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
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对法律基本知识早已耳濡目染,尽管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院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还可以的,这里所说的只是基本常识,而不是深沉的理论,当今我院大学生也没有必要对法律学习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运用法律,它们是两码事,运用主要是以知道为基础,由于当今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社会经验不足,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如行动容易冲动,易受别人的煽动,追求时尚和个性,好面子,在处理具体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确使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而维权更不用说了,当今大学生遇到侵犯个人权益时,大部分的学生会选择回避,忍让,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他们没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没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价值,缺少公平,正义的理念,对法的信任程度低。
在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质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高校作为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从而培养出高素质,全方位的人才,来迎接世界科技迅速发展的挑战.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高校进行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前提。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4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体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点也将从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基础向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转变。城乡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具有直接参与的特点。
这次我以隆尧县城及其所辖下的毛尔寨村作为缩影点。通过对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的调查,了解现今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隆尧县城乡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识,减少法盲。通过这次调查,使得法律知识得到普及,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进而使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动隆尧县的法制化发展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二、问卷分析与总结
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达到了百分之百。经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绝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
与以前相比,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现实生活,相当一部分居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不够全面,不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有的人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时,回答“经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5%,回答“没有”的占6%。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很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映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回答“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决”的占33%,回答“通过关系解决”的占38%,回答“感觉很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见,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制化过程中,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益合法的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在调查中,我发现居民的法律知识很匮乏,绝多数居民表示对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法律知识,在“你对我国法律体系了解吗?”这一个问题中,选择“非常了解”的占5.5%,选择“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证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法律意识也慢慢地深入到城乡居民的心里。然而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占2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对我国法律体系一无所知,试问居民法律知识匮乏,对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明确,怎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居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
随着国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强,借助现代各种传媒手段,法律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化。从“你一般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法律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过媒体(电视、报纸杂刊、互联网)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1.5%,通过通过阅读法律的书籍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9.5%,通过和亲朋好友聊天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11.5%,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5%。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媒体已经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过看电视、报纸杂刊,上网能够迅速获取国家的法律动态,但是这也从侧面映出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呈现单一化。居民获取法律知识途径狭窄潜移默化中也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丰富。
通过这次调查,我对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有了更深的了解,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实施。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法制化的国家,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首先,应该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调查中,我发现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识弱、法律知识少。其次,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居民喜欢通过参加法律宣传活动来学习法律知识。
这样也就增加了居民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也希望司法机构能够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我国法制化的进程。
三、实践感言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既加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又丰富了我的社会实践经验,既培养了我关心社会热点问题的兴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助我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通信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仅要学好我的专业知识,还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通过这次关于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城乡居民法律意识以及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5
一、调查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
二、调查地点:大坝乡沙庙村二队
三:调查对象:大坝乡沙庙村经常外出打工的农民
四、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了解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在大坝乡沙庙村的农民工中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这份调查涉及到该村200人,年龄涵盖18岁至55岁之间,有效答卷143份。
通过调查了解到,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工厂干临时工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
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问题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的社会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应该是今后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5、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目前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的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急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集中,有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引导农民工法制教育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将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演讲;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4、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金融、税收、劳动社保等相关的法律;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的法律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建立工地民调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还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此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的调查,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在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的同时,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