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

时间:2024-07-12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1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2

  我有许多书,也读了许多书,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就不会进步,没有书,我们就不会不会学到知识。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我最喜欢《三国演义》。”

  我佩服:关羽的义气,刘备的领兵能力,张飞的勇猛,诸葛亮的聪明机智,赵云的气势。如果你问我我是怎样读这本书的,我会回答:首先,我会查查字典,学学那些我不认识的字。然后,我会多读几遍,把这本书读通顺为止。我还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他们的心情又是怎么样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我又会学学故事中的一些问题,再多读几遍,把这些问题的答案从书中找出来,最后我会找到以前忽略的'东西,并把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

  因为这本书中有真正的汉子,叫我们怎么做真正的男人,我感受到作者是个讲义气之人,从这本书中我最大收获是朋友之间应该以和为贵,别人帮助你,你也要去帮他,这才是互帮互助的好朋友。

  有一天,我们正好大课间结束,忽然,沈栋摔倒了,我见了这个情况,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到了沈栋面前,把他拉了起来,我亲切的问:“沈栋你没事吧?”他点点头说:“嗯没事,以后你要是有困难尽管来找我,朋友有难拔刀相助,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在所不惜。”我笑着说:“没那么严重!”果然,我真的遇到困难了,我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沈栋,我说:“你可以借我一支笔吗?我的写不出来了。”他说:“可以。”说着便从笔袋了拿出了一只水笔递给了我。我说:“那就谢谢你了!”从那以后我和他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并且流传着一句话:朋友有难,拔刀相助。

  多读书,读好书,有句名言说得好: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当你不高兴的时候,你就津津有味的读一小会,就会感到无比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大王》。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随便挑几个故事,都会觉得非常好看。 这本书分了三类,第一类是童话故事,第二类是寓言故事,第三类是神话故事。 看了目录我才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叫故事大王,原来里面有那么多故事。

  我看了童话故事的小猴种树,这一篇的内容是小猴想吃水果,就想种一棵能长水果的树,这棵树快要结果子了,离成功只有一大步,就在这时候,有一只小动物对小猴说:这棵树要很久才能结果,你等得及吗?猴子想了想,是很有道理,小猴子就把这棵种了很辛苦的树拔掉,换另一棵树,就这样,到头来还是一个水果都没吃到。我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事要有耐心,如果没有耐心,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反而白费力气。 除了看了童话故事里的.其中一篇故事以外,我又看了神话故事里的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

  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可以说是连在一起的。首先是盘古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当时天和地连在一起,盘古看见旁边有一个斧头,就拿起斧头把这个鸡蛋披成两半,上面的就当天脚踩的就当地,天,每天高一丈,地,每天厚一丈,盘古的身体就跟着天长高,天不在高了,地也不在厚了。盘古的身体变成了世间万物。 女娲看见了这切非常开心,可是她总觉得世间少了一件东西,那么就是人,她就决定下凡去造人,他用泥造了许多人,这些人都能动了,她就让她们结婚,生儿育女,继续造人。 同学们如果你们想增长知识,就快看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4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是这样的,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十分好玩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玩的章节,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且又足智多谋的男孩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平凡的小镇里,波莉姨妈带着汤姆生活在一个和谐宁静的小屋里,在着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汤姆妙机使得伙伴帮他刷围墙,汤姆去杰克逊岛上当海盗,汤姆挺身而出保护女生……虽然在波莉姨妈的心中汤姆是个喜欢恶作剧,调皮,讨厌的人。可他在同学的心目中却是一个领导者,一个聪明,正直,乐观的孩子。

  是的,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如果选择退缩,那么他即将失败。而如果选择正视困难,勇往直前,那么,成功的辉煌就在不远处。汤姆就是在目睹一件凶杀案时,虽然没有当场出来制止,但是他却在法庭上毫不畏怯凶手,勇敢地指正凶手。

  记得一次,徐老师让我写作文时,我十分不情愿,总想绕道而行。这一点,被徐老师看出,便对我说:“再大的困难也不用怕,只要你能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成功道路中的一次锻炼的机会,所谓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听了这话,我受益匪浅,决定一定要写出优美的文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努力下后,我终于克服了困难,写出了优秀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记得有人说过:“当遇到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是的,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好词好句好段》,它陪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岁月,在学习上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帮助。

  《好词好句好段》长21.2厘米,宽15厘米,厚3.3厘米。蓝白色的背景上画着一个小男孩,站在很高的山峰上,看着远方美丽的景色在画画。封面上还大大的写着6个字“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是一本专门为我们小学生提供的作文描写资料的工具书,内容分四部分:(一)写景,(二)写物,(三)写人,(四)写事。每部分按照描写对象的类别和条目,风结尾常用词语、绝妙佳句和精彩片段。内容丰富,选材精当,编排合理,查阅方便。

  这本书既可以供我们写作时参考还可以在我们阅读时供我们欣赏,能够起到开阔我们的视野,活跃我们的思维,启发我们的'灵感。这本书还有附加的名言警句。这本书能启迪我们写作文的新思路,新方法。

  记得有一次老师星期四下午,放学后给我们布置了作文,题目叫《我的读书故事》。结果星期五大家的作文交上去以后都没写好,老师就叫我们回去修改,再抄写一遍。星期六我昨晚作业后拿出我又好看又帅气的笔记本,但是我怎么都下不了笔,像烤在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突然我急中生智,拿出了《好词好句好段》看了看,查找了起来。这就启发了我,写出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星期一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师给了我好评,并在班上当做范文讲给同学们听。

  《好词好句好段》不光是一本工具书,它还可以在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给我们增加更多更好的好词、好句和好段。我相信这本书也能在学习上给你带来不小的帮助。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成人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平,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真善美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我最喜欢的书初中作文9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

  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