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保证书

时间:2024-10-07 保证书 我要投稿

住宅保证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证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保证书是作为承诺的一种书面类型。写起保证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宅保证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宅保证书

住宅保证书1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XX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XX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XX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保证书2

  保证约人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长沙 市 雨花 区(镇)圭塘办事处 路(街) xxxx住宅小区4#栋 住宅工程第 / 单元、第 / 层 / #住房 /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优良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 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 墙面、 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

  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 半 年;

  5、 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 该商品住宅于 xxx 年 7 月 7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

  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xxx年 7 月 7 日 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

  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见附录(湘质监统编监20xx—14)。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保证书3

  尊敬的全体股东:

  我我是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一员,我将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于律己,诚实守信,率先垂范、共享盛举。下面我郑重承诺:

  1认同企业思想,传播企业文化;忠实践行企业经营管理理念;

  2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为公司长久发展献言献策;

  3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4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无条件执行公司决策;

  5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

  6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同公司利益不能兼顾时,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舍弃个人利益;

  7个人发展同企业发展紧密相连,自愿签订《劳动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为企业连续服务五年以上,赤诚无私与企业发展共荣辱;

  8合同期内不得离职,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个人年薪酬三倍以上经济赔偿;

  9离开公司三年内不服务于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行业,如果违反,自愿接受任职时年薪酬三倍以上经济赔偿。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接受公司提出的一切行政和经济处罚;请全体股东监督。

  承诺人签字:

  20xx年12月15日

住宅保证书4

  (一)本套商品房交付情况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建设实际周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本套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商品房工程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部门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备注

  规 划 市城建规划局

  建 筑 工程建设“五方”单位

  消 防 市公安消防局

  环 保 市环境保护局

  三、《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四、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当年有效,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五、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本商品房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对本商品房的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作如下承诺:

  保修项目 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规定的最低保修期 公司承诺的保修期 保修责任 问题处理期限

  地基和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屋面防水 3年 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渗漏 1年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漏水以及地下室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卫生洁具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灯具、电器及开关 6个月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

  管道渗漏、管道堵塞 2个月 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保温(隔热)工程

  5年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发展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白蚁防治 20xx年 广东省《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规定必须进行白蚁预防的部位。

  (其他约定项目)

  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可用附页)

  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质量保修单位

  联系电话 答复时限 个工作日

  备注: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项目中保温工程、白蚁防治的最低保修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保修委托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质量第一责任人,按照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为方便业主保修,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 公司等单位对住宅进行保修,具体事项详见《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委托书》。

  七、用户注意事项:

  1、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2、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3、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房配套建设质量的,向市商品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4、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见附页)。

  八、报修办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商品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上述保修期限内及时填

  写《东莞市商品房质量报修联系单》,向我公司或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报修。

  九、保修处理期限:

  在接到用户《东莞市商品住宅质量报修联系单》后(紧急事故须立即处理),经现场核实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我公司或保修委托单位,在用户的配合下,小修在 日内,大修在 日内(届时可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约定)完成修复工作。保修期内维修时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协调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证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

  本商品房的保证单位必须由负责建设本商品房且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承担。商品房竣工后,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必须有相应物业管理资质。

  保证单位(开发商盖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开发资质证书号: 物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签定日期:

住宅保证书5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 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住宅与商品房的区别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

  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

住宅保证书6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保证书7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保证书8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物业管理处:

  电话:电话:

  开发公司:(章)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人:

  时间:

住宅保证书9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住宅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三、本住宅于 年 月 日经竣工验收核验,质量等级为 。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基础、结构主体和设备的白蚁预防包治,为本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或大面积起砂、墙面和顶棚抹灰脱落,为 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年;

  7、卫生洁具 年;

  8、灯具、电器开关 月。

  上述第3-8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以延长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住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对住宅质量仍有争议的,可向本住宅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申请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住宅保证书10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保证书11

  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济南大卫国际设计院 监理单位:齐河县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港基建设集团

  本工程经四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齐河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

  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 质量保证:

  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明珠花园住宅小区的质量保证。该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

  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地方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住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 保修责任的认定: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保修责任的免除: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 自然损耗。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破坏。

  技术基本信息:

  ● 结构形式小区主体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三级);土地使用年限70年。

  ● 节能措施:

  区域集中采暖;建筑综合高效外围护体系;非承重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全项目未使用粘土砖。

住宅保证书12

  一、本住宅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现予交付使用。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座落:xx-x

  2、建设单位:xx-x

  3、设计单位:xx-x

  4、施工单位:xx-x

  5、质监单位:xx-x

  6、物业管理单位:xx-x

  7、住宅结构类型:xx-x

  8、质量评定等级:

  三、本住宅自___年 ___月____日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序号住宅质量保修部位、配件保修年限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按实际年限) 50年

  2 屋面防水 5年

  3 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 5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 1年

  6 门窗、五金件损坏 1年

  7 卫生洁具 1年

  8 灯具、电器开关 半年

  9 管道堵塞 2个月

  四、使用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省建设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详见上表)自规定交付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本公司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本公司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保修期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优质服务。

  (4)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者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5)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6)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公司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用户,一份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提供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房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五、持证人

  房屋买售人姓名

  房屋编号佳境小区 栋 单元 室

  合同号

  维修电话

  备注

  建设单位(签章) 物业服务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住宅保证书13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 市、 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期:

  公司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管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住宅保证书14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

  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住宅保证书15

  甲方(卖方):xxxx

  乙方(买方):xxxx

  由xx开发新建坐落在xx市xx区(镇)xx路(街)xx住宅工程第xx单元第xx层xx住房xx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出售给乙xx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xx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内、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工期质量等级

  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期质量等级为xx合格,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合理使用年限为xx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x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x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半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xx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x年x月x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x年x月x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住宅工程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在场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见附录(xxx)。

  甲方(章):xxx乙方(章):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联系电话:xxxx

  日期:x年x月x日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