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一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
这本书读来有种淡淡的忧伤,青春期的迷惘,对未来的不确定,还有破罐子破摔的冲动。春天是个萌动的季节,是万事万物起点和新征程的开始,知寿从春天里走来,好像离巢的鸟儿,渴望飞向广阔无垠的天地,飞向自己的人生之路。经历了春天的懵懵懂懂和不顾一切的任性冲动,开始的漫长的夏天,仿佛一场马拉松,躁动不安、疲惫不堪,却活力满满、热情洋溢,来到秋天的宁静,开始思考,开始成熟,人生是否真的如此?寒冷的冬天和失恋一起袭来,难过伤心的知寿觉得世界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如漫长的冬夜。但是她还是正常工作,准备从吟子家搬出,开始理解母亲的处境,对吟子依依不舍踏上新的旅途,因为新的`春天开始了,冬天很快过去,知寿似乎长大了一点。
在那个春天里她搬到吟子家,走出第一步,然后离开吟子家,走向自己的天地,过去的一年是一个过渡期、适应期、准备期,或许还没准备好,但是知寿已经知道自己终将走出那一步。
一年四季,可以是形容一个人年岁渐增的过程,也足以用来概括人的一生,这样看来,人的一生实在是很简单,但是四季的冷暖只有自己知道,这简简单单里有着只有我们知道的不简单。我们一生可能会有许多个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遇见不一样的自己,自己就像这四季一样丰富多彩,起起伏伏,甚至每一天里都有各种天气,但总有好天气,就像春天总会到来。
这本书情节很简单,知寿每天的生活也有各种相似的重叠。厌烦,想象破灭,失恋,怀疑人生,恶毒的小心思……这些都是我们会经历的,这个春天,大学毕业,自己也即将踏入社会,脱下稚气,开始一段新的旅程。会有迷惘,经历困难,怀疑自己,在各种环境里改变自己。书中写的是知寿的成人礼,读来很亲切。让我不禁想:我将以何种姿态来迎接我的成人礼呢?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2
爱的力量有多大,以妙龄女子为心爱之人不惜放弃一切,只为生死相依,读后感--《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爱的力量有多大,以潇洒男士不惜放弃重生,只唯患的心爱之人安全无恙。
爱的力量有多大…… 对全书的总结 一直拒绝看以悲剧结尾的小说,但除了一本--《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不清楚为什么这么喜欢,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想把故事重温一遍,就算每次都会为故事的结局心酸,纠结,但依旧乐此不疲。一直认为喜欢一个东西是有原因的,否则怎会偏偏把眼光就停留在它身上呢?
我曾想过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想来想去觉得原因有两个:1是,书中记述的爱情令我羡慕,2是,想通过每次的阅读找寻悲剧的源头。我承认原因1时是使我喜欢这本书根本原因的,以为没经历过所以羡慕,但羡慕中并不包含向往,因为我觉得它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所以会经常阅读,会通过阅读来想象,读后感《读后感--《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原因2可以称之为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动力。本书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形的,他们现在都在中国,而且生活得很好(说明:本书故事发生在乌克兰,但男女主角都是中国人),但因为种种原因他们最终没在一起。我一直对他们最后在现实身活中的结局感到惋惜,以前我一直认为相爱的人最终会在一起的~~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一下结局了。
书中的结局与现实生活中的'结局是不同的,在书中最后男主角因胃癌去世了,但在现实中男主角依旧活的好好的。两种结局我更偏爱书中的那个,虽然男主角去世了但我能从书中的文字描述中感觉到男主角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依旧深爱着女主角的,但现实生活中的结局是我感觉很模糊,或许是现实太现实了吧,书中的有些情节我很喜欢,每次读到都回忍不住地停下来在回味一遍,因为觉得读起来很温暖,会使我不自觉得微笑比如从内衣店出来之后的描写,比阮女主角在雪地相依为命的那段描写,比如最后藏在圣经里的那张写着:我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的照片,都很令我感动,也使我觉得爱情原来也可以这般美好。最后想写写通过读这本书而沉淀下来的东西:珍惜。无论是爱情,亲情,还是友情,我们都应珍惜,而且我们都应把我们的祝福传递给那些我们所爱和爱我们的人。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3
爱孩子,便是“如他所是”,而非“如我所愿”。我不要改变你,我只是“如你所是”地爱你。——李雪《当我遇见一个人》
孩子到底该穷养还是富养?对此,李雪说:真正的富养,是内心丰盛流动。决定孩子将来能物质丰盛的是心灵,而不是现有的物质条件。真正的高手只需轻轻一点,即切中要害,直击问题的本质。
想起我小时候,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不过爸爸妈妈总是竭尽所能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不管在什么事情上都不会让我等,比如学校要交钱了,妈妈总是第一时间把钱给我让我去交,不会因为暂时没钱给我就让我等着,即使真的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妈妈也是跟我讲清楚的。
好习惯无法培养,换习惯只因匮乏爱。一提到习惯,我就会想到小时候养成了边吃饭边看电视的习惯,那时候看西游记特别迷,一次吃饭的.时候吃了一两个小时,饭都凉了,并且把碗摔了。
又一次妈妈把刚买的盘子放在柜子里,我就去开柜门玩,玩着玩着把妈妈刚买的盘子都给摔碎了,当时非常害怕,就吓哭了,但是后来妈妈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打我,在我的印象中妈妈什么也没说,看我哭了就抱着我,过一会就去给打扫干净了。
后来,我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只盯着电视看,知道自己应该先吃完饭再看电视,或者是看电视的时候也得好好吃饭。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4
当你收到一封陌生来信,说你多年不见的老友身患绝症,你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创造奇迹?
一个人,一双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会找到什么样的自己?——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由英国作家瑞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在酿酒厂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会和他的妻子莫琳过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说,他二十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为了救她,他用他从不相信的信仰,从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是一个关于走路的故事,也是关于家庭、友谊、孤独、信仰、灵魂、成长和自我发现的故事。哈罗德,这个传统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规蹈矩,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静,甚至似乎没有悲喜。但他的心还是有年轻人的热情的,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会受到那么大的震撼,为什么一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就能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义无反顾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个阶段,就是那个青年阶段,那个青涩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让他意识到时间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这也唤醒了哈罗德丢失的一部分自我,那个年轻无畏的自我。
于是,哈罗德上路了。这627英里,既是为了奎妮,也是为了找回自己。一个人走这么漫长的路,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孤独,但说来奇怪,这个木讷古板的男人居然会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软的`空气,高而澄澈的蓝天,被阳光烤得橙黄的荆棘,在风中流光溢彩的醋栗……当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体验的。如书中所说,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地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当孤独袭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汹涌的回忆。那些回忆,关于他的童年,关于父母的争吵,关于莫琳,关于奎妮,关于戴维……那些本以为被他遗忘的事,此刻又历历在目。他是那个幼小无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亲是个军人,战争使他精神紧张。哈罗德曾经站在他身旁,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父亲却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他也曾努力练习吃东西不发出声音,因为父亲会捂上耳朵闭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钉。青少年时他最爱的母亲不告而别,此后他只得与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岁,父亲把他扔出大门,丢给他一件大衣。他从来没有被爱,当然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别人的爱。他既不善言辞,又不会表达感情。儿子戴维的出生只会让他感到恐惧,甚至从来没抱过他;戴维溺水时,救生员已经跳下水,而他却还在解自己的鞋带;他甚至不知道戴维的抑郁症,直到戴维自杀……而莫琳则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原生家庭的悲哀,我们在童年时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过压抑,也曾经历过被伤害的痛苦。这些伤痛隐藏在波澜不惊的海面以下,却在暗地里波涛汹涌。曾经的遗憾会影响人们的一生,以某种方式伤害着我们身边亲近的人,又再次影响他们的一生。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经被人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但不是谁都有哈罗德这样的勇气,能够直面自己的内心,进行自我放逐。“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但即使这些东西都这么困难,哈罗德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这个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罗德在舞池跳舞的时候,莫琳正看着他,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挥舞四肢的感觉,也记得她笑起来,秀发拂过脸庞的样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开始还有一些冷战和争吵,后期便只剩下当初的美好。也是此时,他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自我,找回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冰冷,爱是解冻冰冷内心的唯一良药。最后,他见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边回忆往事,像当年那样恣意狂笑,毫不畏惧周围人的眼光。一切照旧又一切向前,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读这本书,好像我也陪哈罗德进行了一场自我放逐。整个过程中,犹豫、遗憾、伤痛都被摆在眼前,却又化作继续前行的力量。最终,我们也找到了遗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经忽略的那么多东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过去的一点慷慨。一旦我们能够放松地宽容地看待过去的一切,就会找到对抗孤独的方法,以及爱的能力。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5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6
《一个人的朝圣》,是参加读书会后读的第一本小说。喜欢这种风格的小说,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作者心思细密,文笔细腻,读着轻松却又发人深思。
男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刚刚退休的酿酒厂销售代表,和妻子的感情日渐平淡。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邻家大叔”,获悉20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奎妮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世,籍着“我要走到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这个既不理智又不符合逻辑,似乎完全完全站不住脚的奇怪信念,凭一双破帆布鞋,用了87天一路向北,步行了627英里,穿越整个英国,终于见到好朋友最后一面,了遂心愿,圆满地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主人公哈罗德沿途上的所思所想,包括他身边亲人、朋友、偶然遇见的人的所思所想,看似匪夷所思,却又让人感觉合情合理。
一路向北,哈罗德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加油站女孩、客店旅人、远足的男人、银发绅士、骑自行车的.母亲,还有爱玩游戏,跟随了几天却又跑掉的一只狗。这些路上偶遇的人,听到哈罗德的徒步计划,除了吃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有支持,有反对,还有跟随着走了或长或短的路途,但最后,走着走着,也都走失了。一路向北,哈罗德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乐施好善,有人趁火打劫,有人钓名沽誉,有人获得开悟,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也总能找到事情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一路向北,87天艰辛的徒步,是一次心灵和灵魂的洗涤。在行进的过程中,哈罗德每天都拥有新篇章,又在拥有的同时失去着。回首60多年的漫漫人生路,哈罗德那些喜怒哀乐、那些悲欢离合,那些阴晴圆缺,就像放电影,一段一段地在脑海里重现。而最让哈罗德沉重不堪的心结,也是最放不下的的,是惟一的孩子的去世。随着徒步之旅的完成,身体和信念不断地承受重重考验,过去缠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烦恼和怨恨,最终也轻轻的放下,只留下了人生的美好片段。有一首歌里是这么唱:“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这会不会是哈罗德朝圣之旅完成后的感觉呢?
很多年前去藏区,时常看到路上有朝圣的藏民,一直不太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为何不安坐家中,利用空余时间自行修炼开悟?还有印度的苦行僧,追求智慧又何需如此虐待自己?但是,看到哈罗德在行进过程中:“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寥落的公路,哈罗德开始明白某些逝去的时刻,仿佛他们刚刚才发生。有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脱离现在,陷入了回忆。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个错误、矛盾,不该做的选择,却无法改变任何事情”。以及哈罗德在向切尔滕纳姆进发,看见远处工厂的屋顶、教堂的轮廓、房子和来往的汽车时,想到“那里有如此多事情在发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全然不知在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个他坐着,静静眺望。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就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途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看到这些片段,对藏民们的朝圣,还有印度的苦行僧的行为油然心生理解。毕竟,在熙熙攘攘的凡尘俗世里,人得的眼、耳、鼻、舌、身、意容易被虚妄蒙蔽,只有在身体和心灵经历重重磨炼后,才能得到超凡的感悟。
我们常把“珍惜眼前,活在当下”挂在嘴边,但是很少真正做到心口如一地“珍惜”和“活在”。《一个人的朝圣》,既教我们如何理解“珍惜眼前”,又提醒我们如何做到“活在当下”。每个人的人生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一个过程”;每一个年龄阶段,每一段时光,酸甜苦辣,点点滴滴,都是宝贵的财富,也都是生命的馈赠,理应欣喜接受、满怀感激。尽管不一定能做到像哈罗德那样,孤身步行千里,去追寻人生真谛,但也要时常提醒自己,不沉迷、不纠结、不埋怨。只要抱着朝圣的心态,过每一天,见每一人,经每一事,说每一字,人生的每一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人的朝圣”呀!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7
这是九把刀第一本纯爱小说,在后记中作者坦白:爱情小说最难写——所以也最有可能写得很难看。按照把刀的综述:“市面上很多爱情小说都长得很像,男女偶然相遇的情节、携手克服种种难关、彼此相恨与相恋的桥段、乃至起承转合悲欢离合都很相似,即使一个故事写得很感人,也充满了很多在其他爱情故事里已经出现过的雷同剧情。说是各家用同一盘隔夜菜,自行热一热,拼凑出大同小异的菜色也不为过。”在此,很多读者要发问了,有本事你写啊!九把刀的确交出了一份不错的首部爱情小说《等一个人咖啡》,而《那些年》则是在这之后大红。
爱情最容易迷惑人之处就是当事人会有各种幻想,然而这和其他主题里面的幻想差不多,只不过爱情故事里面夹杂了更多的性、荷尔蒙、费洛蒙而已,其他故事能激起少量多巴胺甚至肾上腺素就不错了。因此,言情小说是世界上最赚钱的文学体裁——此处陈述没有半点贬义的意思,这就是人的天性。然而和现实中爱情的稀有一样,好的爱情小说作品也会是极少的。几乎所有好的文学作品,最重要的因素都得有直指人心的笔触。而最能打动人的,莫过于基于现实的适度幻想+合理推导,人物得鲜活,情节得有趣——这部《等一个人咖啡》算是做到了一点点吧。
第一个亮点:一个直男作家(据综艺节目访谈推断)要从一个高三女生的角度来写爱情,但看完发现主角不止一个,每个角色都是很有灵魂的——有缺陷的完美,人生必须有各种波折才会有血有肉。 而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梦想的,而最厉害的就是男主角——一个奇葩的人生加吸引了一大堆白日梦怪咖朋友。抛开九把刀略显夸张的文风,他对人性的把握还是有模有样。按照后记中的描述——他实在太爱书中的每个人物,“每个角色都充满了有趣的生命力,都让我写完之后意犹未尽、割舍不下,很想让他们的故事更有延展性。”
第二个亮点:书中每个人都会为了爱情和梦想用许多年的生命去赌。此处疑问:这不是言情小说一定会有的么?是的,言情小说里面最多的莫过于长长久久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轰轰烈烈的爱情,而这部《等一个人咖啡》里面最优先的其实是个人的梦想,每个人先用几十年来做自己,然后再随缘爱情。这样看来,书里的那个世界距离我们可能有点遥远——我们谈不起爱情,只不过是我们失去了梦想。在这个焦灼的世界中,每个人最怕面对的,其实可能都是自己,一个失去了梦想随波逐流的自己。那么爱情作为梦想最后的验金石之一,乃是两个有梦之人的`交叉而已。而找寻最适合自己的爱情,不如说回归最真实的自己:
“泽于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看起来像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然而这样的钻石之所以璀璨,可都是多位鉴赏者的目光雕琢而成。阿拓虽然质朴无华,但并非沉在河底等待发掘的玉石,而是参天巨木,低头寻找宝物的一辈子也看不见他,除非好好将头抬起来。”女主角从对爱情的幻想走入到对人生的梦想,为了男主角等上两年理所当然——不过,爱情是一场用整个人生或者当下每一刻去博弈的游戏,我们是否做好掌握荷尔蒙、肾上腺素以及理性、直觉之间的平衡了呢?生活真是有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8
多么一位虔诚的陈诉者,以淡然的话语,以细腻的文笔,以独特的视角,以泰然的心态向我们娓娓道来眼中的世界。
一个人的村庄,似一个人,又不似一个人,不过是心态而已。刘亮程先生身处喧嚷的乡村,却以不似常人的方式看待村庄,看待大自然,看待世间万物。
看见书的标题我就开始畅想起来,一个人的村庄?会是怎样?每天日升而醒日落而息,整天无所事事?又或者只是去田地里干干活?不是吧?绝对不是!我要去看这世界!看这万物!
我幻想着,期待着在这漫漫人生中总得有一次自己的.旅行吧。去一个人的村庄吧,与其在钢铁制作而成的城市中喧闹繁华,不如去静谧的,被大自然包围的村庄中独处。
早晨,每当公鸡打鸣,我就睁开眼悠悠转醒,洗漱完后坐在大门前的凳子上,望着院子中嬉戏打闹的狗和圈中的猪”哼哧哼哧”地吃,心中不会有孤独,只会有一股淡然产生。或者偶尔会被悦耳的鸟鸣叫醒,沿着小道围着村庄转一圈又一圈。站在村庄的最高点,看着底下的房屋错落有致,紧紧依靠。
中午,炽热的太阳照射下让人睁不开眼,搬把椅子坐在树荫下,合上眼。倾听着风儿吹过,树叶微微晃动的声音,犬吠鸡鸣之声也能隐隐听见。
下午,给院中的花花草草浇浇水,给鸡狗喂喂食。然后独自去往河边,坐在大石头上,向河里随意地丢几颗光滑扁平的石子,引起水面波澜断断不绝,一个接一个的水圈不断缩小,最后化作点又隐于水中。清澈的水底隐隐约约有几条斑点的鱼儿游过,轻快迅疾,似乎感受不到人的情感,只是那么快活,只是那么无忧无虑。又或者去干干农活,戴个草帽在田地里劳作,上下挥舞着锄头,一下又一下地落在泥土里。累了就坐在地上,看着地上小小的前行者,看它们搬运着食物,看着地上的吟唱者,看它们唱着动听的歌。
晚上,坐在葡萄藤下,在架子和叶子的掩映下,温柔的月儿依稀可见。葡萄上沾着淡淡的月光,熠熠生辉,晃眼间似一颗颗闪耀的宝石。如果恰逢葡萄成熟的季节,伸手便可摘一颗尝尝滋味,岂不美哉?
一个人的村庄,孤独是必然的,但那份悠闲也是必然的。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9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xx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起先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殊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化,更加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共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从前好友奎妮的来信起先讲解并描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知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特地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特别惊讶,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当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复原健康或活得更久,他确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状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胜利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终一面。刚起先上路,哈罗德特别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验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生疏人、家人的激励、确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好像想明白了,起先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满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动身,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验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实地望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惊与懦弱。他接纳了自己,宽恕了全部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起先。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望见了自己,望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放开心扉,放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慢慢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宝贵的亲情、爱情、友情,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赐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须要谦逊,也须要志气”。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1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2
回头看看,路那么长,时间过去很久,人来人去,只有自己在陪自己。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因为这件事情,他明白了什么是独立。你可以和另一个人情投意合,可以和另一个结伴同行,但是不要去依赖这些关系,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这本是刘同全新的散文作品,共27篇散文,2部短篇小说,4段特别音频,1首原创主题单曲。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3
你是否也浑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与自我否定的声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赎与肯定自我的征途独自上路?
很庆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阅读也没能阻止在写书评的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节仍能跃然纸上,当然这得益于本书经久不衰的魅力,总能感动一个个平凡却不甘于平庸的人
放弃的理由千万个,上路的理由只有一个:哈罗德知道,在痛苦挣扎自我放弃之时能被坚定选择,被鼓励,被给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为昔日老友奎妮做点什么,为她上路,与她一起承担苦难未知一起咬牙坚持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单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
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鼓励所感动,会为陌生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聆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历,会疲惫,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开始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哈罗德赢来了荣誉,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随者,旅程变得热闹,他却越来越空虚,不可避免的被别人影响
他行进的'速度追不上“朝圣者”们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终于又是一个人了,这份久违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后是我们渴望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莫琳,哈罗德与莫琳重归于好,哈罗德也悦纳了自己
人的一生终会有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谢谢,没有表达的歉意,有遗憾就永远需要自我救赎,这条路我们只能自己走,很艰辛,但好在不放弃,终会得到救赎,请记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4
题记:我总是觉得,要是太阳能照亮我,我就不该把它藏进自己的口袋,而应该叫别人也能晒晒太阳。—— 《一个人的西部》雪漠著
读完这本书,有一种整个人被照亮了的感觉,好的东西不应该独享,既然太阳温暖了我,我也要将这份温度、这份沉甸甸的爱传递给更多的人。
与这本书结缘得益于明空老师的推荐,他告诉我可以让我的孩子去读一读《一个人的西部·致青春》。我出于好奇领先于孩子先读完了,读完以后一直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里,或兴奋、或激动。
那次在读书会上一反常态,平时不敢发言的我竟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我每见到一个人就去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可以从中收获很多。因为它不单单是一部励志的自传散文,更是作者在变化的世界里窥破虚幻,自我人格的完善与升华。
我为之震撼与感动,我恨不得将此书推荐给我身边所有的有缘人,让他们也能从中得到一丝清凉,一种激励,和对自我价值的重新定义与评估,对生命多一些敬畏与思考。我想起一句广告词,“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以前每当要送礼的时候就不知道要送什么,往后要送就送雪师的`书吧!
雪师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他的关房里,他害怕应酬,不喜欢混在人群里,除了必要的体验生活和参加重大活动之外,他常常离群索居,尽量与世隔绝——安安静静地做他该做的事。作为一个显示者同时又属2爻的我,对雪师的这种生活方式感到十分亲切和向往,我也喜欢独处。我甚至在脑海里构思下一套新房的模样,我要选黑白灰的装修风格,推崇极简主义,当然我不需要什么衣帽间之类的设计,留一间我想要的关房给我即可。
说重点吧,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强烈的冲击还是作者对时间的珍惜,那种与死神赛跑的感觉引发了我强烈的共鸣。雪漠老师说,“我能到今天,其实全在于我的选择。我会算命,但不信命。我相信命是我的心造的。我想成为啥,我就能成为啥。”正因为他对自己的坚信与努力,他的不放弃,才成就了今天的雪漠。
我很喜欢文中的这一段话,“老有人问我,你修了二十多年,修出了啥?我告诉他们,我得到的,是一颗啥都不想得到,却啥也不缺的心。这就够了。什么都想得到,是一种贪婪,贪婪带来的幸福和自由,是很短暂的。但是,当人们发现争啥都没有意义时,往往已是土涌到脖子了,那时,即使不甘心,又能咋样?所以,做事要抓紧,不然来不及。真是这样的。”早点明白人生的意义,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少留下一些遗憾。
压轴戏还在后头呢,这本书带给我思想上最大的影响与启迪,是下面这段话,“除了人格的完善和行为的利众,人其实是留不住任何东西的。所以,除了完善人格和行为利众外,其他的变化和得失,不用太在意。”这也将作为我今后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参照标准,我该如何去实现我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我发现我所有想说的想表达的,都能在书中找到经典的描述,“不要跟那些人格已经非常完善的人比,要跟自己比,只要你比昨天慈悲了一点,更懂得为别人着想,对世界少了一点埋怨,你就成长了,这就是你今天的成功。每天成功一点点,最后你就会得到大成功,那时你就化为光明了,再也没有一丝阴影,你也就变成了坦荡荡的君子。”
这本书我详详细细阅读了两遍,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层的思考,如果说我的前半生是用来体验和感受生活的,那么我的后半生开启的将是对生命的顿悟与修行。我确认自己是带着某种使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在20xx我突然感知到了某种召唤,让我的内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断了股票的念想)。我还是那个我,我又不是那个我了。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5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在退休之后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有一天,他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旧时同事的信,并通过信的内容得知,那位已有20年未见的善良的同事奎妮已经身患绝症,生命垂危。
主人公哈罗德本想回一封信表示慰问,但是却在寄信的途中,因为与一位加油站女工的谈话,冲动的做下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要步行穿越大半个英格兰,到贝里克郡去看望奎妮。就这样,一次漫长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朝圣”的旅程就在仓促的决定下开始了。
罗德没有专业的步行装备、没有地图、没带手机,哈罗德的旅程在仓促的决定和不理解中开始,在回忆和现实交替、在时而怀疑自我、时而又充满希望中向前。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充满了坎坷和挑战,但是一次次他经受住了挑战,克服了身体的不适、接受了好心人的帮助,一次次在迷茫绝望中重拾坚定的信念。
如大家所愿他最终成功了,历经87天,横跨大半个英格兰,他见到了奎妮,尽管他的行为并不能让一个患了癌症的人起死回生,但他完成了对奎妮的承诺,获得了妻子的理解,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关于爱与信念,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
这一场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哈罗德的这次远行,最大的意义就在于,给予我们继续前行的鼓励,以及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时坚守心灵土地的勇气。我们的生活也不会永远顺风顺水,有些梦想需要坚持很久才能有所收获。
我们都是梦想路上的朝圣者,每一条朝圣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我们生而不同,也必将与众不同。只要你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坚持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无论正在经历什么,都请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愿你的坚持,终将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