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1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为准确摸清我县农村家庭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着力以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笔者在深入调研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和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养殖生产大户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现报告于后。
一、我县农村种养殖户规模化发展现状
根据全市统一确定的规模种、养殖户标准,我县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到末,全县共有规模种植户87个,种植面积9422亩,户均108.3亩。其中规模种粮13户、面积904.5亩,户均69.5亩;规模种蔬菜18户、面积1707亩,户均94.8亩;规模种烤烟23户、面积1323亩,户均57.5亩;规模种药材14户、面积2891亩,户均206.5亩;规模种花卉9户、面积916亩,户均101.8亩;其他规模种植10户、2200.5亩,户均220亩。全县规模养殖户达到131个。其中规模养殖生猪64户、饲养12324头,户均192头,规模养殖家禽40户、饲养153749只,户均3843只;规模养殖肉羊24户、养殖4761只,户均198只;规模养殖肉牛4户、饲养215头,户均54头;规模养殖肉兔19户、饲养37931只,户均只。规模种植户、规模养殖户占农户总数的0.17%,规模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0.7%;生猪规模户存栏生猪占存栏总量的4.5%,家禽规模户存栏家禽占存栏总量的12.7%。
二、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20个从事规模种养殖业家庭经营户的调查情况看,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筹资融资困难。绝大多数规模经营户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可借贷方式投资,除国家在政策调控时适当扶持外,基本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在种养殖关联产品市场价格正常或逐渐上涨的情况下,各个生产环节正常循环,规模经营能获得正常利润,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趋势明显。一旦市场价格低迷,产品销售受阻,生产过程则不能正常循环。不少规模户因为没有外来资金参与周转,只能压缩生产规模、降低亏损程度,亏损时间稍长,少数支撑不住的户只能退出生产,规模生产的连续不稳定。
(二)销售渠道不畅。所有规模经营户均没有建立较为正常规范的销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寻找销路,导致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反过来又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受信息资源、联系能力、交通工具及销售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零星分散,耗费人力物力和生产时间,影响规模经营效益水平。
(三)技术服务滞后。规模种植养殖生产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比如开展病虫或疫病防治、对废弃物或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但现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专业服务提供跟不上,生产过程中各方面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临时聘请人员或者种养殖户自学解决,技术保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术服务与生产要求脱节,势必影响规模经营质量效益,增加规模种养殖业生产风险。
(四)生产要素不稳。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适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农业生产资源,各资源要素流转通过口头协商、书面协议方式确定。流转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生产经营亏损时协议租金不减少、生产经营收益好时协议租金上涨(比如王家乡花卉苗木生产户租用土地租金就从最初每亩600元涨到现在的每亩1000元)。生产要素流转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者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三、适宜我县发展的主要家庭农场模式
从农村种养殖资源状况出发,以现行种养殖规模经营户为基础,培育适宜我县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有四种类型:一是粮食蔬菜生产农场,分布在土地面积集中、肥力状况较好、交通方便的平坝地区,发展规模与本地资源要素相适应的粮食或蔬菜生产农场。如:临溪的粮食生产大户,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产大户都可为发展农场提供借鉴;二是特种作物产业园(场),黄连、莼菜、烤烟、辣椒等特色作物宜于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如黄水黄连,冷水莼菜,主要烤烟、辣椒产地等都可适度发展特色作物产业场;三是果园内养殖型复合式农庄(场),在种养殖资源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城镇远郊地区发展种养殖业循环、优势互补的家庭式农庄。如:沿溪镇滨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种植果树200余亩,同时在果园内养殖生猪175头;四是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
通过对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植、养殖生产大户生产效益调查情况看,规模种粮亩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规模种蔬菜亩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规模种其他特种作物亩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规模养猪每头纯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养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规模养禽每只纯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约5元,效益提高8%左右。从调查结果看,各种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产高得多,经济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产好得多。(注:20个户的数据是生产户对生产情况回忆形成的,代表性不强,仅作趋势参考)
四、积极稳妥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
从当前我县农村农业生产实际看,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在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方面有所减弱,发展现代农业更加迫切需要适宜的新型劳动载体融入。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县委、县政府鼓励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县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已然成熟。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筑牢发展基础。融资渠道单一、投入数量不足是影响规模户稳定发展和向更大规模、更高要求的家庭农场过度的主要制约因素。逐步建立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立与生产品种和产出数量直接联系的销售渠道或消费市场,是保证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稳定现有消费市场与需求数量、确保基本销售数量不动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开辟新的消费领域、为销售更多产品找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支持空间;建立政府对主要基础产品实行淡储旺供机制、缓解市场价格涨跌对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产生的冲击;建立实力企业对规模经营产品收储加工与家庭农场专业化产品生产销售相联系机制,让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规范流转行为,增强发展信念。立足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全家外出户或弃农经商户、劳动力不足无力正常经营户、生产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户等不以土地为基本生存资料的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通过规范流转方式、稳定流转期限、合理流转价格等形式,积极帮助农场主规范有序、稳定合理流转土地,增强规模经营和发展信心。
(四)落实技术职责,完善全方位服务。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系统健全的配套服务。健全服务组织,配强技术力量,根据家庭农场从事业别的专业特点、规范化生产、不断扩大产能和提高效率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有效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宽松环境,加强扶持引导。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载体。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生产要素组织、生产过程扶持、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资金扶持、强化技术支持。用强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村经济经营主体有效承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为新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提供强大动力。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区委农工委《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调查统计的实际情况,现将联络镇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联络镇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食生产,生猪、水产养殖等适度规模经营大户,本世纪初,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以及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由于绿化经济林的经济效益日益凸显,农户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农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加大绿化经济林种植的投入,逐渐形成新的经济作物种植经营大户。截至目前为止,全镇从事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的家庭农户共有13家,其中种植类5家,养殖类7家,种养结合类1家。并有以下特点:
(一)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13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种植类家庭农场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通过土地承包和转让等方式不断扩大规模经营,有5户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从21世纪初开始,通过“稻田养鱼”“围塘养鱼”等多种方法,形成了较为大型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以及政府招商引资和打造联络特色产业带政策的出台,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海涛、八一等村出现外地企业和本地村民联合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
(二)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较大,农场收入逐步提高。有7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4家,占57.1%,100-500亩3家,占42.9%;在加大经营规模生产投入的基础上,年销售额在10-50万的`10家,占76.9%,其中20万以上的8家,35万以上的1家。
(三)家庭劳动力发展较为稳定,长期和短期雇工有所增加。由于经营规模较大,家庭农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具体体现在对长工劳动力上的高素质要求和短工数量上的不断增加。联络镇现有46名家庭农场劳动人员,其中有43名家庭成员,占常年劳动力的93.5%,达到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标准,另有3家家庭农场每家雇有1名长期雇工,占常年劳动力的6.5%,同时13家家庭农场都雇有多名短工,雇工人数在300-350之间,主要集中在瓜果、树木种植和生猪、水产养殖等家庭农场里。
(四)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5个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全部种植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5亩,主要种植西瓜、花椒、葡萄、经济绿化林等,在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特色种植也在进一步的规划发展中,其中江冲、胡桥等村正在形成高粱、秋玉米种植的特色产业带,以此带动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的提高。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联络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营和种粮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仍然解决不了人多地少、农户小规模生产等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困难。
究其原因:一是大多数农民受自然经济思想支配,习惯于自种自收,参加土地流转的愿望并不十分强烈,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或让土地闲,任其荒芜,也不愿意转包他人耕种;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条件差的土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13个家庭农场4个签订了合同,9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镇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二)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财政资金扶持少。
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近年来,财政资金虽然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但是我镇满足其扶持、资金补贴的家庭农场项目较少,目前只有1家家庭农场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农场基本都靠自身的资金投入来经营农场,导致农场规模和经济效益发展相对缓慢,制约了我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三)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意识弱。
近年来,国家农业部不断鼓励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予以确立,但我镇1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或领办农民专业组织,占总数的100%。据调查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农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资金短缺,有些农场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盈利少,而资金相对富足的农场主往往把盈余资金投入到再生产和扩大经营规模;三是成立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氛围低,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四)农场主经营素质偏低,农业生产后继无人。
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化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几乎都是4、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土地流转的动力,土地的有序流转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区农林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责,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尤其要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主体的资金帮扶作用,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三)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依托我镇正在筹建的特色农业产业带项目,积极引进国内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对我镇农户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并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四)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市、区和镇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3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中首次被提出后,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近日根据领导安排,对它们逐个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挥的作用
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后生产成本有所下降,生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家庭经营低、小、散问题,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以集约化、商品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更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家庭农场相比分户经营更容易组织标准化技术生产,示范推广农业新科技,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模普遍较小。2家已经营的家庭农场种植面积普遍仅在40-60亩左右,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对于种植粮食作物来说,规模小更是影响机械化生产作业的推进,束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土地问题制约规模发展。调研中了解到,这3家农场均有意扩大种植规模,从目前现状来看,农户土地零碎插花流转、短期流转并不难,但若想集中连片并中长期流转土地却很难,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对规模集约化经营认知程度不够,思想难以统一,土地流转问题是目前制约农场扩大经营规模的头号难题。
三是资金短缺影响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无法通过农场资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大部分投入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如在筹建初期,由于须一次性交纳土地承包费、租用机械平整场地、架电通水、引进苗木等开支,资金短缺近百万元,最后只能万元的贷款,其余款项的筹措更是费尽了周折。由于前两年桃树未挂果基本无收益,目前农场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更无力扩大再生产规模,资金问题成为抑制家庭农场大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
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能力弱,农技服务力量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指导,机械化程度低,农忙时节仍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品牌意识不强,目前这3家农场产品无一注册商标、获得质量认证,产业难以做大做强。
五是登记认定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一是登记时对农场主身份把关不严,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但从我县目前登记的3家农场来看,却有2家农场主及家庭成员均为非农户口。二是对规模的认定尚无标准,5月份省里下发的指出,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应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而我县目前对这方面尚未明确。
三、下步建议
1、积极发展。目前我县家庭农场登记数量少、类型单一(均为种植业),下步工作中应积极借助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的登记条件和方式,宣传家庭农场的良好发展环境,引导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不断扩大家庭农场的发展数量和规模;还要注重发展粮食家庭农场,目前全县粮食种植生产方式较为粗放,标准化、机械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下步工作中应引导农户将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促进粮食家庭农场的发展。
2、政策扶持。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允许家庭农场承担涉农建设项目,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尽快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精神,将新增相关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对家庭农场购置农机适当加大补贴力度,社保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切实降低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对家庭农场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需求各相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议县里开展年度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资金奖励,增强其示范带动效应;各级应开展对家庭农场管理者的培训,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逐步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
3、金融支持。要积极探索家庭农场抵押物贷款方式,根据家庭农场的特点适度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对家庭农场贷款实行贴息,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
4、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提出的“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利用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积极收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供需信息,为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畅通信息渠道,引导家庭农场与流转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5、县里要尽快制定并出台家庭农场评估认定标准,健全和完善家庭农场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平台。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4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近,衡阳市农经处组织各县市区经管局重点围绕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得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我市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一种重要载体来抓,全市目前共有各类家庭农场5595个,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管理的有4468个,其中:主要以个体工商户、独资农业企业或公司名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221个,主要以农场、果园、基地、苗圃、养殖场等名义在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有4426个。
1、产业结构情况。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到粮食、油(油茶、油菜)、烟叶、蔬菜、果品、药材、苗木等产业。全市种植业家庭农场2609个,占总数的46.63%。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生猪、肉牛、山羊、个禽、水产等产业。全市养殖业家庭农场2152个,占总数的38.46%。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形式为粮食+生猪,水果、苗木+生猪等,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全市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707个,占总数的12.64%。四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特色餐饮以及休闲农业、观光农业127个,占总数的2.27%。
2、流转土地情况。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流转土地最多的一户为衡阳县西渡镇富乐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500亩。全市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下的家庭农场3756个,占总数的67.99%,50-100亩的1278个,占总数的22.84%,100-500亩的427个,占总数的7.63%,500-1000亩的61个,占总数的1.1%,10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0.45%,土地流转价格因地类、地域和地质不同而不一,区位优势较好的地方流转价格约为300-400元/亩,高岸田及交通区域优势不明显的地方,一般流转价格约为100-200元/亩,山地流转价格约为50-100元/亩。国家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一般由原土地承包经营农户享受。
3、生产经营情况。家庭农场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业化生产经营,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将成为当前或今后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组织形态,我市家庭农场中种植业主大多参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联合经营,多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家庭农场,挂强靠大,经济效益普遍较好。种植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业机械化作业、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工厂化集中育秧和农资配送等套餐式或点单式服务。养殖类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家庭农场提供种畜良种繁育、人工采受精、标准化生产所需饲料、畜药配送服务。到目前为止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50万元以上的有11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0.55%,10-50万元的有3095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32%,10万元以下的有1350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4.13%。祁东县583户家庭农场XX年实现销售总收入12.87亿元,利润1.5亿元,平均每个农场分别为220.75万元和25.73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213个家庭农场主牵头创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69个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有86个家庭农场拥有产品注册商标,还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
二、家庭农场发挥的作用
1、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创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农场能够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共流转土地42.02万亩。同时充分发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超龄劳动力的劳力互补、技术互补、资金互补、时间互补,资源互补。
2、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促进了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每个家庭农场都会加大物质和科技的投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家庭农场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它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土地承包者、资金投入者、生产经营者甚至产业工人之间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取得合理的利益,发展生产、再生产的积极性高,可以更能有有效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增加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还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会更加注重农产品安全,目前我市5595个家庭农场全年经营总收入达46.87亿元,80%以上的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财务制度健全。
4、发展家庭农场有力地推进了科教兴农和培育了新型农民。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到大,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是典型的新型农民。同时,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农业的带动,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家庭产业继承人,一批农户受影响带动加入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一批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培养了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达5.06万人,其中家庭成员2.3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6.05%,常年雇工2.7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3.95%。
三、培育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1、政策引导,激发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2月28日召开的XX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蒋勋功副市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XX年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以创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服务体系、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让家庭农场能够得以更好更快健康发展。如衡阳县委、县政府制订并出台了《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若干意见》,并成立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领导小组。
2、规范管理,挖掘发展潜力。我市按照“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乡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录入信息资料。祁东县根据规模、类型,有目的、分步骤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引导指导,该县过水坪镇翠野生态农场就是在祁东县经管局的指导下于XX年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资金300万元,现已实现年产值468万元,经营面积达1568亩,并注册了“翠野”牌产品商标。
3、部门协作,聚集发展合力。近几年来,我市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扶持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工商部门赋予经营主体法人地位,财政部门大力给予资金扶持,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畜牧水产、农开、科技、科协、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农经等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些项目倾斜给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担实施。衡阳县信用联社与县农经局共同研究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开展信贷合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两个共同办点示范,筛选5-10个运转正常、效益较好、信誉较高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开展授信贷款试点,每个试点单位给予50万-100万元授信贷款支持。通过部门通力合作,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四、家庭农场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生产要素约束是家庭农场的发展瓶颈。大多数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要素获得方面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约束,主要集中在资金、土地和人才等方面。土地方面,土地流转期限都普遍偏短,以1-2年居多。村规民约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悖的地方较多,农民对这部法律执行和遵守不够,个别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坚持3-5年一小调,XX年一大调,对规模经营造成较大难度。千个万户的分散生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依然存在矛盾,相当一部分农民还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在资金方面,绝大多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着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发展前景受到很大制约。在人才方面,家庭农场总体上是农村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在所从事的行业中往往都有着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但从事农场生产的主体成员年龄构成普遍“高龄化”、低能化的问题却依然不容忽视。
2、基础设施薄弱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障碍。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存在,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水源条件好、旱涝保收的耕地农民不愿流转,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由于收成无保障,往往是家庭农场流转的区域。同时,由于土地流转期过短,导致受让的业主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当前农业是投资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弱势产业,病虫暴发、洪涝干旱灾害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等情况时有发生,如遇大的灾难,家庭农场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3、产业布局无序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隐患。从全市家庭农场产业布局上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且品种单一,往往造成生产发展了,产量增加了,但价格急剧下跌,导致价贱伤农。如衡阳县家庭农场中的养殖业,生猪生产占全县养殖业70%以上的份额,全县生猪养殖产量突破200万头,其次是山地鸡占到15%以上份额,全县达万羽以上,而黄牛、黑山羊等草食性动物放养和特种养殖偏少,与现在市场行情相向而行,造成生猪、肉鸡价格走低,且跌破材料、人工等成本价格,造成部分家庭农场亏损严重。
五、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1、加快改革步伐,增强要素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要进一步赋予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建立农业信贷网点,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要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要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争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强化政策引领,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要出台具体可操作的金融、科技、人才、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合作社、家庭农场注册商标、产地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免收费用。二是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免注册成本。家庭农场等到工商部门注册,由乡镇农经站实地核查并出具证明,工商部门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到工商部门注册,只刻行政公章,不必像公司一样,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三章齐全,以减少注册登记成本。三是要尽快出台家庭农场准入条件及奖扶政策。现各地均在探索,但缺乏权威性注册登记条件,全国性必须尽快制订统一的准入条件、登记办法,以免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家庭农场不获认可而要重新登记。
3、加大扶持力度,降低经营风险。一方面,各级要继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要按照各级财政增长比例同步提高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额度,特别是启动出台对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业项目重点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国家项目资金用活、用好、用在刀刃上,从水利、国土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项目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各级政府建立抵抗农业风险保险体系,提高农业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以防范自然风险。各级财政要建立融资担保,为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信贷担保资金支持。