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

时间:2023-12-2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通用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计划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通用,欢迎大家分享。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通用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通用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争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全面提高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早日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规划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以社区康复工作站为依托全面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全面康复、普遍康复,到底,建立起残疾人康复三级组织管理网络和技术服务网络,构建残疾人社区康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培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市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7月1日——9月30日)。落实组织机构和康复机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培育活动经费。配备社区康复工作协调员、指导员,有计划地按照标准要求分步实施。

  (二)试点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召开试点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试点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和全市推广工作。

  (三)实施阶段(1月1日——5月31日)。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工作标准,召开各乡镇、办事处动员会议,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做好各乡镇、办事处总结评估和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四)自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自评,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

  (五)考核评审阶段(7月1日以后)。接受省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和评估,迎接国家的评审,并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四、实施办法

  (一)成立市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李如水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二)市残联牵头,以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对全市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详细掌握情况,弄清残疾人康复需求,安装康复器材,并提前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全面铺开创建工作。

  (三)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层层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参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逐一对照示范标准的各个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差距与不足,加以改进。在5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7月以后迎接国家和省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是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原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基本职责。要自觉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原平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残工委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亦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落实部门职责。

  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乡(镇)、街道,卫生、民政、财政、发改、教育、人事、城建、人口计生、宣传、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把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重要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要求,主动参与,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密切配合,构建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目标考核。

  市政府将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作为残疾人整体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基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给全市示范创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全市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六、各部门职责

  (一)市政府秘书处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制度。

  2、负责制定扶助全市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

  3、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市残联

  负责协调督导整个“创建”活动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1、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制订康复计划。指导社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组织宣传,为社区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建档率达80%,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协调辖区内卫生部门(市卫生局、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二院、安康医院等)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度,贯彻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好省、市各项康复项目。

  3、抓好社区康复协调员的配备工作,落实好康复工作经费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经费。

  4、制订培训计划,对社区康复协调员和部分残疾人家长进行相关康复技能培训。

  5、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全市残疾人康复指导服务中心,完善市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的工作。督促社区康复协调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指导社区对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指导社区组织辖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6、会同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康复知识、技能培训、娱疗、工疗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活动,帮助社区配备经济实用、便于社区使用或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和康复普及读物。

  (三)市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

  2、积极争取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政策的国家、省项目资金、设备器材支持。

  3、合理规划,协调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四)市卫生局

  1、协助、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康复室,指定专业康复指导人员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积极设置、指导、管理残疾人康复家庭病房。

  2、负责残疾筛查、诊断,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残疾人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各类残疾人的状况。

  3、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干预筛查、诊断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心理辅导。

  4、做好康复知识普及,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人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督导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疑难残疾患者转介给上级医疗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

  (五)市民政局

  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的标准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指导协助社区居委会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米。

  2、协调卫生部门,抓住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完善社区服务机构功能,设置康复室,设置率达到80%。

  (六)市财政局

  1、负责对市残联申请的康复设备、器材、康复中心(站、室、点)改造,康复员补贴、康复人员培训等“创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批。

  2、按辖区人口每人0.5元标准预算并拨付康复经费,确保培育活动康复经费的足额落实。

  (七)市教育局

  1、成立相关方面的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2、做好在校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服务工作。

  3、配合相关方面,做好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八)市人事局

  负责人力资源临时的合理流动、配置,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方面,保障全市创建活动开展的需要。

  (九)市建设局

  1、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设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的场所,要严格执行建设部、民政部、中残联《关于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xx]126号)等有关强制性标准中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设置和完善无障碍标志,把好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及工程验收关。

  2、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统筹规划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残联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标[20xx]38号),在审查规划时,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提出的无障碍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市委宣传部

  1、做好社区康复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内容。

  (十一)市人口计生局

  依托自身资源,发挥基层网络优势,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做好病残儿童鉴定,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十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创建活动工作的主体,要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长与辖区内村、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按照示范县(市)标准,逐条逐项做好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创建活动的落实工作。

  2、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创建活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考核,统筹安排,发挥整体优势,确立专人分管牵头,明确工作职责。

  3、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康复站(室)的建设计划,确定残疾人家庭康复的重点对象。指导社区制定康复工作计划、各项有关制度等。

  4、做好康复需求的调查,对重点康复站(室)进行改造,提出康复需求计划,支持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和落实,完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给的“创建”活动中的其它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争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经费落实

  (一)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活动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适当安排社区康复经费。

  八、达标体系

  残疾人各类康复率达到以下标准:

  (一)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90%。

  (二)聋儿语训率90%。

  (三)肢体残疾人功能训练率90%。

  (四)缺下肢者假肢装配率70%。

  (五)精神病患者监护率90%。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通用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文件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平台,大力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三大”工程,全面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控体系、管理体系、宣传体系、利益导向体系、服务体系和考核体系,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为核心,针对综合改革新阶段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构建以人为本理念,打造服务型政府,努力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区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确保年达到市级综合改革示范创建单位标准,年达到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创建单位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将“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更名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提出要求,协调解决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出生性别比和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联通、管理联接、服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打击“两非”及流动人口专项治理和清理清查活动,形成合力,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三个一”机制,继续坚持镇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和村(居)两委会责任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

  (二)建立完善科学管理机制

  加强人口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深入研究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间内在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依据。

  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村、后进村治理力度。对重点村、后进村实行领导包抓,重点帮扶,不断规范帐表卡册,建立重点村、后进村计生专干定期集中培训机制。对重点村、后进村整改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严格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为契机,夯实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机构和人员职责,健全以村(居)两委会、村(居)计生专干、协会秘书长成员为主,吸纳致富能手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分子为协会会员的组织网络机构,解决村(居)群众自治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监督村上的公共事务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一盘棋”文件精神,以流动人口先进社区创建为载体,夯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充实社区计生协管员;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开辟社区便民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解决流动人口的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公安、工商、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定期通报流动人口信息情况,真正构建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

  切实加强人口数据资源库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更新人口基础数据库,建立村级全员人口档案和全员人口信息报告单以及计划生育专用邮箱,联合公安、统计、卫生等部门开展出生实名登记工作。以四镇(镇、窑店镇、底张镇、北杜镇)为试点,在全区逐步推行“三查”指纹验证系统,探索“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加强依法行政。深入宣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大干部职工和农(居)民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执法活动;法院成立计生“特别法庭”快速受理违法生育案件,对“钉子户”、“难缠户”依法强制执行;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立区、镇、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大厅,推行各部门联合办公,简化办事程序。

  (三)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以区财政为主要渠道的资金兑现支撑体系,及时足额拨付免费婚检、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资金,全面落实现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法定政策。积极推动计生政策与部门职能的衔接,农林、水利、民政、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在落实普惠政策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在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生产生活、扶贫建房、劳动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出台优惠、优先和扶持政策,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和“三夏”帮扶、春节慰问活动,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送温暖,关怀女孩家庭,逐年提高考入高等院校的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女孩升学助学金幅度;采取社会捐一点、企业拿一点、财政补一点的办法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救助金,对全区出现意外情况的计生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对工作十五年以上计生专干办理意外保险。

  (四)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

  以计划生育“三新”建设为抓手,将人口阵地建设纳入到全区新农村建设中,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强化媒体宣传,在三秦广播电视报朝雨版设立人口专栏,加强人口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通讯报道奖励通报机制;实行计生系统通讯员定期培训机制,提高人口计生稿件质量和数量;充分发挥镇、村人口学校阵地作用,做到按需施教;组建计生文艺宣传队,用说唱的形式寓教其中,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开展婚育文化园和村(居)计生文化大院创建活动,在湖设立融知识性、宣传性、趣味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人口计生生育文化园,在全区“三新”村建立富有特色的计生文化大院,促进人口计生宣传新机制的形成。

  (五)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机制

  加强区、镇两级计生服务站建设,加大对基层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提高装备水平。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为镇办招考副科级服务站站长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充实镇办服务站技术人员队伍;区计生与卫生部门联合,组织技术专家采取轮训、进修的方式,提高基层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和“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三大工程,推进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项目活动,推行远程诊疗,实施免费婚检,实行孕前优生监测和孕期跟踪服务,做好计生家庭创业项目的选择和镇村人员的筛选工作,切实使各项惠农工程给群众真正带来实惠。

  (六)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将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减少考核次数,实行考核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建立季考核、年总评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区计生局要认真调研,总结以往综合改革工作经验,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出台《区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把创建省、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与正在进行的其他各项改革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各部门、各镇办深入调研,结合实际起草适合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部门、各镇办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抓出的新亮点,新特色,既要注意重点解决好影响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又要通过重点突破,带动综合改革整体推进。9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一次综合改革现场观摩促进会,促进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自查评估阶段

  对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查漏补缺,做好考核评估,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作积累好经验、好做法。

  五、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努力构建党政领导、社会动员、多方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了顺利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任务,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是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镇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适合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站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计生工作职责,依法严把户口申报关、收养子女关、创优评先计生审查关和农村合疗、住院分娩关,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指导、协调和评估工作,推动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