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保证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保证书具有誓言性的特征。那么,保证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运输安全保证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运输安全保证书1
为了确保驾驶员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做如下承诺: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公司制定了相关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公司所属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不挂靠经营,不承包经营。
五、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规范经营。
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不超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驶,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配双班驾驶员。
道路运输安全保证书2
为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道路危货运输环境,我作为一名道路危运驾驶从业人员,要时刻紧绷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根弦,保证做到如下:
一、做到随车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本人从业资格证等道路运输行业相关证件。
二、及时查看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承运人责任险、营运证件、安全铺助设备、标志灯、标志牌等,坚决不开"问题"车。
三、按时参加企业召开的`从业人员安全例会。
四、按照许可的范围从事道路危运经营,不超载、不超速。保证做到文明礼貌服务,不抢道,不抢会车,不开斗气车;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五、做到严格认真执行行车操作规程,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车辆安全检查工作,运行中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六、保持车载gps定位终端设备(视频监控)良好,有情况及时告知企业。
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属危运企业盖章:
保证人签字:
所属危运企业负责人签字:
道路运输安全保证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20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我司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健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管理台帐。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检查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及记录,劳动防护和清洗消毒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及方案,人员技术培训计划等。
4、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市(地)交通主管部门考试,驾驶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业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营业性道路运输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
5、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位置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牌;驾驶室顶部有三角型黄底黑字“危险品”标志灯;根据所装货物的性质,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8、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9、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0、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1、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12、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14、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16、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保证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