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热】
现如今,保证书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保证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也具有法律效力。一听到写保证书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保证书1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
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员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
二、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期限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保证人签字:_____
_____小区10、11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工程质量保证书3
城建局、____集团:
由我公司承建的____县老城区水源地及供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在____路东段施工时,局部管线在贵公司施工的非机动车道南侧路沿石下通过,并有井室需要砌筑,由于贵公司路基现已成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及恢复。
井室砌筑完成后,恢复贵公司施工的'路基部分全部采用三七灰土,路基300mm以下150mm一板分层夯实且压实度保证在90%以上,路基300mm以上压实度保证在92%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并邀请贵公司技术施工人员监督施工,开挖及恢复工程保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如果由于恢复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路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单位:____区____建筑公司第__分公司
甲方代表:____集团:
____区____建筑公司第__分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4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5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x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项目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辅材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用户的监督下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所有设备按规范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进场开箱。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就位。安装设备过程中须有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旁监,并签字确认所有数据计入资料存档。
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凡是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总包单位的会议纪要、谈判纪要、技术核定。工程联系单等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所承担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保证提供7天电话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
本次工程免费提供三年质保,自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在系统质保期内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和管理文档。
质保期内工程发现质量问题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但提供优惠服务。
在保修期外,若与上述内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及产品更换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以下承诺:
1、保修责任和义务;
2、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3、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6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工程质量保证书7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xx天内、重大事故xx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xx;(盖章)接受人签字xx;(盖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8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施工队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2、施工班组长: 联系电话:
二、 施工队的现场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施工负责,确保确保工程质量,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质量施工措施,消除质量事故隐患。
三、施工现场质量由施工队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五、对质量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我们施工队要予以配合支持。
六、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合格。
七、我们在进行内外墙抹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如是我们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全部由我们自己承担。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项目部存档,一份留施工施工队。
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9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使用年限: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0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社会保证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二、落实消防投入专项资金,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生产、营业、教学、工作时间,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三、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和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四、将消防安全培训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组织与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三懂三会”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保证人: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11
工程名称:_____一期1~4楼
燃气管道工程建设单位:_____
设计单位:_____
施工单位:_____
东莞市虎门国际公馆一期1~4#楼燃气管道工程工程项目,是由我单位负责施工,根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为保证燃气工程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作以下保证:
一、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保证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
二、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建设、设计、监理各方,共同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如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原因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如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我单位愿按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三、如本单位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施工和燃气工程管理的法规,愿按有关法规接受处罚。
施工单位(公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2
1、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
2、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要时提供完整的.质量检测报告。
3、保证货物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检测产品。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xxxx天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故障,是否同意退货或换货。
5、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xx_天包退;xxxx天包换; xxxx年包修。
质保期限为:xxxx_天。xx_天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收取维修费、材料费。
6、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如何解决。
7、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
是否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
是否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是否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xxxxxxxxxx;xx次/年。
签名: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3
为确保给水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方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经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2.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由那个人或那几个人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负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连带责任.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及各项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及配件.设备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严格按照<>里的.条例施工,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6.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一年后,我公司只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非产品问题(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之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施工单位:深圳市xx-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4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4
一、工程质量保修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书15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 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